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经销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制造商:______________
签约分属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总则
本协议旨在确立、稳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即甲方提供品牌、产品、服务和经营指导,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总经销商,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目标。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总经销商区域的约定、保护、约束
(一)约定总经销区域(在以下两项中填写其中之一)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湖南地区,包括各县市县(或县级市)。
3、乙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发展、授权第二家经销商。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对__________________实多润滑油的反垄断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
(二)约束:
1、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区域经销双方约定的产品和跨区调货、易货,否则视为“违约销售”,违约销售出现一次,扣除全年折让__________%,出现二次,扣除全年折让;同时,乙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对乙方地区二级经销商直接供应产品。但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他所经销区域内开发二级经销商。
价格体系
1、甲方产品的价格表一般在每个自然年度的第一个月内通知乙方。如无通知,则仍然沿用有效的价格体系。在协议期限内,如价格体系发生变化,甲方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原材料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突发暴涨暴跌、甲方可于7个自然日内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并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给予乙方明确的原因说明。
2、价格体系中“经销价”为甲方与乙方结算的价格。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直接开具发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推荐市场批发价。当乙方实际销售价格属于倾销价格时,甲方可适当上调乙方相关产品的供应价格,取消或降低相关产品的宣传促销奖励及相关优惠配套奖励政策,直到停止供应相关产品。订货、交付和结算、结算方式为:乙方全额付款到账,甲方立即安排发货。
4、乙方提货地点以甲方代为安排的汽车配载或火车运输一次能够到达的地点为限;运达乙方辖区后需要的二次运输,运费由乙方负担。县级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___________元、地级市以上的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___________元的订单,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定制产品的单批次数量不得低于3件,定制完成后7天内必须提货,否则由甲方结束合约市县。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县(或县级市)。
3、乙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发展、授权第二家总经销商。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对MBM宝马润滑油产品的打假、防伪、反侵权、反垄断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
(二)约束:
1、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区域经销双方约定的产品和跨区调货、易货,否则视为“违约销售”,违约销售出现一次,扣除全年折让25______%,出现二次,扣除全年折让;同时,乙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对乙方地区二级经销商直接供应产品。但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他所经销区域内开发二级经销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经销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经销乙方_________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乙方___________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经双方书面同意的____________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分别指__________和__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经销权
鉴于甲方具有经营________产品的业务资格和销售的经验和能力,并且自愿申请接受乙方委托授权,乙方给予甲方以________(商标)和______(专名)向_____________(地区)内客户总经销________(产品)的权利。
三、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日。本协议期限________个月,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优先续签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优先享有协议规定的________产品区域经销专营权利。
2、甲方有义务在本经销区域内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发新网络,开展产品经销活动。
3、甲方有义务如实客观地作好产品宣传、推广,并配合乙方进行打假工作。
4、乙方依款到发货为原则,且有义务按时供货,并为乙方产品上市提供合法的必备文件。
5、乙方承担普通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费用,若有其它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经营有监督、咨询权。
7、乙方发现甲方有跨地区销售情况,则取消甲方的独家代理权。
8、甲方收货时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整,若封条不完整时,请拒收或请货运处出示收货详情单,寄回乙方确认核查(注:签字盖章有效)。
五、违约责任
对于甲方的以下行为,乙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甲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乙方产品。
2、甲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甲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乙方要求的销售额。
4、甲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乙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六、争议纠纷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七、保密约定
协议任何一方应将本协议及与订立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协议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协议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产品经销协议书 篇3
编号: 号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陕西东皇宏伟电子有限公司代理的 ()品牌电脑电视一体机,液晶电视机,显示器等产品,今授权 为地区五创品牌产品经销商。双方一切相关行为均依此协议内容执行。
第一部分 特殊条款
一、协议双方确认
甲方(西北地区总经销商):
法定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乙方(经销商):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此协议生效后,双方给对方的所有通知(包括地址更改通知),均须寄至上述地点。
二、代理期间,乙方必须保证:
2.1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及其产品声誉之行为;
2.2必须按照甲方《产品市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2.3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人泄露甲方产品有关主要技术参数、产品价格及其它商业秘密;
2.4乙方在代理协议签署后七日内,根据甲方的建议,乙方的要求,乙方第一次备货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万元(¥ 万元)。年度销售额不得低于(¥ 万元)。在以后的合作之中,必须依照款到发货之原则,如有特殊情况与甲方协调好在做定酌。在签合同起3个月内无销售额限制(3个月为试营期)
三、在经销期内,甲方承诺:
3.1在指定区域内按乙方要求及时供货;
3.2销售期间,经甲方考虑乙方没有违反上述条款,其地区代理商资格将被优先确认;
3.3在乙方开展业务过程中甲方可在乙方提出的根据市场需要以特价一到四款的产品给予乙方支持;
3.4所有提供的产品保质保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5为促进产品在地区的销售,乙方应配合甲方发布一切与产品和品牌有关的必要的广告,并由甲方提供相应的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3.7为乙方和其发展的渠道商免费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包括DM单、海报、门店及背景喷绘等产品宣传品支持)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一、授权范围:
1.1在乙方自愿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开拓销售渠道,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工作;
1.2 双方签署协议后,一经履行,甲方在15天内发给乙方经销商授权书;
1.3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提供所有产品相关的质量标准质量认证及相关检测报告,以保证所供产品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二、甲方会根据市场需要及技术发展的情况,优先提供新产品给乙方。
三、采购:
3.1.1订单:乙方须按照甲方统一产品供货合同订货。供货合同样本拟订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3.2 采购计划:
3.2.1乙方自合同签订后,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单,提前通知甲方发货。
3.2.2甲方按最新代理价格提供给乙方产品,并按市场情况及时调整。
3.2.3 乙方应适时向甲方提供下一个月的采购计划,以便于甲方配货安排和确保产品供应。
3.2.4订单变更:订单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乙方可以用传真方式通知甲方更改订单,但通知须在原定出货期前10天内传到甲方;若甲方收到更改通知时,离出货期不足10天(以订单传真为准),则有权不予更改。
四、接受订单,发货、退换货、验收:
4.1接受订单:
4.1.1甲方收到订单起24小时内须回复乙方,说明订单是否被甲方接受及告知出货日期。
4.2发货与运输:
4.2.1 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时间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收货地点。
4.2.2 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保险由甲方承担。到达后的费用
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4.2.3 乙方在到货7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4.2.4 产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4.3退换货:
4.3.1因产品在乙方区域销售时,有单一产品不好销售时,乙方有权与甲方沟通换其它货物或退货,与甲方沟通好确认后方可换货或退货。
4.3.2 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可退换货物,具体专项协商解决,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3.3 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特殊情况,所有退换货申请必须经甲方批准并保证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方可退货,其运输及其他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3.4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4.3.5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提前结束合同,乙方退换货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达成一致后由乙方负责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方检测,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检测完毕,如果产品都达到甲方检测标准(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产品性能完好)甲方应在15个工作天内给予乙方退款或换货。
4.4验收及补货:
4.4.1乙方必须在收到货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货物数量是否齐全,否则货物将视为完整。如有货物残缺并经证实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7天内补发所缺货物,或经双方协商在下次发货补齐或取消定货单。
五、价格与结算:
5.1定价:
5.1.1产品的定价参见价格表。(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及时合理的调整供货价格)
5.2价格变动:
5.2.1 因原材料等因素造成甲方销售价格变动,甲方有权调整产品的零售价;价格调整时,甲方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相应的库存产品价格也随之调整。
5.3特价支持:
5.3.1 为了尽快的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在每个月提供1-3款特价产品或促销品以配合乙方的市场开拓。
5.4价格保护:
5.4.1 甲方在调整产品出厂价时,应对乙方30日内进货的产品(含在途)给予价格保护,并进行差额补偿。
5.5结算方式:
5.5.1 货款由货运公司开具的货运单作为凭证,乙方在收到凭证传真后12小时内以电汇、汇票、支票、转帐形式到甲方帐户.如乙方拖延货款, 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并不给予返点.
5.6支付方式:
5.6.1 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5.7特单定制:
5.7.1 乙方批量订货必须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甲方特配产品的数量和配置,当甲方确实后乙方应以电汇、汇票、支票、转帐形式将货额30%订货订金支付给甲方公司,其余70%货款由货运公司开具的货运单作为凭证,以传真方式到乙方确认,乙方在收到凭证传真后12小时内将70%货款以电汇、汇票、支票、转帐形式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如货款不及时到帐,甲方有权控货.甲方确认订货定金到帐后,在交货期内准时交货.
5.8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供货金额等额的国税发票。多开超出部分,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6. 1严格执行甲方产品的价格政策,以确保市场秩序,甲方有责任规范全国市场价格,各个区域间的价格差异不得低过最低价格的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代理协议,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 2 双方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包括处理消费者投诉、突发事件等。
6.2.1所有产品出厂之日起整机由甲方质保叁年另叁个月(或自乙方销售给最终用户算起,整机质保叁年), 在产品保质期内,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换货其时间不超过10天;其它原因则免费供给零配件或返厂维修。
6.2.2甲方将支持并做好乙方区域内的售后服务,在西北地区分布售后点;甲方授权乙方对代理区域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6.2.3售后维修所需要的维修配件由甲方根据易损比例配备给乙方,并按维修单结算材料和维修费用,具体维修费用单价另行规定。
6. 3乙方应完整地保存客户资料,代理期限内甲方有权查询其客户资料。(尽限查阅,不得备份拷贝)
6. 4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该地区的市场调研工作,按期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市场信息反馈。
6. 5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该地区的广告宣传工作,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人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6. 6 乙方应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则,服从甲方的`统一市场管理,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区域内的市场运营。
6. 7甲方必须严格在质量上把关,所有产品质量问题的返修率不得超过国家电子行业标准的2%规定,以确保产品在市场的形象和信誉。
6. 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具体的要求,开发、培育、管理好所辖市场,并负责销售工作。
七、协议的自动失效和终止:
7.1双方任何一方被确认破产后,此协议自动失效。因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在破产清算中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7.2 发生以下情形时,甲方可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a、未经与甲方协商,超出其指定区域销售产品或接收区域外订货;
b、违反甲方价格管理政策,扰乱甲方产品市场秩序;
c、其它任何违背此协议和附件的行为。
7. 3 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天内尚未改善时,协议终止。由于乙方上述行为使协议终止,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 4 赔偿限制: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得因协议期间各自的投资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 5 发生以下情形时,乙方可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a、甲方不能按规定规范销售区域及区域间的价格;
b、产品或货源不能及时有效的供应;
c、甲方不能很好保证产品质量;
d、甲方不能按规定提供产品的售后和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
e、其它任何违背此协议和附件的行为。
7. 6 甲方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3天内尚未改善时,协议终止。由于乙方上述行为使协议终止,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八、补充条款:
8.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订货时,甲方将提供样机,样机的价格为代理价格的80%。
8.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提供新产品在乙方销售地区由乙方经营与销售。
8.3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在所销售地区不得经营与销售其它品牌同类产品。
九、奖励政策:
9.2 甲方根据乙方的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结算货款。
十、特别声明:乙方在作为甲方产品区域经销商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的生产和销售审核检测规定,产品的商标和知识产权乙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其它:
1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若双方发生任何争执,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应由人民法院裁决。协议管辖法院为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其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陕西东皇宏伟电子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__年二月十三日
产品经销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均有志于共同开发与拓展_________。为有利于双方的合作,特制订如下条款:
一、乙方承诺
乙方承诺首批进货不少于信用额相加_________元。
二、甲方对乙方的优惠支持措施
1.甲方对乙方配送的产品经考核合格后一次发放总计信用额的_________%作为每月的奖励。该项奖励(税由乙方在当地交纳)每月1日-3日由乙方汇总向甲方申请审核,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乙方提供的帐户上。
2.如乙方配合甲方向第三方发生异地配送,凭第三方收到货物的回执单每月1日-3日向甲方申请物流配送服务费,甲方收到该申请后,审核无误,即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该配送费用,该配送费已含各种费用,乙方不得另收第三方任何费用;(按标准费用信用额的_________%标准执行补贴,不作实际报销,税由乙方在当地交纳)。
3.三个月内如会员无投诉,产品收到后会员对品质无申诉,甲方再次拨出信用额的_______%作为季度奖励。
三、其他
1.本附件为协议正本的补充条款,每年签订一次。
2.本附件与协议正本同时生效。
3.本附件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4.本附件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产品经销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充分施展甲乙双方的经营优势,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稳固而有效的市场网络,共同拓展自主品牌的市场份额,经双方友爱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按照履行。
本协议说明为三点:
1、由乙方独自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产品,并承担经营投资及盈亏的行为。
2、_________代理商是根据甲方销售策略设立,其店装饰、安排标识等由乙方自行设计装修,并销售甲方品牌产品的店面。
3、产品若出现因质量问题,由如导致用户造成财产损失及生命安全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及承担法律责任。
4、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工商执照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副件。
一、合作方法:
代理,即乙方代理经销甲方产品,甲方在乙方结算方法的基础上供给乙方产品。
二、销售地区/期限:
1、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地区的代理商。
2、乙方在_________共_________平方米代理_________产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乙方愿意持续合作,该店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批准后可续签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供给店面形象设计、销售领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及补充新款产品。
3、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造或同类的产品在该店出售,严守形象规定,不得随便拆卖样板。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经销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地区经营。(除甲方授权外)。
5、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产品形象,遵照销售守则,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做市场推广工作。
6、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请求提前终止解除协议的,应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协议终止。乙方不得持续延用_________相干的品牌形象及代理授权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产品经销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代理甲方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产品,授权在(区域)独家代理,在此区域内销售,代理期限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_______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关手续资料;。
3、甲方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负责,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应责任。
4、双方合同一经签订,在乙方合法经营、及时支付货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规定的情况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中断产品供应,因由中断货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产生滞销,甲方给予退换(返货的发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期限自发货日起三个月内,超过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市场的稳定,杜绝其他代理商恶意窜货,保证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如发现恶意窜货行为,甲方为乙方清理市场,并追讨窜货人或窜货单位赔偿乙方市场损失(赔偿标准:进货总金额的倍)。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铺底货,铺底数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执行,在代理结束后,乙方返还货物或按代理价格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在代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发生进货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乙方代理协议签订后,再次提货为现款现货,即乙方将电汇底联连同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项进入甲方账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3、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的宣传方式销售甲方产品;在销售上出现任何问题(非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帮助协调处理。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最低限价,不得高于政府批准的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供货价供给零售店,一经发现,取消代理权,扣罚市场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非甲方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要向乙方索赔万元。
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四、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五、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八、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九、违约责任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条款规定,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则须给对方赔偿不少于本合同标的额%的经济损失。
并于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之日起
日内付给对方。
十、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经销协议书 篇7
1.甲方
(1)权利
①对乙方销售本协议项下品种的经营咨询、监督权。
②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可依据有关法律和本协议之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③乙方未按规定完成经销协议量任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④受物价或国家价格调控等的影响,甲方享有对经销品种供价的调整权。
(2)义务
①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协议期内,对于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经销区域已经销的品种,甲方承诺给予市场保护,并不再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机构、个人销售同规格品种。
②若有客户向甲方提出要货要求,甲方应将客户介绍给乙方接洽。
2.乙方
(1)权利
对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乙方可依据有关法律和本协议之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2)义务
①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形象,遵守商业信誉,乙方不得与他人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也不得为此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获利。
②乙方负责经销区域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自行安排和承担投资费用。
③乙方在经销区域的市场销售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则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④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策略、市场拓展策略、商业资料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⑤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该产品流向证明和相应的客户资料。
⑥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
⑦协议期满,中止或终止时,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所经销市场交接工作,保证销售的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