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的考生注意了!根据宿州市教体局公布的考试方案,宿州市2023年九年级实验操作考试将于4月23日至27日进行考试,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将于6月19日至23日进行考试。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宿州市2023年初中实验操作试考试工作安排”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宿州市2023年初中实验操作试考试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组织实施由各县区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教体局负责命题制卷、制定评分细则、巡视督查等。县区教体(育)局负责报名、组织考试、登分、查分、免考认定、上传分数;做好考试用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配备实验室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组织工作平稳有序。
二、考试的对象、成绩运用、内容、方法、时间
1.考试对象和成绩运用。八年级学生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学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各科分值10分,成绩计入考生中考录取总分,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2.考试内容和方法。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物理3题、化学3题、生物学2题。
九年级考生从物理、化学两学科实验题中各随机抽取一个实验操作题进行考试,八年级考生从生物学学科实验题中随机抽取一个实验操作题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均为1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实行考生现场随机抽签,抽到签后不得更换。
3.考试时间。九年级实验操作考试:4月23日-27日;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6月19日-23日。
三、考点及考场设置
1.各县区要科学合理设置考点和考场。考生一人一桌,独立操作。
2.考点要成立考务、保卫、后勤、信号、医疗等小组,设有医务室、隔离室、茶水供应处等,悬挂印有“x年x县(区)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xx考点”的横幅;在醒目处放置公示板,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应急处置预案》、《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应急疏散示意图》等;同时应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考场要符合实验室建设标准。
3.应主动与卫健、公安、交通、城管、供水、供电等部门积极对接,做好实验操作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四、监考和培训
1.各县区应认真选聘监考员、评分员、登分员等考试相关人员,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评分员必须由现任物理、化学、生物学教师担任,以往评分失误的教师及其他学科教师不得担任评分员。评分教师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参加工作,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2.评分员根据评分细则当场赋分,简要注明扣分原因,并在评分表上签字,以备复查。不在评分表上注明扣分原因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试卷和评分表上的实验操作考试号、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姓名和学校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别人不得代填。缺考的由评分员填写“缺考”字样并按规定处理。
4.考试前县区组织监考、评分员等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熟悉实验考试规程、评分标准和考试纪律。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五、登分、查分工作
1.登分工作,由各县区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工作人员进行登分。
2.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原则上不超过一星期),学校统一汇总后报县区教体(育)局装备中心(教仪站),在县区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由装备中心(教仪站)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查分认定工作,并书面回复告知考生。同时,将查分结果(以文件形式)和查分认定记录上报至市教体局装备中心备案。
六、免考规定
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2023年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提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免考。
申请程序。免考申请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1)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残疾证,经班主任、学科任课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应将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县区教体(育)局审批,可予以免考。
审批程序。县区教体(育)局在审批免考考生时,须有纪检监察、残联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审核签字,并在“免考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免考审批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对免考认定情况进行公示。未规范填写《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的,未按照程序由学校、县区教体(育)局审批公示的,不予以认定。
成绩认定。经审核,因残疾丧失动手操作实验能力的,按实验操作考试满分计入考试总分;因残疾但未丧失动手操作实验能力的,按实验操作考试总分的60%计入考试总分。
因伤、病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应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详细证明,按免考申请程序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按实验操作考试总分的60%计入考试总分。
各县区在免试工作认定完成后,应将认定结果(以文件形式)及认定记录上报至市教体局装备中心、考试中心备案。
七、考试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体(育)局要落实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招生(考试)、基教、安全、教研等科室要密切配合,考试日程安排表要提前发到学校,考试信息应通知到每个考生。
2.各校要把关心考生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措施,鼓励监考员、评分员、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师生的个人防护。建立健全实验考试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考试用的危险化学品,合理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重视考生的交通和饮食安全,提前做好送考工作的安排,制定并落实实验考试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县区教体(育)局将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考务手册按规定时间报市教体局装备中心备案。
4.2023年九年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仍实行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实验操作考试号、身份证号对应。2023年九年级、八年级实验操作考试报名工作应随中考报名一起进行。
5.实验操作考试号前四位数字统一编制:2023年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号为砀山县2421,萧县2422,埇桥区2412,灵璧县2424,泗县2425;2023年九年级实验操作考试号为砀山县2321,萧县2322,埇桥区2312,灵璧县2324,泗县2325。四位数字后的号由各县区自行编排,但要保持连续性。每场考试结束后,评分表按小号到大号的顺序(含缺考评分表)装袋密封,避免造成登分时出错或成绩不能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6.市直学校的考生仍在埇桥区教体局报名,参加埇桥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的考试。
7.2023年实验操作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4]271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同意继续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考试费等四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07]99号)的规定执行。
8.各县区在考点要成立仲裁小组,仲裁小组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有争议的评分要及时裁定,仲裁要在考试期间完成。
9.待免考认定、查分工作结束后,县区将成绩库以DBF格式统一上报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市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考试、登分工作进行巡视督查。
考试结束后,各县区要对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并将总结及经验和建议上报市教体局装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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