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企业复工方案”,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一旦有了计划,就一定要执行起来,为了防止不可抗因素破坏活动或者工作的进程。我们应该提前准备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肯定是要配合讲解的,方案能起到备忘的作用。
企业复工方案【篇1】
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餐饮服务业要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了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和社会防控的安全,特制定餐饮服务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指引,望各企业认真执行。
一、企业管理
1、各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2、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要及时就医参与筛查。有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及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暂不返岗。
4、企业应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5、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上级允许,停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二、店堂管理
1、店内需配有测温器对来店客人逐一测温(75座以下店参照执行)。如发现来店客人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现象的应及时劝说就医并做好详细记录。
2、在店內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池,备有洗手液、消毒酒精;对就餐客人提供一次性消毒纸巾。客人就餐桌放置公筷公匙。
3、在做好店堂全面打扫消毒的基础上要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空调房间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调过滤器进行清洁消毒。
4、店内有公共卫生间的,应每日打扫环境及坐具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卫生间洗手池配有洗手液、消毒酒精、手纸,保持空气流通。
5、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6、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三、员工管理
1、对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员工进行社区登记、测温并按地区防疫管理要求落实配合。员工宿舍需加强环境清洁、室內消毒,做好每日员工测温记录,确保宿舍安全。
2、店内配置红外线测温仪器,由专人对员工进行测温、登记,店內建立测温台账,持续记录每个人的体温状况。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停止工作及时就医。
3、每天落实晨检、午检(晚市开始前)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就诊。歇业的门店如提供员工餐需对就餐员工落实测温检查,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安排就诊。
4、所有员工须戴口罩上岗,每日及时更换口罩,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上岗前、如厕后、接触垃圾后必须及时进行双手消毒。
四、顾客管理
1、所有顾客进店须全程带口罩(除就餐外),并应有测量体温的过程,正常体温,可提供服务,在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情况下,应要求顾客离店并及时就医检查,同时做好登记,保持可追溯。
2、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避免人群聚集。要根据店堂内人群密集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导流措施和预警机制的要求:在餐饮场所可活动区域毎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提倡在50人以下为宜;人员密度为50-100人时,应适当控制顾客进入;人员密度为100-150人,应限制顾客进入;室内场所人员密度超过150人,应停止顾客进入。各餐饮企业要分别制定相应方案,视情启动控制、限制和禁止顾客进入就餐的三级响应机制,同时积极做好顾客的疏导工作。
3、提供堂食服务时,应尽可能扩大客人就餐时人与人的间隔距离,可推行分时就餐、错位就餐、同向就餐等方式,确保顾客就餐安全。尤其是团餐企业,可以采取分批次就餐、分装成盒饭送餐到岗位、餐桌上做临时隔断等方法,改变面对面的就餐方式。
五、经营管理
1、加强食材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确保各类食材、食品的安全。
2、暂时停业的餐饮企业在处理库存食材时需封闭包装,注明日期。开业后确保食材在保质期內使用。绝不使用过期和不新鲜的原材料。
3、禁止经营野味,不在厨房宰杀家禽。
4、严格执行、严格检査餐饮企业原有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规范的落实。特别强调烧熟煮透,确保餐具、用具、饮品等器皿消毒后使用,每日对经营场所、电梯、传菜梯空间进行消毒。但要避兔消毒液伓接触到菜品、成品。
六、外卖管理
1、企业制作半成品销售的,应当在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在家里加热制作时要求等内容。
2、餐饮单位从事外卖供餐服务的,不得超出市场监管局许可核准经营项目,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适应,一家餐饮单位向同一服务对象一次供餐不得超过200人份;凡供餐超过200人份的,食品经营者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膳食”或“团体膳食外卖”经营项目许可。
3、外卖外送餐食要加“食安锁”。使用的保温箱、物流车及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
4、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应为外卖小哥设立指定通道;为外卖小哥提供口罩、消毒液等用品。
5、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弘扬特色,适应市场。遵守服务承诺,赢得消费信赖。
企业复工方案【篇2】
一、指导对象
镇辖区内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二、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镇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不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领导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成立舜峰镇疫情防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建斌
副组长:唐双云
成员:唐世羽、袁轩、屠强军、胡国建、
罗建斌、周林圣、曹海斌、李新祥、李江武、彭新、李睿、孙小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安排、意见汇总、资料整理、上下协调和联络工作。
四、指导内容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指导企业抓好以下六点:
(一)指导复工复产时间。全镇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具体复工复产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应急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指导企业严把疫情防控关。
1.加强企业内部人员自身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措施,准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做好职工食堂、宿舍消毒防疫工作。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因工作需要进入企业的人员,必须详细做好人员身份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年龄、籍贯、工种、通讯号码、实际住址),详细询问拟进人员发现有湖北及重点疫区行走史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劝返、并立即报告属地乡镇政府。
3.各企业要把储备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免费发放给从业人员,进企业上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医务室,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选和科学防护指导。
(三)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2.制定好《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护方案》(《疫情防护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①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②防控物资储备③疫情防控措施④疫情防控台账),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方面的复工复产准备。
3.要求企业立即部署对上年度重点疫区员工的清核统计工作,重点筛查外包队伍民工,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姓名、年龄、工种、籍贯、实际住址、通讯号码、是否返乡等信息。对已返乡经重点疫区的民工进行劝阻暂停返临,对来自重点疫区的民工暂停续聘。
4.委托医疗机构对所有返岗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对检查体温异常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划定专门区域实施隔离观察。
5.指导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会。逐级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
(四)指导企业严把复工复产关。
1.严格按照《郴州市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市安委办4号文)和巜临武镇矿山企业20xx年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临应字4号文)等文件要求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隐患整改方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备案后方可启动整改。
3.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地乡镇和镇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疫情审查同意后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对区域内复工复产企业全面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五)指导企业严防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1.停产6个月以上需要恢复生产的矿山,除履行以上程序外,还需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安全评价;停建复工的矿山,除履行上述程序外,重点要对照设计的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2.严格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照该法第六十七条的措施采取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停止供电的措施,并将重大隐患纳入“一单四制”管理。
(六)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指导企业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系统运行安全状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为重点。
2.查看企业证照,检查企业证照持有情况;
3.指导企业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建立培训教育台账。
4.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报表、隐患公示及隐患统计报告、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记录(带班下井计划及带班下井记录)。
5.准确辨析及现场检查企业隐患台账中记录的重大隐患。
6.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的具体情况,立即制定具体复产复工检查方案和验收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扩大检查的覆盖面,不留死角死面。
(二)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镇直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复产复工程序和要求,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防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施工。
(四)做好信息反馈及总结工作。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复产复工验收的各项工作。要立即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企业复工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全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成立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任爱红经委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建立企业复产、项目开工预审备案制度。加强对开工开业企业的统筹指导和服务保障,负责审核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同步有序推进。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
(一)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一是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郓人员等,县外来郓人员暂不返岗。企业要向员工所在村居出具证明,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接续管理服务。
(三)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一是要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返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二是要设置独立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四)组织消杀防疫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要登记上报消杀部位台账。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向镇政府进行申报,由镇政府初审核实后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为减少人员流动,所有材料一律以电子邮件发送)。
三、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要制作在岗职工监测每日台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
(二)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尽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三)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各企业尽量安排好职工中午用餐,减少人员流动,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四)坚持日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五)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要立即送进入隔离室进行隔离并上报镇政府,及时安排赴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四、压实复工复产企业责任
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发送至邮箱。
本工作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复工方案【篇4】
为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两手抓”,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及防疫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工作内容
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对企业居厂隔离室、宿舍等重点防疫场所,以及厂区消防、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商贸流通、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指导服务,突出加强羊绒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园建材市场、家具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一)压实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园区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企业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信息报送等工作。园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帮助企业申请复工复产,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证件到期的,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可适当放宽证件有效期限,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并给予一定期限办理。对安全管理较好、x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简化复工复产程序;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开展专家安全指导服务,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做好企业安全防范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建立复工复产企业防疫情况报告制度,及时跟踪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防疫物资。对出现的.感染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科学精准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
(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冶金、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处坠落等风险;建筑施工企业要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消防领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场所、施工工地、办公区域等消防设施、安全培训等情况;特种设备要开展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检验、日常维护保养、重点工程施工起重机械、气瓶充装等隐患排查治理;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管委会领导要亲自带队、分片包干,强化督查督办,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五)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协调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对管委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7项行政处罚进行赋权,开展园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精准执法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执法,强化隐患问题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加强安全教育线上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安全生产在线培训系统,加强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两手抓、两手硬”,安排专人负责,注册“爱上安全”在线教育平台监管账号,把所属企业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通过平台及时掌握各企业生产过程中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通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培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鼓励企业投保安责险。把推进安责险与企业复产复工、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加强与保险部门沟通协调,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加工、高危粉尘领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责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预防和经济赔偿功能,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八)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以及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工作方式
(一)强化干部包抓服务。继续实行管委会领导包片区、干部包企业帮扶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责任落实、解决难题、政策宣讲为主要内容,采取深入企业调研、现场办公、重点督导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包抓企业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
(二)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抓整改”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工作,强化“监管干部+专家”现场服务指导,实时掌握企业安全运行动态,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开展点对点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三)加强日常检查。由应急管理部具体负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形成全覆盖、常态化检查机制,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每月覆盖1次,工作在经常,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履责意识。各部室、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压实责任,严守底线,自觉将各行业领域、各重点项目、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置身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要在精准执法、精准服务上下功夫,切实防控化解重大风险,毫不松懈地推动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走深、做实、做细。
(二)强化风险提示。各部室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状,对各类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升职工安全意识。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培训、投入、应急救援“五个到位”,全面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企业复工方案【篇5】
一、复工流程
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确保疫情“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一)复工前准备工作
1.成立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准备好与规模相适应的疫情所需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器具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
3.具备为员工检查身体的条件。设立体温监测点,配备相应的体温检测仪器,提供复工前员工体格情况表。
4.规范设置隔离观察点(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具备)。
5.规范设置手卫生消毒点(配备肥皂、洗手液等消毒产品)。
6.企业内全面消毒。对车间、宿舍、食堂及食品经营场所、活动场所、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开展消毒杀菌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空气流通。
7.建立员工台账。填报《拟复工人员信息初始登记台账》(附件1)和企业四类员工台账,重点摸排拟复工人员、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离开遂宁员工、未离开遂宁员工相关情况,掌握人员基本信息、家庭情况、个人动态以及健康状况等。
8.实行分类管理。针对所有已回当地的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企业不得解聘,要求员工暂时不得回企业上班,具体上班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规定,并视情况确定是否上岗。企业要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要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
(二)复工报批流程
1.企业按上述要求准备好后,以书面形式向区经科局提出复工申请。
2.区经科局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由验收组及时到企业开展查验,并签署意见。
3.经查验合格后,验收组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同时,企业提交《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承诺书》。
4.区经科局汇总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资料后,上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经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
二、复工后相关要求
(一)防控要求
1.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职工入职后,需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作追查与登记。如发现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就地隔离,严防扩散,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医疗机构;若出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将本人及与其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辖区医疗机构;若出现确诊病例,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医疗组开展疫情调查管控和患者救治工作。
2.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内的流动人员(包括本地职工上下班),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流动人员登记排查表》后方可进入。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3.坚持进出车辆监测管理。凡是进出企业的车辆,必须接受消毒处理,并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进出车辆消毒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二)落实日常防疫
1.员工上班时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合规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2.企业每天要对车间、食堂以及食品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班车等人员密集处进行全面消毒。
3.企业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4.企业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企业须及时对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查,提前采购并保证5-7天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集中统一收集。同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四)加强宣传教育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职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2.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职工会、培训会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企业职工工作或外出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
(五)强化信息报送
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自复工之日起,各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要收集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于每日16:00前报区经科局,由区经科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积极主动参与联防联控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如有人员出现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区经科局和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尽快隔离并转移送医,同时对现场进行消毒。
2.加强对本企业隔离观察人员的关爱。各企业应建立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观察期间的陪护、食宿安排和家属联系等。
三、责任分工
(一)区经科局:牵头做好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拟订工业企业复工实施方案;负责企业复工申请的受理,牵头组织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汇总复工申请并上报批准;负责指导镇、街道对辖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控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居经开区: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条件审核验收;负责企业日常监管、疫情防控、应急处突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区卫健局: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复工条件审核验收、复工后监控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工业企业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配合区经科局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负责企业疫情防控预案的检查指导。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复工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及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工作。
(六)区人社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劳资纠纷处置、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
四、监管措施
(一)区工作督察组要按照各责任单位分工,加强督查,适时通报。
(二)区委绩效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考核,逗硬实行目标管理。
(三)区复工后监控组应加强对辖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敷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
五、责任追究
(一)各工业企业要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凡因防控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而导致疫情发生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务必要按照方案安排切实履职,深入防控第一线,坚持日常监测和督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凡履职不力、马虎应付、办事拖拉、相互推诿而贻误工作的,将严肃追责。
企业复工方案【篇6】
为深化平安万载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有效保障xx采石场合法生产权益,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为导向,确保xx采石场在8月31日前进行复工生产经营,努力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分别是矛盾纠纷化解组、侦查打击组、矿山整治组、专项督查组及应急处置组。
三、责任分工
(一)矛盾纠纷化解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做好群众解释工作,落实包案稳控、化解责任,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为xx采石场复工生产营造良好环境,必须在7月30日前稳控化解到位;
2.制定保障xx采石场复工生产的工作预案;
3.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诉求,支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4.及时向县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5.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侦查打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公安局抽调干警组成
职责:
1.在前期专案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警力,扩大调查范围,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须在7月23日前查清事实真相;
2.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对带头闹事、带头挑事的首要人员精准打击,达到“打击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的效果;
3.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矿山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组织做好xx采石场复工生产前的各项评估工作,加强对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和整治力度,督促xx采石场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在7月26日前企业完全具备复工生产条件。
2.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专项督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每日一调度、每三日一督查,统筹推进工作任务,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确保按要求整治到位。
(五)应急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
2.对xx采石场开工生产之日的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同时,对带头闹事的首要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3.对突发事件中的违法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取证;
4.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5.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复工方案【篇7】
按照XX市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复工复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为有效控制传染源、遏制疫情扩散,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商场、超市及便利店复工复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复工复业条件
所有拟复工复业的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超及经营者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从业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三)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
(四)所有从业人员须佩戴口罩上岗,每天不少于两次测试体温并登记在册。
(五)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密切接触者
(六)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企业及经营者的复业条件参照《全市餐饮企业复工复业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执行。
本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小型门店,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及美术馆、展览馆、儿童游乐场所等暂缓复工复业。
二、审批验收程序
各县(市、区)、冀南新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商场、超市及便利店复工复业申请。
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商场、超市及便利店企业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健康证、解除隔离证明等)。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业通知书,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复工复业具体规定
(一)落实防疫制度规定。企业要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召开必要会议或组织人员培训,要以班组(门店)为单位,统筹安排,既要保证质量,也要防止人员过多接触。要加强室内区域、食堂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返岗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无感染症状的人群需持居住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健康证明;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人群需持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隔离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正在治疗阶段的、有发热症状的、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群要严格控制,禁止返岗。
(三)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经营场所和生活区要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落实通风、消毒、查验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持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每天至少两次对经营场所实施全方位无死角消毒。对电梯、扶梯、卷门帘等顾客手能经常摸到的地方,要做到每两小时消毒擦拭一次。实行分餐制或盒饭,严格集中就餐。
(四)实行日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制度,企业复工复业情况、疫情防控情况要每天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商务局。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备案擅自复工复业、不满足复工复业基本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其关门停业。市商务局不定期进行督导调度,对在复工复业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企业复工方案【篇8】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xx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xx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xx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企业复工方案【篇9】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啪啪时少妇和少女的区别……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企业复工方案【篇10】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平罗县东区经济适用房及配建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建设地点县城规划东环路东侧,团结东路延伸段北侧,结构形式为砖混六层结构,建筑面积为43574.22㎡。
一、检查内容
1. 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 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 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负责
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5. 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强化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游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强化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强化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三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工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四是强化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应当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四、工作开展情况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项目部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对施工用电进行全体性质大检查,由项目部临时用电管理人及安全人员对生活区、现场及项目部宿舍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有现场专门负责人。
机械方面:查看工地使用的.塔吊、钢筋厂、木工房的机械安全装置达到使用要求,塔吊限位可靠,钢丝绳、吊钩无损坏变形,在正式使用前做好试运行。各种小型机械、手持电动装置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详细排查现场已搭设完毕脚手架的卡扣,脚手板,绑扣安全,及围护措施中的安全网、密目网齐全无盲区,有杂物及时清理。排查高处防坠措施有效。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施工现场方面:检查做到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畅通。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季节温度已满足施工要求,可以保证施工质量;
2、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3、工程资料、方案等文件已齐全;
4、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到位并维护检修完毕。
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年后施工项目重新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检查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企业复工方案【篇11】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xx〕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xx]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联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指导和督促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工业企业复工审核。初审结果报城区政府分管领导核准。
一、复产时间安排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企业按员工分批到岗原则实行错峰复工,安全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月10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按20xx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计)的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要求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复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员工分批到岗复工,其中:300-1000人企业,到岗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60%;1000人以上企业,1000人以内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0人,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30%。
2月17日,以本地员工为主、300-1000人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1000人以上企业,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
2月24日,全部企业可全员到岗复工。
有特殊生产需要的企业及20xx年7月1日以后的新投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经城区工业企业联合审批小组审核同意企业员工分批到岗方案后,可复工复产。
鼓励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马力进行生产,企业可按需要安排人员复工。
二、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错峰返岗安排等内容。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经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安排员工分批到岗,并对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确保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防护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做好员工防疫培训,坚持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和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严格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垃圾堆放点)、设施设备和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江南工业园区以外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经信部门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杨雪莹,联系电话:
(二)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谢丽明,联系电话:
(三)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
(五)经信部门按要求每日汇总填报企业复工情况、复工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