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05-15 13:35
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录取学生经复查合格,并按学年注册取得学籍,同时修业期满学业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坐落在京津之间的河北省廊坊市。学校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等高等教育形式。学校占地面积753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400万元,馆藏图书资料85万册。现有专任教师556名,其中教授、副教授219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12000名。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 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新生”的招生原则。
2. 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优惠照顾条件的规定。
3. 录取时,在省(市、自治区)分数控制线上,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120%;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级差3分依次录取。
4.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5. 在江苏省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及“专业级差”3分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
6. 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但本人同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在未录满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且本人不同意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7. 护理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不设置男女生比例。
8. 航空服务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女生身高164cm-172cm,男生身高175cm-182cm,无色盲、色弱,身材匀称。
9. 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收费标准
学校学费标准为本科生每生每学年35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学费、住宿费分学年于每学年初缴纳。
十一、 其他
1.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加学生的专业选择机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类招生,其中电气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和自动化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和物流管理两个专业。新生入学前两年按专业类培养,两年以后再按学校规定的条件分专业并按专业培养。
2.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130信箱18分箱
邮政编码:065000
咨询电话:0316—2083179
传 真:0316—2083179
E-mail: htzhsh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