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计划2000字10篇

2023-01-27 12:07:39 专项工作计划

  写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思路,让具体任务更清晰。那么一篇工作计划要怎么写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出国留学网编辑为你呈上专项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专项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教育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和读本、违规开办“小饭桌”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和国家办学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为着眼点,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落脚点,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和读本、违规开办“小饭桌”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学校办学、教师从教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违规收费

  以后勤服务社会化名义自行或委托社会机构、个人向学生收取自行车看管费、饮用水费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的费用;向学生预收费或以多退少补名义向学生多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各种商业保险、统一订购校服等;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捐资助学款及物品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或对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公示、假公示等。

  (二)违规补课

  1.学校或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集中上课或组织学生补课,假借学生社团活动、留守儿童自习名义行上课之实。

  2.学校或教师组织、参与、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向补习辅导机构或个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信息。

  (三)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

  1.以各种名义为学生统一订购评议范围以外的各种教辅资料、学习报、习题集、导学案、各种读本等。

  2.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评议范围以外的教辅资料、学习报、读本等。

  3.强迫学生征订评议内的教辅材料。

  (四)违规招生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反“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民办学校进行选拔性质的招生。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考试测试等变相违规招生,或将学科竞赛成绩、体育、艺术等各种考试证书作为依据进行选拔性招生。违反平行分班原则,搞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3.高中阶段学校超计划招生、招收择校生、同城借读生等。提前或私自许诺录取学生,挂靠学籍并收取相关费用等。录取前向考生许诺、签订有关违规招生协议,私自许诺高分带低分招取新生。

  4.侵犯中考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权,扣留学生的准考证和志愿卡,为高中阶段学校强拉生源或做虚假宣传。

  5.学校或教师通过向招生学校输送生源、提供生源信息等进行有偿交易。

  6.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规跨学区招生,向市外学校输送生源。生源学校与招生学校相互宴请或赠送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

  7.利用学生及其家长、企业之名擅自在媒体上搞“祝贺”、“庆贺”等类活动。

  8.搞违规招生宣传或欺骗性宣传,诽谤诋毁其他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生或班级人数超过规定数,干扰正常招生秩序。

  9.高中招生学校划定多个招生分数线。

  (五)违规办理“小饭桌”

  在职教师参与开办、强制或诱导学生吃“小饭桌”,到他人开办的“小饭桌”处为学生辅导,为他人开办的“小饭桌”输送生源提供帮助。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x月x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法规及规范办学文件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x月x日—x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系统的整治方案,提出具体的任务和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前,重点开展违规补课和违规招生专项治理,x月份重点开展违规收费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专项治理,x月至x月底重点开展乱办“小饭桌”专项治理。在各地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x月x日—x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查找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充分认识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成立xx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二)注重协作,形成合力。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涉及部门较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安排专人负责,采取综合措施,真正形成治理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强大合力。违规收费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纠风办、财政局、物价局等配合。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等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纠风办、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等配合。违规开办“小饭桌”治理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等配合。市监察局、教育局负责信访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和执纪问责。针对不同专项治理内容规律特点,结合举报线索,有重点地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并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者的党政纪责任,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震慑效应。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力、出现较大失误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专项工作计划 篇2

  为做好__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消防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为创城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八大”专项行动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发动基层组织,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1)安办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2)教育站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3)民政办负责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救灾物资储备、烈士纪念、军休军供、优抚医院、光荣院、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

  (4)道安办负责在客运车站、码头及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5)文体站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体育类场馆类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6)卫计办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

  (7)供电所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8)综治办负责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储备粮储存环节等消防安全管理。

  (9)各村委会要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指导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20__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前)。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专项整治工作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层层部署。要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12月15日)。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系统特点,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单位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总结验收,对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的村委会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整治进度缓慢的村委会和单位将进行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创城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整治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导,扎实推进。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高密度、高频度的开展督导检查,检查排查整治职责是否照单履职,检查火灾隐患是否照单排查,检查隐患整治是否照单施策,切实推进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专项工作计划 篇3

  为了习贯彻落实全国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我校校园安全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种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师生人生、财产安全改善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等状况,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我校决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治理行为。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本着对全校师生负责的态度,校长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校园的内部问题自己解决,校园周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整治,为全校广大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 组织机构

  成立xx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长:

  领导小组下办公室,由王正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目标

  1、对校内重点安全隐患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以及对学校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排查重点:校园供电路线、避雷装置、危房危楼、体育活动设施及器材等。确保以上安全隐患部位的绝对安全;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面了解掌握学校安全隐患现状和校园周边社会动态,特别是要发现掌握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及时缓解化解,防止激化。

  3、校园治安状况良好的态势,杜绝发生特大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4、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杜绝违法犯罪;

  5、加强对进入校园流动人口的有效管理。

   四、工作措施

  1 、成立治安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迅速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向师生宣传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重要性,掀起全校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治理的热潮。

  2、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在学校课程设计中适当安排安全教育课程,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3、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围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治理工作这一主题,通过校园广播、墙报、板报等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

  4、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存在的问题,自己能解决的自己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积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治理,确保治理达到预期效果。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20xx年5月26日)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议、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积极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5月27日至20xx年6月26日)为隐患排查阶段,切实抓好排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6月30日)为实施、治理整改阶段。按照实施方案,分解任务,重点突破,逐项完成任务。

  第四阶段(20xx年7月1日后)对本学校的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建立起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目的、意义、要求,强化全体师生的意识。积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治安工作的紧迫感。

  2、上好安全教育课,向学生传授安全知识及防范常识,真正把安全教育纳入教育计划,真正让安全知识走进课堂。

  3 、加强领导值周、教师值日制度,对外来人员严格审查,同时要成立校园巡逻队,加强校园夜间治安巡逻工作。

  4、加强校园消防、突发事故等疏散演练工作。

  5、明确职责、制定方案

  根据方案,结合实际,制定适合自己的具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分工,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6、建章立制,制定方案

  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责任制度。同时,研究制定校园及周边治安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长效开展。

专项工作计划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20xx]11号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20xx]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6月—20xx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

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20xx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20xx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电话:

专项工作计划 篇5

  继《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发布后,9月28日,农业部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规划》《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规划》等五个专项规划。这五个专项发展规划分别以农机化科技、农机化教育培训、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试验鉴定和设施农业等五个领域为对象,总结发展主要成就,分析了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了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实施的保障措施。五个专项规划与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配套衔接,丰富、细化了规划的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未来五年,农机化科技发展要以主要农作物机械化共性技术等研究为重点

  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指出,今后五年农机化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自主创新、加速转化、提升产业、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农机农艺相结合,产学研推相结合,努力改善农机化科技保障条件,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和技术转化能力,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要以农机化技术有效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农机化科研条件逐步改善,农机农艺融合、产学研推紧密结合的创新机制不断完善,农机化科技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目标,围绕制约不同区域、不同作物机械化的共性技术,重点开展机械化耕作、种植、田间管理、收获和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农机鉴定与检测技术研究;突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关键技术,完善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加快设施园艺、设施养殖、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装备与技术研究;加快牧草和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技术研究;加强农机化软科学研究。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新体系;加强政策扶持,保障经费投入;加强联合协作,健全创新机制;实施重点工程,提升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合作,深化技术交流等方面为农机化科技发展提供保障。

  未来五年,农机化教育培训要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以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创新教育培训内容,改进教育培训方法,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队伍,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期间,规划每年培训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技和实用人才550万人次以上,其中管理人才队伍每年培训20万人次以上;科技人才队伍80万人次以上;实用人才队伍,450万人次以上。要以提高政策执行能力为目标,加大农业机械化管理干部培训力度;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为目标,加快农业机械化科技人员培训步伐;以提高作业服务能力为目标,增强农机实用人员培训效果;以提升教育培训能力为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以提高实用技能为目标,加快农业机械化职业技能开发。要继续实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加大对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的扶持力度,完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营造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良好氛围。

  未来五年,农机化技术推广要加快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普及应用

  要以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械化技术推广为重点,加强体系建设、创新推广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实现薄弱环节机械化突破。总体目标是:农机化技术创新能力、技术集成能力、推广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0%提供技术支撑。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推广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经济作物机械化关键技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机械化技术,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设施农业工程技术,丘陵山区农机化技术等。要通过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农机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民等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推广的投入力度;加大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和立项工作力度,科学谋划项目,增加项目储备。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以全程机械化生产方式为主,加强先进的农机化和农艺技术集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农机科研、教学、推广、生产单位协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产学研推结合。加强农机、农艺等部门的合作,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机械化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融合。

  农机化发展专项工作计划

  未来五年,农机试验鉴定要大力提升鉴定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总体目标是:到年,形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管理规范”的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体系,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更加完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与农业机械化发展更加协调,技术支撑保障更加有力,服务“三农”的作用更加突出。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实现新突破,部级鉴定能力范围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0%,部省两级鉴定能力覆盖14大类57种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制度进一步健全,程序进一步规范,管理更加科学;试验鉴定人员依法鉴定意识明显加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健全,特色更加突出;农业机械产品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评价等基础理论及方法研究取得新突破,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科技含量明显提高。重点加强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50-70马力节能环保型水田拖拉机、高地隙拖拉机,高性能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甘蔗收获机、油菜收获机、棉花收获机及大中型配套机具的实验室建设。合理规划,整合资源,有重点、分层次地进行部省两级鉴定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和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及试验鉴定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国际影响力。

  未来五年,我国设施农业发展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年我国园艺设施面积超过350万公顷;生猪、蛋鸡、肉鸡、奶牛和肉牛的规模化养殖比例分别达到64.5%、78.8%、85.7%、46.5%和41.6%。年设施蔬菜总产量超过1.7亿吨,占蔬菜总产量的25%。规模化养殖场猪肉、牛奶产量分别达到3270.9万吨、1662.6万吨。设施水产品产量达到780万吨,约占水产品总产量的15%。未来五年,我国要积极推进设施农业科技创新,提高设施农业的装备水平、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设施规模稳定增长,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设施园艺生产的耕种、灌溉、植保等作业机械装备及温室智能化环境控制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环境明显改善,劳动强度有效降低;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工艺装备的成套化水平不断提高,工程防疫设施设备配套比例提高20%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比例达到100%。为此,要注重新技术和新装备的研发,提高设施园艺、设施畜牧、设施水产的技术水平。通过将设施农业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认真落实设施农业有关投入保障政策,形成较为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农民投资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投入格局和保障机制。

专项工作计划 篇6

  根据仪安委〔20__〕8号文件精神及统一部署,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扭转我镇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__“建设田园式生态家园、打造绿色文明幸福小镇”的目标,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落实镇党委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消防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限期实施整改,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安委办负责有关资料收集、文件起草,指导、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力争实现“三个下降”、“两个杜绝”的目标。“三个下降”,火灾起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数3项指标明显下降;“两个杜绝”,杜绝发生“三合一”、出租房亡人火灾事故,杜绝发生3人以上死亡火灾事故。

  四、整治对象和重点

  (一)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城中村、住宅、“九小”场所、工厂及物流仓储场所、高层建筑、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民办学校、医院、养老院、其他人员场所租房等消防安全生产经营单位。

  (二)整治重点

  1、消防通道是否关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 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2、消防救援设施设备是否摆放科学合理。

  3、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存在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等。

  4、人员密集场所的电线、电器、电源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5、有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

  6、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多合一、三合一”等现象,是否按照消防安全整改标准进行了彻底整改。

  7、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是否知晓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扑灭初期火种和逃生常识,落实定期检查等措施。

  五、整改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业主的主体责任,责令限期整改,使之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以及受条件限制难以整改的,要依法联合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予以关闭。对区域性、行业性突出的“多合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火灾隐患,要加强协调,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二)加强综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加大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防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法严肃给予查处;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场所,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六、整治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起到7月10前,按照部署发动、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6月20日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逐级召开会议,制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动员群众,营造社会舆论声势,发布工作计划,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从6月21日至6月30月)。

  (一)全面排查。制定具体实施工作计划,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全面部署。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消防安全资料分发,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镇声势浩大的整治氛围。并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场所经营者限期整改。

  (二)自查自改。各场所经营者在期限内务必按照本工作计划整治要求组织自查自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无法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必须先停产停业,并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

  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场所经营者按照整治要求进行整改。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查封、取缔、停止出租;对存在无证照经营或逾期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取缔、关闭,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拒不接受检查、拒不进行整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依法从严处理,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从7月1号至7月10月)。

  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治并在全镇给以通报。

  七、工作要求

  这次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彻底开展大清查、大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事关社会治安和稳定。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力投入专项整治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人。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镇里统一布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周密布置,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各有关职能单位、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不履行管理职责,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要落实宣传发动工作,注意发挥新闻宣传的覆盖优势,充分利用消防安全资料、互联网等传媒平台和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强化宣传培训,开展贴近群众的消防安全培训、自救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等,使广大群众、广大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常识,人人都懂得“消防安全”。

  三是要落实保障措施,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专项工作计划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整治会议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我镇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农村消防工作水平,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决定,自3月9日至10月20日,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王镇长任组长,李俊峰任副组长,安监办成员、各村书记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关系民生的供油、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单位。

  (二)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石油化工企业。

  (四)各村“三合一”场所等消防“乱点”。

  (五)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农民工居住工棚和集体宿舍等临时性建筑。

  (六)高层居住建筑。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整治专项行动,对全镇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全部检查一遍,对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对违规住宿人员全部清理一遍,坚决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拘留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四、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超市、饭店、公共娱乐、卫生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二)集中联合执法。派出所、消防、安监、市场监管所、卫生院、教育等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联络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九个必须”整治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取缔的必须取缔,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拒不整改的场所,必须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逐级全程督导。镇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对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五、整治措施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每一个单位和场所,坚决做到“九个必查”。一查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二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四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五查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六查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在位;七查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八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九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是否落实。

  (二)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九个必须”。

  1. 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查抽查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市场监督等部门要撤销、暂扣相应行政许可,坚决予以关停。

  3.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者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

  5.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者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的,必须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6. 公共娱乐场所内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必须予以临时查封。

  7.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必须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8. 在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内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拒不改正的,必须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9. 各村的“三合一”、“九小”场所违规留宿两人以上的,必须立即清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尤其是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行动期间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做好防火工作,确保本村级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专项工作计划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力度,防范和打击学校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和谐与稳定,巩固和扩大“平安校园”创建成效,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育人环境,从x月x日起至x月底开展校园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整治工作的开展,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到实效。要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

  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要求

  1、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各校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完善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并切实落到实处,用制度来规范学校安全工作。尤其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有机构、有人员专门负责安全工作,人人都有安全责任。

  2、各类学校要迅速摸清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问题生”的帮扶工作,要时刻跟踪“问题生”正确把握思想动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必把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3、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整顿校风、学风,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教育氛围,要召开全校师生纪律整顿大会,重申校规校纪,进一步整顿校园治安环境,认真对待,及时查处违犯教育法规事件,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4、加强道德法制教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必须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教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首位,从学生实际出发,恰如其分地确定不同阶段,不同年级,不同群体的德育目标,分清层次要求,讲求教育实效,各校要经常聘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上法制课,做到让法制道德教育观念植根他们心灵深处。

  5、密切家校联系,形成教育合力,要加强与家长联系,经常组织教师进行家访,及时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了解学生在家思想动态,广泛动员家长积极关心子女成长,密切配合学校教育,坚决杜绝学生在校园内外滋事闹事、结伙打架。

  6、各类学校要充实调整学校保卫工作人员,发生涉生涉校案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7、各类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其他工作人员要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调离或辞退。

   四、专项整治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x月1日开始至x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x月1日-x月10日):准备阶段,根据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学校结合实际拟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x月11日-x月9日):宣传整治阶段。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目标要求集中进行整治,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中心小学。

  第三阶段(x月10日-x月30日):检查督查阶段。12月10日开始,县教育局、中心小学将组织人员到各校进行督促验收。并将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专项工作计划 篇9

  为切实加强辖区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保持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时节,用电用油用气增多,人流物流集中,超市、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活动频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深入查找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超市、高层和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及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的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居住类综合楼等场所,严厉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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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陈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德立、张华丽、余翠华、李明琴为办公室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严管严控高危场所。6月底前,督促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7月10日前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面摸排敬老院、幼儿园、中小学、卫生院、烟花爆竹经销点等场所,6月底前完成排查,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定治理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要求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3.加强超市、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全镇的超市、市场的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用火用电等进行排查整治,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顶棚;市场应当保持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道经营;严禁在集贸市场内的楼梯间、走道、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营业期间动用明火进行装修、装饰、改造施工,从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4.深化高层、地下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推动尽快拆除改造。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二)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及辖区扎实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强化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督导。夏防期间,要以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组织辖区各行业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学习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分析研判本行业特点的火灾形势,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机制约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三)做好消防宣传培训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做实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旅游旺季、农忙时节、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等特点,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方位、高频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夏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各企业、社会单位及村(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的“明白人”。对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多角度、分层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步骤

  夏季火灾防控分三个阶段进行:

  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逐级召开会议、印发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6月30日至8月30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全区域、全天候、全要素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9月30日前为总结阶段,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对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充分认识夏季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夏季火灾防控,有效稳控全镇消防安全形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发挥系统、条线作用上想办法、出实招,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分重点、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

专项工作计划 篇10

  为贯彻落实《xx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x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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