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将在超过七年间分两个阶段下拨出四亿七千五百五十万授予当地学校自主权。这个下拨自主权的目的是授权给参与的学校在一些涉及当地的问题中做出决策,支持他们更好地响应学生和学校社区的需求,并提供服务以帮助学生取得最好的教育成果。
2012和2013年间,全澳多达1000所的政府、天主教和私立学校将会从参与此项活动的第一阶段中获益。这些学校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位于偏远地区的。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将侧重于增加参与院校在能使得学校最好地提高教学决策方面的自主权。 支配权:如战略规划,学校运作的决策结构 基金和基础设施:如分配资源,基础设施管理,规划和维护 员工情况:如员工的变更,招聘,工作表现管理 政府和非政府的教育机构将会被给予很大的灵活性来量体裁衣地实施这些以适应司法制度和他们学校的实际状况包括决定学校实施行动的确切性质和范围。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将在第一阶段的独立评估过后实施,并预计将从2015年开始。 实施: 基于与州政府之间的国家合作协议书(National Partnership Agreement)和资金协议书,以及与每个州的天主教育委员会(Catholic Education Commissions)和私立学校协会(Associations of Independent Schools)的协议,授权给当地学校自主权的第一阶段将会在2012至2013年间展开。澳洲政府授予当地中学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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