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事故心得体会【篇1】
20xx年10月17日大唐徐塘电厂电除尘改造高处作业未按要求系安全带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这是一起严重的违章事件导致的人身事故,血泪的教训再一次摆在我们面前。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对自己的极度不负责任,不出事故才是怪事。
假如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假如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危险。打仗假如没有运筹帷幄、假如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假如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假如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像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假如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
为了吸取徐塘电厂事故的教训,学习会议纪要的精神,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安全,我不知道大家是怎样理解这个词的涵义的,但我知道安全对于一个电力工作者来说是多么地重要。电力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它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电力职工队伍是一支能吃苦、讲奉献的队伍,为了确保用电安全,为了规范电力市场,我们电力职工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如果再不注意安全,不把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头,那么我们职工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
电力事故心得体会【篇2】
2014年11月13日我部门组织学习《某供电局“11.12”人身死亡事故情况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设备的产权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对外单位人员不进行安全交底,工作人员对工作地点内仍然有带电部位等现场情况毫不知情,工作班人员工作中未认真执行监护制度。事故暴露出如下安全问题:1、用户对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对设备的管理不到位,在进行设备安装和检查的工作中不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两票三制”;2.现场作业人员对在用户设备上开展的工作重视不足,在用户设备上开展的工作安排不具体细致,对现场实际情况了解不清楚,班组长安排工作、交待注意事项简单化;3.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工作前不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没有详细了解现场带电部位、安全距离、已采取安全措施等情况就开始工作;4.没有认真执行监护制度,没有明确工作人员和监护人员的工作分工,工作过程中具有一定随意性。事故证明,如果对现场工作面的工作不了解,对危险点不分析、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在一定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
结合我部门实际工作情况,我们在工作中经常涉及到对非我公司产权单位的设备检修及试验工作,经过对11.12事故的分析学习,回顾总结我们已往的工作,我们或多或少都存在管理方面不到位及工作中的盲目性等错误:如工作中 “两票”合格率达不到100%,因检修人员有限,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不得不参与工作,工作过程中具有一定随意性,在外单位设备上工作时,未要求设备产权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等。在今后管理工作中,应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加大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灌输力度,加强员工《安规》的学习力度及对“两票三制”的执行力度;深刻领会南方电网公司大政方针政策精髓,更新管理理念,以制度为准绳,提高员工执行力。在安全管理方面,发现苗头就应及时教育及时处理,不做消-≤≥防-队员,抓好源头上的“预防、预控”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在对设备进行检修、调试及试验等工作之前,应认真组织工作前的班前会,与相关部门及运行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做到安全事项交代不清楚不动工,安全防范措施防护不当或不到位不动工,没有安排监护人及履行监护制度不动工。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中遇到自己不懂及不清楚的事情多问,工作人员之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不能各自为阵,以自己为中心,表现个人英雄主义。
各种事故通报的学习与分析,其目的旨在于警世及教育我们,帮助我们查找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而实际工作中,主要是人本因素:工作班人员的不负责任,思想麻痹,个别人员精神委靡不振等,都是引发事故的根源。从管理方面就要求我们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员工思想动态,真正做到对员工的“在控”管理,使员工工作中无情绪,快乐工作,最终达到向本质安全转变的目的。
电力事故心得体会【篇3】
日前,我班组织学习了《**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电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确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事实再次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
通过学习,现体会如下:
《**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
1.作业人员严重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的情况下进行上杆作业,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对线路设备不熟悉(该10kv线路隔离开关错接线)。日常对设备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时,判断缺陷不准确。日常的设备巡视过程没有认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及时解决,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严重的导火索。
3.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流于形式,现场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险点(现场该线路上有8家双电源用户)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形同虚设。
4.安全工具,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实到位,对绝缘棒,验电器等绝缘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该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设备全过程管理以及事故通报的学习,提高我们的安全思想素质,做到安全无小事。
电力事故心得体会【篇4】
日前,我班组织学习了《XX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XX、XX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电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确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事实再次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
通过学习,现体会如下:
《XX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XX、XX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
1、作业人员严重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的情况下进行上杆作业,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对线路设备不熟悉(该10kv线路隔离开关错接线)。日常对设备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时,判断缺陷不准确。日常的设备巡视过程没有认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及时解决,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严重的导火索。
3、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流于形式,现场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险点(现场该线路上有8家双电源用户)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形同虚设。
4、安全工具,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实到位,对绝缘棒,验电器等绝缘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该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设备全过程管理以及事故通报的学习,提高我们的安全思想素质,做到安全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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