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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人间有感【篇1】
去年年末时我读了余秀华诗选《摇摇晃晃的人间》。买这本书的当天我在书店无所事事地闲逛,随意从陈列得琳琅满目的书架中抽出了它。翻开序言,自序的末尾写到:"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这极符合我对诗歌的理解。于是我把它从货架上取下来,和余秀华一起走了一遍这"摇摇晃晃的人间"。
事实上我不怎么懂诗,更不会写诗,但这不妨碍我喜欢诗。好读书而不求甚解可以很恰当地表达我对诗的态度。我一直觉得文字有逻辑却也最随意,文学作品不同于我每天接触的法条,法律语言要求绝对的精确和逻辑缜密,而文学作品不需要我每个字眼都去一一琢磨,逐字逐句分析往往会破坏它们的美感。尤其是诗歌这种体裁,诗人的成就感来源于感动读者而非读者分析出他想表达的意思。诗歌的语言是飘逸的,它不受章法的约束,诗将那些难以通过寻常语言表达的情绪表露纸上,诗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种美。因此读诗时比起追求诗的含义,我更在意自己内心的解读和诗带给我的感受。《摇摇晃晃的人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感,这本诗集里的诗,无论是对生命的思考还是对生活的观察,再或者是对开在春天里的一朵杏花亦或屋顶上跳跃的几只麻雀的描写,全都既质朴又奢华,每一首诗都有让我赞叹的句子。余秀华用恰到好处的词句、自然流畅的语言及舒服流畅的行文感动着我,让我感受到诗的美感的同时震撼于灵魂的强大。
余秀华生活在农村,出生时因难产缺氧导致脑瘫,在写字都非常吃力的情况下,她仍旧凭借着对诗歌的热爱写了很多好诗。诗的创作本就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们不难想象一个不安于生活却热衷写诗的残疾农妇会遭受周围多少村民的非议和不理解。自身条件及生活环境的限制让余秀华的写诗之路变得雪上加霜。万幸的是这些阻碍都没有减少余秀华对诗的热情,身体的缺陷限制了她枝枝蔓蔓地向外生长,但思想的深邃却支撑着她在诗歌的路上走了很远。性格的执拗和不懈的坚持最终使得余秀华的诗被更多人所看到,生活里的苦痛都风干成了诗,涅槃后的她用一首首漂亮的诗告诉世人她在诗歌上的造诣。余秀华的诗风格独树一帜,语言娟秀朴实,诗里既有伤痛的鞭挞,也有瑰丽的向往,她将伤痛、苦难和美好通过诗的形式表达给世人看,向我们展示着一个摇摇晃晃在人间行走的灵魂究竟有多伟大。
《摇摇晃晃的人间》第一首诗《我爱你》里写到:"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读这几句诗时是去年年末,工作的繁杂以及对时光流逝的恐慌包围着我,这首诗让正处于焦虑中的我慢慢静下心来,在以后的夜里,我继续阅读了书里其它的诗。余秀华诗里选取的意象均为一些生活里常见的事物:稻子和稗子、村庄的风和河流、墓地价和坟头草、清晨的狗吠和短暂的黄昏……这些被人忽略的无比平凡的存在在她的诗里变得鲜活起来,我们日常看到的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开始变得有生命力,每一朵花,每一滴雨,每一丝微风都有了它们的语言,它们都在表达,而这些表达又通过余秀华的诗传递给了我们。天蓝得广阔,云白得纯洁,花开得鲜艳,蓬勃生长着的草绿得清新迷人,万物皆有灵,它们既美又浪漫,用心去看就会发现它们的诗情画意。光阴皎洁,我们应该欣赏,而不适宜肝肠寸断。
我不是余秀华,对她的境遇不能做到完全的感同身受,但我理解她的不甘与热忱,懂得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的她从诗里获得的快乐和慰藉。写诗时的余秀华不再是那个口齿不清、行动不便、其貌不扬、不听劝告的脑瘫的村妇,她是完整的、快乐的、才华横溢的,"诗歌一无是处啊,但是,诗歌通向灵魂,灵魂只能被自己了解",思想让余秀华闪闪发光,诗让她的灵魂变得耀眼。
余秀华曾在诗里说到:"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她确实也是这么做的,"作为我,一个残疾得很明显的人,社会对我的宽容度就反映了社会的健全度。所以我认为只要认真地活着,我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没有受限于身体和环境,余秀华将自己的思想无限放飞,用诗来应对生命给她的挑战。我不确定处于和余秀华同样境遇的话我能否如她一般不屈从于命运,毕竟做到泰戈尔说的"生活以痛吻我,而我报之以歌"并非易事,所以我敬佩余秀华。"保持很多的热爱和一点点野心"一直是我很喜欢的生活状态,余秀华做到了这一点。不囿于田间地头,不甘于被残破的身体及旁人的愚昧所困,她选择为诗去奔赴,去披星戴月,去不撞南墙不回头,她向我们露出她千疮百孔的伤疤,也带我们看了开满繁花的枝桠,她对诗的偏执以及对世间万物的悲悯铸就了这些优秀的诗歌。
海子在《夏天的太阳》里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希望这一生,除为俗事所累外,我们能多看看这个璀璨俗世,再多热爱一点世间的美好事物,比如桂花开时的微风,皎洁月牙旁的云朵,静谧深夜里的雨声,春天第一根抽枝的柳条,夏天第一杯冰爽的柠檬汁,秋天第一片红色的枫叶,冬天第一朵晶莹的雪花,希望行走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遍历山河后,我们依旧觉得人间值得。
最后用书里的一首诗结尾:要一个黄昏,满是风,和正在落下的夕阳。如果麦子刚好熟了,炊烟恰恰升起。那只白鸟贴着水面飞过,栖息于一棵芦苇,而芦苇正好准备了一首曲子。如此,足够我爱这破碎泥泞的人间。
看在人间有感【篇2】
“太宰治,他大约的确已经死了,而世界还在继续不幸着。但,地球还在转,太阳照常升起。”
这是一部可以让人感到深深的压抑,如同被鬼压身一样,喊也喊不出来,动也动不了的恐惧的书,所谓的《人间失格》。
《人间失格》的色调是以绝望为底,暗淡无光的,让人感到深深的无力,以至于竟然不可能一口气读完,我必须先歇一歇,缓一缓。它带给我的冲击实在太大,让我害怕着什么似的。读书,最怕的是和作者产生了共鸣,因为那样你一下子就陷了进去,无法自拔。对我来说,所谓人的生活,实在难以捉摸。
小时候的叶藏,是一个心思很重的孩子。太早的成熟使他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敏感。虽然生活在所有人中间,但是他给人的感觉却是离群索居的,与周围人显得格格不入。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的幸福观与这世界所有人的都大相迳庭,并为此而彻夜难眠,痛苦呻吟,走火入魔。这种状态在其他人看来或许是离经叛道,一旦他表露这种想法的话,大概会被人当做精神病人,送进冰冷冷的医院吧。对他来说,里里外外的世界都有着可怕的相似。
后来他决定扮演一个小丑,来掩饰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来取悦这世上所有的人,自己的亲人朋友,自己的老师同学,乃至周围各种形形色色的所有人。读到这,叶藏,你就是个与生俱来的边缘人,若是在人群里碰上一位被认为如你一样的边缘人,你一定会对他很和善吧。这种和善,我相信甚至到了让你自己着迷的地步,因为你我皆知,只有你一个是边缘人。我想你会对我和善,但你我不在同一世界。你在纸张中,我在尘世中,你终究不爱那世界,我终究深爱着我所存在的世界!
痛!痛!痛!这本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承受的,不知他的这种想法从何而来,消极悲观……你可以赋予它所有你能想到的负面词汇,这或者已注定了叶藏以后生命的悲剧。我们无法去同情叶藏,因为你一旦开始同情,便代表着你开始思考,过后,你会骇然发现,你与叶藏并无不同,每天都戴着一张连梦境都存在的面具,我们恨不得撕下它,但没了它,没了它,会怎样啊!过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日子,无时无刻不在看着别人脸色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周围人对自己的看法,无时无刻不活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可真累,也真可笑,我还好,对,还好……
长大后的叶藏,越发的颓废、逃课、酗酒、抽烟……糜烂的生活像极了那不应受世人所唾弃的祥子,他也在冰湖上与常子坠入了进去,无尽的深渊,不再孤独,可叶藏却……他还活着,常子死了,而这样活着他需要吗?行尸走肉一般卑微地的活着,压抑!压抑!压抑!
与其说《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遗着,不如说这是他留给这个无法形容的世界的遗书更合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以叶藏的独白谈到:“当苟活着是罪过的种子,我的不幸,是无力拒绝他人的不幸。一旦拒绝,不记对方或是自己心里,永远都有一道无法弥补的白色裂痕。我是被这样的恐惧胁迫着,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是太宰治的成就,同时也造就了他的悲剧。有人说太宰治把人性看得太透彻,但我觉得他还不足,他只是放大了人生的孤独,才对人性失望,灵魂憔悴破烂,而进一步放任自我,不设底线,最终积重难返。是啊!我们把世界看错,反说它欺骗了我们!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太宰治的选择。
我唯一愿意视为真理的就只有这一句话: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仍然认为向人诉苦不过是徒劳,与其如此,不如默默承受。我急切地盼望着,可以经历一场放纵的快乐,纵使巨大的悲哀将接踵而至,我也在所不惜!我相信唯有尽力致辞,方不致癫狂!因为怯懦,所以逃避生命,以不抵抗在最黑暗的沉沦生出骄傲,因为骄傲,所以不选择生,所以拒斥粗鄙的乐观主义。《人间失格》便相当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后,我想吃点好的,睡个好觉,明早太阳依旧升起,我依旧怀着对明天期待的心,依旧快乐!啊!我有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这是莫大的幸福!自然万物都能使我心头一笑。
记着,希望是件好东西,没准儿是件最好的东西,而且从没有一样好东西会消逝!
看在人间有感【篇3】
读《天使在人间》有感——人间有爱
法国人雨果说过:“人间如果没有爱,太阳也会灭。”卢梭也说过:“爱是不会老的,它留着永恒的火焰和不灭的光辉,世界的存在就以它为养料。”是啊,爱对于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是多么的重要啊!
这一本书上有许多有名作家的作品,这里的每一篇文章都让我记忆深刻,每个字都在吸引着我,每一章节都让我回味无穷。
在这些文章中,有一篇叫做《佩雷斯和他的皮夫》的文章。文章描述的是皮夫是一只看上去脏兮兮的杂色小狗,因被别人遗弃,而被佩雷斯收留。墨西哥忽然发生了大地震,佩雷斯的死对头被压在废墟下,这时皮夫不顾生命的危险,解救了他,也救出其他许多人,它一次又一次地为人们传送纸条,为救援帮了大忙,从此死对头成了朋友。
几次读这个故事,我都会潸然泪下。为这只狗的勇敢而感动,为朋友之间的生死友谊而感动,还为理解的爱而感动。
佩雷斯和皮夫外表不可爱,可是心可爱。这就了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句话“人不是由于美才可爱,而是由于可爱才美。”
我认为这本书对我的影响特别大,它告诉我对别人要负责任,它对我说要有孝心,它还要我爱动物,它教会我太多太多。
所以我推荐大家也去读一读,想一想,体验体验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看在人间有感【篇4】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这本书是高尔基青少年时期的自传。也是他人生的重要时期,走上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阶段。
作者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去美化他的“玛尔戈皇后”。这个人物对他本人影响很大,也是因为她,他愈加热衷于读书。他的胆子愈来愈大,敢于与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这种行为我很佩服。正因为他热爱与学习,所以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也是我明白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只要有学问,就可以得到尊敬。所以我只有努力学习,才将来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础才。在那个信教的年代,他却有一点不相信上帝,也不屈服于任何人脚下。同时他也非常的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人。他热爱读书从柳德米拉开始,最重要的发展是从斯穆雷开始,把他引向书的世界。裁剪师傅的太太和“玛尔戈皇后”都是让他热衷于读书的重要人物。
其中最关键与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斯穆雷,虽然他没有一张好看的面孔,态度也不亲和,但却很有知识。正是在他的劝导与教育下,才让他知道了书的可贵,才让他识别了好书与不值得一读的书。他曾为了感谢斯穆雷为他买了一本《一名士兵搭救彼得大帝的传说》但斯穆雷却非常生气,说这本书写的不好,后来我也发现这本书的确写的不好,说明了他的欣赏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看在人间有感【篇5】
放寒假之前老师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书,作为这个寒假的必读课外书。我认真的阅读了这本书,从而体会到作者对书的执着热爱的精神。
这本书是高尔基所作,他是俄国文坛上的一位浪漫主义家,原名叫阿列克谢马克西姆维奇彼什科夫,出身于普通木匠家庭,尽管出身平凡但他刻苦,最终成为了的作家。
这本书记述了作者在外公破产后,而走上社会独立谋生的经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让作者清楚的了解了生活,认识了生活。可酷爱读书的作者受到了一些愚蠢的小市民的侮辱,但是他却没有因此而气馁,相反,大量书籍开阔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使他争取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了,为之奋斗的决心更加坚定了。
一开始作者当了一家时尚鞋店的学徒,随后作者来到了绘图师的家里,主人是作者外婆的亲戚,但是这个家里总是不得安宁,他们经常吵嘴。我也不喜欢这家人,他们之间一点也不和睦,他们总是在吵架,我认为一家人就应该好好相处,互相信任。作者虽说是来学手艺的,但还兼任着佣仆的职务,这家人把他呼来唤去,有一天,他终于逃离了这里,来到了轮船上当了一名洗碗的小伙计。这是他遇到了斯穆雷,他告诉作者:“人跟人是不一样的,如果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多读点书,书读得越多越好。”就是这句话让作者的'人生发生了改变。作者爱上了读书,我认为斯穆雷说的很有道理,书中会聚人生百态,书能让我们去体验不同的人生。
天有不测风云,作者又回到了主人家里,但他遇到了裁缝的妻子,她也很喜欢读书,于是作者就去跟她借书。坐着的看书时间很少,只有在主人们不在时才能看。一旦发现他看书,就把他的书不是烧了就是撕碎。但作者读书的欲望更强了。我非常佩服作者这种精神,他在挤时间读书,而我呢却放着大好的时间不用,更多的时间去看无精神食粮的电影,所以我一定要向作者学习,抓住时间,了解更多的知识,这些知识是一笔财富,丰富我的人生。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作者那种热爱读书,坚持不放弃、在苦难中执着爱学习,爱生活的精神,他深深打动影响了我。
看在人间有感【篇6】
继高尔基的《童年》后,我又读了三部曲之一的《在人间》。
《在人间》讲述阿廖沙从1878年到1884年来到“人间”后的苦难历程。此时,阿廖沙已从狭小的家庭走向了社会,一方面,阿廖沙了解并加深了对下层人民的认识,另一方面,阿廖沙开接触各类书籍和知识,让他加深了对社会的认识,也初步形成了激进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阿廖沙十二、三岁就离开了外祖母,从此,成为一个失学儿童,他到外祖母的妹妹家干活,此时,还是少年的他,要承担起搞卫生、照顾小孩等等保姆所干工作,东家只要有丁点不满意,就会对他严厉责打。此后,阿廖沙还从事了七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但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阿廖沙接触到各类书籍,并像饥饿的人面对牛奶面包一样,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类知识。
相比于阿廖沙,我们在良好的环境下学习,父母们对我们宠爱有加,家务我们平时顶多象征性的做一点,我们更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去外面赚钱养活自己,我们从没有经历过阿廖沙那样的磨难,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这样的优越环境,好好生活,好好学习!
看在人间有感【篇7】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1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之一,主要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而“我”走入社会,自己谋生,他曾在鞋店、圣像作坊、轮船上等等地方做过杂工,在初始斯穆雷的帮助下,我走上了读书之路,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五年后来到喀山打算上大学……高尔基为了读书受了太多的屈辱。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高尔基没有钱上学,父母双亡,还要给别人打工,养活自己,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
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他坚持了下来,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高尔基的毅力,是常人无法达到的,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依然挤出时间来读书,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高尔基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有些人家里有很多书,但他们却不看;有人很苦,却努力读书,学到不少的知识。
高尔基的这种毅力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2
我读了两本高尔基的小说:《母亲》、《在人间》。在人间这部作品叙述作者在外公破产后,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而走上社会独立谋生的经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让作者清楚的了解了生活、认识了生活。而也在此时,酷爱读书的作者受到了一些愚蠢的小市民的侮辱、欺凌。但是,他却并没有因此而气馁,相反,大量书籍开阔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是他争取美好生活的决心更加坚定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一件事。
有一天,我在看新闻时,看到了这样一条信息:某小学学生,因为上课玩手机,手机被老师、家长没收,那位学生很生气,强烈要求老师、家长把手机还给自己,否则就跳楼自杀,老师、家长没有同意把手机归还给他,最后,那位学生便跳楼,导致当场死亡。
看完这条新闻我深有感触: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我们这么多年,把我们当成自己的掌上明珠,而那位同学却因为父母没收手机的事情而跳楼自杀,这对他的父母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我们不能因为一点点小事就想不开,要自杀、跳楼什么的,我们因该坦然面对生活,要对生活充满勇气和信心。如果你有时间,我建议你读一读《在人间》。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3
本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步由,作者描写了他童年、少年和大学时代的生活经历。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自由的热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作者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作者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4
在人间这是第二部,讲的是高尔基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所以,高尔基便走入社会。第二部一共有八小章。
第一章是《到鞋店里当学徒》讲了高尔基来到人间走到了一家“时式鞋店”高尔基当学徒时没有一天可以闲着,爱发脾气的厨娘总是把“我”早早的叫起来。写了高尔基的表哥也非常讨厌厨娘。有一天厨娘不知被谁推了一把,倒在地上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当高尔基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时不小心把手烫伤了,结果被送进了医院。
第二章是《在姨婆家》讲了外祖父有把高尔基送到了姨婆的家里,外祖母的妹妹是一个喜欢唠叨脾气很大的老婆子,在这个家里高尔基的工作很多。当外祖母来看我的时候,这个老婆子对着外祖母大声说话,大声的奚落外祖母。当高尔基厌倦这个讨人厌的地方时,他做出了逃跑的决定,但是这个讨厌的冬天他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
第三章是《船上的生活》(读书笔记)讲了第二年的春天高尔基终于逃跑了。高尔基在一个船上做起了工作,当晚上高尔基的工作最少的时候,斯穆雷就给了高尔基一本精装版的小说,让高尔基念书,自从这次以后斯穆雷就每天这个时候都让高尔基念书,并总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也正是这样让高尔基热爱上了读书。
第四章是《裁缝的妻子》讲了高尔基又到了外祖母妹妹的家里,外祖母家里德楼下有一个人是裁缝的妻子,她总是借高尔基书看。
接下来四章都体现了高尔基非常爱看书。最后高尔基抱着能进大学的希望到喀山求学。
这么多章都体现了高尔基很爱读书,也体现了爱读书的好处,也能体现出斯穆雷总说的那句话:“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我明白如果我们每念完一本书就会写一篇读后感的话,那就等于每念完一本书就有一篇读后感那么长的收获一开始可能只有一点,但越往后,你的读后感写的越长,你明白的道理就越多,你读的书越多你懂得知识就越多。
这部文章更让我懂得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道理。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5
读了《在人间》这部书,我知道阿廖沙走上社会的艰辛,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这部书描写了阿廖沙在十一岁时候的悲惨童年,他从小父母双亡,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长大,由于家境贫苦,不得不外出打工,独自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当过学徒工,当过绘图师的徒弟,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还当过圣像作坊徒工,饱尝了人间的痛苦。由于他非常贫困加上年幼,总是招人欺负、嘲笑,他非常向往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因此他爱上了读书,书中的世界给了他另外一片广阔的天地,书成了他最知心的朋友了,他在知识的海洋里越游越畅。
书开拓了他的眼界,所以他最后走上了求学的道路。我读完《在人间》这本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阿廖沙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但令人欣慰的是,他没有被苦难所压倒,反而在逆境中成长,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离书,把书作为朋友,吸取着书中无穷无尽的知识。我也要像他一样和书做朋友,更加应该刻苦学习,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和谐和美好!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6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他日后回忆的主角。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坚持看书。“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高尔基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而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他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迥然不同。有的人家藏万卷,却腹无点墨;有的人穷如乞丐,却也能满腹经纶,不断丰富自己“贫瘠”的头脑。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但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在人间,他似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读完《在人间》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读《在人间》学生感悟心得篇7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全球文萃瑰宝,小说集呈现了十九世纪俄国社会发展的面貌,体现了老百姓对随意的明显追求完美,对幸福生活的热情憧憬,具备刻骨铭心的教育意义。
假期期内,我阅读文章了《在人间》,它让我有很大的感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剧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妈妈便再嫁了,因此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倒闭后,他迫不得已迈向世间,自主维持生计。那个时候,他的年纪还不上十二岁。比较之下,大家此刻仍在温暖的家里玩乐,但是他,却务必迈向社会发展。
他在人间全都干过:刷碗,打扫,带娃,跑堂,当学徒,洗衣服,运送乃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门诊。年幼的他尝尽了世间的甜酸苦辣,饱受了诸多凌虐与被压迫。正因如此,他的命运非常凄惨。可是,他有一个梦想:变成一个有大学问的人,追求完美随意幸福的生活。以便这一梦想,他心甘情愿承担一切。
我一口气念完了这本书,文章内容中高尔基渴望专业知识、坚持不懈梦想的精神实质让我钦佩,也让我思索可以说命运针对每一个人是不公平的。确实,我看到周边有的人应对日常生活的艰难,一天到晚只了解唉声叹气,整日低落,埋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的人在难以抗拒的工作压力下,自甘堕落,挑选沉沦,乃至作出违背良心的事儿我觉得命运不公,仅仅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如果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完成自身的梦想。在这儿,我列举了一个等式:不抱怨努力不放弃努力=梦想。
著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里面全聋,做为一个音乐家,失去听觉系统,就寓意要离去自身钟爱的歌曲,这相当于比死刑还不舒服、痛楚。但贝多芬并沒有因而吓倒,他勤奋好学,慢慢变成一个音乐家,写作了数以百计的著作,还能上台指引。最后,他完成了自身的梦想,变成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这些命运凄惨的亲身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块;梦想是一盏明灯,而这些艰辛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择摔倒,被运势推毁理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本身的一条理想运动场,进行理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大伙儿强劲的确认。在之后的人生道路过程中,我能時刻牢记这话:命运并不可以妨碍梦想!
看在人间有感【篇8】
很多时候我们都过于害怕自己和大多数人的不一样,不想成为那个不一样的人从而畏手畏脚,掩饰自己真正的想法,拒绝表达,假装合群假装和所有人都一样。
文中的女主角确实是一个大众理解层次很不同甚至是很奇怪的人,她是一个三十几岁在便利店里当兼职十几年的人,是一个几乎没有什么共情能力的人,她也难以理解他人选择拥有亲密关系或家庭甚至是养育下一代的决定。
我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她与周围人社会认同感来源的不同,文中的大多数周边的人都将他们的社会认同满足感依赖于社交和亲密关系(也就是拥有很多朋友或是拥有另一半家庭孩子等等)但是女主的满足感来自于便利店里的这份工作,便利店这个特殊的地方是她能完全实现个人价值和感受被需要的地方也是她自己坚守的舒适区,所以她压根就没有那么想要去经营上述普世的满足感来源。所以她没有男朋友,几乎没有好朋友,也没有一份稳定踏实的工作,因为和太多人看起来不同,别人也觉得她就是说不上来的奇怪,”究竟是什么奇怪好像也说不清,大概就是跟我们太不一样了吧。”
能真正做好真实的自己本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至于自己到底”正不正常”这个问题,还是不要操心了,放心交给生活吧。
看在人间有感【篇9】
这个月我读了《人间有晴天》这本书,它对我有深深的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的内容是: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是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他们常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时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老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小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成行前的一场暴风雨使她深切地感受到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和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于是她知道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父母的爱和温暖的家。
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我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爸爸妈妈都非常疼爱我。
记得去年冬天的晚上,我在上英语外教的课上,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雪,我心想,妈妈会不会看见外面下起了大雪,就要耽搁时间来接我呢?我刚想到这儿,就听老师说:“下课了!”我慢吞吞地走到外面,外面的雪下得可真大啊!再踮起脚来一看,原来妈妈早就来了,车后的箱子上覆盖着一层白雪,就是,妈妈最爱我了,她肯定不管刮风下雨都不会抛下我独自一人等着的……
从这件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母爱的温暖,我想对妈妈说:“您的爱我无以为报,我爱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