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以人为本科学预防。在面对各种突发灾害、事故之前,按照安排,我们是时候进行应急预案的准备了。那么如何写一份应急预案?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感谢您的参阅。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 篇1
温州市星五小学现有教学班12个,在校学生487人,在职教师31人。为了认真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集体财产在灾害中少受损失,立足于防大汛、防大灾,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居安思危。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星五小学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
一、坚决克服松懈、麻痹、侥幸思想,牢固树立防大汛、防大灾意识。
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虽然自然灾害是无情的,但只要做到常备不懈,就能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要求全校师生按照防汛抗台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汛、抗台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汛情预报,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二、防汛操作规程(汛情等级根据防汛部门预报)
1.一般汛情
(1)防汛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汛情
(2)分管领导进岗到位
(3)通知学校相关防汛负责人做好防汛准备
(4)通知、教育全校师生做好防汛相关事宜
2.较大汛情
(1)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汛情
(2)主要领导进岗到位
(3)落实防御措施,对重点部位及有安全隐患部位做好抗灾准备
(4)通知、教育全校师生做好防汛相关事宜
3.重大汛情
(1)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2)分管领导向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汛情
(3)全面部署防汛工作,各级联动,全力做好师生财产转移安置、群众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
(4)通知、教育全校师生做好防汛相关事宜
三、组织分工、落实防汛责任。
重大汛情时,学校成立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后勤组、抢险组。
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
1.传达上级抗台、抗洪救灾精神,召开紧急动员会
2.协调和决策
3.组织、指挥人员安全转移
4.制定重大险情的抢救方案
5.请示上级及有关部门、物资支援抢险
6.决定抗台、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指挥组:主要负责防汛决策和调度
后勤组:主要负责接收转移人员的联络和人员的安置
抢救组:主要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查清上报灾情
2.做好自救工作
3.修复教育设施(校舍)水毁工程
4.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附:
温州市星五小学防汛抢险救灾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星五小学
附件 星五小学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下设:
1.指挥组:
负责人:z 电话:zz
成员:zz 电话:zz
2.后勤组:
负责人:z 电话:zz
成员:zz 电话:zz
3.抢险组:
负责人:z 电话:zz
成员:zz 电话:zz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 篇2
为了切实做好黄海大丰港海上船舶防台(大)风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及船员的生命安全,根据海船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台(大)风应急预案。
1、成立海上船舶防台(大)风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熊安平
副组长:刘彦祥
2、领导小组职责
2.1.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海上船舶防台(大)风工作的领导、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2.2.根据气象预报,负责船舶在台风期间的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台风警报解除等阶段的工作指令的下达。
2.3.进入台风季节,负责组织对船舶防台(大)风工作的检查。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对外联系工作。
2.4.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防台(大)风的能力和水平。
3、气象预报的监控
3.1.领导小组在进入台风季节要切实做好中央电视台、盐城气象台、中国台风网、以及周边气象台站有关海上气象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好每天的气象记录,尤其要密切注意台风的形成和走向趋势。收到台风预报立即向公司防台领导小组汇报。
4、台风风力级别划分及避风地点的确定
4.1.台风中心靠近施工海域预报风力在10级以上(含10级)为A级。此时船舶必须到指定避风锚地避风。
4.2.台风中心偏离施工海域,预报风力在9级(含9级)以下定为B级。此时船舶就近在指定锚地避风。
4.3.根据施工特点,应实地考察和调查,以确定船舶避风锚地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5、船舶避台风前的准备
5.1.船舶做好封舱加固的材料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2.船舶要认真检查、检修机器设备和保养系缆件、锚机、缆风绳、消防救生、供电及信号系统,保证各类设备完好可靠。
5.3.船舶在避风前要一次性备足燃、滑油料,以备避风时连续航行的需要;另需备足食品、淡水等生活必需品。
6、应急预案启动
在进入台风季节时,领导小组按气象台发布的台(大)风信息(以下简称台风),进入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三个阶段。
6.1.台风预报阶段
6.1.1领导小组收到台风消息预报后,按程序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并各船舶宣布进入海上防台准备阶段。
6.1.2.领导小组组织船员在短时间内迅速回到岗位。
6.1.3.避风船舶对各种设备在启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陷立即整改。
6.2.台风警报阶段
6.2.1.收到海面台风警报后,立即向公司防风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后,由船队队长下达施工船舶进入避台风锚地指令。
6.2.2.接到指令后船舶立即离开施工海域进入指定锚地避风。
6.2.3.船舶到达避风锚地后,应根据当地海域情况,进行避风锚泊;根据风向、风力选择抛前后交叉和领水锚4-6口,必要时抛设8口。
6.2.4.以上计划根据当时情况可另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做好改航其他锚地的准备工作。
6.2.5.船舶完成上述作业后,负责人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船舶的锚泊情况,并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方位。
6.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6.3.1.领导小组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海面台风紧急警报后,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通知船舶进入全面防台阶段,做好各种应变准备。
6.3.2.避风船舶实行全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观察本船锚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6.3.3.避风期间,船舶与领导小组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立即汇报并及时与当地海事部门联系,以便请求援助。
7、避台风锚地安全措施
7.1.船舶在进入避风锚地时,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本次船舶避风情况,建立必要通讯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请求海事部门给予援助。
7.2.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对锚机、通信、消防、救生、机舱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检查巡视。
7.3.保持通讯畅通和24小时职守,每日上午8:00时、中午12:00时、晚上20:00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船舶动态。
7.4.避风船舶在避风期间船员不得随意离船,因生活或工作需要离船时报船舶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离船。
8、船舶返航施工计划安排
8.1.领导小组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海面解除台风警报,改发大风警报后,须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8.2.领导小组根据风力、船舶抗风能力和航程,经请示上级领导后,下达船舶原地继续防风、准备返回施工现场或开始返回施工现场指令。
8.3.避风船舶接到返回施工现场指令后,及时制定船舶返航计划,船舶返回施工现场后及时汇报,并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动态和船位。
9、作好防台(大)风的工作总结
防台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本次防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今后防台工作打好基础,提高海上防台(大)风的能力。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 篇3
1、总则
为了积极应对台风、洪水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巨大损失,建立台风、汛期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抗洪抢险、救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台风、汛期内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2、组织保障
2.1组织机构
2.1.1公司成立防台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
办公室:总经理工作部
值班电话:
2.1.2成立厂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生技科科长担任;厂各部门成立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队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2.1.3成立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保安消防队员担任抢险突击队员,队长由保安消防队长担任。
2.1.4公司当班值长在值班期间为防台防汛值班总负责人,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3、防台防汛抢险责任制
3.1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职责:
3.1.1防台防汛指挥部是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公司的防台防汛工作。
3.1.2负责对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目标、计划和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3.1.3负责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组织检查防汛组织、物资准备、措施落实情况,掌握防台防汛发展动态,并及时制定相应对策。
3.1.4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防台防汛指示、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做好相应工作部署,协调解决防台防汛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3.1.5有权对在防台防汛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给予处罚。
3.2厂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2.1在公司防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2.2全面负责本厂防台防汛及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台风、汛期发电设备安全运行。
3.2.3负责本厂防台防汛物资准备、落实工作,制定防台、防汛部位的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演,组建本厂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
3.4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3.4.1负责处理公司防台防汛日常事务,汛期值班安排,车辆调度。
3.4.2负责与地方气象部门联系,随时掌握台风、暴风雨、洪水等气象资料,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上通报,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指挥部。
3.4.3负责台风、汛期内公司治安保卫工作,防止防汛物资被盗和发电设备遭受破坏。
3.4.4负责台风、汛期内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3.5安监部职责:
3.5.1负责防台、防汛期间安全监督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人身事故。
3.5.2监督检查防台、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防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
3.6生技科职责:
3.6.1负责下达防台、防汛设备的计划检修任务,安排防台、防汛设备的停役申请和沟、河道清淤任务,在月度计划中下达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任务并检查考核。
3.6.2负责对全公司防汛物资计划的审定。
3.6.3负责组织对全公司防台、防汛设备及系统的定期检查,协调解决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中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对公司防台、防汛能力从设备技术作出评估,并提出改进方案。
3.6.4保证防台、防汛期内通讯畅通。
3.6.5负责防台、防汛期内发电生产调度工作,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组织事故处理。
3.7后勤部职责:
3.7.1负责防台、防汛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安排汛期仓库值班,保证防台、防汛物资随需随取。
3.8财务部职责:
3.8.1保证每年用于防台防汛所必须的资金,确保防台防汛工作需要。
4、险情级别界定及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1险情级别界定
4.1.1暴雨预警信号:分为黄、红、黑色三类。
a.黄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
b.红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60毫米以上;
c.黑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2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4.1.2台风预警信号:分为黄、红、黑色三类。
a.黄色含义:热带气旋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8级以上;
b.红色含义: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0级以上;
c.黑色含义: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2级以上。
4.2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2.1
正常工作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总经理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防台、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并通知当班值长和总值长,本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开始启动。
4.2.2
夜间与节假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总经理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和总值长,本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开始启动。
4.2.3应急状态:
a.
当接到黄色警报时,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检查和防范措施,总值长安排运行人员增加对生产区域易积水地点巡查,试转排水设施正常等,密切注视汛情变化并及时汇报。
b.
当接到红色警报时,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在行政楼待令抢险突击队员在生产综合楼待令;如遇夜间或节假日,当天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在行政楼待令,并安排每2小时对全公司防台防汛重点部位巡查一次、一辆面包车在公司内听候调遣;总经理工作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掌握并向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通报天气预报;后勤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以便取用抢险物资。
c.
当接到黑色警报,无论任何时候,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紧急在行政楼集中,抢险突击队员在生产综合楼集中待令;并安排每1小时对全公司防台防汛重点部位巡查一次;码头、煤场停止作业;众鑫公司保证一辆工具车、一辆面包车在公司内听候调遣;总经理工作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掌握并向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通报天气预报;物资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以便取用抢险物资。
5、通讯联络方式
5.1公司防台防汛值班表(见公司值班表)
5.2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领导及成员电话:
6、技术保障
6.1.1在汛期前和汛期中,运行和检修均应对有关转运站的地下室进行检查,发现排污泵不能排水等缺陷应由检修及时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如排污泵故障不能使用且积水过多,应使用备用潜水泵向外排水。
6.1.2对暴雨期间,运行人员应将现场的门窗、运煤配电室、转运站的配电室、油罐区泵房门窗锁好,不让雨水侵入。油灌区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有杂物应及时处理。
6.2主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防进水措施:
6.3.1循环水泵房、化学综合泵房、凝汽器进口阀门井、输煤系统、除灰系统、、磨煤机油站等处低位排水泵在汛前应检查、试转良好;对没有装设固定排水设施的泵坑、阀门井等低洼处,在汛期来临前应加装具备足够排水能力的临时设施,并对低位水坑进行彻底清淤。
6.3.2电缆沟、电缆隧道汛前认真查漏、堵漏,检查排水设施完好,并进行试转,保证有足够排水能力。
6.3.3汛前准备足够沙袋、草袋、铁锹、砂子,以防发生内涝时,及时用砂包封堵主厂房、开关室等入口。
6.3.4在暴雨、大风来临前,检查并关好生产厂房、办公楼、餐厅、公寓等各处门窗,并加强对巡视,防止房屋、设备进水。
6.3.5在台风、汛期,运行、检修人员增加对生产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的设备、水位及防水与排水情况的巡检次数,发现生产区域有漏雨水、进水或低洼位置、低位水坑水位上升趋势时,及时启动排水设施等应急措施。
6.3.6如果发生现场所有排水设施投入运行,仍不能满足需要,应立即汇报厂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增加抽水、排水设施。
6.3.7一旦发生主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防进水,或排水能力不能满足现场需要,应立即汇报厂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投入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
6.4室外电气设备防汛措施:
6.4.1汛前检查室外就地开关箱、电机、电机接线盒、就地事故按钮、端子箱等设备应具备防雨水能力;不具备防雨水能力的应加装防雨棚、防雨罩,防止进水短路。
6.4.2检查室外防雨棚、防雨罩安装牢固可靠,具备抗大风要求。
6.4.3室外开关箱、端子箱因工作、操作需要打开的,应及时关好。
6.4.4汛期运行、检修人员应增加对上述设备巡检次数,发现有漏水、进水设备,立即采取措施,带保护的的设备应紧急采取防误动措施,并汇报厂、公司主管领导。
6.5防高空落物应急措施:
6.5.1厂区、道路上的广告牌在大风来临前检查是否牢固,不具备抗大风能力的应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大风刮倒造成人身伤害或损坏设备。
6.5.2厂区内宣传标语、横幅、彩旗等在大风来临前全部收回,防止被风刮起,引起线路短路跳闸。
6.5.3厂区内的树木,同设备、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不够的应进行处理,防止被大风刮动或吹倒,造成线路短路跳闸或损坏设备。
6.5.4厂区内的电杆、灯具在在大风来临前检查牢固可靠,不牢固的应及时处理。
6.5.5厂区、道路垃圾及时清理,尤其塑料纸、大块布、棉纱等物,防止被风刮起。
6.5.6大风天气(B)厂运行部必须加强对厂区、升压站、主变、输电线路的巡视。
6.6防涨潮应急措施:
6.6.1当武江河水位高至警戒水位线,江边水泵房值班人员应向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汇报。
6.6.2当武江河水位继续上升或有上升趋势时,应随时总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汇
6.6.3当武江河水位继续上升,威胁水泵房安全作业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紧急汇报向总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
7、物资保障
7.1为了确保防台防汛所需物资,在每年汛前必须做好防台防汛的计划、采购储备工作,防台防汛物资的管理必须设专人、专地、专项管理,非防台防汛抢险所需不得动用。
7.2年度防台防汛应急物资最低储备量如下表:
年度防台防汛应急物资最低储备量
编号名称规格数量
1潜水泵 8台
2潜水泵出水管200米
3大号编织带500条
4电缆3x2.5+1x1.5 500米
5塑料薄膜宽2m 100KG
6铁锹(含柄) 100把
7麻绳Φ12 200米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 篇4
1 总则
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 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1)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cm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局部出现险情;山区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cm以上、30cm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4)山区因突降暴雨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强降雨造成城区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50cm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大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4)山区因强降雨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积塌陷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因强降雨或城区河道漫溢,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滞水,积水深度在50cm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特大以上洪水,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 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做好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 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戒备、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 监测预警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 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累计雨量大于30mm或小时雨量大于20mm以上的强降水;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25mm以上、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和监测;雨天道路联勤保障组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汛情动态、交通状况,外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3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以上、3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mm以上、10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 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并将汛情信息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及时通报会商结果;市交通部门调整公交及地铁运营计划,必要时可延长运行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根据天气预报、汛情预警信息及实际情况,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会商,并请示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教委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社会单位可视情况安排错峰上下班;
根据情况,各相关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立交桥、地下空间、河湖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各区县防汛分指挥部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4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10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mm以上、1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巡查,主动抢险救灾;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城区危旧房、地铁线路、地下空间、河道堤防、库坝下游、山区等险情、灾情易发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干线畅通的保障工作;新闻单位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动态;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6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4 应急处置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 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 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 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及前期处置措施;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提醒司机绕开积水路段,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城市河湖加大下泄流量,闸坝水位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其他重点河道、水库按照洪水调度预案运行。所在区县做好本地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和生活安置;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公交、铁路、地铁、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车次、航班调整信息,增加运力,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国土、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抢险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山地灾害监测信息,水务部门提供雨水情以及水库、闸坝、河道等工情信息;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由专家顾问组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派出军地联合巡查组。发生险情、灾情区域属地政府,根据预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群众安全转移;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及城市河湖等重点河道、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城六区洪水调度意见和积滞水排除措施;如果地铁、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积水,专家顾问组要与市交通委、市民防局共同提出应急措施;
提出重点河道、城市河湖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提出永定河洪水分洪调度意见;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和范围及处置措施;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 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发生险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重要河道、重要水库、城市河湖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实施洪水调度。并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分洪、扒口、口门封堵;
按照国家防总启用小清河分洪区的命令,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洪区内的群众转移。供电、供气、输油、通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所辖设施、设备做好抢护工作。商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运输车辆、抢险物资、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5 恢复与重建
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 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 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 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 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 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 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 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
(1)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配合,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和防汛突发事件交通保障制度。
(2)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交通通道、充分的运输工具等交通保障条件。
(3)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和相关区县政府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险队伍、尽快恢复水毁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空港和地下管线等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4)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视降雨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力在地铁口、场站口码放挡水设施、设备、器材等,防止雨水倒灌。
6.5.2雨天道路保障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汛情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道,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雨天造成交通阻塞或断路,行驶车辆要服从民警指挥。
6.6 物资保障
6.6.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相关部门建立与其他省区市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市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6.6.2 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应建立防汛抢险装备和器材的储备,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以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保障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6.6.3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委、市电力公司、北京祥龙公司、市自来水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7 应急避险保障
6.7.1 各级政府负责防灾避险规划、应急避险预案的编制及落实工作。
6.7.2城六区危旧房、低洼院落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宣传教育、抢险抢修、避险转移。
6.7.3山区县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区域,按照“七包七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的应急避险安置。
6.8 资金保障
6.8.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6.8.2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汛应急资金纳入我市应急资金保障体系,按规定的审批流程使用。
6.9技术开发与储备
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首都科研机构,建立防汛应急管理相关技术开发体系,加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加强智能化防汛应急指挥通信、辅助决策、特种救援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提出科学配备方案。
6.10法制保障
6.10.1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期间,市和区县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
6.10.2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和善后阶段,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6.10.3 市和区县政府作出防汛应急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库坝地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7.1.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7.2 培训
7.2.1 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2.2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以保证培训质量。
7.2.3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3应急演练
7.3.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7.3.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抢险演练。
7.3.3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合专业演练,通常应2~3年举行一次。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汛期: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汛期往往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的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是防汛工作的关键期。北京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
紧急防汛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mm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20mm以上的降雨。
极端降雨天气:小时降雨超过70mm的天气。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主要河系: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大石河和河。
重点河道: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
重要水库:指官厅、密云、怀柔、海子、十三陵等大中型水库。
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指水库垮坝、河道堤防决口、闸门失控倒塌等。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积水点:道路排水无下游、无排水设施或河道排洪能力不足顶托形成的排水不畅路段为积水点。
滞水点:降雨强度超过标准或超过道路排水设计能力所形成的短时积水点为滞水点。
七包七落实: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 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景区包游客;落实转移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报警人员、报警信号、避险设施、老弱病残等提前转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惩罚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领域防汛应急预案,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各区县防汛应急预案需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给予修订。修订后的防汛应急预案按原程序报批。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XX年)》同时废止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 篇5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汛期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后的连带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成立学校防汛工作领导指挥部
防汛总指挥:郝登强校长
副总指挥: 崔广荣 孔松领 胡俊岭
成 员: 成秀玲 杨森 吕海滨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 李文法 高胜利 施中宁 陈新起及全体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把防汛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警响应行动
1、接到上级防汛通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2、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防汛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各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师生撤离。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 2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及办事处党委政府。
四、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李丽 李贺元 周伟伟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应急救援组
组长: 孔松领
成员:吕海滨 杨森 牛新亮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3、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俊岭
成员:侯传景 李善林 孙建峰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5、宣传信息组
组长:吕海滨
成员:李宏伟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应急小队成员: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全体教师
五、报警程序
1、学校当日值班领导及时向郝校长汇报。
2、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3、具体领导报告上级部门
六、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七、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 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政府、市、和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及公司有关精神,高效自觉的做好物业管理防汛防台工作,及时处置突发性灾害事故,最大限度的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项目处的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2.组织体系及主要职责
2.1 应急小组组织机构图 具体名单详见《防台防汛应急小组名单》
2.2 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项目处成立防台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做好防台防汛的预防处置工作。根据防保洁抢险组和当班人员 工程抢险组和当班人员 保安抢险组和当班人员
组长公司分管副总或区域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经理
工程部 负责人
保安部 负责人
保洁部 负责人
客户 联络组
绿化 联络员
台防汛工作需要,编制相关预算,申购相关防台防汛物资,并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员工预防台风汛期的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项目内部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遇重大灾害,应及时将灾害情况上报公司。
3.灾害预防
进入台风季节,应急小组应根据本市防台防汛的特点和气象部门的预测,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3.1 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台风、汛期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3.2 做好防台防汛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
3.3 关注天气情况,及时排空雨水井。
3.4 加强台风、暴雨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等相关技能培训。
3.5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6 加强应对物资、装备检查。
3.7 加强防台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
3.8 开展对防台防汛的应急演练。
3.9 加强应急值守。
3.10 做好应对的其它准备工作。
4.响应等级:
按照突发公共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将实施“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Ⅳ、Ⅲ、Ⅱ、Ⅰ四级响应。
4.1 市防汛办发布蓝色预警,实施Ⅳ级响应标准。
4.1.1 各部门进入工作岗位,加强巡逻,做好防汛防台的各项准备。
4.1.2 工程部、保安部检查防台防汛物资的落实情况,设专人保管,确保应急情况下随时紧急调用。
4.1.3 各部门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4.1.4 确保信息畅通,监视汛情的发展,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接收、传递上级的各项指令。
4.1.5 抢险队伍进入准备状态。
4.2 市防汛办发布黄色预警,实施Ⅲ级响应标准。
4.2.1 各部门进入工作岗位,加强巡逻,指挥人员迅速到岗,根据各自岗位的职责开展工作。
4.2.2 客户联络组向客户做好防台防汛宣传工作。
4.2.3 工程部检查室外易坠附加物是否松动,屋面地漏是否畅通等。绿化联络员联系绿化外包公司对高大树木进行绑扎加固。
4.2.4 各部门配合及时排除管辖区域内的积水。
4.2.5 有关防汛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监视讯情的发展,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接收传递上级的各项指令。
4.2.6 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4.3 市防汛办发布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响应标准。
4.3.1 根据上级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布置工作。
4.3.2 客户联络组发放防台防汛前的通告,告知客户在台风期、汛期中加强防范,关门关窗,防止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刻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3.3 暂停一切室外施工,落实房屋安全度汛措施。
4.3.4 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
4.4 市防汛办发布红色预警,实施Ⅰ级响应标准。
4.4.1 相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加强值班。
4.4.2 指挥人员迅速到岗,根据各自岗位责任,开展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布置工作。
4.4.3 客户联络组向客户强调防汛防台事宜。
4.4.4 有关防汛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4.5 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
5.应急处置(见第 23 页流程图)
5.1 防汛防台前的工作
5.1.1 相关部门负责对责任范围及所管辖抢险物资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上报。
5.1.2 工程部检查下水道、雨水井、污水井。
5.1.3 提前做好抢险物资的准备及检查工作,确定具体放置位置。
5.1.4 保洁部在防汛防台前对区域外围影响雨季排水的杂物进行清理,对管理区域的下水道、窨沟等设施进行疏通。
5.1.5 副组长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抢险物资是否齐全,设备是否完好,应急能力是否具备,组织专项会议布置防汛防台工作,负责对各部门的责任范围及所管辖物资进行每十天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组长。
5.2 防汛防台期间的工作
5.2.1 防台防汛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各部门的防汛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5.2.2 抢险小组成员各就各位,明确分工,抢险工具物资一应具备,听从统一指挥做到忙而不乱。
5.2.3 针对事发地的现场情况,做好抢险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落实安全抢险用具。
5.2.4 客户联络组联系客户有无受灾,并询问是否需要物业帮助。
5.2.5 工程部对高处物摇摇欲坠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易积水的地方要积极排水,如有下水道堵塞要临时使用排水泵帮助抽水至畅通的下水道。
5.2.6 外围保洁人员进行巡视,发现有积水情况及时清除,在人员进出频繁的通道,要挂小心路滑的标识牌,并用吸水机及拖把及时清除积水。
5.2.7 如遇大风和暴雨出现,区域内绿化树木倒伏,绿化专员联系绿化保养单位组织人员扶正或清除树木,并清理道路等。
5.2.8 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巡逻,发现险情按响应等级及时汇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防止事态扩大,支援严重积水地区的应急排涝工作。
6.后期处置
6.1 清理抢险现场恢复日常营运状况。
6.2 工程部清点抢险物资,做好记录,并放回原处,补充物资消耗,并将汛灾造成的设施设备物资的损失情况统计以后上报。
6.3 副组长对所辖区域里外仔细检查,确认无隐患,并对整个防汛抢险过程做好记录备案。
6.4 绿化联络员督促绿化保养单位对花草树木的加固,整枝和倒伏树木的抢排险工作。
6.5 保洁部清扫管理区域内的马路,走道,清除台风所带来的痕迹。
6.6 各部门总结工作经验,拟定须改进的措施。
7.应急保障
7.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及时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了解天气动态。
7.2 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与公司和兄弟项目联络,并组建必要的项目内部应急抢险队伍,保障项目内部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支持。
7.3 物资保障 加强与业主单位和公司内部的联络,确保项目抢险救灾的物资需要。
7.4 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业主单位和公司相关部门的支持,并加强与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络,筹措抢险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使用。
7.5 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项目内部的治安工作。
7.6 电力保障 加强与电力部门的联络,确保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7 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联络,做好项目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项目疾病免疫和项目内部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培训内容:
1.1 防汛防台前的工作
1.1.1 相关部门负责对责任范围及所管辖抢险物资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上报。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全面对物业进行检查(包括屋顶),发现屋顶有杂物,保洁部及时清除;检查室外的广告牌、霓虹灯,发现有缺陷的工程部及时加固,发现不牢靠客户联络组责令所属单位加固,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1.1.2 工程部检查下水道、雨水井、污水井。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发现有堵塞的情况及时疏通。工程部组织人员对防汛设施(如潜水泵,集水井,配电系统等)再次检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两路供电以及正常的排涝能力。落实专人,经常维修养护好设备,保持设备完好率,遇到突发天气,及时进岗到位,迅速起动排水设备进行紧急排涝。
1.1.3 提前做好抢险物资的准备及检查工作,确定具体放置位置。准备好防台防汛的物资(如黄沙、编制袋、潜水泵、拖线板、堵水挡板、应急伸缩梯、应急灯、雨衣、雨鞋等)。抢险物资要明确专人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1.1.4 保洁部在防汛防台前对区域外围包括各花坛,清除枯枝败叶以及塑料袋等影响雨季排水的杂物进行清理,对管理区域的下水道、窨沟等设施进行疏通,清除杂物、泥沙,确保排水畅通。特别是楼层通道和顶楼天台的地漏是否畅通。
1.1.5 副组长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抢险物资是否齐全,设备是否完好,应急能力是否具备,组织专项会议布置防汛防台工作,负责对各部门的责任范围及所管辖物资进行每十天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组长。
1.2 防汛防台期间的工作
1.2.1 防台防汛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各部门的防汛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1.2.2 抢险小组成员各就各位,明确分工,抢险工具物资一应具备,听从统一指挥做到忙而不乱。
1.2.3 针对事发地的现场情况,做好抢险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落实安全抢险用具。
1.2.4 客户联络组联系客户有无受灾,并询问是否需要物业帮助。
1.2.5 工程部对高处物摇摇欲坠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易积水的地方要积极排水,如有下水道堵塞要临时使用排水泵帮助抽水至畅通的下水道。
1.2.6 外围保洁人员进行巡视,发现有积水情况及时清除,在人员进出频繁的通道,要挂小心路滑的标识牌,并用吸水机及拖把及时清除积水。
1.2.7 如遇大风和暴雨出现,区域内绿化树木倒伏,绿化专员联系绿化保养单位组织人员扶正或清除树木,并清理道路等。
1.2.8 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巡逻,发现险情按响应等级及时汇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防止事态扩大,支援严重积水地区的应急排涝工作。
2.后期处置
2.1 清理抢险现场恢复日常营运状况。
2.2 工程部清点抢险物资,做好记录,并放回原处,补充物资消耗,并将汛灾造成的设施设备物资的损失情况统计以后上报。
2.3 副组长对所辖区域里外仔细检查,确认无隐患,并对整个防汛抢险过程做好记录备案。
2.4 绿化联络员督促绿化保养单位对花草树木的加固,整枝和倒伏树木的抢排险工作。
2.5 保洁部清扫管理区域内的马路,走道,清除台风所带来的痕迹。
2.6 各部门总结工作经验,拟定须改进的措施。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 篇7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汛期将至,为最大限度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保证在发生水涝灾害时,及时救灾,减少人员、仓储设施、货物、机械设备等财产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本着“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指导思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落实好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计划,主动防范,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坚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从严务实、规范管理,确保汛期环境下企业安全运营。编制本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生产安全应急的原则
1)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技术,提高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预测能力和预测水平。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按照就近求助、区域救援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救援体系。
3)公司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公司充分利用相临单位的救援力量,建立自救、互救的应急救体系。
4)按照属地原则,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指挥和调动,充分的利用各种社会救援力量。
二、公司概况
xx省xxxx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是省属国有大型企业下属分公司,主要承担常熟地区居民食用盐和食品加工生产用盐的批发经营,同时为纺织印染、化工、工业水处理等行业提供所需的各类工业盐的采购和配送服务。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强降雨及汛期所引发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防汛指挥组织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反映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应急反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救援。
为加强防汛减灾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负责汛期安全日常工作)
成员:xxxx
防汛小组值班电话:xxxxxxxx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公司的防汛工作。按照有关防汛法规、政策,检查督促做好防汛工作,增强干部和职工的防汛意识。
2、制定常熟分公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督促办公室制定与本单位情况相适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成立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巡查抢险救灾小组;并将预案和小组名单上报xxx分公司。
3、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工作,筹措防汛资金,及时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确保各种物资按要求储备到位。
4、加强与所在地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争取当地政府的救灾支持;健全灾害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台风等情况。
5、汛期值班时间为24小时,值班人员每天认真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及时掌握所属公司的检查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向工作组组长汇报。
6、组织员工进行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汛期值班时间为24小时,值班人员每天认真记录安全查情况,如遇险情应及时向工作小组汇报。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1、xxx同志是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汛期全公司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组长要亲自指挥,出现险情要亲临现场指挥抢险。
2、xxx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全公司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各公司防汛小组进行协调指挥,组长不在或授权时,副组长按序行使组长的权力。预测风力6—8级时,要在岗待命同时跟踪台风和天气变化途径,做好防汛抗台准备;预测风力8—11级时,要亲自带班指挥防汛小组成员按责任划分区域,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洪水等动向。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负责公司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并做好社会救援组织、市防汛指挥部、全公司救援力量的联系沟通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的救护、安置工作;汛情来临时,要坚守岗位,配合带班领导做好防汛抗台准备。
4、抢险救援突击队负责人:
服从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防汛应急任务。汛期时负责公司的抢险救援工作;预测风力8—11级时,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抢险;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抢险救援突击队在指定位置待命。
5、安检巡查组负责人:
服从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防汛应急任务。汛期时负责公司建筑物、设备、仓储物资等安全检查和巡查监管工作;预测风力8—11级时,加强巡逻及时预警;风力达到11级以上时,到达指定地段巡逻,并与抢险救援突击队一起奉命在指定位置待命。
四、预防措施
1、加强与地方气象部门的联系,收集相关气象资料。及时通知各管理人员,并制定防汛措施,配备防汛物资和设备。同时派专人24小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各科室安排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建筑物是否坚固;排水系统是否通畅;用电线路是否绝缘良好,需重点检查架空电线、过路电缆,确保抗风抗暴雨能力;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是否能安全操作;防汛器材是否到位齐全,检查时由安全人员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理通知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责任到人,整改结束后需经安全人员验收合格,做好验收检查记录。
3、汛情出现前,对可能受洪灾的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其不受洪灾侵袭。对室外堆放的货物做好遮盖防水工作。
4、雨天工作,起重机械应保持良好视线,并防止起重机械个制动装置受潮失效。工作前应检查各制动装置并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工作。
5、加强巡查、督查工作,发现值班缺岗、离岗、饮酒、公车私用等行为要严肃批评、严厉处罚。
五、防汛、救援设备及器材
1、日常配备应急照明灯、可充电工作灯、电筒、蓬布、铁锹等专用应急设施和设备。
2、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麻袋等,作为常备抗洪抢险物资。配备必要的雨衣、雨靴、救生器材,救生衣、救生圈、急救箱一套等。
六、其它事项
1、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和小组名单请于x月x日前上报xx分公司。
2、xx分公司将在x月份安排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综合管理部做好相关台账准备。
3、综合管理部要做好汛前安全自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 篇8
防汛防台防暑工作应由各级领导负责认真做好“五个”落实,突出“四个”严查,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组织抢险抢救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
现场突发事故领导小组: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警戒指挥:……
疏散指挥:……
施救指挥:……
一、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作好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工作,加强现场组织管理,认真落实抢险准备工作,以对付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灾害预警
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风暴或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小组成员应指挥各施工班组做好“防台防汛”准备,如准备好沙袋、加固临时建筑的窗门及各类机械设备的入库措施。同时小组领导应向公司领导报告“防台防汛”情况,听从统一调度指挥。
3、灾害防治
一旦发生台风或水汛的苗头,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要求施工人员切断一切电源,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若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
4、灾害性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以身作则,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中
2)保证安全生产的计划、落实生产责任,确保防止灾害性天气的多项具体措施……
3)定期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事故隐患和苗子,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方案。
4)落实天气预报上墙公布制度。设有专人负责每天将xx中心气象台的预报内容填写好,遇台风暴雨应用由警示提字。
5)所有机械设备、电气箱做好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的多项设备保护工作。
6)架空电缆,过路电缆需认真检查,确保抗风抗暴雨能力,乙方损害人身安全和危及财产。
7)做好宿舍、仓库、办公室的抗灾能力,对存在隐患的住房及时做好修理和预防措施。对存在安全苗子的危房需马上做好转移与安置工作。
8)对已完工的箱涵接头井盖需采取必要防范设施,对施工中的箱涵基坑应备足水泵,作好暴雨排水准备。
5、救护和疏散
救护电话:120
根据“救人重于救灾”的原则和公司防灾演练操作规程,首先是拨打救护电话和抢救被围困灾害的工作人员,与此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至安全区域。
二、防暑降温应急预案
1、目的
在防暑降温的高温季节中,应加强现场的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公司下达的多项责任与规章制度,以防止由于高温对施工人员和工程带来的伤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高温预警
当气象台发出高温警示报告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及时关心职工的工作与生活状况,调整作息时间,严禁加班加点的超负荷施工。
3、温防治措施
1)积极主动热心关怀施工人员的身体,做好夏季工作期间的作息制度,是工人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和落实急救措施,以防万一。
3)积极改善企业工人的劳动条件,住宿的通风降温设施,做好工人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救护
救护电话:120
对在高温季节中中暑的人员,首先以救人为主,将中暑人员安置在通风降温的室内,并及时送医院进行治疗。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 篇9
为指导和规范全市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抗雪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最大程度防范人员伤亡,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物业小区、加梯工地因汛期暴雨、台风、暴雪等灾害性天气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
市住保房管局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在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物业小区、加梯工地防汛防台(雪)及抢险救灾工作。
局防指指挥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局防指成员。
局防指办公室设在房屋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房屋安全处负责人担任。局防指指挥中心和值班室设在平海大厦622会议室,值班室电话(传真):略。
(二)局防指成员职责
1、局防指办:组织、指挥防汛防台(雪)和险情处置工作。研究制定防汛防台(雪)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雪)工作机制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工作;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工作。
2、房屋安全处:负责局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有关情况,应急信息报送责任处室工作,协调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雪)应急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开展防汛防台(雪)工作,收集统计各地灾情。指导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抢险排险、除险加固等房屋安全管理,收集统计各地危旧房屋抢险排险相关数据和人员安全转移信息。
3、办公室:负责接收、传达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防指文电、命(指)令;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情况综合上报、值班领导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物业处和物管中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地下空间积水、高空坠物、供水管网冻结等风险隐患摸排和应急处置,协助属地组织做好人员、车辆撤转等应急抢险工作。
5、住保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共租赁住房抢险排险工作。
6、安全中心:负责为各类房屋抢险排险提供技术指导及支持,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鉴定响应队伍,指导和协调各地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加梯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7、租赁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及租赁房经营企业做好蓝领公寓及租赁房的风险排摸及抢险排险工作。
8、研究中心:负责中心机房及应急网络系统的保障工作和有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9、房管发布:负责应急灾害舆情监测,负责做好媒体沟通接待、应急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及向市委宣传部报送紧急信息工作。
局属其他单位:根据局防指统一安排,共同做好局防指布置的防汛防台(雪)防御、抢险各项工作。
(三)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汛防台(雪)指挥部职责
在本级政府和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落实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保房管局防指要求,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雨雪、台风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做好灾前预警、灾中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内灾情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三、事件分级和应急响应
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雪)应急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事件分级与响应
1、一般(Ⅳ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一般(Ⅳ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案开展工作,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局防指办。根据需要,局防指办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2、较大(Ⅲ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区域积水影响交通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较大(Ⅲ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局防指办安排专人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按要求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3、重大(Ⅱ级)事件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重大(Ⅱ级)事件响应预警时,分管领导到岗指挥,视情况召开局动员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局防指办每日7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4、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①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市气象台发出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②市气象台发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降雨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等灾情。
③市气象台发出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收到市防指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响应预警时,主要领导到岗指挥,组织召开局动员部署会。局防指办安排处级干部及专人值班人员在平海大厦值班室24小时值班,安全处、办公室、物业处、研究中心、房管发布要安排人员到局防指办值班;局属各单位由处级干部及专人24小时值班,重要科室负责人到单位值班。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局防指办。根据市防指通知或灾情实际,各处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在局防指统一指挥下,协调落实专家及人员赶赴灾区。每日7时、13时、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二)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主要灾害种类分为江河洪水、台风灾害、大雪灾害等3类。
1、江河洪水
(1)当水利部门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立即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停工安全措施。
(4)疏散城镇危险区域建筑物地下空间已有车辆并禁止进入。
2、台风灾害
(1)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合理、梯次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一般出现Ⅲ级响应并有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加梯在建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加固、转移等安全措施。
3、大雪灾害
(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按预案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等准备。
(2)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组织危险区域城镇危旧房和农村危房人员转移避险。
(3)按不同响应等级及上级防指要求,对危险区域加梯工地实行停工,落实人员撤离和设备防雪加固措施。
(4)组织落实好物业小区内各项防雪抗雪应急措施。
四、灾害处置和应急保障
(一)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雪)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
(三)市局防指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科学迅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市局防指按照响应行动要求或视灾情状况,决定派出工作组赴灾区现场,指导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一)局防指根据市防指的指令或通知,及时启动同等级应急响应。
(二)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三)市防指应急响应宣布终止,或当地局部应急响应指令宣布终止时,局防指响应指令终止。
六、灾后恢复
(一)灾情核查
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认真做好灾情评估,重点做好城乡住房、物业小区、加梯工地等灾害损失统计,并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二)灾后恢复
灾害发生后1天内,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督促指导做好环境清理恢复工作;3天内及时督促指导做好遭受雨水浸泡、大风侵袭、雪灾房屋的安全检测工作。恢复情况及时报市局防指办。
(三)复盘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各地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街道(乡镇)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七、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
1、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市)建设部门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预案需报市局防指备案。
2、防汛防台(雪)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局防指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局之前印发的相关防汛防台(雪)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关于防汛的应急预案模板 篇10
l、基本惜况
本村位于沙镇东部,位山三干渠左岸,全村耕地面积781亩,全村辖区的排水出路位于本村东北角,洪水排入三干渠,由于本村地势低洼,素有“大雨必淹”只说,防洪排涝工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排查确定本村易发灾害点,位于本村西北部的排水无出路的300余亩低洼耕地;重点防御对象是本村老街10余户的低洼住户。
2、组织指挥
2.1建立村级防汛指挥体系
村级防汛指挥机构由村支书任指挥,村委会主任任副指挥,村委员、村学校校长,树重要企业负贵人、各水库塘坝安全员等任成员(见附表1),并明确职贵分工。
各成员分片包千,做好村相关学校,危旧房屋、水库、河道、塘坝、洼地、山洪沟等防洪安全重点区城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2.2健全村组户三级联动机制
根据地形条件、居民分布、受洪涝威胁程度不同等因素,统筹划分防汛责任区,每区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区域内预警传达、信息通讯、灾情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等工作(见附表2)
对村易发灾害点重住户情况进行进行统计(见附表3),并根据其所在防汛责任区分别落实安全责任人。
3、监测预警
3.1监测信息当地降雨、水情、洪涝灾情及与村相关水库、河道、塘坝等工程安全情况等。
落实专人分别负责监测指挥相关信息,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3.2预警依据
预警依据上圾防汛指挥机构预警及通知要求、当地天气预警预报和村监测的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
根糖上述信息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确定汛情的威胁程度,并明确一般汛情预警、较大汛情预警,童大汛情预警的相应指标及安全转移避险的前提条件。
3.3预警发布
村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预警依据信息,及时发布相应预警信号或转移避险命令,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当地相关情况。
确定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发布的程序和方式,并明确电源、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下预警信号发布的保障措施,确保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及时通知到户到人。
4、应急响应
当村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号后,村防汛指挥机构各成员,各防汛安全责任人、信息监测人员、防汛抢险队伍等要根据不同预警信
号立即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1一般汛情应急响应
1、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村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村各相关安全责任人通报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汇水、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
3、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准备。
4.2较大汛情响应
1、村防汛指挥机构召开汛情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危旧房屋、洼地汇水、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必要的转移准备。
3、防汛抢险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参加抢险救灾。
4.3重大汛情应急响应
1、村防汛指挥机构召开紧急抗洪工作会议,全村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强化现场报汛制度,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祝。
2.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
危旧房屋、洼地汇水、河道堤防等情况,落实好各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转移准备,特别对易发灾害重点住户及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加强联系。
3,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巡查值守,参加抢险救灾。
4.各安全责任人必要时可先组织受房屋坍塌、内涝积水威胁的居民按照转移避险方案优先转移到安全区域,后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汇报。
5、人员转移安置
根据预警信息及灾情发展趋势,如达到安全转移避险前提条件,即依照预案实施紧急撤离。
5.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确定危险区范围及居民等分布情况,并根据当地情况来确定内涝积水、危旧房屋、河道决口等威胁需转移人口。
5.2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安置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以及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的原则。
5.3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确定避险安置点各村、组每年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见附表4),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附图2)
5.4转移准备
各村、纽每年汛前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转移安置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危险区住户,并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5转移过程中应急事件处置
当交通或通讯中断时,危险区内村、组应在村、组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照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转移。当村、组突然通到险情且无法和辖区负贵人联系时,应按已发放的转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写的内容、要求采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点转移。
5.6转移安置措施
转移工作采取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6、保障措施
6.1防汛抢险物资
包括物资储备、管理和补充等(见附表5)。
6.2防汛抢险队伍
包括队伍的组织、管理等(见附表6)。
6.3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6.4交通、通讯、电力及医疗等保障
6.5善后处置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