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招生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教育
办学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65号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我院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5、相关科目成绩未作要求,无加试要求。
6、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注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各志愿均无分数级差。
7、助学方式: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攀钢励志助学金”等。同时,为帮助经济上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俭学机制。
8、毕业证书发放: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费标准:4400元/生.年-4900元/生.年 (根据专业收费),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专业6500元/年·生。
联系电话: 0812-6250530、6250212
联 系 人: 罗老师、张老师
邮 编: 617000
网 址: http:// www.scemi.com
电子邮箱: pgzj_zr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