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开始,沪上初三学生陆续开始填报中考志愿。中考各个批次的志愿该如何填报,录取时遵循什么原则?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学生可以重新选择志愿吗?对于家长和考生们关心的热门话题,市教育考试院的专家进行一一点评。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如何进行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可分为两类:(1)提前录取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具有一定资格的考生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提前录取志愿”,其中有高中学校和中职校两种提前录取类的学校,考生必须在资格得到确认后方可填报;(2)统一录取志愿:具有中考报考资格的考生,在考生报考区县中招办或学校指导下,参考本区县招生计划书上的招生学校及专业,在纸质的志愿表上进行志愿填报.
不同录取批次的录取顺序是什么
根据志愿填报的类别,录取分为两个批次:(1)提前录取批次: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自荐录取及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和自荐录取等类别;(2)统一录取批次:含“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录取时,按照先提前批、再统一批录取的顺序进行。
高中提前录取批次中,推荐生与自荐生预录取同时进行,不分先后;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投档录取顺序依次为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自荐生录取。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根据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的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首先对取得提前录取批次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录取,然后根据录取总分(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的总分,下同)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中高职贯通志愿、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如还有考生未被录取,则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跨区(县)报考应届生怎样填报志愿
“统一录取志愿”在考生报考区(县)中招办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县)中招办,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推荐生怎样填报推荐志愿
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初三学生,根据分配到就读区县的“推荐生招生计划”,结合自身的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的定位,在规定时间(2012年5月13日9:00至15日16:00)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时,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作为自己的升学志愿,分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若没有被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的学生也可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的学校是在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后还有招生余额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