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3年咨询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关于江苏省2022年咨询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详细报考工作安排已经通知出来了,完整的通知内容已整理如下,准备报考江苏省2022年咨询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朋友来看看详细的通知内容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供江苏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省各工程咨询单位、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及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3〕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工程咨询协会、省人事考试中心共同负责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考试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4月8日 上午 09∶00~11∶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下午 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9日 上午 0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 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我省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

  1.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者,不受其是否离退休以及年龄的限制。

  2.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从取得大专学历(最低学历要求)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3.暂行规定中所称的“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具体如下:“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是指“工学”学科门类下的所有专业;“经济学类”专业是指 “经济学”学科门类下“经济学类”中的经济学专业和经济统计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是指 “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的管理科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以及工程造价专业。

  暂行规定中所称“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本人应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除外)。

  4.报考条件中所称“工程咨询业务”是指《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9号)中规定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即:(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 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均属于工程咨询业务。

  5.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1款中所称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金、银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人员。

  6.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2款中所称“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包括: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

  7.港澳台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六、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2月21日9:00~3月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上传照片要求。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五)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月22日~3月6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3日~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5)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对于持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报名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3年6月底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7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一)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二)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开票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请在支付考试费用后按系统提示网上填写开票信息。

  十一、考试大纲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新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考试内容。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三)考生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卫生防护。

  (四)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1、关于报名费支付,请拨打支付宝服务电话:95188;

  2、关于政策咨询、解答,请拨打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025)83581331;

  附件:1.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 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基本专业

学科门类

专业类别

专业

02 经济学

0201  经济学类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08 工学

0801  力学类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  机械类

080201  机械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5 工业设计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3  仪器类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  材料类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2  材料物理(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403  材料化学(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404  冶金工程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5  能源动力类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6  电气类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706  信息工程

0808  自动化类

080801  自动化

0809  计算机类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902  软件工程

080903  网络工程

080904K 信息安全(注:可授工学或理学或管理学学士学位)

080905  物联网工程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0810  土木类

081001  土木工程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0811  水利类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1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12  测绘类

081201 测绘工程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2  制药工程

0814  地质类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0815  矿业类

081501 采矿工程

081502 石油工程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0816  纺织类

081601 纺织工程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注:可授工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

0817  轻工类

081701 轻化工程

081702 包装工程

081703 印刷工程

0818  交通运输类

081801 交通运输

081802 交通工程

081803K 航海技术

081804K 轮机工程

081805K 飞行技术

0819  海洋工程类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0  航空航天类

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

082002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2004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2005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21  兵器类

082101 武器系统与工程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082106 装甲车辆工程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0822  核工程类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2202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082203 工程物理

082204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0823  农业工程类

082301 农业工程

082302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2303  农业电气化

082304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2305 农业水利工程

0824  林业工程类

082401 森林工程

0824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403  林产化工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2502 环境工程

082503 环境科学(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注:可授工学或农学学士学位)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703 粮食工程

082704 乳品工程

082705 酿酒工程

0828  建筑类

082801 建筑学

082802 城乡规划

082803 风景园林(注:可授工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

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082901  安全工程

0830  生物工程类

083001 生物工程

0831  公安技术类

083101K 刑事科学技术

083102K 消防工程

12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20101 管理科学(注:可授管理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注: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20103  工程管理(注: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20105 工程造价(注: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特设专业

02 经济学

0201  经济学类

020103T  国民经济管理

020104T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105T  商务经济学

020106T  能源经济

08 工学

0801  力学类


0802  机械类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080210T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211T  机电技术教育

080212T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803  仪器类


0804  材料类

080409T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10T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2T  功能材料

080413T  纳米材料与技术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5  能源动力类

080502T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6  电气类

080602T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3T  光源与照明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0807  电子信息类

080707T  广播电视工程

080708T  水声工程

080709T  电子封装技术

080710T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711T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2T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713T  电波传播与天线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715T  电信工程及管理

080716T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808  自动化类

080802T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0809  计算机类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908T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080909T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0810  土木类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11  水利类

081104T  水务工程

0812  测绘类

081203T  导航工程

081204T  地理国情监测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1303T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081305T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4  地质类

081404T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15  矿业类

081505T  矿物资源工程

081506T  海洋油气工程

0816  纺织类

081603T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1604T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0817  轻工类


0818  交通运输类

081806T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081807T  救助与打捞工程

081808TK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0819  海洋工程类

081902T  海洋工程与技术

081903T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0820  航空航天类

082006T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082007T  飞行器适航技术

0821  兵器类


0822  核工程类


0823  农业工程类


0824  林业工程类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082505T  环保设备工程

082506T  资源环境科学(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2507T  水质科学与技术

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

082602T  假肢矫形工程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082706T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082707T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082708T  烹饪与营养教育

0828  建筑类

082804T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0830  生物工程类

083002T   生物制药

0831  公安技术类

083103TK  交通管理工程

083104TK  安全防范工程

083105TK  公安视听技术

083106TK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083107TK  火灾勘查

083108TK  网络安全与执法

083109TK  核生化消防

  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2012〕9号)整理。

  附件2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安排

工 作 项 目

2月21日9:00~3月2日16:00

各市及省直考区组织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3月9日前

各考区上报有关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2月22日-3月6日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3月13日前

安排考场、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4月3日-9日

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月7日

考区领取试卷、答题卡

考 试 时 间

4月8日

上午

09∶00-11∶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下午

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9日

上午

0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

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4月10日

各考区答题卡送省

4月12日

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5月19日前

省完成答题卡扫描及数据上传工作,接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

6月底前

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

7月上旬

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

  附件3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23-86397550,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2809737745@qq.com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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