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期内年度工作总结【篇1】
我院于20xx年4月向山东省卫生厅申请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依法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医院成立专门的放射诊疗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质量和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定期组织放射事件应急演练,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我院现在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有:X射线CT机2台,DR摄影机1台,数字胃肠机1台,X线床旁摄影机2台,DSA机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20xx年-20xx年完成X射线诊断人次153728人次,放射治疗341人次,ECT检查1226人次,核素治疗34人次。
我院现有放射工作人员1名,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依法执业。20xx年12月和20xx年10月10-11号,我院工作人员参加了泰安市卫生监督局举办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并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我们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委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定期委托泰安市职业病防治院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和离岗期的健康检查,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泰安市卫生监督局举办的放射防护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我院的放射科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机房门口均设置醒目规范的电离辐射安全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委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对放射诊疗设备和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每年进行一次状态和防护检测,确保在设备性能和放射防护合格的情况下开展放射诊疗工
作,以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健康与安全。
我院的放射诊疗场所均配备了铅衣、铅围裙、铅三角、铅围脖等个人防护用品和受检者防护用品,配备了必要的检测仪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严格遵循医疗照射适当化和放射防护化的原则,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做好屏蔽防护,对育龄妇女和儿童进行医疗照射时,事先询问育龄妇女是否怀孕,并告知患者或家属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于20xx年11月向山东省环保厅申请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0xx年7月,我院委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对门诊综合楼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20xx年11月6日,泰安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泰安协和医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进行了审查并通过验收。
今后,我院将不断加大对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放射诊疗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对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放射诊疗工作安全规范开展。
校验期内年度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防护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县卫生局安排,我所组织对我县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防护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我县辖区内共有乡镇卫生院29家(包括分院11家),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乡镇卫生院19家,共有放射诊疗设备21台,放射工作人员25人。从此次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防护专项检查情况看: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19家乡镇卫生院均持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率为100%;放射工作人员均参加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放射诊疗防护相关培训,放射防护培训率为100%;放射诊疗设备状态检测率为4.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率为36%;个人剂量监测率为28%;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率为63.2%;患者防护用品配备率为5.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乡镇卫生院未能全面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2、各乡镇卫生院虽不同程度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了防护用品,但对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比较缺乏。
3、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状态检测。
三、今后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工作质量和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管,督促各乡镇卫生院为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积极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有关放射卫生防护培训。
2、将各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设备状态检测与《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相结合,对放射诊疗设备做不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进行年度校验。
3、将各乡镇卫生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积极指导督促其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对不能开展相应工作的乡镇卫生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校验期内年度工作总结【篇3】
为加强和规范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20xx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卫监督[20xx]60号)的指示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我县于20xx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区内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8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镇(乡)卫生院17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农场医院1家、私立医院3家、个体诊所3家;有屏片x射线摄像机26台、荧光屏透视机3台、透视机1台、计算机x射线摄像(CR)4台、数字x射线摄像(DR)4台、CT机4台;放射治疗仪(电子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个。全县放射工作人员92人。本次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依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对全县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二、检查情况
按照xx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卫生监督检查对象是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内容是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1、监督检查情况
全县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8家,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2家,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6家单位原因是人员资质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总放射诊疗工作人员92人,放射工作人员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的有73人,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19人。20xx年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1个,开展诊疗项目为x射线诊断,按规定进行了控制效果预评价,达到安全指标。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按每2年检查和培训一次,2009年已全部体检和培训,20xx年没有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一些医疗单位较注重对设备老化的更新,有2个单位撤换了屏片x射线摄像机,添置了计算机x射线摄像(CR)设备,提高诊疗质量和防护能力。
我县的放射诊疗单位,除了个别单位外,基本建立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发放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在危害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2、监测情况
个人剂量计监测:开展个人剂量计监测89人,除了个别特殊情况外,均进行了监测,检测项目为热释光外照射剂量,20xx年四个季度监测结果均小于规定的限定剂量当量,说明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达到安全要求。
三、存在问题
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对无证行医认识不足,尚有少数的放射诊疗单位因各种原因未办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主要的原因是人员资质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个别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突显不足,休假没有得到保障;个别从事放射诊疗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仅注重于自身的个人防护,对受检者的防护意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个别单位的放射诊疗设备存在老化现象。
四、措施及建议
1、加强放射防护卫生监督的力度,对仍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单位,责令停止放射诊疗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2、建议放射诊疗单位加强影像质量控制,同时做好设备的更新换代,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保障电离辐射剂量安全。
3、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涉源单位、医用辐射机构及民众的放射防护意识,真正能够为广大民众提供健康维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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