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精选

2023-02-07 15:16:58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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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生存非同小可,防震减灾刻不容缓,当大家准备展开紧急救援时。人们通常都会提前准备好一系列应急预案,以下内容标题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是出国留学网的编辑为您特意收集,本文内容仅供您的参考!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1

  1 组织机构

  1.1指挥部

  (1)总指挥:李永杰。全面指挥和调动人员。

  (2)副总指挥:于俊朝。协调总指挥工作,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总指挥不在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1.2灭火行动组。组长:雄伟 人数40人。

  1.3通讯联络组。组长:何智 人数2人。

  1.4疏散引导组。组长:马志兵 人数4人。

  1.5安全救护组。组长:郝玉龙 人数1人。

  2 安全处置程序

  2.1任何人发现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并及时上报部门领导,部门领导不在时及时通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2.2安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现场,落实情况组织部署工作。同时,通知灭火小组,组织人员到现场灭火;通知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人员及物资疏通工作;通知安全救护小组,组织现场救援工作;通知通讯联络小组,负责对外联络(救护电话120、火警119、匪警110)。

  2.3通知通讯联络小组,拨打“119”“110”“120”时应说:“我是廊坊北方冶金机械有限公司,我单位起火了(讲明起火部位及火情)或我单位被盗了或我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讲明伤员人数)请救援,我单位在廊坊光明西道62号。”并说明报警电话和姓名。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路口、门口迎接救护人员并引导到出事地点。

  3 火灾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3.1将安全疏散门全部打开,清理、疏通各安全出口、通道内杂物,保证疏散出口的安全畅通,组织在场人员就近从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3.2稳定火场逃生人员的情绪,指导大家使用正确逃生方法。引导大家做到安全疏通,防止发生挤伤、踩伤的情况。

  3.3将火场内车辆及时疏散,注意疏导交通。

  4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1遇到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火源,并就近使用灭火器和室内外消火栓进行扑救。

  4.2消灭着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抢救伤员和贵重物品。

  4.3当火灾面积较大、情况较为严重时,要及时撤离现场,保证人员的安全。

  4.4当消防队到达火场时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

  5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5.1发生火灾要划定警戒线,确定警戒范围。严密保护现场,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坏人借机破坏和盗窃。

  5.2安全救护小组及时赶到现场,做急救处理,严重伤亡等待医院救护。

  5.3事故处理后,保护现场,等待调查组到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5.4发生设备、人身伤害事故时,所在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单一式四份(专职设备管理员、企管科、厂医、人力资源科各一份),事故报告单要求过程详细、真实。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事故灾难。

  1.3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安监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对发生在x区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审定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扩大应急时,请示区政府启动《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启动《x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2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镇(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危化品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人武部、应急办、宣传统战部、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交通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

  (2)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队伍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公安分局和事发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

  (3)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命令。

  (4)宣传统战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涉外人员的安抚处置工作。

  (5)经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救援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发放,做好伤员的安抚工作。

  (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8)城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组织工程机械参加抢险行动。

  (9)环保分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10)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确定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救护车辆,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上报伤亡人员情况;超出区属医院救治能力时,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血站协调联系。

  (11)农林局:负责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质扩散污染附近水域;组织捕捞、猎杀和处理受有毒物质污染的渔、禽、畜。

  (12)安监局:召集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负责事故调查处理。

  (13)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4)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有关人员、车辆、装备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开避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6)交通分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17)质监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派,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审定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救援专业组在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其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办负责,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通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必需时,应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当地村委和防化分队研究疏散方案,及时组织当地群众疏散。

  (3)抢险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及时了解污染状况,会同专家组提出处置建议。在可能发生对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产生严重污染并向下游扩散时,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区城建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区交通分局负责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区质监分局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可能发生风险时的预测,并提供技术保障。事故发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组织就近救援,当地派出所、卫生部门等救护力量应实施前期人员救援。

  (4)紧急疏散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当地村委配合,在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或因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时,对可能波及的相关人员及附近居民进行紧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队:由区人武部负责,配合区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组织就近医疗单位以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发生群死群伤或集体中毒事故时,负责救护力量的组织和急救药品的调拨、供应。

  (7)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办、经发局、财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经费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所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需要时,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

  (10)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也可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区环保分局负责提出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善后处置建议,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分级标准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Ⅲ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Ⅳ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3应急响应

  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根据事故的性质、种类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方案见附件)。

  3.4信息发布

  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党政办

  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3.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的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3.6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事故调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

  (3)保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4)总结评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四、应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政府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自动传真,有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4.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应急队伍保障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人武部防化分队和城建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队伍参与和支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3救援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救援装备保障的,由区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事发地政府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队提供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门及相关派出所保障。

  4.7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物资需求保障的,由区经发局、城建局、卫生局等部门保障。

  4.8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的,由区财政局按照《x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4.9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4.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区人防办和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规范高效的灭火救援应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xx省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相关力量联合处置的火灾事故。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级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整改和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要充分发挥社会灭火救援资源优势,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始终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保证灭火救援人员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用先进的灭火救援装备和科学的技战术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火灾事发地政府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乡镇政府(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落实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xx市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

  总 指 挥:xx市人民政府市长。根据实际情况,可委派其他主管领导代行总指挥职责。

  副总指挥: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

  市应急局局长

  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官

  (二)指挥部职责

  负责全市火灾事故预案修订和应急处置工作。

  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统一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

  统一协调联动单位参加火灾事故灭火应急救援。

  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统一发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信息,并负责善后工作。

  适时组织召开联动工作会议,讲评和部署工作。

  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三)联动单位职责

  当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时,市政府立即成立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宣传部、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气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人社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x名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乡镇政府(开发区)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参与灭火救援工作,组织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协助指挥部决策;协调发改局及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救灾物资的发放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灭火救援行动的具体实施。

  宣传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由指挥部统一授权统一发布灭火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公安局:负责组织治安、交警、派出所等相关警种参与灭火救援。交警主要对火灾现场及周边主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交通畅通和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治安、派出所主要对火灾现场实施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住建局:负责调派吊车、铲车、推土机、破拆车等工程车辆装备参与灭火救援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建筑专家以及相关部门对受灾害事故影响的建筑设施进行安全评估,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交通局:负责处置现场所需物资的运输保障,组织协调因灾受损公路的抢修工作,组织调配紧急救援和撤离人员及疏散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气象局:负责监测火灾现场气象信息,做好分析预测,及时为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实况和预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调度环卫洒水车和绿化车对火灾现场消防车辆进行供水,必要时可在消防救援部门的组织指挥下调集车辆参与火灾扑救。冰冻天气情况下,对灾害事故现场实施融雪。

  水利局:负责火灾事故救援现场及周边区域市政消防管网增压、减压工作,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水。

  供电公司:负责调派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救援力量为处置现场提供电力技术支持,实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出动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

  燃气公司:负责火灾事故救援现场及周边区域燃气管网增压、减压工作,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气。调度燃气、供气等相关方面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专家、人员技术支持。

  人社局:负责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伤亡人员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救援队伍划定救援现场危险区域范围;对外围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及时进行检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确定超标区域范围和污染物质的成分及浓度;为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火灾及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

  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急救及伤员的转运、治疗工作,并负责事故现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与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联系,确保伤员的救治工作。

  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协助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指挥部确定的范围,组织村(居)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疏散,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和调集救援物资。协调火灾发生地单位为灭火参战人员提供饮食保障。

  (四)专家组职责

  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应急局建立灭火、防火、化工、医疗、建筑、电气、化学、石油等各类专业人才库,为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和解决灭火救援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三、应急响应

  (一) 响应程序

  火灾发生后,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到达火灾现场,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政府办公室、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预案。政府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

  响应分级

  四级响应

  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火情难以控制或有继续蔓延趋势的一般火灾报告后,启动预案四级响应,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到达火灾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密切掌握火情和灾情发展,视情况报告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调派相关部门的灭火救援力量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增援,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并立即做好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的准备。

  三级响应

  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三级响应,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情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有关乡镇(开发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增援。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

  二级响应

  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二级响应,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情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有关乡镇(开发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增援,并视情况报请上级政府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

  一级响应

  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一级响应,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情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有关乡镇(开发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增援,并视情况报请上级政府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

  (三)响应等级调整

  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根据火情或灾情发展,可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四)现场处置

  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派出以消防救援大队主官为组长的火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按照以下措施开展处置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火场后立即与乡镇(开发区)政府建立通信联系,随时上报火灾扑救进展情况;听取火场指挥员工作汇报,汇总火场情况,协助火场指挥员开展扑救方案制定、人员调配、战术制定、指挥决策等工作;协助解决火灾扑救中遇到的有关困难和问题;传达市政府和市指挥部的指示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公安局:加强对火灾受影响区域的治安管理,合理设置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卫健局:医护急救人员靠前设置救护点,及时救治伤员,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伤情、疫情;

  供电公司:组织安排相关专家、技术人员为处置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实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出动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

  自来水公司: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对市政消防管网进行增压、减压工作,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水;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火灾现场需要调度环卫洒水车和绿化车对火灾现场消防车辆进行供水,必要时可在消防救援部门的组织指挥下调集车辆参与火灾扑救;

  住建局:安排调集建筑专家对受火灾事故的建筑物及可能受影响的临近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估分析,并将分析数据及时上报现场指挥部,以确保灭火救援人员人身安全;

  气象局:可利用气象观测车实时观测救援现场的风向、风速、湿度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观测数据;

  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现场受灾群众的清点登记和临时安置工作,对受灾群众进行安抚,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五)后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视火灾程度和涉及范围,成立灾后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后可能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现场进行监测、评估、清除,保证灾害地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当地政府(开发区)应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应急、发改等部门依据职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对转移的受灾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维持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对参加灭火救援的企业消防队、个人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六)信息发布

  指挥部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火灾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新闻媒体记者进入火灾事故现场进行拍摄采访时,应经指挥部批准,服从现场指挥,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不得妨碍灭火救援行动。

  (七)应急结束

  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工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或有毒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责成失火单位或相关单位、人员保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须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灭火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将各类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恢复到常备状态;失火单位、环保部门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进行监控、处置,防止造成次生灾害;各救援队伍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

    四、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各级各部门应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支持鼓励乡镇(开发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村(居)委会、社区等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救援队,将医疗救护、工程机械抢险、石油化工、电力抢险、辐射防护等专业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配备救援装备,开展专业训练,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通信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各单位建立的应急指挥工作平台确定各参与部门和单位的通讯方式。依托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公众通信网络,以消防和公安通信网络为主,以公众通信网络为备份,建立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

  (三)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资金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消防业务经费中列支,情况紧急时可由同级财政部门先行预拨,保障应急需要。

    五、预案演练与评估

  灭火救援指挥部从实战角度出发,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灭火救援联合演练,加强各级各部门与灭火救援力量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切实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由指挥部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学习,协调相关业务。为保持本预案的有效性及可行性,更换负责人的单位应及时报告指挥部及办公室。预案演练评估工作由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依据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条文对预案演练实施情况和效果作出相关评估。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指挥部办公室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审批。各乡镇(开发区)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地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制定。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4

  一, 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 报警程序 :

  ( 1 )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 119 ),报告内容为:"机投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机投镇万寿路25号"。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 2 )学校领导在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 ,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 ,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 ,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四,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成都市机投小学防控传染病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防患于未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做好学校防控传染病工作,提高学校防控工作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 长——汪翼,对学校防控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人员分工,资金保证,部门协调,信息报告。

  副组长——黄松 付斌,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 员:

  杜 历 具体监督校园卫生与门卫管理工作。

  郑 瑛 具体负责日报告工作和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侯沁梅 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和负责每天学生缺勤情况统计及资料汇总。

  江玉芳 具体负责学校周边商店,食堂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陈泽红 具体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各班德育导师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二,应急制度与措施

  1,严格门卫管理制度:

  非本校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进入校门,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说明原因并登记好姓名,来校事由,住址。家长接送子女一律在校外等候。

  2,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学生缺勤情况实行每日一报制度:由德育导师在早点名后向教导处汇报。

  学生校内身体不适情况(如发烧等)实行即时报告制度:由德育导师或任课教师向教导处汇报。

  学校一日情况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由江玉芳老师向教育局相关科室汇报。

  学校重要情况实行应急程序报告制度:由校长室向教育局相关科室,相关局领导汇报。

  3,严格应急救治制度:

  学生在校内发生身体异常情况,实行第一知情人负责制,即要求最先发现者必须做出相关处理措施,如:及时报告并协助送到医院治疗等。

  4,严格公共场所消毒制度:保证消毒药品正规的进货渠道,严格按规范程序及药品配制比例对学校公共场所进行定时消毒。

  成都市机投小学学生集体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的紧急通知》和市,区,办事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在积极预防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领导指挥小组:

  组 长:汪 翼

  副组长:黄 松 侯沁梅

  组 员:张 凯 郑 瑛 江玉芳 杜 历

  二,事故的判断:

  2人以上的教师或者学生在短时间出现了相同的呕吐,腹痛,痉挛和其他中毒现象。

  (一般判断可以先报告校医,共同进行。)

  三,应急流程:

  送诊——保护——报告——检查

  送诊:发现集体中毒事故后,在课堂教师和事故发现第一人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在第一时间(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自行组织车辆)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检查抢救。具体负责人为郑瑛,江玉芳,并将抢救实情每15分钟向领导小组汇报。

  保护:发生集体中毒事故后,应在协助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和隔离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实情,取得帮助,后勤要做好消毒准备及临时隔离网的设置。具体负责人为王吴娇。应立即停止食堂和商店的食品供应,并由专人负责进行封闭,以备检查。

  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真实情况向上报告,应报告的单位有教育局,区流行病防治检测中心,机投派出所。并组织人员协助专业人员进行各项工作,进行问卷调查和写好调查报告。德育导师进行认真的学生人数调查后,及时通知中毒学生家长到校协助抢救和调查(具体负责人为张贤好)。

  检查:在事故原因未完全调查清楚前,应初步判断中毒的面积和影响,对没有中毒现象的学生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观察,预防中毒后果的恶化,绝不能遗漏一个学生。

  四,其他事宜:

  1,事故发生后,门卫应及时封锁学校,扣留所有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认真登记以备调查;

  2,学生集体中毒事故,应把抢救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不提倡自我做无根据的判断和非专业的抢救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5

  为规范和加强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万一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的指挥,迅速报警,很好的扑灭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势,同时安全的组织疏散全体师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以下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出现火灾情况下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伤员和物资,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三、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某服装加工公司,位于×××县×××镇×××路,占地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职工总数243人。

  主要原材料:

  主要产品:产量:

  (二)厂房设施

  办公楼:1600平方米三层结构。

  车间:3000平方米二层结构。

  宿舍楼:1600平方米三层结构。

  食堂:700平方米一层结构。

  办公楼:安全出口两个,宽度1.6米。

  车间:安全出口三个,宽度1.4米。

  宿舍楼:安全出口两个,宽度1.6米和1.2米。

  (三)消防设施配置(附平面布图)

  车间一、二层分别设防火报警探头等62个。车间内设有六组双头消防栓,院内分别设置3组双头消防栓。共设置灭火器44只,按规定检测检修。

  其中:

  办公楼:一层3个、二层3个、三层2个,共8个。

  宿舍楼:一层1个、二层1个、三层1个,共3个。

  车间楼:

  一层正门开关柜南侧2个;一层西门开关柜1个;一层毛领车间1个;一层整理车间西门2个;一层里布车间1个;一层辅料库东门2个(门外侧),西门2个(北侧);一层成品库4个;

  二层维修室对面3个;二层缝制车间东门2个,西门2个;东烫台对面1个;二层裁剪车间东门2个;二层小车间东门2个,西门1个;配电室2个;伙房2个;锅炉房1个,共33个。

  四、危险性分析

  1、服装行业人员密集,电器线路复杂,易燃物品多,一旦出现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灾早成群死群伤。

  2、服装厂库房内的服装衣料的原料可燃且数量多,各种织物的燃烧速度要比普通木材燃烧速度快得多。同时,由于服装厂大量使用电熨斗导致火灾的因素增多。加工服装的各种衣料大多是化纤成分,一旦发生火灾产生的各种毒气比普通的火灾产生的毒气毒性更强。

  3、存放服装的仓库是重点防火点。存放的原料和成品应采取垫板存放(若原料长时间直接置于地面),受潮发霉后容易自燃,须定期进行检查。

  4、主要点火源:电器开关、用电线路;加热熨斗;伟明树脂胶的使用;食堂液化气罐的存放使用。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与职责

  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通信联络组、火灾扑救组、人员抢救组、物资疏散组、后勤保障组。

  (一)现场指挥组:

  总指挥员总经理×××联系电话:

  现场指挥:副总经理×××联系电话:

  组员:1-2名(保卫科或安全科)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1)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识;

  (2)对消防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3)当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施救;

  (4)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二)通信联络组:

  现场值班员、办公室值班员。值班电话: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三)人员疏散抢救组:

  负责人:×××(厂办保卫科)联系电话:

  组员:1-2人有关车间班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引导对火场内被困人员疏散、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不得擅自进入火区。

  50人以上生产车间应张贴紧急疏散示意图。如:

  (四)火灾扑救组:

  负责人:保卫科或义务消防队负责人

  组员:义务消防人员10-15名

  主要职责:

  1、在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单位内所有的灭火设施灭火。

  2、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五)物资疏散组:

  负责人:×××(厂办或供销科负责人)联系电话:

  组员:10-15名,由供销科/仓库保管人员/厂内车辆驾驶员等组成。

  主要职责:对火灾现场或有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火灾现场周围的危险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进行抢救疏散。

  (六)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厂办负责人)联系电话:

  组员:1-2名(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灭火、救援设备、物资的保障;

  2、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接待,以及灭火相关工作。如保护现场,接等有关人员,协助火灾前期调查等。

  六、应急响应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七、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进行。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抓住火灾初级阶段有利时机朴灭火灾。火灾扩大阶段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朴救。力争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八、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每年定于11月9日消防日或前后演练一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2、本预案报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各一份备案,以求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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