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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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徐x,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 电话:138xxxxx被申请人:乌鲁木齐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xxxx ,电话:xxxx。法定代表人:李xx,乌鲁木齐市xx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1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xxx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xxxxxxx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徐xxx

  20xx年x月x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2

  工伤仲裁申请书【方案一】: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7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2267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720元共计87187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合同双倍工资253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750元、年终奖金1500元。

  事实及理由:

  4月19日,申请人受聘被申请人公司从事冲压工作,双方未订书面合同(直到事发后被申请人才与我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月平均工资2300元。7月4日,申请人在工作时间在工作中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到 医院进行治疗,经过26天治疗后,申请人出院。4月13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经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204月19日至4月29日申请人再次住院取出钢板。事故发生后,被申请人仅支付申请人住院医

  疗费15500元、取钢板费用5000元,未予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具体赔偿事宜,被申请人以赔偿要求过高、公司为职工缴纳团体意外伤害险了保险金尚未支付为由一拖再拖,申请人至今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2、20《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份; 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38720元为湖北省年职工年平均工资; 3、1500元为申请人年终奖金。

  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共同发布20《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新标准将自201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在《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前,就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亦称因工死亡补助金),其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为21810元。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工伤康复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跨统筹地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从统筹地区至治疗所在地区的交通费,按照火车硬卧价格标准据实报销;该区间未开通铁路客运的,按照长途公路客运标准据实报销;特殊情况经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乘坐航空交通工具,按普通舱标准据实报销。入院前的待床期,可报销不超过3天(含3天)的食宿费用,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住宿标准最高不超过每天150元,凭发票据实报销,所需资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的住宿费不得重复报销。

  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8至18个月的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4个月、八为级12个月、九级为10个月、十级为8个月。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8至34个月的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为34个月、六级为28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

  伤残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其中,四年以上(含四年)的,按80%支付;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按60%支付;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按40%支付;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按20%支付;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六、上述标准自1月1日起执行。201月1日至今已支付的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差额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或)用人单位分别予以补齐。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伤仲裁申请书【方案二】:

  申请人:,男,汉族,1957年1月15日生,住区左镇村,装卸工,电话:.

  1、申请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共计71213.37元。

  申请人是被申请人处职工,7月7日上午工作时,被拖拉机撞伤,区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股骨中下段闭合骨折,左大腿下段皮裂伤、剥裂伤,于207月23日因无钱支付医药费而出院。“丰劳裁字()144号”裁决书已经确认申请人王玉山与被申请人市区鑫塔添加剂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月21日,“唐劳社伤险认决字【2006】A101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王玉山属于工伤。203月22日,“唐劳(工伤)鉴(初)字0458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鉴定王玉山为玖级伤残,停工留薪期12个月,现申请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申请人理应支付王玉山因工受伤的医疗费15586.97元,鉴定费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8元,护理费262.4元,交通费96元,停工留薪工资1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950元,伤残就业补助金8550元及二次手术费6000元,共计71213.37元。并且要求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望裁如所请。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3

  山东**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指派陶兴誉律师作为其与**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的代理人。律师对此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结合开庭情况,现提出以下代理意见:

  从被申请人当庭提供的证据来看,其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与申请人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4月份,申请人就到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岗位是**。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到现在时隔一年多之久,被申请人拒绝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已经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差额47520元(4320元*11个月)。

  从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的“个人薪金收入证明”(证据已当庭提交)并结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录音证据(证据已当庭播放)来相互印证,仲裁庭应当予以采信申请人的月平均工资为4320元。至于被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的工资表证据证明“申请人的月平均工资1800元”不应被采信,理由如下:第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处的**的谈话录音清楚的提到了申请人的工资实际发放为4000多元,4000多元其中包括月基本工资1800元、特勤费、加班费以及用餐补贴等,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只是提供了申请人的月基本工资表,而非被申请人实际向申请人发放的工资数额;第二、被申请人提供的工资表证据存在重大瑕疵,申请人签字认可的很少,也就是间接说明申请人并不知道该事情,真正的工资发放表被申请人并未向仲裁庭提供,而是避重就轻,向仲裁庭隐瞒重要事实;第三、申请人提供的考勤表(当庭已提交)清楚地显示了申请人大量加班的事实,而被申请人提交的工资表“加班时间”、“加班费”、“特勤时间”、“特勤费”等栏均显示为零,这与事实不符;第四,从被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来看,206月-12月,工资缴费基数是1870元,1月-10月,工资缴费基数是2134元,这也与工资表上的工资1800元不符。依据劳动法意义上的工资,是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案案情结合工资之本意,应当以实际工资4320元作为标准。

  被申请人在法庭上认可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参加工作的时间为2013年6月份,这与事实不符。理由如下:被申请人承认其向申请人发放工资的时间是下一个月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其提供的工资表清楚显示了2013年6月份工资发放的时间是2013年6月份,也就是说2013年6月份的工资应该是2013年7月份发放,这与被申请人之前陈述相矛盾,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至少能够证明申请人参加工作的时间是在2013年6月份之前。

  四、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的工作岗位是出纳,而非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申请人是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理由如下:第一,从被申请人提供的工资表显示**的工资发放截止到207月31号,也就是说***与被申请人终止劳动关系报告应该是年7月31日之后,这个时间距离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参加工作已经过了一年半,《***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报告书》办理有申请人的签字并不能够证明申请人在此时间之前是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第二,被申请人仅仅依靠一份《***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报告书》上有申请人的签字就认定申请人是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无说服力。被申请处每年有大量的人员流动,应该存在大量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报告书的办理,但申请人只办理了一份《***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报告书》,更加证实了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的工作岗位是出纳,其只是临时按照公司的授意之下办理了一份《***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报告书》。第三,录音证据中被申请人也清楚的提到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是出纳,而非是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地位来看,申请人处于弱势地位,其临时被安排办理某项工作,其只能是服从,但不能简单草率地认定该项工作是申请人的工作常态和岗位。因此,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当由被申请人完全承担。

  五、被申请人违法是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来看,申请人存在大量加班的事实,有的每天甚至加班到凌晨,但被申请人却拒绝支付加班费,这对于已经怀孕的申请人来说,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生理上,都无法忍受;被申请人未依法未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严重低于申请人的实际工资数额;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的九月份、十月份工资;被申请人拒绝向申请人支付高温补贴和带薪年假工资等,以上事实情况是导致本案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因此,被申请人依法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8640元。

  综上所述,本案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事项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恳请仲裁庭予以支持。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4

  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主要包括入职时间、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时间及原因、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工资构成、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此致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

  1、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申请书应用黑色钢笔书写或打印,打印件需由申请人用钢笔签名;

  3、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续加中页;

  4、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参照本申请书格式填写。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刘__,男,1__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南省隆回县司门前镇大茅坪村4组20号。

  被申请人:_____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__市__区__路__号___房

  法定代表人:罗__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250元(4500元/月×2.5个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从____年9月至____年8月)双倍工资差额49500元(4500元/月×11个月);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7000元(4500元/月×6个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年1月4日至____年7月15日的医疗费36935.59元、交通费137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145元(50元/天×70%×147天)、劳动能力鉴定费390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护理费147600元(4100元/月×30%×12个月×10年);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1000元(4500元/月×18个月);

  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伤残津贴405000元(4500元/月×75%×12个月×10年);

  八、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4000元(4500元/月×12个月);

  以上各项合计819198.59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刘__于____年8月入职被申请人____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岗位是搬运工,月工资为4500元,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____年1月4日上午9点上班时,刘__在公司仓库F1号库内装卸货物时从5米高的货物堆上掉下,当时由120急救车接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__院区治疗,经医院诊断为:一、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1、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硬膜外下积血2、左颞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3、颅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内侧壁颧突鼻骨骨折5、右侧额部头皮挫裂伤;二、右中上肺创伤性湿肺、胸腔积血;三、右侧6、7肋骨骨折;四、有肩锁关节脱位;五、右侧髋臼撕脱骨折。由于申请人无力负担继续治疗的费用,被医院强行要求出院。申请人共住院147天,住院期间需要护理。医院建议继续康复治疗,加强营养,需专人陪护。____年3月1日,申请人的受伤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事故。____年7月29日,申请人经过__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护理等级为四级,停工留薪期从____年1月4日起至____年7月4日止。

  基于以上的事实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请求,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早日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__市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刘__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6

  仲裁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工伤事件,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写关于工伤理赔这一方面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男,1968.6.**生,汉族,身份证:******

  1、确认双方于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月**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2、支付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月**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8600元。

  3、支付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7月12日期间延时加班工资50068.97元,休息日加班工资18358.62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034.48元。

  4、支付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7月12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3034.48元。

  5、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400元。

  6、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检查费、挂号费合计539.3元;

  7、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费735元。

  8、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2200元。

  9、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348.5元。

  10、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899元。

  11、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724.75元。

  申请人于20XX年8月20日入职被申请人,任机械操作工人工作,填有入职登记表,20XX年10月12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届满后被申请人拒绝申请人继续上班,违法解雇本人。

  在职期间没有签订有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按相关规定为申请人缴纳社保。

  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7月12日期间,申请人月基本工资为2200元,现金发放,有签收记录保存在被申请人处。

  每天上班时间从早上7:30至下午6:00,中午有1.5小时的休息时间,即每天加班1小时;每月没有安排休息日,即每天加班8.25天;法定节假日没有休息,该期间加班10天。

  20XX年和20XX年年休假共10天没有休息。

  20XX年7月12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冲床车间操作冲床机时,不慎被冲床压伤左手。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9月21日作出穗天人社工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XX年10月24日作出穗劳鉴初(20XX)***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为伤残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从20XX年7月12日至20XX年10月12日。

  住院21天,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支付,有一个月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没有支付,住院伙食费和十级伤残的相关侍遇等没有支付。

  工伤待遇按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54495元/年的60%计算。

  申请人自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检查费和挂号费合计539.3元。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请求你委支持本人的所有仲裁请求。

  请求事项:

  1、裁决被诉人补发4月------9月的工资13200元;

  2、裁决被诉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1991.68元;

  3、裁决被诉人支付住院治疗及休养期间的护理费1432元;

  4、裁决被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000元;

  5、裁决被诉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6600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6月4日,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申诉人与被诉人确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并于20XX年8月18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合同中确定申诉人受聘从事市场部产品助理一职。

  在20XX年4月27日,申诉人在被诉人组织的与连云港市MM公司的足球比赛中受伤,经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跟腱断裂。

  后经多次治疗,申诉人于20XX年8月8日出院,并且医院方在诊断证明书建议休养半年。

  20XX年4月,申诉人因一直感觉左跟腱处功能障碍,并经过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诉人和连云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建议和批准,再次接受住院治疗,于5月13日出院,医院方建议全休一个月。

  因此,申诉人很长时间一直处在治疗期间,与被诉人的合同期限应该顺延至20XX年6月13日,应该享受治疗期间的各项工资待遇,但是,被诉人自20XX年4月份以来,就已经停发了申诉人的工资。

  20XX年6月28日,经连云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定申诉人为因工负伤。

  同年11月19日,经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诉人的伤残等级为八级。

  因此,申诉人应该享受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

  20XX年2月13日,申诉人要求恢复工作,岗位仍是市场部产品助理,而被诉人没有任何充分的正当理由,以申诉人不适合市场部产品助理一职为由,将申诉人调至销售代表工作岗位,恰恰相反,申诉人因工左跟腱受伤,无法承受长时间走动,无法适应销售代表的工作,因此,申诉人仍然要求恢复市场部产品助理的岗位。

  由于,被诉人自20XX年4月份以来,就已经停发了申诉人的工资,而且申诉人的合理要求没有得到被诉人的同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申诉人提出与被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应得到相应的待遇和经济补偿,所以,申诉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此提出仲裁请求,望仲裁委依法公正仲裁!

  申请人应当亲自到伊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给仲裁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1、申请书填写说明。

  申请书除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联系电话等(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还必须填写被申请人(指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申请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必须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信息相一致(尽量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以便能够联系到被申请人。

  申请书一式三份,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一份。

  2、仲裁请求填写说明。

  对申请的仲裁请求必须具体,如有多项仲裁请求必须一一罗列,涉及金额的必须明确数额的多少,对自己申请的请求不明确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士或律师代写。

  3、事实和理由填写说明。

  事实和理由部分主要是申请人对仲裁请求的表述,必须具体,能够准确说明仲裁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如,何时在何地何处上班,实发月工资额数,因何原因何时间离职等基础的事实或依据。

  4、证据材料。

  能够证明仲裁请求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仲裁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1、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也是解决争议的最佳途径。

  建议双方当事人在我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积极寻求调解,尽快解决争议,减轻负担。

  2、为保证合法、有效、及时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请委托符合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进行调解、仲裁。

  3、申请仲裁时应明确相关请求,如确需变更请求的,请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

  4、请当事人按时出庭。

  申请人不按时参加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

  请自觉遵守仲裁纪律,干扰调解或仲裁活动将受到相应处罚。

  以上材料均交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405室。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____,姓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电话____。

  被申诉人: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电话____。

  就原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现申请人依法提出如下请求:

  请求事项: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于_______年九月十四日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并受理后(案号:(_______)蜀劳仲案字第236号),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经过友好协商已自行和解。故申请人依据相关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

  此致

  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刘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广西xxXX钢材有限公司原生厂厂长,现无业,住XX市XX县XX乡XX村XXX号。

  被申请人:广西xxXX钢材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银海大道XX号。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3月、4月、5月、6月被克扣的工资共4000元,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100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1日至7月13日的工资1655.17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7月13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3655.17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元。

  五、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7月13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广西xxXX钢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邓XX。

  20xx年3月1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担任生厂厂长。

  申请人每个月的工资为4000元。

  申请人的工资为上个月工资本月发,本月工资下个月发,发放时间在每月10日左右。

  申请人20xx年3月、4月、5月、6月的工资各被被申请人克扣1000元,合计400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被申请人克扣工资,因被申请人不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故20xx年7月14日申请人辞职离开被申请人单位。

  申请人20xx年7月1日至7月13日的工资1655.17元,被申请人尚未支付。

  申请人认为:

  一、被申请人应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支付申请人20xx年3月、4月、5月、6月被克扣的工资共4000元,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1000元。

  二、被申请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等法律之规定,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1日至7月13日的工资4000元÷21.75天×9天≈1655.17元。

  三、被申请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等法律之规定,支付给申请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7月13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000元+4000元+4000元+1655.17元=13655.17元。

  四、被申请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支付申请人4000元×1/2月=2000元的经济补偿。

  五、被申请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等法律之规定,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7月13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9

  申请人:xxxxxx,男,xxx.x.xx生,汉族,身份证:xxxxxx

  请求事项: 裁令被申请人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77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221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50元以上合计51127元

  事实、理由: 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单位职工。xxx年12月5日申请人在操作机器时被挤伤左手拇指食指等。xxx年2月11日莱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之伤属于工伤。xxx年5月20日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之伤为九级伤残。xxx年5月26日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后,被申请人迟迟未支付申请人有关工伤待遇。为此特诉于贵委敬请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赵利平,男,汉族,生于1966年6月28日,家住贵州省习水县隆兴镇马临居1号,身份证号码:522***1453,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习水县经济贸易局(习水县东皇镇府西路原粮食局办公大楼五楼),法定代表人:黄微、习水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0852-2525312。

  申请事项

  一、2003年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补偿金不符合当年社平工资标准(当年社平工资为1309元)

  二、要求补偿医疗费(按2008年买断要求补偿)

  三、要求补偿改制期间生活费7200元(按2008年买断要求补偿)

  四、要求补偿社会福利费660元(按2008年买断要求补偿)

  五、要求补偿2003年到2008年期间最低保障生活费用600元/月。

  六、要求补偿2003年到2008年养老保险金。

  七、要求补偿未算的两年费用(我工作十七年只算了十五年)

  申请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1988年12月参加工作,于2003年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任劳任怨,不挑不选,哪儿需要去哪儿,全粮所当时五座粮站,我在四座粮站工作过。未料到本人于2003年3月被用人单位告知“限期于2003年9月20日前自愿申请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逾期则按上级有关规定“竞争上岗,至今本人未等到任何通知与谁“竞争”,更不知道到何处“上岗”,况且本人从未申请(口头、书面)解除劳动

  合同,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应协商取得双方自愿。但未协商一致,隆兴粮管所单方将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背《劳动法》有关规定的,又由于本人长期从事收购保管粮食工作,为防止粮油霉变生虫,一直与有害药物打交道,有无被药物造成身体危害无法知情,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定期给员工进行身体检查,擅自将我解除劳动合同。时至今一家三口无职、无业、上无片瓦,下无寸地,生活无着落,为此,特书面申请,并以和谐稳定为重,又盼以人为本,敬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甚谢。

  此致

  申请人:赵利平

  2012年11月21日

  申请人:赵建国,男,汉族,生于1972年10月1日,家住土城镇长征街长征组386-6号,身份证号码:255***0015,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习水县经济贸易局(习水县东皇镇府西路原粮食局办公大楼五楼),法定代表人:黄微、习水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0852-2525312。

  申请事项

  一、2003年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补偿金不符合当年社平工资标准(当年社平工资为1309元)

  二、要求补偿医疗费(按2008年买断要求补偿)

  三、要求补偿改制期间生活费7200元(按2008年买断要求补偿)

  四、要求补偿社会福利费660元(按2008年买断要求补偿)

  五、要求补偿2003年到2008年期间最低保障生活费用600元/月。

  六、要求补偿2003年到2008年养老保险金。

  申请事由

  申请人1995参加工作,于2003年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料到申请人于2003年3月被用人单位告

  知“限期于2003年3月被用人单位告知“限期于2003年9月20日前自愿申请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逾期则按上级有关规定“竞争上岗,至今本人未等到任何通知与谁“竞争”,更不知道到何处“上岗”,况且本人从未申请(口头、书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应协商取得双方自愿。但未协商一致,土城粮管所单方将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背《劳动法》有关规定的,又由于本人长期从事收购保管粮食工作,为防止粮油霉变生虫,一直与有害药物打交道,有无被药物造成身体危害无法知情,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定期给员工进行身体检查,擅自将我解除劳动合同。时至今一家三口无职、无业、上无片瓦,下无寸地,生活无着落,为此,特书面申请,并以和谐稳定为重,又盼以人为本,敬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甚谢。

  此致

  申请人:赵建国

  2012年11月21日

  早请人:杨意雄,男,汉族,生于1972年10月1日,家住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团结街红旗街组278号,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522***0031

  被申请人:习水县经济贸易局(习水县东皇镇府西路原粮食局办公大楼五楼),法定代表人:黄微、习水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0852-2525312。

  申请事项

  一、2003年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补偿金不符合当年社平工资标准(当年社平工资为1309元)

  二、要求补偿医疗费(按2008年买断要求补偿)

  三、要求补偿改制期间生活费7200元(按2008年买断要求补偿)

  四、要求补偿社会福利费660元(按2008年买断要求补偿)

  五、要求补偿2003年到2008年期间最低保障生活费用600元/月。

  六、要求补偿2003年到2008年养老保险金。

  申请事由

  申请人于1991年参军于1994进入粮管所,于2003年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料到申请人于2003年

  3月被用人单位告知“限期于2003年3月被用人单位告知“限期于2003年9月20日前自愿申请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逾期则按上级有关规定“竞争上岗,至今本人未等到任何通知与谁“竞争”,更不知道到何处“上岗”,况且本人从未申请(口头、书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应协商取得双方自愿。但未协商一致,土城粮管所单方将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背《劳动法》有关规定的,又由于本人长期从事收购保管粮食工作,为防止粮油霉变生虫,一直与有害药物打交道,有无被药物造成身体危害无法知情,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定期给员工进行身体检查,擅自将我解除劳动合同。特书面申请,并以和谐稳定为重,又盼以人为本,敬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甚谢。

  此致

  申请人:杨意雄

  2012年11月21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男、岁、汉族、住址:。

  委托代理人:yshd,上海诤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上海**输送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要求被申请人依法立即支付2011年 3月少支付的工资元

  2.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一个月代通金 3630.6 元。

  3.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3630.6×3.5=12707.1 元。事实与理由:

  本人**2006年2月16日进入上海**输送带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操作工,2008年7月10日到2011年3月1日岗位协调员(辅助管理),已经5年多了,5年中我勤勤恳恳,塌实工作,从没有犯过任何错误,为公司做出巨大贡献,但是公司强制变更工作岗位,明目张胆地违反劳动法,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2011年3月2日公司口头通知我,我的生产协调员工作岗位被取消,要求我到车间领班岗位工作,工作时间由原来的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5天,改为每天工作12小时,工资由原来的生产协调员工资变成领班的工资,我当时予以拒绝,公司以此为由当天就给了我以个最终警告处分,3月3日送达给我,我不服3月7日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回到自己的办公司(和主管领导在同一办公室)向领导申诉,公司在3月8日谈话会后诬陷我影响领导工作,给予书面警告,由于谈话会关于变更我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工资我仍然不同意,2011年3月9日公司就找借口解除了和我的劳动关系。

  上海**输送带有限公司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向上海市嘉定区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此致

  上海市嘉定区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11年7月日

  附: 本诉状副本1份。

  其它证明文件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个人信息)。

  被申请人:海南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直营事业中部某某大区河南区域某某战区负责人:某某。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_年12月工资共计350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_年7月至20__年12月工作一年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5444×1.5=8166元(标准按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5444元计算);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_年7月至20__年12月工作一年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5444×1.5×2=16332元(标准按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5444元计算);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个月的代通知金5444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办理失业保险转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7月进入被申请人单位海南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规定月基本工资3000元,全勤奖100元,常规类补助475元,每日工作9小时,实行大小周轮休,一周单休,一周双休,许昌办公地点位于某某广场4号楼419。正常工作期间,20__年12月15日进行办公室退租,12月17日本人名下所有门店、充电宝设备被公司强制划走。12月20日企业微信账号被强制清退,钉钉工作台营销管理系统被强制清退。12月20日强制更改考勤班次、打卡地点,最近打卡地更改为xx办公室(路2号),距离本地147.6千米,导致本人无法打卡进行考勤。本组其他同事系统均正常,以上公司均在本人未知情情况下强制操作,是想让我系统显示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后来被申请人于20__年1月5日向我推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将申请人予以辞退。被申请人找各种理由将申请人辞退。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望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仲裁请求。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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