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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汇报(篇1)
20xx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xx]74号)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沧发[20xx]21号)精神,按照目标要求和任务分工,进一步加强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督导检查。按照《河北省20xx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认真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自查工作。具体自查自评情况如下:
20xx年我市出台了《中共沧州市委 沧州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沧发[20xx]21号)和《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沧办发[20xx]31号)等文件。20xx年2月15日,沧州市林业局召开全市林业局长会议,对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xx年5月19日,在全市改革工作会议上,沧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改革办主任赵学明在全市改革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对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我市各县(市、区)于20xx年底均已建立林权交易服务中心(林权纠纷调处机构),并按照要求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我市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的培训与宣传,20xx年市、县两级共举办培训班20期,下乡宣传50余次,发放《河北省林下经济实用手册》、《林木种苗法规标准汇编》、《枣树土肥水一体化及新技术培训手册》、《沧州市林业执法人员培训材料》等资料万余份。根据《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分改革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沧州市委改革办关于开展改革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督察督办工作,强调要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手段,加强部门配合与协作,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确保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及时当地化解。20xx年我市未发生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本年度没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案件。根据沧州市信访局提供的材料,我市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事件、5人以上群体性进京上访事件以及5人以上到省会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为原则,及时调处林地纠纷问题,防止纠纷扩大化,复杂化,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努力。
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汇报(篇2)
近年来,随着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主体改革完成后,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全面推进,林权流转工作步伐不断加快,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呈现出递增趋势。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呈现多发频发态势。若处理不及时,或方式方法不得当,易引发集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及时解决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是一项十分艰巨、切不可懈怠的重要工作,是维护集体林区稳定、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到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一是定期召开集体林地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及时分析辖区林地纠纷存在的问题;二是深入开展集体林地纠纷宣传教育,采取以悬挂横幅标语、展板、宣传册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确保林权纠纷调处政策法规深入人心;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对全市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进行了全面排查。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集体林地纠纷事件,没有发生非正常上访和集访的情况,没有发生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为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
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汇报(篇3)
我县于3月22日收到《全市集中开展山林权属纠纷大调处工作方案》后,十分重视,当日县委书记同志亲自主持召集县委、政府有关分管领导布置山林纠纷大调处相关工作。现将我县近期开展林权纠纷大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1、召开了县级动员大会。根据安排,3月30日,我县由组织部长同志牵头,召集林业、信访、森林公安、法制、公安、各镇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山林纠纷大调处工作动员会,会议要求各镇和相关单位按市委政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制定了工作方案。4月1日,县政府下发了《县集中开展山林权属纠纷大调处工作方案》,成立了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各镇也相继出台了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精兵强将对该项工作展开拉网排查调处。
3、举办县级调处人员培训班。4月10日,我县举办了为期一天的林权纠纷调处培训班,各镇分管领导、林业工作站站长及调解员、林场场长、县山纠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调解员和县林业局股级以上干部等5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班上,市林业局林权纠纷资深调解专家高级工程师和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同志分别就林权纠纷调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进行了授课。
4、发放编印资料。我县领取和购买了市编印资料印发《市山林权属调处政策法律汇编》共计500册,编印《县山林权属调处政策法律汇编》1000册,下发至各镇村工作人员。
5、建立林权纠纷台账。
根据目前排查情况建立了林权纠纷争议台账,我县现有未调处纠纷13起,其中跨县2起,县内11起。截止目前,已协商调处结案5起,1起已政府裁决,其余7起已启动调处程序。涉林信访件3起,其中1起当事人未书面提出,2起已启动调处程序。
6、加强信息调度。县林业局安排专人编辑和报送信息,建立了信息报送邮箱和县林权纠纷调处QQ群(QQ号),及时交流和报送林权纠纷大调处工作信息。
7、加强股室调配。随着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暴露,以及在林改中重发、错发新林权证而引发新的争议,涉林纠纷案件复杂性不断增强。为了更好地抓好涉林纠纷调处工作,县林业局加强了股室间的调配,各股室间特别是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和山调办的人员、资源在分管领导的统一调度下可视工作需要灵活运用和调配。股室间的统一调配大大充实了调处力量,提高了纠纷调处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排查力度。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林权纠纷继续进行排查,建立台账,边排查边调解。
2、加快调处进度。将排查出的纠纷由包案领导牵头加快调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