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实施方案12篇

2023-04-26 14:19:49 农业实施方案

农业实施方案(篇1)

  根据县设施农业“三线一片”重点建设任务要求,我镇承担着路两侧4500栋钢架大棚建设任务,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加快实施,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9、10、11三个月的时间,集中物力、财力,抽调精兵强将,全力付诸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自双千栋大棚向西至路两侧建大棚4500栋(含菌棚200栋),规模连片、不断档,规格、标准统一。具体任务为:村556.2亩、村180亩、村317.3亩、村672亩、村808.5亩、村1664亩。(具体任务及地块分布位置面积详见县路30华里设施农业建设工程分布图1―27号地块)。

  二、时间要求

  1.9月10日前,全面完成规划,土地流转,种苗落实等工作。

  2.9月20日前,全面落实大棚投资主体,落实大棚建设单位,部分田块开始施工,西芹等菜苗移栽到位。

  3.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在田秋季作物的收获,平整田块,规划完成沟、路、井、电、桥等基础设施并开始施工,大棚正式开始施工建设。

  4.10月31日前,基本按规划要求完成钢架大棚建设任务,种、苗播种或移栽到位,基础设施井、电配套到位。

  5.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基础设施基本配齐,种苗全面播种落实到位,田间工程及形象到位,验收结束。

  三、加强领导

  为确保完成这次设施农业重点任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上阵,成立专项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部对各组加强指导和调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各组要遵守工作纪律,严守驻村责任,加强驻村写作,齐心协力。

  四、工作措施

  1.宣传到位。镇村要认真召开不同层次人员会议,会议不拘于形式或集中召开,或田间地头,要宣传政府有关发展设施农业的优惠政策,要宣传政府有关发展设施农业的优惠政策,要给群众算好种菜和种粮的对比帐,多列举发生在群众身边,众所周知的通过种菜致富的成功例子。要消除群众的卖难思想、干部的畏难情绪,善作思想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发展设施农业。

  2.帮扶到位。镇抽调6名两套班子成员,17名工作人员,分驻在六个村。自带行李,吃住在村,镇财政每天每人补助20元,驻村人员要严守驻村纪律,同村干部共同组成一支强有力的班子,从宣传发动,土地流转到资金筹措、大棚建设等工作,跟踪服务,确保按序时保质、保量完成村所设计的建设任务。

  3.指导到位。对涉及建设任务的村,在架材组织上既要严把产品质量又要考虑群众的接受能力,大力开展阳光采购工程,知道村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签订,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土地流转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对确实不愿意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户,鼓励、引导向大户或合作社经济组织流转,流转工作要规范运作,不能草草流于形式,要认真做好登记,办好手续,技术服务和种苗落实工作。要以村组为单位,聘请县级以上专家服务到田头,手把手地把群众来教,要按照蔬菜不同的品种,生产期,病虫害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培训、指导计划。

  4.服务到位。重点是基础配套和资金扶持到位。今年我镇设计的六个村都在项目区内,基础设施的配套一要时间快,二要质量优,三要讲实用,确保发展设施农业的田块一次性配齐、配足,给群众创造良好的硬件发展环境。在自己扶持上,引导群众多渠道筹措资金,信用社要积极做好对这六个群众的信贷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配合村干部一起做好工作,促进设施农业工程进展速度。对县补助资金由镇政府统一扎口,待村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派专人现场核对,在大棚运到田头前,由镇政府以村为单位向县政府申请预拨到位,最后再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五、奖惩分明

  对涉及建设设施农业的六个村,镇政府在县补贴2500元/亩的基础上,每亩再补贴500元。同时将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纳入年终对村的目标考核,单独设立奖项,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对发展建设设施农业,按投资额大小参照镇对村年初工业考核的标准予以计分和奖励。对行动不力迟缓或效果不明显的村,按建设的顺时进度分别对村主职干部给予批评、降职、免职处分,处罚要果断、严明,做到批评比记账,处分不过夜。驻村人员所在村工作进度情况纳入对个人的考核,工作优秀者年终评为先进,工作不力者写出书面检查并作出调整。

  六、严格督导

  设施农业建设督导组,要严格对驻村人员及村干部出勤、工作进度等情况的督导,每天抽查一次,每三天全面检查一次,对抽查和检查情况每天报镇主要领导,有领导第二天直接反馈到驻村两套班子成员。督导组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导并指出问题和不足,并跟踪整改。对各村人员工作情况可以提出批评和处分建议。督导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组织召开建设工作现场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村、各组设施农业建设任务有序开展,足额完成。

农业实施方案(篇2)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农业厅《市镇对口帮扶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对口帮扶项目的实施,力争通过两年努力,使镇实现生产不断发展、环境日益美好、农民稳定增收的目标。

  二、帮扶内容

  根据我市农业发展现状,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的前提下,围绕市场特色农业发展要求,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对镇现代农业发展帮扶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决不影响防洪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发改造低湖田,大力发展名特优水产品,积极推广专业化、规模化养殖,着力建设优质稻板块。

  (二)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优质高产良种、轻简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机械化和设施蔬菜栽培等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

  (三)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合理引导土地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种养业大户。

  (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和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引导和推进回归创业工作。

  (五)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推进循环农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

  (六)加强农业水利基础施设建设。加大五大干渠排灌示范工程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示范工程建设。

  (七)加强卫生血防工程建设,完成好土地整理血防工程,搞好兴林抑螺,发展庭园经济。

  (八)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加快推进镇新农村建设进程。

  (九)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提高组织化程度。

  (十)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配齐农业公益性服务人员,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改善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工作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三、帮扶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水产业:扩大水产业养殖面积,调优水产养殖结构,发展小龙虾、黄鳝等特色养殖,形成千亩精养渔业基地。具体是腊里山等村清淤改造精养鱼池1700亩;新建精养鱼池XX亩;扩建黄鳝养殖网箱1XX口;建设小龙虾野生寄养基地1000亩。项目统一进行规划,分两年实施,其中年新建鱼池780亩,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水产局。

  (二)畜牧业;重点推广应用“150200生物发酵床等新技术模式,形成万只养鸭基地和一批千只养鸡、200头以上养猪专业大户。建成验收后每栋奖励2万元。建设“200生物发酵床猪舍1栋,建成后奖励3万元/栋。建设规模牲猪扩繁场,引进龙头企业带动生猪养殖发展,建成一个面积1015亩的猪场,建成后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5万元。建设规模化养殖鸭场,引进养鸭龙头企业带动当地养鸭达到5万只规模,建成验收后每鸭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元。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畜牧业局。

  (三)种植业:适度调减棉花种植面积,发展优质稻,加快发展蔬菜、西瓜,推广应用高效高产农业种植模式。具体是建设优质稻板块基地2万亩,优质稻核心示范基地1000亩,创建高产示范片;建设千亩马铃薯高产示范片;指导和帮助易家堤、吴家门村建设蔬菜、西瓜生产基地,形成千亩特色蔬菜基地;建设3.2万亩标准粮田;提供机动喷雾器200台,建立农村专业机防服务队。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蔬菜办。

  (四)农村能源建设:通过农村能源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具体是宝塔山、腊里山和团山村建立村级沼气维修服务部三个;易家堤村建设一个500-1000户大型供气工程。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五)农机:指导和支持水稻机械插秧和油菜机械直播,最大限度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具体是完成3000亩机械插秧任务(含早、中、晚稻复播面积)建设机插秧示范基地,搞好油菜机械播栽,建成万亩油菜机播机栽示范基地。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六)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方位建设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最大限度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程度。具体是条件具备的村成立水产、蔬菜、棉花、农机专业合作社,并对专业合作组织给予技术和资金支持。工作责任单位镇、农业局、水产局和农机局。

  (七)农技推广:改造现有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建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是把农技、畜牧、水产、农机、农村能源等五个服务中心建设成一个一站式服务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办公楼、添置仪器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水产局、畜牧业局、农机局和镇。

  (八)土地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培植各行业专业大户,探索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方式方法。具体是培植50户经营土地面积在200亩以上大户。工作责任单位市经管局、镇。

  (九)农民工培训:发展务工经济,转移农村劳动力,最大限度提高农民现金收入。具体是镇各村培训240名新型农民,提高其农业技能。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镇。

  (十)水利设施建设:逐步改善镇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旱涝保收。具体是投资3000万元,完成五大干渠排灌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十一)安全饮水:改善农村生活条件,降低血吸虫感染率。具体是投资560万元,完成取水、输水、净水、配水工程,解决镇40个组、2844户、11208人安全饮水问题。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十二)血防整治: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将血吸虫病感染率降至3%以下。具体是建三格式厕所449个、查螺370万平米;推行洲滩禁牧和建安全牧场240万平米;推广轻简化栽培7000亩,水旱轮作4000亩,开挖灭螺鱼池200亩,改造水沟200米;兴林抑螺3400亩。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血防办。

  (十三)村庄整治:按“百镇千村”和“清洁家园”工程建设要求,搞好“三清三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村庄卫生环境。具体是完成赤办发[]28号文件确定的清洁家园建设所有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单位镇和六个住村市直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办)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省农业厅帮扶镇农业发展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实施的帮扶项目,解决帮扶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对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办,负责对帮扶项目实施安排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和现场协调组,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实行日常监控管理。并设立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工作专班。各工作专班负责帮扶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帮扶任务落到实处。

  (三)建立机制。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按照省农业厅《市镇对口帮扶工作方案》规定,市农业局为帮扶工作联络单位,与省农业厅对口帮扶牵头单位和镇政府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对口帮扶日常事务,及时交流总结相关情况和信息,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和政府采购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全面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对重大单项工程,由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专班开展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对所有项目采购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制。三是严格项目工程监理制。对重大单项工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全程监理,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有工程实行全程监理。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对帮扶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所有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实施方案要求,实行市级报帐提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五是严格项目及资金公示制。采取公示栏、公示牌、印发简报等。

农业实施方案(篇3)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XXX县委X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的发展,培育各具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依据《XXX县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驻村扶贫工作组帮扶和产业扶贫的实施,到20xx年,使全县每个重点贫困村都有一个主导产品能带动村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稳步增收;使全县每户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参与到产业扶贫当中来,最后达到脱贫的目标。

  (二)实施原则

  1.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突出扶贫效应,瞄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施策,制定差别化扶贫政策,集中各类资金和资源向扶贫对象倾斜,向贫困人口产业发展集中,努力解决好制约贫困人口致富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

  2.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引导作用,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拓宽扶贫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3.因地制宜,分类

  指导的原则。立足当地条件、资源状况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优势产业,科学客观分析产业现状,找准发展重点和突破口,做大做强扶贫产业。已有的主导产业,继续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构建产业发展体系。正在培育的产业,注重技术培训和市场开拓。

  4.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发展扶贫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扶持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科学客观分析资源承载能力和市场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立足市场需求,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扶持对象和主要扶持产业

  (一)扶持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的省定贫困村、贫困户,辐射带动贫困户明显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能人大户,村级集体组织实施的贫困户参与程度高的产业基地项目。

  (二)主要扶持产业

  大力扶持发展蔬菜果业、花卉苗木、茶叶、油茶、畜禽水产、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带动贫困户参与到这些产业中来,脱贫致富。

  1.蔬菜果业。重点扶持XXX、XXX、XXX、XXX等乡镇发展蔬菜种植,打造无公害蔬菜基地,20xx年带动200户贫困户参与蔬菜种植;扶持XXX(蓝莓)、XXX(火龙果、菊花、石斛)、XXX(葡萄)、XXX(板栗、柚子)、XXX(黄梨)等乡镇发展特色水果种植,20xx年引导200贫困户参与并带动就业。

  2.花卉苗木。重点在XXX、XXX等乡镇扶持贫困户发展花卉苗木以及中药材种植,20xx年力争新增优良树种和产业基地3000亩以上,扶持带动贫困户200户。逐步建立完善集生产、销售、科研、服务于一体的苗木产业体系。

  3.茶叶产业。根据茶树生态适宜性的要求,结合地理、土壤、气候条件及茶叶产业发展潜力等要素,重点扶持XXX、XXX、上埠等乡镇贫困户发展茶叶产业。20xx年力争扶持新发展高标准良种茶园面积300亩,改造低产茶园300亩。带动贫困户100户。

  4.油茶产业。扶持全县所有乡(镇)大力推广应用高产无性系油茶造林,发展油茶基地,坚持集约经营,发展规模生产,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20xx年力争扶持新增高产无性系油茶林1000亩以上,带动贫困户100户。

  5.畜禽水产养殖。重点扶持XXX杜仲猪、XXX优质鹅、源南XXX水产等传统养殖产业,重点扶持XXX、XXX、XXX等乡镇的牛、羊、蜂蜜等特色养殖。鼓励建立农民专业种养合作社,采取“公司(或合作组织)+基地+农户+金融”、土地流转、农户参股、合作经营等现代经营模式,与贫困户建立合理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20xx年力争扶持带动贫困户200户。

  (三)产业扶持重点建设内容

  1.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道路、桥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2.支持与特色种养业基地配套的机耕路、作业道、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3.支持特色农产品规模种植基地和日光温室、冬暖式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

  4.支持畜禽良种繁育推广、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特种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

  5.支持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为贫困村提供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

  6.支持贫困户以土地流转、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司(或合作组织)+基地+农户+金融”经营模式,发展经济果林、蔬菜、畜禽等特色种养业。

  三、政策措施

  (一)扶持政策

  1.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对开发扩大蔬菜、茶叶、油茶等基地,具有一定种养规模,辐射带动贫困户较多的贫困村,倾斜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

  积极引导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类型、规模等,在贷款、贴息、种苗补助、综合奖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种植产品收获前,经结对帮扶干部和乡、村干部及县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可申请产业扶贫奖补。具体奖补类别标准为:①蔬菜产业:无公害蔬菜1500元/亩;②果业:1000元/亩;③花卉苗木:花卉苗木1000元/亩,中药材1000元/亩;④油茶产业:油茶300元/亩。上述奖补类别为重点扶持产业,未列入的产业类别不予奖补。奖补最低计算单位为上述奖补标准所列单位数。奖补实行总量控制、补助封顶,奖补政策执行期限暂定两年,奖补资金总额为一年100万元,封顶金额为符合奖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不超过5000元,当年申报因总额限制未能得到奖补的贫困户下年优先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根据产业特性和进度可在前期、中期、后期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每半年汇总审批一次。6月及12月的20日前,由贫困户提出申请,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审核验收签署意见后,各行政村进行公示并将《XXX县产业扶贫奖补申请表》(附件1)和《XXX县产业扶贫奖补汇总表》(附件2)报所在乡(镇)初审,由各乡(镇)报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批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核拨,奖补资金直接从县财政拨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卡通”账户。如发现有挪用、套取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2.鼓励贫困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形式与其他农户组建合作社,按规定分红。在贫困户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流入方优先流转贫困农户的土地。

  3.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实现就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可优先享受“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对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农业产业组织,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对带动辐射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4.积极鼓励贫困户以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各种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鼓励贫困农户以土地、林地、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农业企业。鼓励贫困农户组建、加入各种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鼓励贫困户与其它农户合作,实行联户经营。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到农(林)企业就业。鼓励贫困农户与企业合作发展产业。

  5.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等涉农项目优先向贫困村、贫困户安排。

  (二)扶持措施

  1.加强技术培训。以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重点,分类别开展“联合”“订单”“定向”培训。加强扶贫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畜禽、果业、经作、观光农业等产业技术人员库。创新技术服务方式,采取“科技特派团”“特派员制度”“结队帮扶”等形式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

  2.做好市场信息服务。分层次建立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手机信息或QQ群服务平台,及时、精准推送农时农事、价格行情、农产品市场信息等,积极牵线搭桥,引导贫困村参与农展会、网上销售、农超对接等各类平台,多种形式促进产销对接。

  3.构建利益链接机制。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适合的经营主体使特色产业最大限度地覆盖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工商资本进入产前、产后环节,把农村生产领域更多地留给贫困户。让农户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或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形成购销关系稳固、利益联结紧密的链结机制。

  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探索对贫困村、贫困户技术帮扶的新模式,依托传统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借助社会性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技术帮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

  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产业扶贫实行属地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握重点,亲自协调、亲自调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展扶贫产业,帮助扶贫对象脱贫。

  (三)强化绩效考核。县、乡两级分别将产业扶贫纳入对乡、村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情况纳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农业实施方案(篇4)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乡小麦总计划播种面积为1.5万亩,比上年增加1.23万亩。根据冬灌、整地、种植习惯集中连片安排种植基地,加大优质早熟品种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光热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麦后复种大豆、油料、蔬菜、饲草,扩大麦套玉米,提升春麦综合效益。

  二、合理确定种植田块

  立足灌水条件,坚持应灌尽灌、能早则早,扎实做好春小麦播种工作。一是在已经冬灌的前提下,提早落实好种植田块,做好种子、化肥、农机具等物资准备,适时整地提墒播种,确保小麦种在适播期内,实现一播全苗、苗齐苗壮。二是在高效节水基础设施完备的区域,鼓励引导群众优先使用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种植方式扩种春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量和品质。三是引导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种子企业、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土地流转、代耕、代种、代管、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生产,带动集中连片种植,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

  三、科学选择种植模式

  (一)麦后复种。积极发展麦后复种蔬菜、大豆、饲草等一年两熟模式,增加小麦种植综合效益,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合理利用乡镇代管已征收土地或复垦地,在满足灌溉条件下,安排种植春小麦。

  (二)麦套玉米。加大宣传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户恢复扩大麦套玉米种植。同时,做好灌溉用水保障工作,确保麦套玉米种得下、稳得住。

  (三)发展规模化生产。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订单生产、共建基地等方式,带动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合作组织、农户等创建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的“五优”春小麦生产基地。

  四、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区市政策支持,提高春小麦良种化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高春小麦单产和品质,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

  五、强化措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胜利乡春小麦种植协调推进小组,全面推动落实春小麦种植任务落实。

  (二)加大督导考核。将扩大春小麦种植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客观评价实施成效。各村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高质量推进胜利乡扩大春小麦种植工作任务落实。

农业实施方案(篇5)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我省大豆播种面积347.6万亩的目标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大豆种植农民(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包括流转土地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全部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集中优先用于大豆种子补贴(含农民自留种),对具备供种能力的县,可采取“统采统发”方式使用补贴资金,其他肥料、农药等物资补助各地结合实际按要求使用。

  四、补贴标准

  (一)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安排,我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按2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共计2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元/亩、资金16500万元,省级配套补助50元/亩、资金5500万元(见附件1)。

  (二)大豆净作种植补助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粮食大豆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号)要求,大豆种植任务347.6万亩中,结合前期已下达国家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折算大豆种植面积为55万亩),剩余292.6万亩大豆种植任务按1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除净作外、其他间套作方式按折净作后的面积进行补贴),共计29260万元(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规范化开展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发放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资金要严格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一旦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制定的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种植台账、核实种植面积,确保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村、组要采取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对象为种植大豆的生产者。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措施,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组及乡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五)做好资料报送。各地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6月中旬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各县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发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农业实施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二、设施农业资金安排及实施单位

  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00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

  (六)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相关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20xx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实施方案(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及其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管理队伍的建设,定期培训基本建设管理人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

  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

  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十二条:重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审批前,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司局统一组织评估。具体工作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

  农业部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结果、投资政策、投资规模、以往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十三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批:

  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农业部评估和审批;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和审批,批复文件抄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五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农业基本建设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职责,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章 投资计划

  第十六条:农业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需要中央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示范引导性农业项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原则上须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和生产(业务)能力,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一)投资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零星单台(件)设备、仪器、器具购置和单项土建工程项目;

  (二)按规定由生产费用、行政费用,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他行政、事业、外事费用列支的项目;

  (三)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

  (四)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

  第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综合有关司局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必须在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建设进度统一分批下达。

  第二十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必须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并报部领导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

  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和地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依法实行招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

  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后评价工作。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建设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农业部根据需要组织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组织项目检查。

  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建议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农业部建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行业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农业部安排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与之配套的项目建设资金。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的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海洋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农计发[20xx]17号)同时废止。

农业实施方案(篇8)

  一、重点农业技术推广

  20xx年20xx年推广油菜高产创建、全膜覆盖栽培技术、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农作物病虫鼠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重点农业技术5项,累计投入资金985万元。

  1、油菜高产创建累计8万亩,平均单产达到150公斤,投如资金150万元。

  2、全膜覆盖马铃薯栽培技术累计2.4万亩(每年0.4万亩),马铃薯产量比常规种植亩均增产625公斤,增产率为33.6%。,投入资金288万元(每年48万元)。

  3、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累计2.2万亩,马铃薯脱毒种薯比农户常规品种亩均增产332.1公斤,增产率为2000.4%;投入资金22000万元。

  4、20xx-20xx年农作物病虫鼠害综合防治面积达25万亩,其中:农田灭鼠防治面积累计达2000万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5万亩。平均防治效果81.2%以上。累计投入资金192万元。

  5、每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44.3万亩,测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户率达到93%。亩增产粮食15公斤,秸秆24公斤,年增总产值690多万元。累计投入资金135万元。

  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1、每年组织县乡两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举办农民科技培训班15期以上,培训农民1000多人次;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培训3000多人次;接受上门咨询、电话询问等进行技术指导500多人次。

  2、20xx年成立青海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门源分校,至今培训农牧民6550人次,其中:有22000人获得新型职业农牧民初级专业技术职称。20xx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实施了《门源县新型职业农牧民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门源县新型职业农牧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投入培训资金319万元。

  3、2000门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改建实验室460平方米,配备检测仪器设备48台(套),监测工作正式启动,年检测样品能力可达4000份以上。

  4、门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加强全县“三品一标”的建设和管理。20xx年3月门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门源县种子管理站分别取得了“门源小油菜籽”、“门源青稞”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证书,20xx年5月门源县绿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源”小菜籽油认证为绿色食品。

  5、依托门源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每年选派100名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遴选农牧业科技示范户1000户,通过“专家+农牧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技术到位率。每年投入资金100万元。

  三、新技术、新品种引进

  1、引进甜脆豆、蓝莓、树莓、食用菌、珍珠油杏、黑青稞等特色作物新品种10个、新技术6项。

  四、基础项目建设

  1、20xx年实施了门源县游牧民定居工程青稞基地建设项目,投资120000万元,建设青稞基地1.6万亩,建成农机具、种子库房700平方米,整治土地1.6万亩,修建田间道路1.4万平方米,建成青稞基地2万亩,购置农机具56台套,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万亩,推广青稞优良品种2万亩。

  2、20xx年实施了门源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达到2550万元。累计建成田间道路17.2公里,农田灌溉水渠21.67公里覆盖浩门、北山、泉口三个乡镇的8个村的1.7万亩农田;建成农田林网34公里,植树1.14万棵,购置农机具40台套。

农业实施方案(篇9)

  为认真实施20XX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XX] 46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选择重点支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三产融合示范基地1个以上,支持发展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绿色流通,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实施内容包括:重点支持农产品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发展农业数字化,建设农业科普基地及配套设施。

  二、申报条件

  在我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信誉,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1、具有100亩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基础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涉及基地、厂房等项目建设的,需提供合法合规的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用地手续。

  3、项目建设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1、补助方式:以奖代补。

  2、补助标准:经项目验收后,以第三方审定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8月20日前,企业按照原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监制的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备案文本(见附件)要求进行项目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基地租地合同、涉及厂房项目建设的提供设施农用地或建设用地相关证明等项目资料。

  2、乡镇推荐:由企业所在地乡镇进行推荐,以文件形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3、部门初审: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进行初审。

  4、专家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局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5、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6、公开公示:在区农业农村局网站对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公示。

  7、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验收。

  8、第三方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局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审计报告。

  9、资金拔付:根据审计结果拔付项目资金。

农业实施方案(篇10)

    一、调研项目及地点

  (一)、种植业

  1、甜豌豆

  (1)胡庄镇肖林村(带头人为该村支书田建华,总面积100亩,预计可发展1000亩,平均亩产值1500元。)

  (2)分界镇赵庄村(带头人为赵登平,目前总面积1500亩,平均亩产值1500元。)

  2、设施蔬菜

  (1)泰兴镇无公害蔬菜设施示范基地:位于泰兴镇新联村境内,由泰兴镇农技站领办,占地面积200亩,原创:其中设施蔬菜大棚100座,连栋大棚5座,亩产值6000-8000元。

  (2)溪桥华庄村园区:带头人为何灶泉,滤布占地面积74亩,大棚49个,亩产值4000-5000元。产品由上海新城食品有限公司销售。

  3、食用菌

  (1)蒋华镇清水村:带头人为该村支书常余生,目前面积1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产值40-50元。产品由佳禄食品公司销售。

  (2)蒋华镇崇福村:带头人为该村支书史小平,目前面积25600平方米,每平方米产值50-55元。产品由诚信食品公司销售。

  4、日本大葱

  溪桥镇华庄村:带头人为何永胜,目前面积30余亩,预计可发展面积1000亩,亩产值3000元。

  5、草莓

  溪桥封庄:带头人为徐波,目前面积10余亩,预计发展面积30亩,今年亩产值8000元。产品由嘉禾农业发展公司销售。

  (二)、规划情况

  1、近期、远期规划,包括基础设施投入、品种(技术)如何改

  良、种、养殖规模如何扩大、预期目标、特别在辐射和带动群众增收方面有什么设想?如何落实?。

  2、预计投入资金规模,资金如何筹措。

  3、用地、水、电、工等制约情况,特别是现有土地是否满足发展的需要,怎样解决土地问题。其他方面对政府政策有何建议和要求

  (三)、结论

  该企业或种、养殖户所经营的品种是否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市场运作和经营模式是否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能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我市的高效、规模、外向农业的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能否起到示范、带动、促进作用,是否值得政府大力扶持等。

  调查中若发现除上述之外确有规模、特色、效益的项目、品种一并列入调查。

    三、调研方法

  调查采取重点走访和专题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走访主要对所列项目的单位逐一走访,按调研提纲摸清情况;专题座谈主要根据走访情况,决定项目重点扶持单位,形成建议意见上报市政府。

  调研工作由张建新、李红星、徐国臣、赵军同志负责。具体分为三个组:

  第一组(种植业):徐国臣、高余德、孙春明、朱华、郭金平;

  第二组(畜牧、水产养殖):李红星、周家瑞、郭年成、钱华、

  何荣华、王凤、蔡云飞

  第三组(林业绿化):赵军、袁觉、朱雄、田金余、王承元、

  殷国怀、刘克冬、丁春美

  调研组织由各小组单独进行,调查结束后各小组汇总好调研情况作出建议结论,由局统一报市政府。

    四、调研时间

  从6月5日开始,6月18日结束。

农业实施方案(篇11)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xx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农业实施方案(篇1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部、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的精神,围绕科教兴农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满足农民和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支撑。

  阳高县玉米种植面积在50万亩左右,占全县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的57%。为尽快让农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我们利用我县是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的契机,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着力于新品种的引进,新技术的推广,新设备的补贴。阳高县敖石乡龙堡村全村现有农户360户,农业人口1200人,全村现有耕地面积7000多亩,其中水浇地3000亩,由于该村土地广阔,农民种植方式一直比较粗放,粮食亩产量一直徘徊在一千斤左右。为了引导农民转变种植方式,我们抓住我县是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的契机,以龙堡村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突破口,在该村建立了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基地。

  二、基地的基本情况

  龙堡村英杰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以农民成员为主的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6万元,注册人为该村村民曹英杰、曹建国、曹建忠、曹文贵、曹茂清。基地负责人是曹英杰。玉米示范基地位于该村村北建培地,占地25亩。为了真正使基地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基地,县农业委员会为基地指定了专门的技术指导员曹忍。同时还委派专人及时与基地沟通,帮助基地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基地的技术措施及经济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我们针对整个生产过程,划分了6个生产环节。

  1、播前准备:选种、整地;

  2、播种;

  3、定植;

  4、水肥管理;

  5、病虫害防治;

  6、采收与贮藏。通过实地调查、群众座谈、咨询专家

  四、基地建设补助

  基地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对本地及周边农民具有辐射带动作用。我们拿出3万元对该基地进行扶持,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生产资料补贴以及基地所在村龙堡村村民的科技培训。

分享

热门关注

领导致辞婚宴(3篇)

领导致辞婚宴

员工分红协议书7篇

员工分红协议书

暴雨天气说说语录大全(260句)

暴雨句子

助理的离职的报告600字(模板8篇)

助理离职报告

阅读评语

阅读评语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通用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模板12篇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整改措施实施方案怎么写12篇

整改措施实施方案

关于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系列12篇

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

创文明校园实施方案简短2000字12篇

文明校园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