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海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将于2月26日开始进行。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来了解一下哦!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江苏海事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供大家参考阅读。

江苏海事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苏海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单位为江苏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该单位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江苏海事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的岗位为江苏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事业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附图)。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对于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年龄要求统一为:本科生199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江苏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

  1.“专业”条件按教育部专业目录审核。

  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3.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不得报考应届生岗位。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4.下列情况均视同为符合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及以上证书;

  (2)获得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5.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70分及以上;

  (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及以上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证书。

  5.下列情况均视同为符合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及以上证书;

  (2)获得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证书。

  (七)应届毕业生除毕业(学位)证书以外其他资格条件(如资格证书等)应在2023年2月24日前取得。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在2023年2月24日前取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委托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与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同时进行,请考生慎重选择。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09∶00-11∶30。

  笔试地点:南京。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面试公告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江苏海事局在面试前一天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由江苏海事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资格复审、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江苏海事局官网(www.js.msa.gov.cn)等网站另行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月26日9∶00-3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6日9∶00-3月4日12∶00;

  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9∶00-3月4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6日9∶00-3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进行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6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等额考察。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海事局外网(www.js.ms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拟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内容。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25-83279716;

  招聘技术咨询:025-83236083。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5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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