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精选栏目推选:“依法治校演讲稿”。
成功的步骤:明确的目标——详细的计划——立即行动——随时修正——坚持到底。为了使演讲更加流畅更加熟练,是时候将自己想要表述的内容整理成演讲稿了,提前写好演讲稿,我们的演讲过程才能更加的顺利。演讲稿的格式又是怎样的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出国留学网小编特地编辑了“依法治校演讲稿”,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依法治校演讲稿 篇1
尊敬的xxx: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为切实加强我市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教育法制工作精神为指导,以普法依法治教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决定》,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强化推进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开创教育法制工作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1、开展教育系统全员普法教育活动,抓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学校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权利与义务、知识与实践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守法精神,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各校要认真执行普法学习与考核制度,做到普法有教材、有记录、有讲稿、有笔记、有心得。重点学习《现行教育法规与政策选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在普法的方式方法、时间内容和人员对象上,要突出针对性、强化实效性。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方法,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延伸到学生家长。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抓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和各项任务的落实。
2、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先进校创建工作,推进省厅《决定》、《标准》的实施。
“五五”普法期间,各校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决定》和《关于依法治校的建设标准》,逐步推进学校章程的实施,积极开展省市(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先进校的创建工作。要建立依法治校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坚持季度例会制度,确定工作重点,认真完成依法治校示范校、先进校的创建工作。
3、加强法制课教学工作,提高法制教育质量。
各校要落实法制教育“四落实”要求,开展法制课教学达标评优活动。加强法制教育课堂教学,深化教育教学研究,提高任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课堂教学能力水平,突出法制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法制课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4、深入开展十项常规活动,增强法制教育实效。
各校要根据实际,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常规活动。活动包括:板报(墙刊、校刊、广播、电视)开设法制专栏;组织大型普法讲座;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召开法制主题班团队会;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开展师生法制演讲或征文;举办普法书画竞赛;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基地;评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优秀学生;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月、周、日活动(3月份为我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月,9月份开学第一周为普法宣传周,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5、加强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工作措施,抓好责任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协议制度,使各方责权明确,保护学校合法利益,正确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要加大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分。要认真执行学生伤害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6、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保护教育主体合法权益。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净化育人环境的暂行规定》,积极协同司法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校园滋事、干扰教育教学的行为,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减少不良环境因素对学生的影响,努力创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育人环境。
要依法解决校舍、校园、教学实验用地和其他财产被侵占等问题,坚决保护学校的合法利益。出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7、推进实施学校章程,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各校要加强对学校章程的学习,严格执行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管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要经领导班子研究,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执行并完善校内师生申诉制度,认真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
8、开展教育法制工作研究,推进普法依法治校工作。
各校要根据各自实际,组织领导和教师开展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调查活动,总结经验,撰写论文,促进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要上报到局法规科。
各校要协助局加强乡镇街教育执法专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专职干部普法依法治校工作任务,保证专职干部的办公条件。专职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依法治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各校法制工作计划附具体日程安排,于3月30日之前上报到局政策法规科。
依法治校演讲稿 篇2
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
据说,威廉一世的行宫前,有一座普通的磨房。为了拆除它,皇家颇费心机,甚至龙颜大怒。要拆除这样一个毫不起眼小磨房,何难之有?这是君权与人权的较量,较量的结果是磨房依旧,而它的保护神就是法。最终,这座小磨房成为了英国司法公正的标志。是啊,法乃治国之根本!治国如此,治校亦然。学校一方面是培养国家栋梁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的窗口。依法治校,用法制来规范和保护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已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记得我在学校政教处工作时,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八年级学生小勇,为了上网,在校门口敲诈七年级学生小豪的钱,小豪不給,小勇就叫上几个“哥们”,也是他的同班同学,将小豪打了一顿,并抢走了小豪身上的十多元钱。第二天,小豪叫来自己的哥哥,在放学路上将小勇打成重伤,头部缝了七针。在派出所的审理过程中,小勇觉得很委屈,不就是拿了他十几块钱吗,这也算敲诈呀?小豪更是一脸无辜,谁叫他拿我钱呀,拿钱就该打。大不了我赔点医药费不就完了。
案例带给我们的不仅是震撼还有悲哀。我们扼腕深省:法之不明,才何以成?无法无天,焉能成长?少年不强,民族怎强?为了国家今日之安定,为了民族明天之富强,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法制教育必须加强。为此,我们学校在这方面加大了宣传力度,专门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来为同学们讲课,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课上,师生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学们和老师一道,认识了《宪法》的庄严,体会了《义务教育法》的用心深远,明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感受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温暖……我们喜看:校园和周边秩序井然有序,学生朝气蓬勃,生机无限!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教师有责。”在教书育人和民族振兴的路上,作为教师,我们任重道远。所谓学高为师,身正是范。依法治校更应该从教师做起。一个具有法律素养的教师势必会影响一大批有法律意识的学生。教育需要师德高尚的教师,教育更需要依法执教的教师。
我亲眼见证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在教育战线上奉献了20多年的老教师,因为打了学生一巴掌,被家长告到了教育局,局里处分了他……这位老师觉得委屈,觉得冤枉:“我是为他好才打他,爱之深责之切啊,这么多年不都这么教的吗,严师出高徒,我错了吗?”许多老师也觉得这位老师没错。学校及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之后,我们的老师豁然开朗:孩子虽小也有人权也有人格尊严,法治时代绝不能再讲棍棒教育。《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所以我们必须依法执教,因为我们要培育的不仅仅是成绩优秀的孩子,更应该是人格健康的孩子。我们要的不仅仅是优秀的成绩,还要孩子终身发展。
对此,有位全国优秀老师说得好:“法律不是不让我们爱学生,而是让我们会爱,让我们爱得更理智更深刻啊!”
是啊,依法治校,我们才能看到校园环境更安全舒适,学校管理更公正有序,教育教学秩序更有条不紊。法治为我们肃净校园,法治为我们营造和谐,法治为我们确保平安,法治助我们长足发展!
亲爱的教育同仁们,让我们遵循法律法规,让依法治校成为一种信仰和力量,让法律之光为我们的校园照亮一片和谐的天空!
依法治校演讲稿 篇3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们大家爱好今天我演讲题目是让依法执教的航母破浪起航
我最为一名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的特岗教师,也许谈论到依法执教可能会显得有些稚嫩。但这绝对不会失掉我的真诚,因为我和大家一样从事着太阳底下最光荣的职业 教师。
习爷爷在党的十八大教育方针指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把立德树人最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接班人,因此结合两争一创提高党和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校园是个神圣而又圣洁的地方,在我的眼里孩子们都是待放的花朵而我有幸能伴花成长,倾听最美花开的声音这是我的幸福。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不良之风却侵袭着这块圣洁的土地,学生早恋迷恋网络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屡见不鲜,一股股寒流侵袭着初绽蓓蕾,如何不让悲剧再次上演那就需要让依法执教的航母破浪起航。 20xx年我以一名特岗教师的身份加入了农村教师的队伍,下面就浅谈一下我在农村教学当中遇到的困难和体会。
韩彤是我班成绩较差偏激固执的学生,上课不听作业不做,不是偷人家铅笔就是拿人家橡皮,并且迷恋网络,一个学期换了好几个同桌,得知这种情况以后。在寒假里进行了几次家访,去年冬天下起了百年不遇的大雪,爆冷的天气冰冷的气温我独自走在,这交通闭塞环境恶劣的山路上,忽然一不小心陷入了大雪当中,我越陷越深越来越感觉自己的身体往下沉,此时的大雪没过了我的半身,手脚也冻的有些麻木。当时我傻了,但这种恐惧并没有动摇我前行的意志。
后来是路人把我从大雪当中抱了出来,经过一个来小时的长途跋涉,我终于到了他的家,我摸着她的头苦口婆心的对他讲,要她集中精力学习,远离网络,给他讲网络犯罪的案例,并且我在上课时多给他平视的目光和积极的态度,渐渐地她找到了自己在班级中的位置并且也摆脱了网络,成绩也提高到了全班的第五名,由此证明了打骂并不是教育孩子的唯一方法。教育需要依法执教,教育更需要用心执教。
假如在人生的道路上,能在有一次从新选择工作的机会,你会选择什么职业?我当然会响亮地回答---教师,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荣的职业。我普通,我平凡,我没有桃李满园,我没有骄人的业绩。我只是一个没有任何优势的,甚至带着少许稚嫩的农村特岗教师,但我骄傲——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的昨天是真实的,我的今天是充实的,而我的明天,一定是多彩的。老师们,可别轻视了山村教师的身份,我们催开的是山里的花朵,塑造的是山里孩子的未来我骄傲我是教师,我光荣我是山村教师。
依法治校演讲稿 篇4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学教授当了院长,一方面大讲依法治校,另一方面又大讲恶法亦法。他明确要求教师和学生遵守学校有关机关制定的全部规章,而不管这些规章是人事处制定的还是房管科制定的,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至于有关机关是否对所有的人一律平等地执行这些规章,那他是管不了也不愿管的。显然,在他看来,校规不过是学校有关机关整治师生的工具。这样的依法治校,只能让师生们更加寒心,只能搞坏依法治校的名声。
任何法律都具有预先公布、同样情况同样处理和强制实施的技术特征,否则就不是法律。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告示:谁把一根木头从都城的甲处搬到乙处,就可以从政府领得若干黄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个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给了他告示上所说的黄金。可见法的强制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许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守法和执法。如果高兴就执法不高兴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守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它的目的。国家的法律是这样,校规也是这样。从这个角度看,这位院长治下的某些“校规”是不配称之为校规的。例如学校房管科制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规定:博士一人一间,硕士二人一间,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者三人一间。而实际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刚毕业的都分给两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给二人一间,理由是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硕士即使教了七、八年书也还是两人一间,这时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这个学校里硕士被明确规定为贱民或私生子,否则即使根据恶法亦法的原则,这样的校规也不配叫做校规。恶法可以在法律的内容上不平等,但在实施上仍然必须是平等的;否则只能是人治。
现在讲依法治校,首先当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依法治校并不是要在学校里实行商鞅式的严刑峻法统治,而是要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学校。如果这样来理解依法治校,那么下面几个问题就是不能回避的。
首先,依谁的法治校?学校不能超然于国家法律之外,它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校规只能规定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详的问题。那么这些校规应当由什么人或什么机关来制定呢?根据民主原则,我认为只能由民主选举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来制定。学校各行政部门只能享有提案权,而不能享有规章制定权。涉及学生利益的校规,还必须让学生代表列席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我并不主张赋予学生代表以表决权,除了学生年轻幼稚外,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学校里是过客,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只有这样制定的校规,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遵守。校规只有这样制定,广大师生员工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才不至成为被动服从而又心怀不满的无所作为的被治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能按人口比例从各部门产生,而应当按国家关于后勤社会化和精简行政机构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这一比例必须保证专职教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分别从教师和非教师中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除了规章制定权外,还必须拥有学校自筹资金的预算决定权和决算通过权。法律的权威必须由立法机关控制钱袋来保障,校规的权威也必须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控制钱袋来维护。这样一来,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但是他们同样可以从依法治校中获益,他们将不再有“听哪个领导的”这样的烦恼。
其次,依什么样的法治校?简单地讲恶法亦法显然是不对的,否则就不会有“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了,当年的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也就可以凭依法行暴的理由而不受惩罚了。法律必须公平,必须保障被治者的权利;校规也一样。最起码,校规不得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冲突,不得以多数人的意志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像“男三十五,女三十二”这样的分房条件,就明显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相冲突。就校规讲恶法亦法,只有满足了以民主程序制定、不与国家法律(包括宪法)相冲突、不歧视这三个条件,才能说得通。但是一项校规如果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即使需要修改,我们也只能说它是不合理的校规,而不宜叫它“恶法”。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不合理的校规,在正式废除或修改以前,我们仍必须遵守。
再次,依法治校是谁治谁?现在讲恶法亦法的人心中,依法治校似乎指的是由行政部门来代表学校治教师和学生,依法治校就是要加强领导和行政部门的权威。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因为它一方面助长了领导和行政部门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又打击了广大师生依法治校的积极性。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我并不主张废除一切强制,但是一项法律或校规如果不是把极少数人而是把大多数人假定为需要强制的对象,它是注定要大打折扣并且要短命的。
最后,依法治校怎么治?跟法律一样,校规也不能只有实体性的规定,还应当有合理和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代表学校执行这些校规的机构必须按规定程序执行校规。如果没有程序性规定,则必须符合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的有些内容已经由法律或法院的判决予以明确,例如对某一个或某几个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应当给申辩者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送达。起码,正当程序原则要求执法者在无具体程序规定时凭良心操作,不得滥用权力。
依法治校演讲稿 篇5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
你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园》。
众所周知,古往今来,上至国家集体,下至黎民百姓,谁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我们国家一直把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作为根本的治国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治国如此,治校亦然。依法治校,用法制规范和保护我们的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已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还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性格易冲动、重哥们义气,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教唆,引诱。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涨,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也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手段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点。有的农村家庭为了改善生活,父母大多在外打工,造成家庭教育缺失。再者现在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等不正常的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个我听到的真实的故事,有一个学生叫小军(化名),他有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哥哥,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时常在外地打零工,对孩子的管理教育自然也就很粗放。由于经常不在家,总是怕亏待孩子,所以平时的零花钱就给的多一些,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毕竟是孩子,有了零花钱,兄弟二人经常上网、抽烟。结交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在一起瞎混。后来被父母发觉,真是又生气又寒心。为人父母的在外地如此辛苦的挣钱,却换来这样的结果,自然会很生气。大发雷霆之后,他们决定,从此零花钱一分不给。这兄弟俩上网成瘾,为了5元上网费,小军在校门口拦截低年级学生索要钱物,被欺负的学生找来一位高年级学生将小军吓跑。第二天,小军叫来哥哥和几位朋友,在上学路上截住那位高年级学生,争吵中,小军的哥哥拿起砖头朝那位学生头部砸去,被砸着当时就晕倒在地,后经检查颅骨塌陷。由于都是未成年人,没有判刑,但小军家赔偿其医药费3万多元。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因打架、赌博、偷盗、吸毒、抢劫等等违法犯罪,最后锒铛入狱,真让人痛感惋惜!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也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作为学校我们更应该加大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是一把双刃剑,要使同学们通过学法、懂法,用法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实现依法治校,首先要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权利意识。那么如何来做到这一点呢?我认为一是学法知法,二是守法护法,三是用法维权。我们学校一直以来在这一点上做的还比较到位。我们认真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念和意识。其次,我们加强社会,家庭,学校的合作,使三方形成合力来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一是邀请法律副校长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建立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如学校充分利用课堂、红领巾广播站、班级黑板报、班会、少先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新教育观念,用法律保护全体师生的利益,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我要说:依法治校,势在必行。功在当代,利泽千秋。谢谢大家!
依法治校演讲稿 篇6
一、中小学校长的权力
(一)、当前中小学校领导体制的格局
党组织是学校政治领导核心。党的组织是中小学校政治领导的核心,是学校行政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者,是各种群众组织的领导者。在实践工作中表现为:党组织的负责人参与学校重大工作决策;支持校长和行政部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做好统战工作;组织和领导教代会、共青团、工会、学生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政治领导;切实做好党员教育和党组织发展工作;与校长一起共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校长是学校行政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法人代表。在实践工作中,校长握有与责任相一致的权力,如对各项工作的决策权、人事管理权、经费使用权和奖惩权,等等。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各种群众组织的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听取校长报告,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和审议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最后提交校长决定;评议和监督包括校长在内的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建议;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工作。这种领导格局,既非党支部负责制,也非一长制形式的校长负责制。实际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学校领导体制也并非是校长一人说了算的校长负责制。在我国,事实上还存在着两种体制并存的现象。在实践中如何处理好党、政、群的关系,还有待于继续探讨和完善。
(二)、校长的权力
校长的合法权力
权力是为了履行职责而赋予的,因而,应该以校长的管理职责范围为依据来确定校长的权力。校长的权力究竟应该有哪些?凡是与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有关的事务,校长都有权管理。包括机构、人事、经费、教育教学、校产等五个大方面。那么,校长就应该相应地拥有这五个方面的管理权力。
1、机构设置权
机构设置权是指校长有权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设置有关行政机构和业务机构,如有权决定教育教学业务机构是按年级设置,还是按学科设置。校长有权调整和改革学校机构设置,设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各级有各级的责与权。这里还必须明确指出:对于工会、教代会、党支部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性质的机构,校长应依法设置。
2、人事管理权
学校人事管理包括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从进到出的全过程管理。校长不仅有权在校内外自主聘任教职员工,量才录用,实施奖惩,对不合要求的教职员工有权解聘,而且有权自主组建领导班子,即根据规定和需要选择德才兼备又志同道合者组成领导核心,提出副校长人选名单报请上级批准,并可以直接任免中层领导干部。
3、经费使用权
经费使用权是指校长有权支配上级下拨给学校的教育经费。对学校的经费,在财经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决定经费使用方案;对国拨经费根据实际需要有权跨项目使用;结合本校实际批准财务支出;有权建立校长基金,用于奖勤罚懒,鼓励先进。
4、教学管理权
教育教学管理权包括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的管理权力。如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思想管理、教学制度管理、专业管理、课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第二课堂管理等等。
5、校产管理权
校舍校产管理权是指校长有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添置、维修、使用、保管好国家公共财产与集体财产;有权抵制任何单位、个人随意动用学校财产和平调学校设备。但校长无权对学校土地和房屋进行转让、出售、抵押或提供经济担保。校舍土地所有权又有国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分。
这五个方面的权力,使校长有职、有权、有责。学校贯彻政策不力,教育质量不高,开支不当,都要追究校长的责任。任何人只要承担了校长职务,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
(三)、校长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些权力只能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能变为个人谋私的手段。因此,为人民服务就是自己的"天职"。校长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时刻把师生的冷暖挂在心上,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要为师生办实事,变领导型为服务型。这种服务表现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思想上帮助他们提高,工作学习上给予大力支持,生活上给予多方面的照顾与关怀。
1、明确两个观念
一是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领导就是服务"是邓小平提出来的,意在强调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他们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只是职责分工不同。在学校中,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并不是个人权力的体现,也不是对教职员工的恩赐,而是一种职责的约束、岗位的要求。因此,不应把手中的权力当成命令教职工的法宝,而应看做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这就要求校长必须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而不是权力意识。
二是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权力与责任是密不可分的,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现实生活中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非因为无权,恰恰是由于权力的使用者失去了责任感所造成的。他们看重权力而漠视责任,只想当官,不想做事,使权力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真正做到秉公用权,为民尽责。
2、增强三个意识
一是勤政意识。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客观上为校长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天地。每一位校长都应该珍惜手中的权力,珍惜人民的信任,充分发挥权力的作用,为教职员工谋福利。放下"官"架子,去掉身上的"官"气,虚心听取教职工意见。
二是廉政意识。权力具有二重性,既可以为民造福,又可以为己谋私。保证权力不被当做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工具,重要的一点在于掌权人是否能够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的诱惑无时不在考验着领导干部,无时不在要求党员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这就要求校长必须按原则用权,公正、公平,不凭感情用权,不用权力搞庸俗的人际关系;必须依法用权,按照各项权限的规定使用权力,不揽权、不越权,认真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必须按程序用权,克服权力使用的随意性、专断性,坚持民主制度及程序,重大事项一定要集体讨论,个人不能独断专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权力运用廉洁高效,符合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三是自律意识。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后,校长权力相对来说膨胀起来,形成权力的"真空带"。手中的权力是用来"谋公"还是"谋私"是衡量校长素质高低的本质条件。自律是校长非权力影响力的源泉。校长必须增强自警自律意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道德、思想、业务素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充分发挥非权力影响,成为教师的人格榜样和激励力量,做到公正廉洁,使自己不至于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被横流的物欲所侵蚀。只有这样校长才能产生无声的感召力,使教师心悦诚服地接受领导。
3、处理好四个关系
要真正做到以校长负责为中心,党组织为核心,党政工团互相合作,在统一目标下,协调一致,形成共同合力,共同办好学校,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校长个人负责和权责的关系。根据权责对称原则,上级对下级应有一个授权问题,而且权力应符合其职责。有多大的权力就承担多大的责任,有多大的责任,就需要有多大的权力。权责对称与个人负责最有效的措施是健全岗位责任制,即明确规定不同管理层次和部门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和权力界限,使每个人员各司其职、各行其是。避免因人设职,防止产生人浮于事、职权不清、责任不明的现象。
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手中有了权,能否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手中的权,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是体制正常运转和校长成败的关键之一。体制的核心是权力的分配,只有正确地认识权力,才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但是如果一切事物都经过校长决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又需要分权,使每个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各有其权。放下去的权,是带有校长委托的性质,自然校长保留着干预和收回的权力。在现实工作中,有些人总是把个人负责与个人专权联系在一块,这是非常错误的。
二是校长"一长制"与民主管理的关系。校长负责制涵义不是校长说了算。因为校长负责制是个人负责和集体决策、组织监督、民主管理结合在一起的。校长必须摆正校长、党组织、教代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而在这三者之中,校长是关键因素。校长只有先摆正了自己,才能摆正和党组织、教代会的关系。对于校长"民主"有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民主作风;二是民主制度。校长首先要有民主作风,而体现民主作风的关键是如何正确对待反对意见的问题,因为真理只能在比较中存在,在斗争中发展。只有当教职员工看到校长是真心实意地听取他们的反对意见的时候,他们主人翁的责任感才能增加。民主的问题还需要制度化,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以使民主得到保证。
校长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善于集中,这是领导方法,也是管理艺术。在民主的基础上,校长要敢于当机立断,敢于集中,敢于做出决定,做到议而有决、决后必行。这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管理中的体现。
三是党的领导和行政的关系。学校党支部与校长应是什么样的关系?如果校长是党员,就是党员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应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处理好这个关系。从党支部与学校行政来说,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应当给予大力支持和有效的保证,应当支持校长使用其职权,同时,要认真监督,并努力协调各种矛盾关系。另一方面,无论校长是不是党员,都应该增强党的观念,尊重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并主动为这种保证监督创造必要的条件,自觉接受基层组织的监督。
在处理党政关系中,校长和书记的个人关系问题应该特别予以重视。支部书记与校长的关系,是党政分工关系,这种关系是平行的。因此,双方都应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相互配合、加强团结,在党性原则基础上,共同办好学校。校长和书记的"分"是岗位之分、职责之分。校长和书记的和谐是学校团结和谐的象征,对办好学校至关重要。校长和支部书记合作,主要体现在:校长工作决策前,主动与支书商量,书记当参谋;校长决策后,书记要动员党团组织,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促使决策的实现,起保证监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校长与党支部书记分工的两个交叉点。一是人事问题,如干部的选拔考核、教职工的调动,总的来讲,应采取协商一致的办法处理,具体开展工作则各有侧重。行政系统的人事问题,应以校长为主,提出意见研究;党团工会系统人事问题则应由党支部研究并征求校长意见,在干部的选拔、考核、晋升等人事问题上,以校长为主提出方案,党支部书记应协助上级党政部门作好审查工作。二是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谁都应该管,但也应有侧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部书记应着重抓。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则由支部书记与分管学生思想教育的副校长或书记组成领导班子,由分管的副校长负责统一指挥。处理好两个交叉点,可以减少很多矛盾。
校长与党支部书记如果在工作上有了矛盾,则应提出意见,共同研究,争取求得统一。不能统一的,在教学、行政一方,首先按校长决策意见办。允许保留意见,但在行动上必须互相支持,不能旁观,更不准互相拆台。理想的模式是一个开拓型的校长与一个开明型的书记组合。
四是校长与行政领导班子内部的关系。办好一所学校,领导班子十分重要。学校行政领导班子问题首先是团结问题,是集体威信问题。就校长而言,要有协调和平衡班子成员的能力,要像爱护眼珠一样爱护班子的团结和集体威信,当好后盾。通过校长卓有成效的领导,形成一个内部可以统一认识,可以解决矛盾和处理问题的领导集体。
增强校长威信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与下级的关系。从责权关系看,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与副校长之间不是平行的关系,而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副校长对校长负责,也不是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负责,而是校长拥有决策权,但不是校长个人说了算。明智的校长在重要问题上,必定会组织一班人,集体研究而后做出决定,再交给主管领导去执行。执行中出了问题,校长要主动承担责任,绝不能居功诿过。在集体研究时,如果意见一时难以统一,一般不必急于部署执行,可以再议。校长之间的职责分工要明确,校长要授权副校长去独当一面,在分管的工作中有决策权和指挥权,以充分发挥副校长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校长应尊重副校长行使自己的权利,特别是主管副校长已经表态的事,就按表态的办,不妥之处,校长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更不能当众责备,应在下面同其本人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由他本人去纠正。这样,即可以团结同志、做好工作,也可以维护副校长的威信,同时,这样也可以使校长减少忙乱,有时间去调查、思考、研究一些本校全局性的工作。
校长与中层干部的关系。校长与中层干部的关系无疑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校长要按分级管理和职、责、权统一的原则,建立起一个层次公开的管理系统。即校长与那些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中层干部之间是间接的领导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校长不应越级指挥,但可以越级检查。中层干部和教职工可以越级反映情况,但不应越级请示处理问题(即使教职工越级请示工作或请示处理问题,校长也不应答复)。校长应十分注意维护这种分层负责、分级管理的系统,尊重分管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职责。处理好这种上下级关系既有利于校长摆脱大量的繁琐事务,集中精力抓大事,又有利于调动下级的积极性,培养干部独立自主、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二、校长的主要职责
校长工作责任制内容是由学校工作内容决定的,不能让有工作无责任的现象存在。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2、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教育目标的要求,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学校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规划和计划完成的情况。
3、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合理地组织安排教学人员,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现。经常深人教学工作,提出教改和教研的意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4、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密切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加强对学生校内外的思想教育工作,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环境。
5、关心尊重教职员工,组织和支持教职员工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进修,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管理好校产和财务,接受上级对校长在职期间的审计。贯彻勤工俭学的方针,增加学校收入,改善办学条件,搞好师生的集体福利。
7、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8、支持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及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中的积极作用。
三、校长的考评与监督
(一)、对校长的考评
对中小学校长进行考评的意义在于:一是通过校长考评,有利于对校长的选拔和任用;二是通过对校长办学思想的考评,可以更有效地端正办学方向;三是通过对校长管理工作的考评,使学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四是校长考评是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重要配套内容。通过考评校长,一方面可鉴定校长工作,另一方面也可激励校长的自我完善,增强校长自我意识、改革意识、民主意识。
对学校领导干部考评内容有:办学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教学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民主作风,工作实效和德才素质等九项内容进行评议并填写测评表。重点是对校长,同时也涉及其他干部。
也可采取对中小学校长个人述职、教职工座谈会、民意测验等方式分别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存入主管局校长工作档案。用评议这样的方式,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彼此沟通,相互理解,增强团结,促进干部作风,改进工作以及德才素质的提高。
(二)、对校长的监督
1、组织监督
2、群众监督
3、制度监督
在职审计。一般包括如下方面内容:学校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学校资产和各项资金、基金的管理使用及其效益;学校财务收支及有关教学服务、经营活动的情况;校办产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基建项目,较大维修工程的开工报建及竣工决算;学校各处室负有经济责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对校投资项目的立项协议、运营及效益;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本校财经制度的执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离任审计。是指由教育局对将离任的校长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及遵守财经纪律与法规、财产管理、学校发展、创收及职工福利、师资素质提高等方面,对督促中小学校长认真执行、维护财经法规,廉政建设和学校发展均有促进作用。校长离任经济审计是考察干部客观公正地评价校长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澄清经济责任,促进干部廉政建设和学校财务管理规范的有效措施。这是增强中小学校长的廉洁自律意识,完善校长负责制的又一个有利保证措施。
四、校长要依法治校
(一)依法治校的涵义
学校是教育人的重要部门,担负着培养人才的重要任务。要想让这项事业能健康有序地顺利发展,必须依靠法律和道德共同来维持。教育部提出了要"依法治校",并将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方面的知识列为中小学校长的必须掌握的知识和岗位培训的必修课程的内容。
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这就要求校长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二)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第一条职责就是依法治教。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从职责的角度看,依法治教首先是职务责任,其次才是管理手段。因此,是否坚持依法治教,是履行不履行校长职责的问题;懂不懂得依法治教,是称职不称职的问题。要做一名合格的中小学校长,就得过好法制关。
强化校长法律意识是依法治教的需要。这里,校长应有两个清醒意识:第一,依法治教是国家和国家机关运用法律手段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正确的教育思想,培养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保证。第二,依法治教是学校运用法律手段对教育事业的管理。通过教育立法,使学校权限明确,同各方面关系更加协调,内部职责更加分明,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可以调动各方面力量依法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
(三)依法治校的要求
1、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负起依法治教的责任。
2、依法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体制。
4、掌握主要的教育法律、政策以及与中小学办学、管理有关的其他法律政策。中小学校长要学一点法律基础知识,知法懂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和基础。校长要真正做到依法治教,必须努力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政策,以增强自己的守法意识,系统掌握法律武器,掌握依法治教的操作要领,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学校管理实际问题。
5、抓好教育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
6、把法治精神和教育法律政策科学地贯彻到学校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去。校长的依法治教,是在履行管理学校职责、开展管理活动和教育教学活动时,竭力使个人和集体的行为符合教育法律、政策规范,正确行使权力,全面履行义务,维护管理关系主体的权益,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避免承担法律责任。为此,校长在思考学校工作、作出工作决策、制定工作方案、执行工作计划、检查指导工作、总结评价工作,亦即在管理过程的每环节中,都要拿相关的教育法律、政策来对照衡量--这样的做法有法律政策依据吗?符合哪一条法律政策规定?有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
最后,谈谈校长非权力性影响力问题
权力性影响力是指由组织赋予的,在校长任职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要求教职工服从的影响力,其核心是权力,是一种强制性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带有强迫性和不可抗拒性,以外力的形式发生作用。在它的作用下,被影响者的心理与行为主要表现为被动、服从。因此,这种影响力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激励作用是有限的。非权力性影响力是指校长的品质、作风、知识、能力、业绩以及行为榜样等非权力因素对教职员工造成的影响力。
两者区别与联系
权力性影响力是"权"的体现,它的核心是"权",属于硬件影响力。有以下特点:a职权是法定的权力,带有一定的强制性;b职权是由外界赋予的,这种影响力是外来因素;c职权的大小、变更既带有法定性,又带有领导体制的规定性,其权力性影响力既受组织的调控,又受社会各种体制的制约。权力性影响力与非权力性影响力尽管各有其特点,但两者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首先,校长的影响力是权力性影响力与非权力性影响力的统一。权力性影响力是校长影响力的前提要素。校长手中有实权,才能支配下级,实现领导功能。这种影响力带有强制性,有一定的威力,它只能使人畏服,不一定能使人信服。非权力性影响力是校长影响力的基础要素。要使教职员工自觉地、真正地服从领导,仅仅依靠职权是不行的。一位校长只有具备多种学科知识才干,而且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处处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坚持原列,秉公执政,办事公道,在工作中做出成绩,下级才会接受你的影响力。因此,非权力性影响力是构成校长影响力的最坚实的基础。
其次,两种影响力相互影响,其中非权力性影响力制约着权力性影响。威信的高低可导致实际权力大小的变化。权力性影响力也对非权力性影响力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来说:被领导者对领导者总有一种服从感、敬畏感。如果领导者有一定的职权和资历,就会对非权力性影响力起到增力作用。所以,我们的校长们必须重视这一问题。人格魅力是领导者非权力影响力的核心,是一种无形的教育力量。没有人格魅力作后盾的校长,要赢得绝大多数教职工的尊敬和爱戴,是难以想象的。一个明智的`中小学校长不应该注意权力的大小,而应注意自身行为和素质的提高,才能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领导权威的作用。
提高自身素质的途径:
刻苦学习,增强本领。当前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趋势是:教育的民主化越来越高;教育的科学化不断发展;教育的国际化已成定局;教育的信息化是明显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成了我们学校教育的新课题。面对新的形势,我必须努力学习,学理论,学管理,学业务,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在办学方面,怎样变封闭式为开放式,加强学校同社会的横向联系和信息交流;在学生思想教育方面,怎样变保姆式为自主式;在教学方面,怎样从培养"知识型"的人为主,转变为培养"德能型"的人为主;在抓好"双基"的同时着重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能力,特别是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管理方面,怎样变家长式为民主型、服务型,最大限度地调动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学校教师和职工都能施展自己的才能;在勤工俭学方面,怎样引进竞争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大胆管理,真抓实干。事业是干出来的。讲得不对的,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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