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汇总

2023-04-02 10:02:45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xx〕8号)及《岳阳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安监函〔20xx〕xx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加油站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检查和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提升我市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加油站生产经营安全。市安监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加油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加油站落实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加油站设备、设施的风险监控与事故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规范标准要求,切实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加油站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遏制安全管理滑坡和松懈现象,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条件。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辖区内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二)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符合;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四)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五)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产权出让变更法人的,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

  (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

  (七)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八)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及站内设施设备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十一)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检测,油罐和加油机静电跨接以及卸油静电接地是否合格。

  三、方法步骤

  检查时间从3月底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3月24日至3月31日)

  各加油站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安监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做好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并组织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确定整改时限等相关要求,并落实责任人员跟踪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市安监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督促企业整改消除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至12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各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督促加油站增强安全意识,将其各项制度、规定、操作规程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对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安全设备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未能履职尽责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警告并处罚: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拒绝或阻碍检查的;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处罚: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改扩建项目未履行安全许可手续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提请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透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职责和政府监管职责的落实,持续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透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状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状况。

  三、排查治理的资料

  1、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状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状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状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状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状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状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状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状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状况。

  4、安全培训教育状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状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状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

  5、应急管理状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状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状况。

  6、事故处理和职责追究状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状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和落实整改状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此刻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忙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职责单位和职责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职责单位、职责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状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状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职责单位、职责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忙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资料、程序、职责及要求,注意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到达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职责,加大职责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构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职责人和相关领导的职责。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3】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x[xxxx]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二、成立组织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xxxx〕1号)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xxxx[xxxx]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4】

  一、防火和防爆的必需措施。

  油库内要严格控制可燃物,杜绝油料渗漏与泼洒。如果发现油罐、油桶、管线及油泵等设备渗漏,应及时检修,洒在地面的油料必须马上处理干净。库区内应将干草、棉纱、手套、杂物及废纸等易燃物彻底清除。

  油库内应杜绝火源,周围应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明火或油灯照明。不允许在库内设煤火炉或电炉取暖。

  油库中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安全要求。电机、开关、照明灯等应用防爆型的。

  严格按容器安全量灌装和运输、贮存。要根据不同的季节,留出5%-7%的气体空间。

  修焊油罐或油桶时,必须先把罐、桶洗刷干净。焊补之前还应把桶盖打开,以免发生爆炸,打开油罐(油桶)盖时不得用铁器敲击。

  油库内一定要有避雷设备。

  二、减少静电产生和防止静电的措施。

  1、减少静电产生。在进行汽油收发作业时,一般控油的流速在3m/s以下。特别是在油的温度较高和空气相对温度很小的情况下,更应降低油流速度。在向各种容器灌装汽油时,应将输油管插到接近容器底部,以减少油流的冲击和避免旋转搅动。在开始灌装和灌装到容器的四分之三以后的两段时间内,要适当降低油流速度。

  2、防止静电积聚。将贮油罐、输油管、油泵等贮油和输油设备引线和接地极与大地连通,是防止静电积聚量最有效的方法,同时也可以起到防雷电的作用。

  三、消防措施。

  油库要有安全防火制度和专人负责防火,要有消防设施和足够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发现残缺、丢失,应及时补足。防火工具严禁挪用。

  常备的消防器材主要有: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石棉被、砂箱以及防火工具等。

  常备消防设施主要有:消防水源或消防水池、水泵水枪和水带,砂池以及消防标牌、标语和警告标志等。

  四、防止中毒的措施。

  油料库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油罐、油管及油泵等应该保持密封,防止油料及蒸气渗漏。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进入油罐内操作时,必须事先打开罐盖通风,并戴防毒面具,佩好保险带和信号绳。操作时要有专人在罐外看守。

  不用嘴吸油料,严禁用含铅汽油洗手和洗机械零件。使用油料(尤其是含铅汽油)后,必须洗手后,才允许进食。

  长期从事油料作业的人员应该定期到医院作健康检查,一旦发现有病症要及时治疗。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5】

  一、总体要求

  (一)以人为本,警钟长鸣。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形成“居安思危”“隐患就是事故”“不给人民群众安全感就是与人民为敌”的理念。

  (二)立足实际,全域覆盖。此次行动,面上要到领域、到企业、到班组、到设备、到个人,点上要以企业为阵地,步步为营,实现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

  (三)壮士断腕,铁腕整改。各基层社、各社属企业要勇于担当,将安全生产视为己任,以铁面孔、铁心肠、铁手段,深查彻改。

  二、时间安排

  此次行动分三轮,按照“层层递进、压茬进行、建立长效”的方式推进。“层层递进”,即每一轮都收紧检查标准;‘压茬进行’即每一轮都进一步圈定检查范围;“建立长效”,即三轮结束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第一轮,全面检查阶段(1月14日-2月12日春节前)。

  以企业自查,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行业监管部门检查督导组督导抽查的方式,对全系统内所有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

  第二轮,重点检查阶段(2月13日-4月30日)。在第一轮检查基础上,圈定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名单另行下发)

  第三轮,建立长效阶段(5月1日-6月30日)。所有被检查的企业总结经验,建立台账,完善长效机制。

  三、行动方式和内容

  (一)企业自查

  各基层社、社属企业要突出主体地位,强化“一失万无”的思想,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排查、快整治;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立即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

  (二)行业监管部门检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针对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以专业的眼光和规范标砖,开展专业执法检查。为做好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专项行动,县供销社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供销社系统整治提升专项相关活动。

  四、督导检查路线

  1、1月20日,东里供销社有限公司-唐山供销社有限公司-中庄供销社有限公司-燕崖供销社有限公司。

  2、1月21日,悦庄供销社有限公司-鲁瑞经贸有限公司-南鲁山供销社有限公司。

  3、1月22日,鲁村供销社有限公司-徐家庄供销社有限公司-大张庄供销社有限公司。

  4、1月25日,世纪东方超市县城内所有店。

  5、1月26日,土产公司、金太阳超市。

  五、检查内容及重点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应急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控措施,针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治理和提升。

  1、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情况;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管理职责约定情况。

  2、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重点检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机构以及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风险点化分和岗位危险因素辨识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加强预案管理,确保应急保障、演练到位。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备案、修订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签订救援协议情况;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和应急值班人员配备情况;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演练效果评估、改进、修订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装备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4、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内容。重点检查: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现场管理,检查重点:老旧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电路情况,仓库安全情况。

  6、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等其他方面。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市安监站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安全工作,结合我项目部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透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班组的各类隐患,增强职责意识,推动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作班组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提高忧患意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的防范和遏止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并以次来夯实我项目安全生产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王志全

  副组长:王少杰

  成员:黄文禄、马存平、舒再兵、张祥金、白建红

  三、排查治理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

  2、施工现场“清洁工程”的落实状况。

  3、各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建立和落实状况。

  4、危险性较大工程(土方开挖、基坑防护、外架防护、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及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安全方案的制定。

  5、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人的.安全教育。

  6、应急救援预案的方案编制,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项目部的安全自检和各班组的整改落实。

  四、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1、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状况;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状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操作状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状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发放及使用状况。

  4、各级管理人员作到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务必整改,且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止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透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带给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三、隐患排查重点资料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

  2、生产作业现场等部位安全防护与管理状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状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状况;

  4、设备设施验收、安全检测检验的状况,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制定和落实以及使用等状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状况。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状况;安全投入状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状况;外协队伍的管理状况;应急管理状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状况;透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务必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职责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职责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资料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资料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状况,指出问题,提出推荐,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理解上级督查阶段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用心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状况。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8】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 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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