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今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时代里,我们应该明白合同对于工作的重要性。所以合同的签订工作是任何流程当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怎么撰写出一份规范的合同呢?经过搜索整理,出国留学网为你呈现“装修工程合同范本”,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保证甲方办公楼外墻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有限公司办公楼外墙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
4、承包范围:
⑴办公楼外墙清洗,用107胶水和黑水泥批刮线条缝和不平之处;⑵办公楼外墙用107胶水和丹麦白水泥全面批刮、全面打磨;⑶拆除竹脚手架,用自动升降吊篮施工;⑷用抗碱封底漆全面满滚;⑸用甲方规定的颜色喷中途真石漆两遍,并按厂方规定进行分格;⑹用保色防水面漆喷二遍。
第二章工程期限
第二条: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经双方商定,总工期为30天,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0日
第三条: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因甲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2、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拒的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
3、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2、向乙方提供办公楼结构及管线资料、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第六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办公大楼院内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及施工人员生活所耗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挂表计量,按规定的水、电费价格交付。
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章工程质量
第七条: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中如发现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由甲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经甲乙双方签定变更文件后施工。
第五章材料供应
第八条: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材料检测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乙方采购材料,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章合同价款与结算
第十条:工程结算依据
1、本工程根据甲方要求及现场签证,待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工程决算书由安徽大地工程管道有限*司据实结算。
第十一条:工程款造价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平方米48元,完工按实结算。
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造价的30%;余款20%作为质保金,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七章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乙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可视为验收合格。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八章奖罚与仲裁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按总价的10%对乙方进行罚款。
第十六条:本工程甲方不要求提前竣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延误1天,甲方对乙方罚款300元。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一十九条: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若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退场,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有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全面充分磋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接专卖店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按质按量顺利进行,本着信任、协作、配合、守约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循。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本工程正式施工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为_____天。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5、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1、图纸、提供的套数:壹套;
2、保密要求:图纸和预算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仅供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
的房屋装修使用,甲方不得提供用于其它房屋装修使用。
第四条 材料的提供
1、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数量为计划数量,在时间数量与计划数不一致时,以实际
数量为准;
2、属甲方供应的材料由甲方对所供应的材料质量承担责任,由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质量
应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期延误的,其损失有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但甲方委托乙方采购部正式采购的除外;
3、甲方应按约定的供应时间供应材料,如发生延期,工期顺延;
4、甲方供应的材料送达工地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代表进行数量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
5、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运进工程现场使用前必须由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施工,因为甲方未签字确认耽搁工期正常顺延;
6、甲方接到乙方材料验收通知时应及时进行验收;
7、乙方提供工程材料若出现市场断、缺货时乙方可采用相等材质、价格、的材料。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第六条 工期的延误
1、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甲方自作项目影响乙方施工的;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给乙方中期、尾款、增项款的;
(6)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
告后3日内应与确认、答复、延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3、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检查与返工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2)如因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或材料更换的,甲方除应承担设计变更和材料更
换的费用外,如该项目已施工的甲方应承担已做工程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是因甲方自购材料的原因造成不合格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
方要求更换和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隐蔽工程和分项验收
(1)工程具备履盖、掩盖条件时,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甲方再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整改后重新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验收或参加验收后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的,可视为甲方以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被隐蔽项目的下道工程继续施工;
3、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身原因不能按期
验收的,应通知乙方延期验收,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2)甲方不参加验收的,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的质检部门验收,其验收结果视为甲
方认可;
(3)甲方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4)无论甲方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进行重新进行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剥露,并在验收后进行履盖和修复。如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予与顺延;
(5)甲、乙双方对质量产生争议的,双方约定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结果为准,如检验合格,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予以顺延。
第八条 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的行为均
视为违约。
2、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拖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05%的违约金,但累
计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3、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拖延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0.05%的违约金,但累
计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4、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甲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
约金。
5、因乙方的工程施工原因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造成甲方不能全额退还押金、保证
金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部分。
6、合同仅作为双方工程约束合同,由甲方用作他用,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应间接或直
接责任。
7、合同条款未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篇3
工程装修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元
大写:
第二次:%
元
大写:
第三次:%
元
大写:
第四次:%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_________%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_________%(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第九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全面充分磋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接专卖店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按质按量顺利进行,本着信任、协作、配合、守约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循。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本工程正式施工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为_____天。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5、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1、图纸、提供的套数:壹套;
2、保密要求:图纸和预算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仅供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
的房屋装修使用,甲方不得提供用于其它房屋装修使用。
第四条 材料的提供
1、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数量为计划数量,在时间数量与计划数不一致时,以实际
数量为准;
2、属甲方供应的材料由甲方对所供应的材料质量承担责任,由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质量
应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期延误的,其损失有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但甲方委托乙方采购部正式采购的除外;
3、甲方应按约定的供应时间供应材料,如发生延期,工期顺延;
4、甲方供应的材料送达工地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代表进行数量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
5、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运进工程现场使用前必须由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施工,因为甲方未签字确认耽搁工期正常顺延;
6、甲方接到乙方材料验收通知时应及时进行验收;
7、乙方提供工程材料若出现市场断、缺货时乙方可采用相等材质、价格、的材料。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第六条 工期的延误
1、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甲方自作项目影响乙方施工的;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给乙方中期、尾款、增项款的;
(6)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
告后3日内应与确认、答复、延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3、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检查与返工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2)如因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或材料更换的,甲方除应承担设计变更和材料更
换的费用外,如该项目已施工的甲方应承担已做工程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是因甲方自购材料的原因造成不合格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
方要求更换和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隐蔽工程和分项验收
(1)工程具备履盖、掩盖条件时,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甲方再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整改后重新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验收或参加验收后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的,可视为甲方以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被隐蔽项目的下道工程继续施工;
3、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身原因不能按期
验收的,应通知乙方延期验收,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2)甲方不参加验收的,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的质检部门验收,其验收结果视为甲
方认可;
(3)甲方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4)无论甲方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进行重新进行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剥露,并在验收后进行履盖和修复。如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予与顺延;
(5)甲、乙双方对质量产生争议的,双方约定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结果为准,如检验合格,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予以顺延。
第八条 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的行为均
视为违约。
2、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拖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05%的违约金,但累
计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3、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拖延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0.05%的违约金,但累
计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4、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甲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
约金。
5、因乙方的工程施工原因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造成甲方不能全额退还押金、保证
金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部分。
6、合同仅作为双方工程约束合同,由甲方用作他用,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应间接或直
接责任。
7、合同条款未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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