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1
一、车辆修理保养原则
(一)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二)以维护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二、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和标准
(一)定期维护
1、日常维护
2、一级维护
3、二级维护
(二)非定期维护
1、换季维护
1)换入夏季维护
2)换入冬季维护
2、走合维护
三、车辆修理内容和标准
(一)大修
(二)项修(总成大修)
(三)临修
四、车辆报修程序
五、车辆修理及外委修理的审批权限
(一)车辆内部修理权限的界定
(二)车辆外委修理审批和结算
六、车辆内部修理保养过程的相关要求
(一)修理作业要求
(二)竣工验收要求
(三)建立《汽车修理档案》
(四)修理保养工期要求
(五)修理质量保证期及责任界定
(六)公司内部结算
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修理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建立健全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制度,严格车辆检查修理程序,合理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车辆使用及管理特点,制定本车辆修理管理办法。
一、车辆修理保养原则
车辆修理实行公司集中管理、统筹安排、职能管控、修配厂按规运作、车辆管理单位认证监督的模式。
(一)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在公司修配厂进行修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外出修理,特殊原因必须外修的,修车单位填写《车辆外委报修单》(附件一),《车辆外委报修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第二联:技术,第三联:修配厂),经修配厂签字确认后,由技术部组织修车单位共同到专业或指定厂家外修,外修厂家由技术部、修车单位和修配厂共同确定,外修项目和费用经公司计划平衡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
(二)以维护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车辆修理保养制度要切实做到“养重于修”,“养重于用”。 维护保养制度:为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输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必须按期强制执行维护保养作业制度。
修理制度:车辆整车或总成出现局部或整体的损伤、变形、磨损、腐蚀等损耗,达到使用极限、性能下降、丧失工作能力,为消除故障,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必须采取技术性措施
进行修理,恢复性能,车辆修理要根据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进行。
车辆修理保养必须建立原始记录本,一车一本,随车携带,车辆进行修理和各级保养作业后,驾驶人要随时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公司技术部要随时跟踪检查。
二、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和标准
(一)定期维护
分级: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
车辆日常维护是各级维护和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基础,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臵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校紧,确保行程安全。由驾驶人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维护周期: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主要内容:
①坚持“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
②保持“四清”:保持加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蓄电池的清洁。
③防止“四漏”: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④保持车容整洁。
1)出车前维护作业内容
⑴清洁汽车外表。
⑵检查门窗玻璃、玻璃升降、刮水器、后视镜、内视镜和门锁等是否有效安全。
⑶检查冷却水量、润滑油量、液压制动液量、燃油量、蓄电池电解液量是否充足,并检查上述液体容器的盖是否齐全有效。
⑷检查牌照、喇叭、灯具是否齐全有效。
⑸检查转向机构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可靠。
⑹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栓是否松动,并清除胎纹间杂物。
⑺检查转向盘自由转动量,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是否正常。
⑻检查钢板弹簧及U形螺栓是否完好紧固。
⑼检查发动机运转中有无异响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⑽检查有否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⑾检查车厢和货物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装载规定和拖挂装臵是否牢固可靠。
⑿检查随车装备和工具是否齐全,并随带必要的备件和配件。
⒀检查行车证照是否齐全。
2)行车中维护作业内容
⑴汽车起步行驶后,试验离合器、制动器、和转向系的工作状况。
⑵汽车行驶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 ①发动机熄火、工作不稳、温度过高。
②发动机或底盘有异响和气味。
③仪表工作失常或失效。
④制动器失灵或制动气压低于警戒值(气压表红色部分)。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2
协议编号:_________
甲方:
乙方:维修公司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将单位的部分车辆定点在乙方维修。
二、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送修车辆和接受修复竣工的车辆,并确保送修车辆的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三、乙方保证原厂配件和维修质量,严格按照《省颁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执行,并在维修派工单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修竣车辆。
四、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优惠条件:
(1)24小时现场施救;
(2)车辆常年免费检查;
(3)对修复的车辆,乙方承诺质保期为一年,此期间内因乙方维修技术问题,均予免费维修;
(4)对维修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为三个月;
(5)每车每年一次免费四轮定位;
(6)市区(10公里以内)免费施救和拖车服务。
六、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七、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八、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十、协议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一、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3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的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大修,乙方处维修,车辆发动机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养,底盘做到每个季度一次二级保养。甲方车辆有xxx。
2、甲方要做到按时结算。
3、甲方发现乙方对车辆维修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冲好等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及其它馈赠。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
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他使用寿命为(三个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随意接纳甲方驾驶员检修,必须由甲方驾驶员凭车辆报修单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修理,否则发生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二)乙方在修理期间,甲方驾驶员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修复,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当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一个星期,若整车做漆可延迟到x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车辆成乙方维修期间如发生违、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若如发现影响安全的部件损坏则立即更换,更换零部件单价价格在人民币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
主管车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修理完毕后,乙方及时出具维修单,经甲方驾驶员确认,同时甲方对维修内容和质量严格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立即无偿返修。更换的零部件经甲方驾驶员带回公司,以便确认。
三、更换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齿包、电磁阀、钢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证所更换材料为正厂产品。
四、结算方式
所在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统一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本次费用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xxx.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5
托修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车种牌照号发动机型号:_____________
车型底盘号发动机编号:_____________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_____________,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_____________,
地点地点:_____________。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其中工时)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金________转账________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6
托修方(甲):
承修方(甲):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
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行驶5000公
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甲签字确认,甲应及时为甲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维修竣工后,甲验收合格立即结算维修费用。现金________转账________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
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委托甲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甲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三)应当根据甲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四)对乙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甲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甲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赔偿损失。
三、甲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交甲保存。
(六)向甲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
(八)质量保证期以合同标明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甲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甲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应当联系经甲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应当经甲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甲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
(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五、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
甲:盖章(签字)
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盖章(签字)
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7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vin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甲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甲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甲接收待修车辆时,甲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甲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公里或者_______日。
(2)按照甲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甲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甲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甲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甲应当向甲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相应损失。
3.甲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4.甲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甲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支付违约金。
5.甲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不承担甲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甲,若给甲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8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程序:
1、甲方填写"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和底盘号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甲方确认后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费及维护人工费。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给予同意的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不同意。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6、"送修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人工费包括小修定额维修人工费和大修人工费;其中:
小修年定额维修人工费定额为:(小修指各级维护和中、小修理);大修人工费以甲乙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一)。
3、材料费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二);
第三条、质量保证
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10000公里;
2、二级维护:1000公里;
3、一级维护、小修:200公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交接所维修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同交予甲方,并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
2、结算方式为:
3、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送修单和结算单。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5、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7、乙方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护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减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送修车辆交由任何第三方维修;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
(3)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
对现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进行控制,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及时经济、可靠,保证车辆安全、良好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某某有限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及行政车辆
三、管理职责
1、设立兼职车辆维修点检员,负责对是否外委维修进行初步点检,对维修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对维修完毕的车辆进行检查。
2、车队队长对所提出申请进行签字确认,并指定专人负责车辆定点维修。
3、综合办负责人负责对车辆维修申请最终确认,并安排车辆调度员合理安排驾驶员陪同定点维修,并保存维修相关评定,维修费用明细、维修记录保修资料
四、工作流程
(一)日常保养和维护及检查
1、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响;
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相关润滑油脂过期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驾驶员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5、驾驶员每月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6、车辆点检员及车队队长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驾驶员修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影响车辆运输任务。
(二)车辆定点维修
1、维修车辆必须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维修厂;
2、一般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向车辆点检员提出维修申请,点检员初审—车队队长认可—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维修;车辆行驶状态:驾驶员进行检查,查明原因和事故严重程度,向点检员报告—点检员现场确认—联系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点检员补签维修申请表—车队队长确认—综合办确认;
3、所有维护替换材料必须带回公司;
4、所有维护结束后必须经点检员验收,交付驾驶员签字接收;
5、维修费用单次预估超过3000元需向公司负责人申请;
6、所有维修记录全部归档管理。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
乙方:
依据黔交运(20xx)第7号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由甲方作为乙方客运车辆维护、维修定点企业,现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维修行业车辆维护管理规定,每月底对营运客车作出一级、二级维护计划,并交与甲方实施,甲方保证对乙方车辆进行优先维护作业,并自收到乙方车辆后8小时之内维护完毕。
二、甲方严格按照GB/T-1884-20xx国家标准对乙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并按规定填写作业单和建立一车一档车辆维护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一级、二级维护作业单,更换材料记录单、维修作业单有维修人员和技术人员签字,车辆维护过程中更换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配件且提供的正品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同品质的市场价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可拒接装配,已装配上的,乙方将要求甲方免费进行更换(材料、工时均属于免费项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三、车辆维护过程中,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二级维护的维修标准和工艺规范,甲方必须严格实行进厂、过程和竣工检验制度。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后签发《营运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后方可放行出厂,该合格证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车辆后8小时内签发,延期造成乙方营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前检验单及一套维护过程修理照片。
五、车辆维护质量保证期按交通部20xx第7号令的规定执行,甲、乙双方汽车维护合同期内或汽车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因维护价格或维修质量发生纠纷,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确因甲方维修质量而产生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收费标准:中型客车二级维护工时费为450元每台每次。小型客车二级维护工时费280元台/次,小型客车一级维护为80元台/次。
七、甲方必须按规定进行维护作业,并不得买卖《营运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所用车辆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工作,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维修服务合同:
一、甲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求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续:
1、甲方须按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经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送乙方;
2、乙方根据“车辆送修单”的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在《送修单》上注明工时费、配件价格及完成时间,并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车辆的交接手续后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答复;
4、车辆维修完工后,乙方应当通过电脑认真填写维修结算单,甲方接车人应对修复车辆认真检查,试车,符合要求后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将车辆交给甲方;
5、《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和《配件材料清单》,并输入电脑,根据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结算清单,乙方以正式发票作为甲方报销凭证和结算依据。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材料管理费等;
2、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乙方的材料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3、乙方的工时单价参考福建省交通厅颁布的《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维修计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额工时;
4、针对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认定不能给予全额赔付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中差额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车辆因故障抛锚,乙方应及时安排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区范围内50元/次,***区内100元/次,超出***区范围以4元/公里计算费用,如遇我厂无法给予故障车辆拖车,拖车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支付给拖车公司。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为甲方所购买的和更换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文号:闽运管车辆[20xx]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1)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3)机动车辆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五、结算方法
1、结算方式是按月结算。具体结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单》、《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等资料进行办理结算手续。若甲方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内结清维修费用,乙方有权拒绝该单位的车辆维修保养业务;
2、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办理。
六、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的车辆,如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质量保征期内,按乙方承诺的车辆保证期或质量保证里程执行;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场所维修;
2、必须及时接收已完工车辆;
3、必须及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4、保证维修质量,并为每部定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已完工车辆,乙方应使用电脑打印维修结算单,注明完工时间,维修项目、工时费用,维修材料配件费用;
7、所有更换的维修的旧材料甲方可自行带回单位处理,如超过一周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是否延长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简单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篇12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车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
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______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____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