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精选

2022-12-10 21:50:29 应急预案

  但愿千日平安无震,不可一日疏于防灾。在面对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和事故时,我们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相信你此时在为写应急预案而犯愁了吧!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的编辑为你整理的《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1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我校师生员工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流感疫情在学校流行,为学校教育教学一线服务,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确保全校师生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防范"传染病"的应急防案工作。

  二、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立足平时,防治结合,快速反应,依法管理,分层负责,依靠科学的原则。宣传普及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建立防控网络,实施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在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全面提升我校卫生保健工作。

  1、防控流感疫情发生与流行是学校工作第一要务,是政治纪律,学校一切工作服从防控工作。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指挥。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3、疫情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保证信息畅通。监控求实,不瞒报、不漏报。

  4、要求"两手抓"工作:求新、求严、求实、求细。

  组织管理

  成立米场镇桥鲁小学预防流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锦文:校长——全面布置、检查防控流感疫情工作。

  副组长: 陈德勇:政教主任——布置、检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落实情况,收集每日防控检查工作各种资料。向上级报告疫情。

  卢福成:教导主任,班级防控工作落实

  吕世才:副校长,后勤防控工作落实

  成员:

  班主任:负责本班防控工作落实。

  三、日常防控工作

  加强日常防控管理,使教室、宿舍、各专用教室等场所保持经常性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落实晨、午检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烧进行排查工作,监测体温,对体温异常(≥37.5oc)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与米场镇卫生院联系。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控常识

  利用广播、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流感疫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各类重大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提高师生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消除学生的紧张和恐惧心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通风制度,避免交叉污染

  加强教室、宿舍、饭厅等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学生课间要到室外活动(老师督促)。

  3.坚持晨检制度,妥善处理发热学生

  坚持晨检制度,对学生察言观色、重点询问,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及时排查异常状况,做好记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师生员工有发热病例,立即送米场卫生院排查。发现传染病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4.严格考勤,及时通报信息

  对缺勤的学生、老师、员工及时进行登记、调查,查明缺勤原因,如被医疗部门诊断为流感或疑似人员,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相关要求

  1.对班主任工作的要求:

  1)晨检时间做好一摸二看三问,了解有无生病或不适的学生,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及追访。

  2)监督、指导学生搞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

  2.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预防流感疫情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不打折扣。要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要有防病意识。

  2)日常工作中要摆正预防重大流感疫情流感疫情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要把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摆在第一位,把预防流感疫情工作作为学校第一要务。

  3)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实行健康首问责任制。

  4)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

  3.对学生的要求:

  1)遵守学校的制度,每天按时上下学,体温≥37.5oc伴呼吸道症状时,在家隔离观察治疗,每日汇报体温及其它情况,退烧两天后方可返校。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经常洗手,坚持体育锻炼,坚持开窗通风,不与别人共用水杯、餐具等,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要捂嘴。

  3)要有防病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身体不适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五、日常预防工作做到"五坚持":

  1、坚持每天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

  2、坚持做好各项防病工作记录,做好学生缺勤,排查登记。并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3、坚持全校师生的每日户外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4、流行病期间,坚持控制人员密集,减少师生集会,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5、坚持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师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2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x经济开发区临危受命,切实把园区群众和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新型冠状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区上下战鼓齐擂动,全面发力气,精准实施方略,全力倾心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方位统领,突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大联防联控力度,xx经济开发区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社会防控、疫情监测、督查督办等工作专班,每个专班明确一名班子牵头,到各企业做好人员排查、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有效落实。

  全方面统筹,突出宣传教育。强化对所有企业宣传。在全区各企业张贴《公告》,以企业为单位下发《致园区各企业的一封信》,扎实开展好入企宣传工作,累计张贴《通告》200份。强化户外宣传。利用微信、QQ、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栏、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LED屏全天候滚动播放疫情预防知识和宣传标语累计20余处,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出动宣传车5台,通过广播形式在各企业循环播放防疫常识,引导企业职工和园区机关人员及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劝阻亲戚朋友春节期间不互相走动,提倡短信、微信拜年,搞好各企业和个人清洁,创造健康卫生环境,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全天候统管,突出责任落实。严格属地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及时组织园区干部对2020年1月8日后从湖北省返回园区的招商人员、洽谈业务人员情况开展逐个拉网式摸排,并形成清单登记上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底数清、底子明。落实“一对一”跟踪对接,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杜绝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入辖区,堵塞疫情侵入通道。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干部职工取消休假,全力投入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如实统计、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主要领导带班到位到岗,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严防错报、迟报、瞒报和漏报。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3

  连日来,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xx生态环境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突出、最关键、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部署、科学安排,精准施策,精心推进,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疫情应对处置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参与疫情防控狙击战。

  快建抗击举措,凝聚全员力气。认真、全面、精准制订下发了《关于扎实开展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一级紧急通知》,要求全局上下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涉及医疗废水处理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单位,以及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医院和所有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信息、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疾控中心等医疗机构的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要求加强个人防护,提醒每一名现场检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检查结束要及时清洗、消毒,预防感染。购买应急防化服发放给一线人员用于检查时防护。

  搭建组织架构,充实领导力量。作为疫情防控成员单位,第一时间成立了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各科室、执法大队、环境监测中心组成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疫情专项防控、信息报送、协调沟通、工作预案、排查预警等制度,迅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并随时应对环境污染突发状况,进行多次、重点部署。

  组建督查队伍,加大监管力度。局领导带队,每日对全县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和医院废水处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督导,确保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规范消毒,严格按照规范执行转移处置,防止医疗废物在暂存、运输、处置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彻头彻尾防止医疗废弃物造成的二次疫病传播。为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组织人员全覆盖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确保万无一失。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4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某某镇迅速反应,周密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和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以强化责任担当、优化管理措施、注重措施细化、坚持执纪监督为立足点,及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全镇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构筑起了牢固防线。

  一、强化责任担当,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按照“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社干部+村医+近邻、党员或医疗小分队”的“4+X”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防控措施,使防控工作做到了责任到村、到社、到户、到人。一是发挥领导作用,靠实工作责任。以包村领导为主体,进一步靠实了镇村社三级干部和村医的防控责任,确保防控工作岗岗有人、人人担责,形成了疫情防控人人尽责的局面,为全镇筑起了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二是发挥指导作用,强化措施落实。及时组织全体驻村干部放弃休假、迅速返岗,引导驻村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按照“一查四清”工作机制,带领村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在疫情防控一线中践行初心使命,为全镇广大群众健康和安全撑起“保护伞”。三是发挥自身优势,做到管控及时。充分发挥村社干部对基本情况明、掌握信息快的优势,采取村社干部与党员、村医、群众志愿者联手的方式,在逐户逐人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的基础上,确保对新增外出返村人员尤其是湖北返村人员摸底登记及时、日常管控及时。四是发挥专职作用,做好科学防护。要求村医充分发挥专职作用,全力协助做好对外出返村人员的管理,坚持日报告的形式,对外出返村人员的身体状况做好追踪、筛查和监测。同时,通过村卫生员宣传疫情防控情况和预防知识,促使群众从潜意识中不断增强防疫意识。五是发挥监督作用,确保防控有效。以党员、群众志愿者为主体,充分依靠群众,通过发挥引导群众做好科学防护,帮助村“两委”监控重点人员动向、外来人员到村监督等作用,使全镇疫情防控工作更加主动、更加有效。

  二、优化管理措施,筑牢联防联控战斗堡垒

  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坚持“一张网格表,三项硬措施”的工作措施,全力预防疫情扩散,为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起行之有效的“防火墙”。一是“网格管理”。在疫情警报拉响的第一时间,全镇范围内紧急设置监测点共计100个,合理制作《某某镇监测点组织机构图》、《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表》、《疫情防控值班表》,着力构筑上下联动、信息公开、行动迅速的防控大网,确保管控对象有措施、管控任务能完成、管控职责能落实。二是防输入。对所有外来人员、车辆都实行“一查四清”工作机制,即“一查,查体温;四清,做到身份清、时间清、接触人员清、行动轨迹清”。同时,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将防输入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防输出。通过指导各村增设疫情防控便民服务点,帮助群众买米面油、蔬菜、药品和生活日用品,衔接镇卫生院及时为各村卫生室补充所需日常用药,保障患病人群就医治疗,全面减少群众因生活需求频繁出入现象。四是防扩散。指导各村建立流动宣传队伍,通过流动宣传队伍每日不间断开展科学防护知识流动宣传和劝散下棋打牌、晒太阳等聚集人群,全面促使群众提高做好自身防护意识,也避免出现人群聚集引起交叉感染,进一步保障全镇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注重措施细化,着力凝聚各级强大合力

  为切实取得工作实效,某某镇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细处出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在人员力量上做文章。要求各村以村级后备干部、支部党员为重点,号召村中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分别组成政策宣传、排摸登记、应急处理等组别,相互协同、相关配合,共同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在宣传教育上做文章。及时将市上公告和防控倡议书制作成音频宣传资料,采取在各村社通过喇叭播放和调配执法车辆巡回播放的方式,引导群众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做好自我防护。三是在人员流动上做文章。要求各村以严控人员流动为重点,严格封堵村庄出入口,持续做好出入人员管控工作,坚决做到外来人员和车辆不让进村,本村人员进出村有流动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同时,坚持封村不封路,及时预留应急绿色通道和车辆,确保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理。四是在工作联动上做文章。及时召开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形成协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良好氛围。由镇卫生院负责患病群众救治,督促各药店落实免费测量体温,购买感冒药实名制登记。由镇市场管理所、执法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店、活禽海鲜店等上门张贴公告讲解政策,同时对加油站、超市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检查督促。由闾井交警中队负责辖区过境车辆的排查登记和疏导工作。五是在工作统筹上做文章。坚持疫情防控和中心工作两不误,要求各村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庭院美化活动。要求各村各村红白理事会提前掌握村内红白喜事动态,通过入户走访、上门劝导的方式,对家中有丧事的,督促事主及时安葬死者。对即将举办嫁娶事宜的,劝导事主延期举办。

  四、坚持执纪监督,推动疫情防控落实落细

  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严格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制度落实,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带动。督促镇村干部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勇于担当作为,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声指导、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二是加强履职监督,推动责任落实。重点聚焦各村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是否落实、工作责任是否靠实、工作措施是否细实、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各村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捐赠物资的管理使用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三是压实防控责任,增强防控意识。疫情不退,督查不停。镇纪委坚持每天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白天到村到户督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晚上到检测点督查人员到岗到位、值班值守情况,已累计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X次,向镇党委、政府反馈督促发现问题X条。同时,指导各村监督委员会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配合村“两委”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5

  一、确保我镇境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

  为确保人畜健康,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动物疫病是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扑灭的动物疫病。

  (二)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所需要经费,物质、设备和技术准备,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统一指挥,通力协作,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二、疫情的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指挥长

  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动监所、财政所、交通站、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

  (二)部门职责

  1、动监所

  (1)组织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

  (3)诊断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指导、监督并组织对疫点内染疫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捕杀,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和场所消毒等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

  (8)评估疫情处理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9)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10)开展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财政所负责安排储备金和紧急动物防疫物资所需资金。

  3、交通站配合动监所做好动物防疫检查站和疫区封锁工作。

  4、工商所协助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5、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畜禽的'扑杀。

  6、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三、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从事兽医活动的,发现患有或疑似国家规定的一、二、三类疫病和当地新发现的疫病动物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动监所报告,镇监督所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或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发病畜禽进行临时隔离,限制同场(户)畜禽及其产品的流行,并监督消毒等措施的实施,同时报告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镇政府、村委会、要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工作顺利进行。

  (二)二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扑灭工作。

  (三)一级疫情的应急反应疫情发生后,尽快扑灭疫情。

  四、保障系统

  (一)物质保障。建立重大动物紧急防疫物质储备库,储备物质,主要有疫苗、药品、防护服、器械等。

  (二)人员保障对重大动物疫病预备队人员要进行系统培训和统一调动。

  五、其他事项

  1、各村委会要参照本预案,建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2、从事畜禽饲养。畜禽产品加工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该严格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在疫情发生后,无条件地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做出的疫病控制方案,措施。

  3、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6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精神,做好我县防控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标任务

  救治保障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特成立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xxx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xxx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xxx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xxx县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居民医保业务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业务股股长

  xxx县医疗保障局信息中心主任

  xxx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xxx、xxx兼任,工作人员由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保结算的组织领导、统筹指挥和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系统做好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按确诊患者所在定点救治医院对应的医保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我县辖区内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县人民医院对确诊患者救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现场及时结报”。

  (三)我县异地确诊患者务必在当地定点救治医院就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按照我市经转诊医保报销政策规定予以报销,不需要另行办理转诊手续。

  (四)对卫键部门指定的集中收治确诊患者定点救治县人民医院,根据县人民医院申请,县医保中心向其预付一定资金,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并及时支付患者医保费用,确保确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五)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控费指标控制。

  (六)对于确诊的未参保患者,由各收治定点医疗机构先行救治,涉及的乡镇医保办做好后续参保工作。

  (七)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若发现确诊病例,要立即向县医疗保障局汇报。县医疗保障局统一将定点医疗机构报备情况向市医保局进行报告。

  (八)上级有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保障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县医疗保障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应对此次疫情作为当前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每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县医疗保障局各股室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抓好抓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县医疗保障局是加强与各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合作,密切联系,若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县医疗保障局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五)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2月x日上午12点前向县医疗保障局上报2月30日24点前住院结算人数。今后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每周五上午12点前上报上周五0点至本周四24点收治确诊参保患者(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表。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l.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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