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精选9篇)

2023-02-14 20:54:23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1)

  “你这个烟花爆竹放在民房二楼,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已经对周边的居民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了。”近日,长沙县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路口镇傲泰烟花专卖店存在异地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后,立即联合路口镇应急办、路口派出所对长沙县路口镇傲泰烟花专卖店进行安全检查。经查发现确实存在异地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且存放量大,对周边的居民生命财产产生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交由民爆公司进行回收,并对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处罚。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供销两旺,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连日来,路口镇在镇域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巡查、暗访及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突出小超市、杂货店等重要场所进行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

  1月8日,路口镇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对路口镇庆瑞烟花专卖店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此烟花店存在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现场对非法烟花爆竹进行没收,并进行立案处罚。路口镇多点发力、雷霆出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有效消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值此岁末年初之际,烟花鞭炮销量旺季,非法、异地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大幅增加,储存地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希望大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及其线索,主动向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举报。”路口镇相关负责人说道。接下来,路口镇将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打非态势,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

  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3)

  1月9日,湘潭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紧急提示,春节临近,各地应急部门应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从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入手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彻底查清来源、销售和运输渠道,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近年来,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通过网络方式推销烟花爆竹渐成扩大趋势。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有的是在抖音直接推销,有的是以直播带货方式推销,有的是以发布朋友圈形式推销,有的是在各类微信群推销。这些新型销售方式,可能隐藏产品来源不明、非法销售、非法运输等诸多违法情形。

  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湘潭市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发布重要提醒,特别是针对网购烟花爆竹这一新情况中可能存在“非法销售主体通过非法运输手段销售非法生产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的重大安全风险,要求各地超前应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分类处置。

  如何分类处置?市应急管理局介绍,关于推销主体,以网络方式开展烟花爆竹产品推广宣传的,只要不涉及直接销售行为,按照“法无禁止均可为”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视为合法行为;但是如果在推广过程中直接销售产品的,其销售主体应当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方为合法。关于送货手段,网购方式应为购买者到合法销售店(点)自提,且遵循少量的原则。如果销售者送货上门,则应办理并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并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在产品方面,网上不得推销非合法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得推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违禁产品,不得推销过期产品。

  从1月6日起,湘潭市在全市范围启动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发现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拨打12350或12345电话举报。一旦查证属实,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4)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办今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为切实落实和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通知提出,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

  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取得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非法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

  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通知提出,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严禁集中连片经营、经营场所超量储存以及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坚决取缔“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采取禁售、禁运措施。

  通知提出,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5)

  近期高温持续,为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8月2日,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联合望城区应急管理局连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行动重点检查经营门店是否违规存储销售、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者是否执证上岗、是否超量存放等,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商铺、门店等容易出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逐一核查,并向商户宣传了烟花爆竹禁售的相关政策,强调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并引导广大群众举报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街道前期对辖区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门店进行摸排,并下达《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通知》,责令停止违规经营行为,限时完成烟花爆竹下架清退。”乌山街道相关人员介绍,对辖区内未整改的商铺、门店,执法人员将坚决予以收缴。

  此次行动突击抽查销售门店3家,查获违规无证经营烟花10个、盘鞭72个、条鞭2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了商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震慑和打击了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下一步,望城区乌山街道将继续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取缔,加大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深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辖区安全平稳态势。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6)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我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镇围绕主题,积极准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顺利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三塔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主要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并联合镇派出所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调动群众积极性,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到更好的效果,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力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措施创新。全镇十个村均设有举报电话,并制作宣传单供烟花爆竹点进行发放,宣传烟花爆竹销售、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由镇分管领导牵头,联合派出所,对镇域内全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明确责任,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规模效应更加明显。

  四、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为确保各相关单位的生产生活安全有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在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安监站牵头,对镇域内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等进行了排查整改,排查出隐患12个,现场整改10个,对之前两个经营点存在的前店后宅情况,多次督查,现已做到了店宅分离,并联合镇派出所清查取缔了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

  结合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镇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目前,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7)

  为持续贯彻落实《洛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力度,全面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偃师区安委办多措并举,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等情况发生。

  1、全面排查,消除风险。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逐商户逐场所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行为,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储存,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销毁,并彻查来源和销售渠道,坚决切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2、强化职责,联合督查。偃师区安委办组织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细化职责,抽调人员组成六个督导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3、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充分调动学校、社区、物业及人民群众的整体力量,实现共同参与;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微信、短信等方式,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倡导广大居民以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各类节日,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将禁燃禁放有关规定、政策普及宣传到每个村庄、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4、举报有奖,力度加强。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兑现举报奖励政策,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对泄密和报复者坚决进行严厉打击;对举报的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问题逐一核实查办,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民防线。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8)

  20xx年3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基本情况

  (一)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体系。

  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xx市20xx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市县两级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打非治违”期间,我市定期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进一步规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市安监局对xx炮厂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化”建设相结合。

  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序开展了市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装混药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尚保留的14家正在全力进行机械化改造和标准化创建;市安监局对xx县人民政府和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xx县责令47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并督促其限期进行烟花爆竹自动装混药技术改造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现县6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4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检查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xx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xx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xx县安监局依法对xx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xx县安监局对xx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五)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检查督查制度。

  市政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打非治违”期间,组织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对各县区、管理区“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促督导,组织专门督导组每月对烟花爆竹主产区进行重点督导。在7、8、9月3个月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组成5个暗访组,对等县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xx县云溪、xx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对xx县2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按省、市局要求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据统计,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共刊发相关报送80余条,印发宣传单153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有力普及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知识。

  (七)认真落实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举电子邮箱,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于“打非治违”的.信息。等县区设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资金,公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了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严格查处。据统计,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989次,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检查企业995家,排查安全隐患312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113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58处,刑事拘留83人,经济处罚147万元,拟暂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家。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9)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治理检查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存在的隐患及整治情况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三、下步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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