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8篇

2023-02-04 08:51:38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1)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倡文明祭祖,林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率达95%以上,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分工

  第一组:组长:连惠汀

  组员:陈映龙、孙益容、陈书兴、赖锦彬

  车辆:闽E警7113(圆山所)

  督查乡镇:程溪镇、九湖镇、程溪农场

  第二组:组长:席 辉

  组员:江亚坤、甘亚海、余建辉、蓝强顺

  车辆: 闽E771KD(郑建华)

  督查乡镇:浮宫镇、港尾镇、隆教乡

  第三组:组长:林理生

  组员:姚历强、余文胜、李 斌

  车辆:闽E9J028(高立荣)

  督查乡镇:颜厝镇、榜山镇、石码镇

  第四组:组长:陈恩永

  组员:翁建阳、林伟杰、高劭毅

  车辆:闽E警7112(东海所)

  督查乡镇:海澄镇、白水镇、紫泥镇

  第五组:组长:黄文杰

  组员:姚历勇、陈育兵、郑立平

  车辆:闽E575KD(周毅伟)

  督查乡镇:东园镇、东泗乡、双第农场

  第六组:组长:高春生

  组员:康为民、黄芳珍、林中彪、江 宇

  车辆:闽E9J058(黄海门)

  另:车辆闽E732KD(陈志雄)待命。

  三、督查内容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3月29日至4月1日。

  主要内容:

  1、各乡(镇)场是否制定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是否将山头地块明确到人,落实到户;各村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是否上报镇政府相关部门。

  2、是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

  3、是否增加临时护林防火工作人员,加强巡山,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4、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5、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二)第二阶段(执行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

  主要内容:

  1、各乡(镇)场是否落实村两委成员包山头、路口责任制,名单是否固定;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是否有安排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

  2、护林员是否不间断进行巡山检查,各陵园周边、林缘边上是否有专人盯守。

  3、专业、半专业队伍是否集中食宿,做到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4、是否有指定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发生火灾时是否有人带路、食品保障、看守火场)。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5月10日以后。

  主要内容:对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与年底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相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组长为各小组长,防火办、森林公安、林业站、绿化办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二)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三)加强督查。全面检查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各防火重点乡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四)突出重点。清明节当天(即20xx年4月5日):

  1、局组织森林公安、执法大队、防火办等相关人员对东园、白水、海澄等集中扫墓的乡镇进行宣传,分发宣传单,不间断播报“防火通告”,发现违章用火及时处理。

  2、各督查组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站人员按照所负责乡镇,分别深入一线进行宣传督查。

  3、其他未安排督查的人员在家待命,并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4、防火办负责调遣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联系武警漳州森林大队。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2)

  今年是国家将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的'第一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建设方式

  1、听汇报。本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中国大学排名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3)

  各村(居)、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为全镇居民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过节氛围,现就20xx年度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由于年内我镇出现了较长时间的.雨雪天气,导致目前森林防火工作存在部分盲区,在干部和群众思想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松动。

  进入春节元宵期间,全体镇、村、部门要彻底丢弃对“天老爷”的依赖,减少对“雨雪天”的预期,时刻警惕大雪久晴气象条,高度重视外出返乡人员祭祖、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等危险行为及学校假期放假,学生多留守在家易产生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失火行为。

  各村、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组织上要加强领导,工作上要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集中精力,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严防死守,坚决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责任

  在春节元旦期间,森林防火要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从严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1)狠抓值勤,落实日报告制度

  各村(居)、各单位一律落实值班制度,并在元月1日前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将值班安排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樊能勇处。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护林防火队、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化站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领导带班责任制,主要领导及带班责任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要加强严格落实支书、主任轮流带班制度,不能出现同时脱岗现象,并将值班电话公示到组。自20xx年1月20日起—2月20日止,全镇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落实”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2)深入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要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村组会议、标语横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明、环保、安全祭祀方式。做好村居公示栏、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均设置固定性标语。加快分户《禁火令》张贴工作。各自然屋场进出口还要撰写禁火标语。

  同时还要加大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抓小抓早,严格野外火管控

  各村要把火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重点地段、重点人员管护。落实“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包户、家长包小孩、监护人包痴呆聋哑傻”的机制,全面抓好我镇重点地段的管控。全镇重点地段如下:各村重点林区、沟、荒茅区、田埂边、公路两侧及重点芭茅地段;辖区内企业油库、炸药存放地、通讯单位基站及东岭旅游景点、公墓、坟场及宗教活动场所、各自然村社亭等重点区域。

  加大监测巡查力度。对森林火灾多发地段,要实行重点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执行野外火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违规造成火灾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处。护林员要全天候在岗值勤,密切监视火情。

  各村要组织不少于1人的森林防火鸣锣员,同时发挥森林防火信息员作用,确保每日早、晚深入农户提醒2次。

  强化部门行业管理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2017年度四都镇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在人员管理上,落实“管好自己的人”的职责,特别是离退休或休假在家的干部和家属,杜绝一切野外火。在重点防范上,要严格落实“管好自己的事”,除工作站和防火办外,供电、通讯、广、移动、联通、电信等杆线、基站等重点部位必须由单位自身建造防火隔离带。

  (4)全镇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和储备。森林防火队员要集中管理,整装待命。确保一遇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要全面组织防火应急分队,各村要组织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落实第一时间安全扑救措施。

  (5)严肃整改追责,全面落实责任追究体系

  实行森林火灾“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对迟报、瞒报、漏报火情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因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要及时介入火灾、火险情况调查,确保“有案必破”。各村(居)、各单位要依照土地确权登记、林权管护和坟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对春节期间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点烛行为要作出重点提示,并积极协助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对火灾情由进行调查。各村(居)、单位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说情。

  如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的,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高度。救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对发生森林火灾、火险的个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依法从严追究法律相关法律责任。如起火原因不清的,其费用该村支付。如引发火灾人员系镇属单位管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支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4)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由于这个节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人们纪念先烈和祖先的重要节日,村民烧纸钱香烛的风俗习惯现阶段还难以改变,这种纪念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几年遇干旱天气造成森林火灾频发,为了有效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林区、平安林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的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坚持以防为主,防扑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的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率100%,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湛江、平安湛江、和谐湛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提高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

  总指挥长:

  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林志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1.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落实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真抓实管,把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全年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及时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活动。

  3.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督促辖区内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防火设施设备,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保证森林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

  4.强化监督监管职能。清明节是一年中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村委会、机关单位要重点督查对辖区内森林火灾频发部位的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各地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5.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并建立联防救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火案查处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及时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二)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与地方消防救援大队密切联系,有序处置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5)

  清明节将至,返乡祭祖人员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将大幅度上升。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定、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镇森林防火指挥办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方针,以过硬的作风和强硬的措施为抓手,以严明的纪律和从重的处罚为保障,全镇上下联动,扎实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坚决打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坚决杜绝野外用火,努力争取不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及时快速处置,确保无较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森林火灾年度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动员。镇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2、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发放防火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全镇各村要深入村组农户,发放和签收“禁火令”,各村在路口要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每村不低于20幅,并结合3月份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系各村中小学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在全镇形成“人人自觉防火、个个关心防火、全民重视防火”的浓厚氛围,确保清明节期间万无一失;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护林员制度,实行晴天不间断巡逻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3、实行守护制。各村要按照特防期的要求,严格落实“镇领导干部包村、镇村干部包组、包山头”责任制,重点区域、重点山头、坟墓集中地等重要地段实行专人巡护。严格落实分区划块、责任包干到人的原则,全镇上下要严防死守,以防为主,积极快速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火源管控。镇组织巡逻队对全镇公路两侧进行不间断巡查;各村要组织多支巡查队伍对本辖区内进行不间断巡查,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检查,查漏补缺,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特防期《禁火令》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和炼山,采取勤巡勤查、死看硬守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各村要安排人员坚持不间断的巡查宣传。

  5、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镇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处置及时。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报送准确及时”。

  6、及时报告火情。发现火情,各村级护林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防火值班室报告,镇防火值班室按照要求和程序快速调度相关部门及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镇防火值班电话:5212776)

  7、做好火灾扑救准备。镇村要清理补足二号扑火工具不少于300把、砍刀不少于50把及各种应急处置时的基本物质保障,要对辖区内的挖机、铲机摸底登记,建立信息档案,要求随时接受调派。一旦发生火灾,要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秉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组织扑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指挥扑救,同时将火场处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镇值班室。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频发时段,各地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防大火、扑大火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把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平安过渡。

  2、严格督查问责。镇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村及驻村干部,要及时通报,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生态护林员责任不到位,巡查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将予以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予以及时调整人员。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6)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7)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二、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点地段、关键时期要严防死守。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清明节防火工作方案(篇8)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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