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各位朋友更好的报考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工作,小编特将详细的招聘报考指南整理在下面了,报考的朋友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报考指南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学历等报名条件的问题
(一)取得党校学历人员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位证书(须普通高等学历)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三)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
(五)《公告》《岗位表》中“以上”“以下”“以后”等均包括本项。
(六)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关于资格证书的问题
(一)报考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系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和条件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各市专为民营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评审的职称。
(二)岗位要求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取得证书可以报考。如:岗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三、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四、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姓名、号码必须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姓名、号码一致。
五、关于回避的问题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关于报名系统“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的填写问题
“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为网报信息必填项,所有人员须如实填写,下列人员还须说明相关情况:
1、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在网络报名系统“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属于2023年毕业生或视同2023年毕业生的具体类型。
2、2020年3月13日以后被聘用到江苏省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须在“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中注明其成功应聘的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3、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方面条件的,考生须在网络报名系统“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中注明相关情况。
七、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一)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考试笔试费用100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3月8日16:00前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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