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1名,招聘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12月30日,招聘条件及报考相关须知见下文公告详情,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渤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渤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渤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1977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1972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rczp.bh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12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渤海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bhu.edu.cn)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面试、答辩、试讲三个环节组成,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http://rczp.bh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rczp.bh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6---3400310
纪律监督电话:0416---3400027
附件: 渤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渤 海 大 学
2023年2月14日
渤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序号 | 招聘 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岗位简介 | 招聘计划 | 招聘条件 | 招聘 方式 | ||||
学历 | 学位 | 专 业 | 工作经历 | 其他条件 | ||||||||
1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经济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5 | 研究生 | 博士 | 经济学门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考核 | ||
2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教育科学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教育学原理一级学科,及其下属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学、职业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十个二级学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5 | 研究生 | 博士 | 教育学类、心理学类 | 考核 | ||
3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文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汉语言文学(师范)和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4 | 研究生 | 博士 |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写作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方向) | 考核 | ||
4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历史文化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历史学(师范)专业、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5 | 研究生 | 博士 | 历史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方向) | 考核 | ||
5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数学科学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5 | 研究生 | 博士 | 数学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 | 考核 | ||
6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物理学(师范)专业、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6 | 研究生 | 博士 | 物理学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与信息、仪器仪表工程、课程与教学论(物理方向) | 考核 | ||
7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化学(师范)、应用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环境工程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7 | 研究生 | 博士 |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方向) | 考核 | ||
8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8 | 研究生 | 博士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生物学类、化学类、海洋科学类、农学门类 | 考核 | ||
9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7 | 研究生 | 博士 |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机械工程类、农业工程类 | 考核 | ||
10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研究生 | 博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方向) | 考核 | ||
11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研究生 | 博士 | 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农林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经济学门类 | 考核 | ||
12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5 | 研究生 | 博士 | 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方向) | 考核 | ||
13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体育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研究生 | 博士 | 体育学类、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方向) | 考核 | ||
14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研究生 | 博士 | 新闻传播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 考核 | ||
15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英语(师范)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研究生 | 博士 | 英语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 | 考核 | ||
16 | 渤海大学 | 旅游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研究生 | 博士 | 地理学类、工商管理类、课程与教学论(地理方向) | 考核 | |||
17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音乐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研究生 | 博士 | 音乐与舞蹈学类、课程与教学论(音乐方向) | 从事音乐理论、男高音、合唱指挥方向,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位可为硕士。 | 考核 | |
18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美术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2 | 研究生 | 博士 | 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方向) | 有全国教育教学类相关竞赛获奖,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位可为硕士。 | 考核 | |
19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法学院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法学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研究生 | 博士 | 法学类(一级学科) | 1.本科阶段须为法学类(一级学科)专业毕业。 2.具有与行业相关的5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位可为硕士。 | 考核 | |
20 | 渤海大学 | 渤海大学 | 航运学院专任教师(一) | 专业技术 | 从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3 | 研究生 | 博士 | 机械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航海科学与技术、轮机工程、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 | 具有10年及以上海上工作经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位可为硕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 考核 | |
21 | 渤海大学 | 航运学院专任教师(二) | 专业技术 | 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 5 | 研究生 | 博士 | 船舶与海洋工程类、力学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 |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位可为硕士。 | 考核 | ||
22 | 渤海大学 | 科研管理人员 | 专业技术 | 从事高校科研管理工作 | 2 | 不限 | 博士 | 不限 | 具有10年及以上高校管理工作经验,且科研成果突出,年龄可适当放宽。 | 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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