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校训:机会永远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写方案之前,我们要搞清楚这份方案的需求和目标是什么,小编花费了很长时间来整理“报名方案”的所有重要资料,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
报名方案 篇1
从北京体育大学、首都体育学院获悉,2所高校2007年单招专业招生方案日前出台。考生可于3月报名。
北京体育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收540人,招生项目为有:田径、篮球、排球(包括沙滩排球)、足球(男)、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体操、艺术体操、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举重、拳击、击剑、跆拳道等。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200人,招生项目为武术套路和散打。
首都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240名,招生项目有:田径(不含竞走、撑杆跳高)、游泳、篮球、足球(男)、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等。其中,柔道、摔跤、女足等项目只招收北京市现役运动员和本院竞技体校学生。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50名,招生项目为武术套路和散打。
北京体育大学和首都师范学院的报考条件相似,要求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二级)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一级)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北京体育大学还要求考生近2年参加过省、市级正式比赛;首都体育学院要求考生年龄不小于17周岁。
北京体育大学采取网上报名和函报2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31日。函报及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3月10—31日。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等省市的考生在4月20日、21日到北京体育大学进行个人图像信息采集,其余考生于5月5日、6日采集。
首都体育学院报名时间定于3月1—30日,考生可到学校招生办报名,也可将报名材料寄至招生办。
报名方案 篇2
为稳妥做好我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教体〔20XX〕6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20XX年拟在我市升读高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要参加我市中考。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4)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生待遇政策的往届毕业生,本市户籍生待遇对象包括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海外华人华侨的适龄子女、华侨学生、台胞的适龄子女。
2.报名安排
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招考〔20XX〕44号)执行,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实施。考生修改户籍信息须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设置
20XX年我市中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分为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2.科目分值及呈现方式
各科目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10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历史(满分100分)、生物学(满分100分)、地理(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文化科目(含单科和总分)的等级划定,以全市考生为总体样本,具体分为A+、A、B+、B、C五个等级,等级设定比例为A+(10%以内)、A(25%)、B+(25%)、B(20%)、C(20%以下)。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A(50-46分)、B+(45-40分)、B(39-20分)、C(20分以下)。信息技术、音乐与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纳入考核科目,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计分科目总分
根据招生计划类型的不同,计分科目设置总分A和总分B两类,满分均为600分,按各科目计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每个考生同时具有A、B两个总分。计分科目及计分比例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A和总分B;物理、化学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A;历史、道德与法治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B。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A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B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
4.考查科目等级分
考查科目根据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分,其中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级分累加计算成等级总分。等级总分要求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设定。
(三)考试组织
全市按行政区划设考区,各初中学校按所在镇街归入对应考区管理。中考文化科目、体育统一考试和英语听说等科目的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管理,考核科目考试由市教研室和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各考区负责具体考务实施工作。
1.文化科目(含初二地理、生物学)考试均委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各科单独设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具体考试安排另文通知。
2.体育考试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XX-20XX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98号)执行。英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进行。持有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dB(HL)及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及以上或语言障碍的考生,以及确诊为新冠肺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的考生可申请免予听说考试。通过审核的考生,其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120分制计入总分。英语听说考试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3.经批准可招收音乐(含声乐、器乐)、美术、舞蹈、语言类等艺术生的普通高中实行校际联合考试,各招生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项测试。各高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组建工作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教体〔20XX〕51号)执行,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实施。
4.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申请学科类自主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科类自主招生计划与体育运动队及艺术生招生计划的总额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由试点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主要依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等进行招生。如需安排考核,须安排在全市中考结束后进行,考核内容须为所选拔学科类的内容,不得安排其他文化课科目;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施行,并提前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结果要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评卷及成绩公布
文化科目和英语听说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市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市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考试成绩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公布,成绩查询及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二、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为主要评价指标。学校要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对五个方面分别做出评价,以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初中学校实施。
三、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及范围,按市文件执行。
2.优质普通高中安排50%的招生名额作为指标生计划,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占全市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校。从外市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单独分配。
3.普通高中继续实施总分A和总分B分别对应A、B两类招生计划的录取模式。B类计划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各学校自行确定。B类计划单独设立志愿,考生自主选报。
4.外市学校(含普高、中职)在我市招生、高职院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均按照省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二)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附件)执行。
(三)填报志愿
20XX年继续实行考试结束后网上填报志愿方式。由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志愿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挠学生正常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考生报考范围包括:
1.本市户籍生
具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含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艺术生,下同),以及中职类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往届生限制报考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
2.异地户籍生
非中山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统称异地户籍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1)经审核可享受本市户籍生待遇的初中毕业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其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还可报考普通高中港澳台班。
(2)本省外市户籍以及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和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32号)执行。
(3)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视同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还可报考普通高中港澳台班。
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异地户籍生,只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计划和中职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除外)。
3.指标生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具有享受学籍所在学校的指标生资格:
(1)符合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
(2)参加当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
(3)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由市外转入且有报名所在学校连续一年以上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
往届生、在我市就读过两所或两所以上初中学校的学生、学籍不在就读学校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四)投档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投档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见附件)执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协助。
1.注册报到与注销
今年实行网上注册。各阶段投档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自行选择“注册报到”或“放弃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的,一律视为放弃录取。选择“注册报到”的,须按录取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注册。放弃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注销录取资格,注销后空余出来的计划,全部用于补录。每个考生只能注销或补录一次,其中,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放弃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补录,但不能再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的补录。所有录取、注册、注销录取、补录须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凡未经市招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2.补录
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录取和注册结束后,尚有剩余计划的可安排补录,实行二次录取。二次录取实行重新填报相应批次志愿方式,即未被录取且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重新填报志愿,考生原相应批次的志愿自动失效。补录时根据考生的补录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第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普通高中补录时,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学校,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和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的条件要求。中职类学校补录时,不设定投档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照顾政策
按教育部、省教厅要求,20XX年我市继续严格执行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和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的公示制度。按照《关于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待政策及办理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78号)执行。提前批学科特长类、指标生录取时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六)学籍办理
高中学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到注册后要严格核查其档案,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录取工作结束后,高中学校要及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凭录取花名册到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凡未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一律不得办理学籍,否则按违规招生处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成立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重视指导服务
切实做好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和招生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加强招生宣传平台建设,将已获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学校招生信息在中山招考网发布,向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民办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
(三)严格考务管理
各考区要严格做好对各类型考生资格信息的审核和公示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要做好考点建设和规划工作,加强考场信息化建设,按规定设置考场。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强考试保密工作管理,严防各种泄密、舞弊事件的发生。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考务组织和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积极为残疾考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性便利。
(四)严肃招生纪律
要完善和落实各项招生制度,严守招生纪律。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不得擅自进行计划外招生。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要加强对学校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的不规范行为;不得为未经市中招服务平台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等现象发生。凡招生违规违纪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强化违规治理
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和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机制。各考区、高中学校要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报名方案 篇3
从湖北美术学院了解到,该校招生方案已经出台:计划在全国招收本科生1200名,比去年增加250人。
该校今年新增3个专业:书法、插画艺术和展示设计。湖北省考生报考该校,均须参加由该校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同时必须通过湖北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报考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不做联考要求。
该校同时对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作出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而该校素有“模特班”之称的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虽不作单科成绩要求,却要求报考的男生身高不能低于1.85米;女生身高不能低于1.72米。
在最终录取时,该校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和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计算总分;书法专业按“高考成绩60%+专业成绩40%”计算;美术学(史论)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普通二本最低投档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只考表演基础,不考绘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即按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湖北省考生报名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3日,考试时间为3月6日至8日。据了解,去年该校全国计划招生数为950人。
报名方案 篇4
为全面规范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工作,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大同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进一步理顺高中招生工作的体制机制,坚决整治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公开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为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奠定扎实基础。
二、招生计划
(一)全市各高中学校20XX年招生规模轨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大同市20XX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年度高中招生计划是各高中学校招生和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年度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各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市直优质高中学校仍实行部分指标到校、定向招生的办法。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大同市实验中学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平城区、新荣区及云州区。
2.同煤一中、同煤二中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云冈区域内所属初中学校。
3.大同三中、市第二实验中学(原大同机车中学)、大同铁一中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及平城区。
4.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划出30名招生指标面向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招生。
5.北师大大同附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及平城区;从招生计划中划出28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其中150名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智慧课堂班。
6.大同市实验中学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宏志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招生30名。
7.大同三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日语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共30名。
8.大同外国语学校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名招生指标招收日语班、30名招生指标招收俄语班。日语、俄语班面向全市招生共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共30名。
9.大同铁一中学校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强基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30名。
各县(区)要把所属优质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研究制定。
三、中考报名
(一)所有参加中考的考生均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通过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人现就读学校集体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区)中招部门指定的报名点,通过网络办理个别报名手续。已经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不得报名。
(二)凡是在本市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具有正式学籍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可在就读学校报名,也可回户籍地报名。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在大同市各县(区)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工作一年以上,随迁子女本人具有父母务工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就读一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山西省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均可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
(四)报考省级示范高中的考生,年龄须在17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它高中的考生,年龄须在18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填报志愿
(一)高中招生一律由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二)各高中学校定向和非定向计划全部编制志愿代码,一律按规定的生源范围公开征报。
(三)生源范围: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①具有本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②在平城区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具有大同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2.同煤一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①具有本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②在平城区、云冈区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具有大同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3.北师大大同附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具有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4.部分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根据各区提出申请情况,经市教育局批准,具有平城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纳入相应区高中学校生源范围。
5.其他各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具有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同教基〔20XX〕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6.定向招生计划生源范围:
具有本县(区)户籍,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同教基〔20XX〕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7.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一致。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四)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面向全市和部分区招生的同类计划不得互相兼报,只能选报一所。
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上交,即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再变更。
五、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出台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实施办法,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资料。
六、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
20XX年的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由市教科研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其考试成绩纳入20XX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七、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分值5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具体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按照《大同市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同教字〔20XX〕28号)文件执行。
八、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实施方案,20XX年中考继续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统一计入中考总成绩。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和市电教馆共同研究制定。
九、高中录取
(一)所有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即中考)。
(二)所有高中招生一律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高中学校录取。
(三)全市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办法进行录取。
(四)各高中学校的录取采取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中,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各有关学校的定向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定向招生学校各自分数线下50分之内,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大同三中和大同外国语学校招收的小语种班、大同铁一中招收的强基班,录取时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高一新生学籍注册
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高中学校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市招生部门网上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凡突破招生计划、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市招生部门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后,须于9月1日开学前将网上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注册学籍。
十一、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高中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细化措施,周密安排,精准施策,确保全市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坚持不懈地规范高中招生行为。一是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新生,不准突破当年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不准违规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二是严格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不准招收本区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准招收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
(三)要进一步加大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县(区)和各高中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把今年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本实施方案将在大同教育基础教育信息网全文公布,以方便学生家长查询。
(四)要切实采取措施维护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各种个人信息是招生录取及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级招生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制订防范预案,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强维护,严防考生信息外泄,确保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