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弹性学制申请书”,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在被浓厚的文化氛围充斥着的今天,我们使用申请书的频率越来越高。申请书是一种有很强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的文书。
弹性学制申请书 篇1
研究生学制无“定论”研究生学制应该是几年?“这在国际上也没定论,有的国家实行一年制,有的实行两年制。
我个人认为它应该有一定的浮动。
”浙大研究生院培养办陈慰浙说。
“因为各个国家对待研究生的态度不同。
有的是将它作为一个过渡学位,比如美国的很多专业就没有设立独立的硕士学位系统,当学生博士不能毕业时,才授予硕士学位。
而有的国家将它与本科学习连接起来,比如德国的硕士和本科就合在一起。
”目前,中国是将硕士作为一个独立学位,将研究生作为一个创新群体来培养的。
“但即使这样,以前不同种类的硕士学制也不同。
比如浙大四校合并前,老浙大的工科硕士多实行2.5年制,医大和杭大多实行3年制硕士。
”当前硕士2.5年制居多四校合并后,浙大的很多专业也曾调整为两年,但试行了很短的时间后,部分学科就反映不能千篇一律实行统一的学制,得按照学科具体要求来设置。
“所以今年9月我们又将开始调整,根据各学科的不同情况,可以选择实行2年、2.5年、3年三种学制,不搞一刀切。
”这意味着即使在同一个学院读研究生,可能学习时间都是不一样的。
此前曾有老师表示两年不能培养出好学生,也有学生说读三年费时又费钱。
陈慰浙认为这样的说法都有偏颇之处:“一个学科要用多少时间培养硕士,首先要取决于保证学生培养质量,其次要与国家社会发展的需求相匹配,得照顾到学生实际情况,不能无限延长。
”社会观点:不过话说回来,三年学制对于有些专业的有些硕士生来说,相对于完成规定课程及学位论文而言,又确实有些漫长而显得没有太大必要。
目前很多硕士生第一年就修完了所有课程,拿到了规定学分,撰写学位论文根本用不了两年时间,于是这些学生便将大部分时间用来打工、找工作。
与其让他们在学校里“耗”三年,还不如让他们早一点毕业。
既要保证硕士生的培养质量,又要改变以往“一刀切”的三年学制,笔者认为惟一办法就是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实行“弹性学制”,即在不降低学分要求(这是保证培养质量的最后“闸门”,不能放松)的前提下,对硕士研究生的在校学习时限不做硬性规定,不是三年“一刀切”也不是两年“一刀切”。
如果学生学有余力,在两年之内修满了规定学分且通过了论文答辩,即允许其毕业,如果某个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需要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也允许其延期毕业。
也就是说,是否允许某个学生毕业以及何时毕业,应依据他是否完成了相关课程、取得了足够学分、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而不应依据他在校学习时间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年限。
“弹性学制”也是国外研究生教育的通行做法,美国博士生的学习时间最长可延至xx。
弹性学制申请书 篇2
第三章学制课程选修免修第九条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对标准学制为4年制的本科各专业,其学制为3-6年(含休学年限);标准学制为5年制的本科专业,其学制为4-7年(含休学年限);标准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本科学生,其弹性学制为2-3年(含休学年限);高职(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限不得超过标准学制1年(含休学年限)。
第十条课程选修(一)课程选修原则1、学生只有报到、按规定缴费及注册后方可取得本学年(或本学期)的选课、听课、考核及获得学分资格。
2、学生可有条件地自主选择专业方向;按类招生的,可在所在专业类内自主选择专业。
各专业所设的专业方向以学生入学当年公布的为准。
3、学生根据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该专业所必须修读的专业核心课程,在一定范围选修为修读专业核心课程必须先修的学科基础课和基础课程。
只要先修课程符合条件,学生可自主选修主修专业以外的其它课程。
还可在与我校有互认学分协议的其他院校选修某些课程,但外校学分不得超过规定总学分的25%。
4、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及身体状况,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二)选课要求1、学生选课前,必须详阅《安徽农业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规定、办法,在校园网上查阅本学期全校开课目录(含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上课时段、限选人数等信息),并在听取导师指导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
2、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行课程,再选后续课程,未修完先行课程,不得选修后续课程。
3、学生选课两周内可申请改选或退选;超过两周后,除下列情况外,一般不允许改选或退选。
(1)不足开班人数的课程,学生可改选其它课程,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改选机会;(2)不能缴足所选学分费用者,学生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可退选部分课程。
第十一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改选手续,又不参加课程的学习、考核的,以自动放弃课程学习处理,不给学分,不退学分费。
第十二条课程免修与免听(一)免修。
免修是指学生提前参加并通过高于或等同于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教学目标、教学要求的国家或省级考试,或是学生对培养计划规定的某门课程,通过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且有关先修课程成绩在80分以上者,可以免于修读。
对通过国家或省级考试的符合免修条件的课程可以免考,按规定缴费后直接获得学分;学生申请免修其他课程,必须参加免修课程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者,按规定缴费后方可获得学分。
登记成绩时加注“免修”字样。
具体办法如下:1.学生在每学期开始的第一周内向学院提出免修课程的申请。
填写《免修课程申请表》,交验自学笔记、作业等有关材料。
经开课学院审查(必要时可面试)同意后,由主考教师和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同意后,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2.下列课程不得申请免修:马列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形势与政策课、体育类课程、有实验的课程以及实验、实习、设计、军事训练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免听。
免听是指对于某课程内容的部分或全部,经授课教师同意学生只需按规定完成作业可以不到堂听课。
下列情况学生可以申请免听:1.因课程听课时间冲突;2.确因特殊原因或特殊困难。
免听手续办理:本人申请,经授课教师同意和教师所在学院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三条提前达到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提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弹性学制申请书 篇3
普通本科学生在3~6年的弹性学制范围,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规定学分,德、体合格,可以毕业。
为了便于对有意提前毕业而进行提前修读课程的学生进行有效的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提前修读的课程必须是学生所学专业、所在年级教学计划内规定的课程。
拟申请提前修读课程的学生,可在每学期前三周内持本人成绩单到任课老师处提出申请。
专业课程表可到所在学院教学科查询,本人成绩单由学生从学校成绩查询网站下载打印。
二、任课老师可根据班级容量、修读本课程所需的先修课程、学生已修读过的课程及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接受学生提前修读。
三、任课老师在开课后第一个月内将跟随自己提前修读的学生名单报所在学院教学管理科;各学院教学管理科将本学院提前修读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提前修读课程的学生一经确定、备案,学校即进行正式的教学管理,学生不能中途退修。
任课教师在上课过程中如果发现学生提供虚假成绩或能力较差、跟不上课程进度,可以取消该学生的提前修读资格,并报学院教学科备案。
五、提前修读的课程缺课时数不得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数的1/2,并且学生必须按课程要求参加全部实验和实践教学环节,否则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学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六、在提前修读的课程和按正常教学计划进行的课程考试发生冲突时,必须参加按正常教学计划进行的课程考试;提前修读的课程可以办理缓考手续,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上课、出勤等情况在《缓考申请单》上签署是否同意缓考的意见。
七、提前修读的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单独报送。
凡未在教务处备案的学生提前修读的课程成绩学校一律不予承认。
八、如果选学院、选专业的结果与提前修读的专业课程方向不一致,已修课程按公选课记入成绩库。
九、接受学生提前修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学生实际人数,依据相应的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弹性学制申请书 篇4
弹性学制,狭义的定义是指学习内容有一定的选择性,学习年限有一定的伸缩性的学校教育教学模式。
它是在学分制的基础上演进而至,是学分制的另类发展和表现。
弹性学制的最大特点是学习时间的伸缩性(即可提前毕业,也可滞后毕业)、学习过程的实践性(即可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以及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的选择性(即学习课目有必修和选修之分、学习方式有校内和校外之别)。
其最终目标就是构建各类教育相互沟通、衔接的“立交桥”,以满足人们对教育选择的个性化、多样化要求。
笔者认为,弹性学制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里的生动实践,是我国改革、创新和完善教育教学制度的有效尝试和有益探索。
它自始至终都深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文情怀和人性关怀,有利于受教育者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弹性学制是国际教育的一个基本趋势。
国外高校,特别是美国高校大都实施了弹性学制。
这一制度可以让更多地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学习需求和学习节奏来安排大学生活,把学生从大学课程的接受者变为决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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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学制申请书 篇5
关于完善xx、xx届延期毕业学生学籍管理手续的通知作者:来源:时间:xx-03-1009:33:06点击次数:176为加强我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规定,现将xx、xx届未按期毕业学生学籍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未按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包括弹性学制年限内xx、xx届未达毕业条件的学生,见附件1),可申请结业离校或办理延长学籍手续。
2、所修学分达到教学计划规定90%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结业。
申请结业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籍科统一注销学籍,并按规定流程办理离校手续。
3、所有标准学制年限内未按期毕业的学生均可申请延长学籍。
申请延长学籍的学生需填写《xx、xx届未毕业学生延长学籍申请表》(见附件3)和《xx、xx届未毕业学生修读计划及承诺书》(见附件4),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获批准延长学籍的学生由教务处学籍科统一办理延长学籍手续,以便学校登录教育部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提交保留学籍申请。
4、学生结业或延长学籍申请由学院于xx年3月28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全校名单并审核后,通知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扣费(修读10学分以下的,只收学分学费;修读10—20学分的,收学分学费和半年的专业注册学费;修读20学分以上的,收学分学费和一年的专业注册学费)扣费截止时间为:xx年4月4日,请提交申请的同学及时将相应费用存入中国银行卡中。
逾期学校不受理任何标准学制期满学生的相关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提交了申请未按时缴费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学校将处理结果在教务处门户网站公布并报教育部,同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完成相应注册手续。
5、结业离校学生可在弹性学制年限内向原所在学院提交学习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来校修读课程,达到毕业标准的可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补授学士学位。
学校不接受超过弹性学制年限的本科学生(四年制专业学生为入校日起六年,五年制专业学生为入校日起七年)来校修读课程。
6、延长学籍学生在延长学制年限内达到毕业标准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发给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补授学士学位。
延长学制达到弹性学制最长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与毕业证相同),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规定,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同时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相应注册。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申请受理时间每年六次,分别为:6月(应届生第一批)、6月底(应届生第二批)、7月(春季学期结束)、9月(秋季学期补考后)、12月或1月(秋季学期结束)、3月(春季学期补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