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精选

2022-12-23 22:15:45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工作的时光总是过得这么快,新一轮工作即将来临,上阶段工作总结可以开始准备了,总结促使我们对工作和学习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解。在写总结需要注意什么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建设“平安舒城”、“和谐舒城”,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大力加强、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7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5.28%;结案926件,结案率达91.05%;一篇法律援助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一)、夯基础,积极构建城乡网络体系。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于20xx年7月1日正式启用,窗口位于县城繁华的花桥路商业街,交通便利,人员集中。20xx年再次对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并与20xx年11月投入使用。升级后的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设有无障碍通道,醒目的法律援助的标识一目了然,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来访咨询和申请援助提供了便宜,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窗口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执业律师轮流坐班,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

  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42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得到最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降低维权成本,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

  (二)、拓渠道,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首先,扎实做好12348安徽法网和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网上预约申请、认真解答群众网上咨询,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其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法律援助成果。结合“学雷锋”服务月、民生工程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结合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征地拆迁、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采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搭建宣传台发放宣传册、便民联系卡等方式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宣传工作深层次、宽领域、广覆盖、无死角,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影响力。

  (三)建机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投诉查处制”等制度;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中心成立由中心律师、社会律师代表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评议小组,定期组织对诉讼案件进行旁听;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分别抽取48份结案卷宗,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律师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评分纳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考评;扩大回访覆盖面,实现了结案案件100%回访,全面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并形成回访记录,积极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勇担当,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法援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工作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梳理出制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针对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解决路径,精准施策,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出“四延服务”。对行动不变的老年人、群体性集中讨薪案件,接受预约上门受理申请;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午间在中心大厅值班,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窗口值班人员主动为受援人复印案件所需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对年老、不识字的申请人义务帮助填写申请表,全程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

  (五)抓重点,重拳根治农民工欠薪。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一律免于经济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后补”;对紧急法律援助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偏远地区的受援者,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构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多元绿色通道。二是配强援助队伍。重新调整驻劳动监察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组成,配强工作站法律援助队伍;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充分考虑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特点,指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三是精准有效施策。根据讨薪案件的不同特点,综合分析,从保护受援人的利益出发,多渠道进行指派,对没有完成劳务结算的受援人帮助对接县劳动监察队,协调对完成劳务进行货币化结算,部分案件的劳动报酬在劳动监察部门直接支付到位;对争议不大、标的小、当事人双方户籍又在同一乡镇的,启动“援调”对接机制,直接指派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对疑难复杂、久拖不予支付的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优化保障措施。对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全覆盖回访,案件判决后未能完全执行的,帮助了解执行线索,协助、指导受援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达成调解协议没有立即履行的讨薪案件,帮助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受援人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援助资源,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舒城县将以深入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二)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监督管理;

  (三)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规范化管理;

  (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五)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影响。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篇2】

  20xx年,我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全年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全县开展的“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落实,推进区政府“三部规章”各项制度指标体系的贯彻执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和权限、责任法定化,抓紧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着力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xx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县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一是全面贯彻自治区政府“三部规章”推进实施。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三部规章”内容的宣传实施活动。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传达学习了区政府出台的“三部规章”;成立了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工作小组,抓好有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了《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等“三部规章”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确定为5分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政策的研究和讨论审定工作,积极参加政府常委会和各类会议,提出合理、合法意见,预防政府重大决定和决策失误的行为发生,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起草制定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盐政发〔20xx〕119号)。

  (二)推进政府职能、责任法定化,推进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办于8月份开始牵头组织开展建立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盐政办发〔20xx〕89号),对我县建立政府及其部门责任清单工作进行部署,确立了全县责任清单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编制了《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指南》。并分别于9月17日、28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动员部署会和责任清单培训班,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及政府组成部门共42个部门110名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我县责任清单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

  (三)做好政府职能改革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发挥法制工作职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积极参加全县涉及土地、草原地界、住房、医疗保障、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合同等法律审查工作。现已完成了《XX区县人民政府与晶澳太阳能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投资合同书》等11件重大合同文本的法律文件审查。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自身建设,当好参谋顾问。进一步加强法制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起草完成《关于县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xx〕118号)。

  (四)严把全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审查职能,把好审查程序关,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确保全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使行政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今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按照规定程序向XX市政府备案5件。

  (五)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针对房屋征收、草原、地界纠纷等案件,先须通过现场勘查、协调、调解等方式进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二是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7月份,对全办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培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和行政复议能力。积极指导县农牧局、住建局、国土局、高沙窝镇等单位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具体指导案件的办理,切实提高部门行政案件的依法办理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能力。三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创新审理方式,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更多的方便,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今年调解处理4件地界纠纷案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维持3件。

  (六)强化执法行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履行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对行政执法部门适用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和适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盐政发〔20xx〕120号),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了20xx年度全县259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审验工作;6月中旬举办了20xx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两期培训班。全县2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59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现232人领取了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

  (七)积极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办结合实际,于7月中旬及时制定下发了《县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盐政办发〔20xx〕92号),对全县20xx年政府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和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分工和责任落实。截止目前,我县61个部门在政府门户网上主动公开各类重点政府信息累计563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专栏公开信息800余条。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了年度全县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

  二、存在问题

  一是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还缺乏有力的工作措施。二是全县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的宣传和工作氛围仍需进一步营造;三是县政府法制机构力量严重不足,机构、人员现状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工作不相适应,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进程与领导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四是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这些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xx年的工作安排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重点抓好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做好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草原地界住房、医疗保障、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合同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推进工作。按照区、市政府和我县的规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牵头任务的推进落实。以建立法治政府考评办法、考核细则为抓手,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三部规章”实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全县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加强监督,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全面落实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度,重点做好编制政府责任清单集中编制工作,按程序提请县人民政府审定,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公布工作。

  (三)继续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坚持制定发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须经有件必审,有件必备的规定程序,履行好事前监督职能,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依据,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有利的法制依据。

  (四)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应诉讼工作。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推行简易程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为契机,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继续推进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和建立工作。积极培养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和全县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建立健全完善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制定出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及其相关管理办法,力争在3年内形成覆盖全县政府及其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政府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网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设。

  (六)加强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网络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工作,适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部门执法水平,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篇3】

  20xx年,我社区在区、街的关心重视下和相关机构的指导下,以辖区未成年人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辖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区青少年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辖区青少年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社区开展了多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我社区举办了以法律援助知识和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讲座,解答了有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等方面问题,并发放了相关的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辖区青少年更深入地了解了法律援助制度,掌握了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通过青少年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辖区家长和学生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我社区在进行青少年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三统一”,即:由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服务人员办理援助事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事件质量,使全社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拓展援助渠道,打造窗口形象。为切实维护辖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出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作用,我社区密切配合辖区派出所,不仅解决了辖区青少年遇见的各种侵权难题,还树立了我社区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进行事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为积极宣传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体系对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纠纷事件的处理质量,我们对承办的每件纠纷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大家更加关注社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行动。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篇4】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的重视、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援助条例》,做到六个强化,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尽心竭力让困难群众平等享用法律服务资源,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我市发展大局的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

  如下:

  一、强化统筹发展观念,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体系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队伍和网络建设。

  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近年来,我市相继在市工会、妇联、残联、社区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借助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向基层延伸,依托全市24个司法所建立了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确定了联络员。到今年年底全市已建立工作站24个,46个联络点,律师事务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个。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已基本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自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形成了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为民理念,大力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还采取法律援助值班电话与随身携带的小灵通手机并网的方法,不分节假日,为群众提供24小时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通话率达到100%。接待群众来访1850人次,解决纠纷20多起,发放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卡、跟踪卡收集完整,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创新意识,建立农民工维权新机制为了保障农民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措施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接待和办理群体性案件,放宽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保证了在24小时内受理,无条件法律援助。成立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工会维权部门、劳动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明确了农民工应急服务队工作职责。依托“惠民行动”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活动,为参加“惠民活动”的上千名农民工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了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利益冲突,积极为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例如:今年3月下旬邛崃市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互相配合共同为刘汉玉等14个农民工维权讨回拖欠工资后,为了更有效地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4月3日,邛崃检察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农民工代表在检察院联合召开了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经验。

  邛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鹏就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作了发言。司法局局长罗家铭就法律援助的内容、方式、范围、申请和审查、实施、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解释说明,并向农民工赠送了成都市“五五”普法读物《农民工法律知识教育读本》。农民工代表结合自身经历畅谈了打工的情况和感受。对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邀请他们参加座谈会,进一步理解了合法维权的方式和渠道表示了感谢。随后,工作人员当场向刘汉玉等农民工发还了日前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他们追讨回的拖欠工资。农民工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部门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更加坚定了勤劳打工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最后,邛崃市检察院与法律援助中心就今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和优势,相互协调配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和承办督办农民工维权案,有效地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和程序化解矛盾和冲突。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的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充分履行政府责任;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威性和信任感;只有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法律援助才有生机活力。因此我们通过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执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禁止法律援助有偿服务,加强办案监督来提高办案质量。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水”,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缩短政府和群众之间距离,取得了群众的信赖。通过倾心交流,畅所欲言,了解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掌握了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及时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四统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上报;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了全面收集证据,认真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完整,材料齐全,服务质量好;案卷归档做到了一案一卷,分类归档,案卷材料齐全;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胜诉率达100%;建立了受援农民工花名册,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时报送统计表,统计分析报告。

  五、强化法制宣传,广泛为社会提供服务

  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同时还加强了横向协调配合,与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在邛崃报刊设立专栏等,同时,我们还利用农民工技能培训向广大农民工宣传法律知识。印制法律援助便民卡和法律援助服务便民手册,将法律援助内容、申请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办公地址和电话等印在卡片上,通过各镇乡政府、村委会、社区、工会、妇联、残联等单位向社会公众发放。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六、强化后勤保障,做到廉洁办案

  今年由于我们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贡献,为政府树立了良好形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肯定。今年,市财政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拨了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办公经费。由于我市财力有限,专项经费由市司法局统一建账,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细致规范各种经费的使用程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在新的一年,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红星社区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篇5】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xx〕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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