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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实施方案【篇1】
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各企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 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村居为基本单元,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综治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综委〔2017〕6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标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工作平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特建立“西溪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简称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现就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面高水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发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的功能作用,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定位,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流程,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合资源、优化机制。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现有资源,科学整合和配置相关工作力量,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度,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群众,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措施,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务实创新、科技支撑。根据镇实有人口、刑事发案率、矛盾纠纷状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功能定位,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依托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视频监控等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加强信息互通互联,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整体提高综治工作中心的实战能力。
坚持依法办事、优质服务。强化入驻综治工作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大力推行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切实在管理中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水平,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西溪镇完成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综治工作中心的领导,西溪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应四勇为组长,镇长施志华、镇人大主席陈绍东和党委副书记应俊杰为副组长,胡伟军、范佩雅、陈军晓、曹永正、
黄春绸、陈帅、黄毅、胡青、柳冰、俞华美、吕震河(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下设综治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召开联席会议等工作。
三、功能及设置
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人武部、信访和防范处理邪教办等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办公,并吸收民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卫生计生、海洋渔业、铁路等部门力量参与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
(一)镇综治工作中心功能
镇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功能是负责协助镇党委、办事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禁毒戒毒、“扫黄打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4、组织协调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依托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实现对突发案事件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指挥处置;
5、建立基层社会治理线上指挥协调机制,及时受理辖区内群众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等事项,做到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6、组织开展法治、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
7、指导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中心(站、室)开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群防群治队伍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8、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考核评价;
9、完成镇党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场所设置
镇综治工作中心设立群众接待窗口、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综治指挥室和其他有关工作场所。
1、群众接待窗口。根据镇工作实际,设置综治调解、信访接待、法律服务、综合执法、人口管理、综合受理等窗口,由综治办和进驻的相关单位派员提供信访接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人口管理、社区矫正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解室。用于调解涉及社会治安、信访投诉、劳动争议、法律诉讼、婚姻家庭等各类矛盾纠纷。
3、心理咨询室。对有需求的居民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活动的场所。各地应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等,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并协同卫生计生、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专业力量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工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综治指挥室。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和突发案事件指挥调度等提供的场所。应接入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并逐步接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规划的相关信息系统。
5、其他工作场所。为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人武部、信访和防范处理邪教办等部门提供的集中办公场所。
四、运行管理
镇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有序开展工作、提供高效服务。
(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督查督办、情况报告、AB岗、领导接访、教育培训、检查指导、考核评价、保障奖励、档案资料等制度,实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例会制度。综治工作中心应当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派驻单位参加的例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三)、协作配合制度。综治工作中心的各派驻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应当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工作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
(四)、联动工作机制。镇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联动机制,协调各方有序开展工作。
1、矛盾纠纷联调。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手段进行疏导化解。
2、社会治安联防。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合理配置群防群治队伍,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点线面联动的治安防控工作网络。
3、突出问题联治。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项集中整治行动。
4、重点工作联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办事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5、服务管理联抓。入驻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公开承诺服务项目,主动为居民群众、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解决群众需求。协同做好本地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6、基层平安联创。按照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覆盖、丰富内涵、提升层次,广泛组织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五)、事件流转办理机制。依托镇基层治理综合信息指挥体系,发挥“平安通”、平安浙江APP、综治指挥室的作用,统一做好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执行处置、检查督促、结果反馈等环节,及时稳妥处理涉及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各项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设镇综治工作中心,是西溪镇党委、办事处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优化组合,再造流程,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时加强纪律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进信息共享。协调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前端统一采集平台建设,实现一次采集录入、多方共享共用。通过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推送和接收重点人、事、物、组织、场所等基础信息和相关事件信息,推进基层治理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联动。
(三)强化工作对接。镇综治工作中心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和各个方面的工作对接和协调配合,做到既统筹整合现有的资源,又形成有机整体,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上下对接,发挥镇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向上对接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向下延伸工作网络和机制,指导、指挥、监督已设立的村级综治中心,承接网格及基层群众反映的各种相关事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网格管理。继续秉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一张网”的网格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全科网格建设。协调好公安、人力社保、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计生、安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消防等部门在镇、村(社区)的各类协辅力量,对已经担任专职或兼职网格员,西溪镇将继续优化配置、合理分工,为“四个平台”开展工作提供支撑。
综治工作实施方案【篇3】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川综治委〔2017〕8号)、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雅市综治委〔2017〕15号)、石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石综治委〔2018〕6号)精神,结合美罗实际,现就我乡乡、村二级综治中心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和构建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局的总要求,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底座,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联动融合为关键,推动县、乡、村二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实现社会治理由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有效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发事件联处、重点问题联治、特殊重点人群人员联管、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民生问题联解”的工作格局,不断増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建设和谐美罗、宜居美罗、生态美罗、富裕美罗,为实现县委“1237”发展战略,贡献美罗力量。
(二)建设原则。党政主导、缐治主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建设中的项目、资金等保障。乡综治办要主动作为,担负主抓责任,积极协调各村和相关站所,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地落实部门参与、联动融合。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组织动员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参与,借鉴推广汉源综治中心建设经验,逐步整合城镇管理、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等多方资源,共享信息资源,促进多方协同,实现平安建设的融合联动。
聚焦平安、信息支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聚焦平安美罗建设主题,以现有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合为底座,以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共安全“雪亮”工程三大信息系统为支撑,融合平安建设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资源,实现纵向乡、村二级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乡政府负责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科学制订方案,有序完成建设任务,各村,相关站所要紧密配合,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务实管用、注重实战,严格按照市治委的要求和《社会治安合治理综治中心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进建设突出务实管用、方便群众。乡、村综治中心要实现实体化运行,突出多功能。
(三)建设目标。2018年完成乡、3个村(牟家村、坪头村、保卫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2019年全面完成余下3个村(方元村、狮子村、山泉村)建设任务,实现全覆盖。
二、建设内容
(一)乡综治中心,按照“综治办信息化+组团式服务”模式建设,以司法所为基础,将综治维稳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和“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进行整合建综治中心,挂美罗乡综治中心牌子。乡综治中心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实行组团式服务,发挥实战功能,着力推进“三个三”工作即联通县、乡、村三级中心互联互通,建立组团服务、联勤联动、群防群治三项机制,做实实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雪亮工程”三项工作。
组织架构:综治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赵刚兼任,副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姜磊兼任。以司法所为基础,整合宰羊派出所、维稳、综治,大调解、信访、防邪、网格化等各方力量,形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和队伍。
中心布局:乡综治中心设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监控研判室、指挥调度室、社会心理疏导室、视频会议室和法律服务站。
(二)村综治中心,依托维稳、综治工作中心,整合村警务室、调解室、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便民服务站及“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等资源建设村综治中心。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合,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驻村民警、网格员、社会工作者、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村民聚点、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组织架构:综治中心主任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各村主任兼任并负责日常工作
中心布局:内设“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处室,有条件的村建好警务室、心理疏导室和法律服务室,综治中心及其内设室可以一室多用。社区和有条件的村还可依托综治中心设置工作窗口,提供人民调解、人口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三、示范中心建设
示范村中心建设1个,牟家村。
四、经费安排
标准村中心配套2万元,示范村中心3万元。
五、职责任任务
(一)督促推动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网上排查、受理、研判、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定期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及时推送并协调解决事关民生事项的具体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和行业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做到矛盾纠纷联动联调。
(二)协调推进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进一步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效,推动综治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推动突发问题联处。组织平安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及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治安防范工作,做到社会治安联防。
(三)组织开展本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区城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分析研判治安形势,对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整治,做到治安突出问题联治。
(四)同做好本地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专群结合,做到重点人群和人员联管,服务联抓。
(五)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对各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组织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做到基层平安联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其作为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乡综治办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采取适时通报、随机抽查、练合考核等方式进行督导。各村也要采取有力措施,指导推动本辖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各村要抓细抓实各项具体工作,确保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村落地、落实、见成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综治中心一般由同级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护路护线的有关部门组成,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聚焦平安石棉建设和综治工作,强化资源整合,信息交流,联动联防等,形成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制度。乡、村综治中心要结合层级工作实际,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工作例会、情况报告、信息研判、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考勤、值班、档案及综治信息化网络平台管理等制度,切实把综治中心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强化督促检查。乡纪委将对各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按照情况子以通报、约谈,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如期完成任务。
(五)加强组织规划。各乡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宣的原则,分别制定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报乡政府查通过后,于2018年5月初启动实施,于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计划内村综治中心建设,并上报验收申请。
(六)强化金保障。各村应统筹规划,落实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所需工作经费,待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验收合格后据实拨付资金。
综治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为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形势,保障全市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加强我市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和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法建立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水平,实现构建平安校园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成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积极部署,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音像摊点、图书报刊摊点和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四)主动联系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减速带和人行横道,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五)加强高校稳定工作。结合xx北京奥运会实际,加强高校师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正确引导广大师生爱国热情,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势力、邪教组织渗透破坏活动,维护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通过互联网在高校内传播,确保高校稳定形势。
(六)加大学校内部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七)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师生自我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
(三)及时妥然处理教师群体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项措施。坚决杜绝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五)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认真开展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长、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工作中务实,使整治工作有规划部署,有具体方案,有人员具体负责,有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学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直各校要结合实际
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需要广大师生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各地各校要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按照“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总体要求,及时召开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
生参与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各地各校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对因经费等原因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处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市教育局将在适当时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区和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区和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忽视和谐校园创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化认识,精心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做到宣传动员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着力解决直接影响师生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综治工作实施方案【篇5】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关系,净化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环境,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强化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促使各部门单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优化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确保我镇人口计划目标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由镇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卫生院、广播站、教育联校、计生办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部门职责
1、民政部门负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到法定年龄对象不予办理结婚证。
2、卫生部门在对住院分娩、产前检查时查验结婚证、身份证、生育证的同时并登记生育证号码,及时录入“实时通”,严禁“两非”手术。
3、计生办负责制订全镇人口计划,搞好出生上报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核上报及办理生育证。
4、派出所在办理上户时必须查验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属违法生育人员的必须提供处罚单方可登记上户。并将上户名单每月底通报计生办。
四、实施办法
1、明确部门职责,签订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
2、制订部门规章,确立计划生育工作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3、定期工作检查,建立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
4、定期对卫生院及个体诊所进行检查,落实“B”超专人专管责任,防止进行“两非”手术。
5、定期对全镇流动人口管理进行排查,彻底摸清流动人口生育情况,签订流动人口管理责任状,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到位。
五、考核办法
1、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单位定期例会制,要求各部门单位每月三号到镇计生育办出席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报工作情况。
2、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单位定期检查制,由镇计生办派专人对部门单位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完成工作任务。
3、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单位定期通报制,在规定时间对当月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六、奖罚措施
对在全年检查考核过程中没有出现问题的单位在全镇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现金奖励。出现问题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一票否决”。
综治工作实施方案【篇6】
为进一步贯切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深入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 大力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制定2016年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建设工作, 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单位建设工作作为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和完善综治日常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等工作制度,制定有工作计划,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狠抓内部管理,积极创造和谐稳定环境
工作中,党政主要领导要从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入手,重点抓好制度建设和法制、安全教育,把科学发展观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贯穿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指导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要继续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为国家安全机关专门机关工作提供配合,确保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发生;要及时掌握和排除影响单位的不稳定因素,防止出现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把各种矛盾纠纷苗头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实现单位年内无“大事”、“中事”发生。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社会稳定
在协调、服务企业工作中,要坚持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的指导和督查及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完善各项制定度措施,严格控制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进度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