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由栏目小编给大家来分享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一般分为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企业的一些规章制度中的条款需及时调整。规章制度的内容都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公司建立一套规章制度是很必要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严格遵守伙食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办公室例会每周一次,办公室主任可依具体情况取消或临时召开会议。
三、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遵守会议时间,有事者须提前向主任请假。迟到三次、请假三次均按旷会一次处理,旷会达三次者,取消其办公室职务。
四、定期检查各部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各部办公室值班、清扫工作、参加会议情况及各部的定期工作总结进行考核。
五、办公室负责伙管会物品管理和维护,对物品的使用进行登记。
六、伙管会制度、通知、通报、比赛结果、获奖情况等文件和信息由办公室保管,非办公室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办公室文件。
七、坚决做好对伙管会办公室各类文件、信息的编号和立卷归档以及保密工作。
八、对各部评比、推荐的先进个人、优秀干部及违纪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公布。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 员工是公司永续发展的第一原动力,关注员工的发展就是关注公司的未来。
第二条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业绩状况和企业发展规划有计划的满足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员工培训的主要承办机构,其培训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提供可供参考的员工岗位素质标准,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参照;
3、对员工个人素质进行调查;
4、协助各个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培训需求;
5、征集员工个人的培训需求
6、整合各种培训需求,按照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年度、月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年度、月培训计划的实施;
8、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确保受训人员素质达到既定标准;
9、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10、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11、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12、做好培训调查,确保培训方式、方法、内容不断得到改进,提高培训效果。
第六条 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七条 公司培训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外部培训,主要是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培训;二是内部培训,主要是针对新进员工举办的公司有能力承办的相关培训。
第八条 公司内部培训讲师主要由需求部门指定。
第九条 培训讲师(技术类)标准如下:
大专以上,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
高中以上,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初中以上,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
第十条 培训师的产生主要采用自荐与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1、自荐,凡是符合上述标准的员工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2、所有自荐的候选人必须自己组织好教材和授课提纲,参加试讲。
3、试讲评审团由以下人员组成:与所选课程有关的一线人员2名;综合部培训主管1名;从事相关专业的人员2名。
4、评定范围:语言是否通俗易懂,能否为普通员工所接受;台风是否大方得体,语速、板书能否为人接受;专业知识与技能是否有知识性、常识性漏洞等。
5、评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 培训课程的开发
培训课程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技术类;二是制度、安全、团队精神 类;三是质量、管理类。
第十二条 培训体系包含三个模块。
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形式:以座谈与现场讲解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
公司制度介绍;
产品/业务介绍;
2、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形成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氛围;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等多个方面;
3、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第十三条 培训实施
1、新员工培训
(1)新员工的培训在员工入司当天进行。
(2)各培训科目由相应的内部讲师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3)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
2、内部培训
(1)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2) 员工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综合管理部门存档;
(3)根据课程需要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
3、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等)必须在综合管理部门备份存档。
4、参加公司内部集训的员工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综合管理部门存档;外出受训员工则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包括对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机构的整体水平的评价等,并交综合管理部门存档。
5、各部门相关人员应以适当的方式考察员工接受培训的效果,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第十四条 培训评估
1、对授课的评估,包括对外部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讲师、效果等的评估,及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
2、对员工的评估,主要通过课后考核的方式检查员工的接受程度和效果。
第十五条 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种。理论培训在三楼会议室进行,实践培训在车间现场进行。
第十六条 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从每年的财务预算中直接划出。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 ,将培训经费与服务年限结合起来,确保公司与员工个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得到保障。
第十七条 培训纪律
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 》,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公司对按规定积极参加培训活动的员工给与每次五元的奖励;对于无视培训纪律,无故旷课的员工给与每次五元的罚款。
##结束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3)
1、办公室财产保管。如有借出物品,一定要登记并及时催还。
2、将工作内容及时登记在日志上。收到请柬、文件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及时登记备忘。做好交接工作:做了什么事,那些事已经处理,那些事情还需要处理,请记在值班日志中。
3、按时到岗,观察办公室的整洁和卫生状况,根据情况打扫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喧哗、吵闹,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有领导前来会议,要主动打招呼、倒茶,热情接待。
5、要熟悉院办老师及相关领导,见到老师要尊敬称呼。
6、接听电话时,主动客气应接相关工作,面向不同部门、单位、人、事。联系相关具体老师,急事马上汇报,并作好记录。
7、值班必须签到,代班的同学需写清楚帮谁代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8、下班时要整理好办公桌。关闭所有电器。
9、如办公室没开门则及时与 xx 联系。
10、熟悉本部门工作情况,严禁在办公室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11、培养后备干部:相关工作建档和部门工作运行情况、开展情况,负责人加强业务指导。
12、本制度自20xx年x月xx日正式执行,请各值班人员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4)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建立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与激励机制,积极吸引、开发、保留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聘用的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通用工种人员。其中包括:
1、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的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适用专业毕业生;
2、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适用于社会服务性岗位、工种和特殊技能岗位、工种的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
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必须接收录用的复转军人;
4、按照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招聘的其他适用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电力公司对公司所管辖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聘用的各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聘用指导,控制监督的原则;
2、遵循“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选聘、使用、考核、培训、劳动合同、薪酬支付等聘用管理;
3、遵循对被聘用人员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制的原则。聘用人员本人需委托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对其人事关系等实行人事代理。
四、劳动用工及工资计划管理
1、各用人单位每年11月底前应根据本企业下年度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特殊人才的用工需求预测,在本单位内部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企业《聘用人员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列明聘用的岗位、工种、专业、人数、期限等,公司在下年度一季度末之前下达劳动用工计划时,审批下达聘用人员计划。
2、对各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急需,聘用期限不满一年的临时用工,可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紧迫程度,追加劳动用工计划和聘用人员计划。
3、对已达到或超过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定员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即不另行增减聘用人员工资计划。
4、对未达到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核定主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增资,即根据实际聘用人数另行核增聘用人员工资计划。但工资总额不得突破定员人数的工资计划。
5、对暂未核定定员的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的聘用人员,在电力公司每年核定暂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新增聘用人员计划。按照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分类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将聘用人员的工资纳入各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管理。电力公司每年下达工资计划时,将根据各用人单位实际聘用人员情况,适当核增聘用人员的工资计划。下达增人计划而实际未新聘用人员的,不予核增相应的工资计划。
6、电力公司每年对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到期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合同期满的聘用人员无论是否在岗,均直接核减劳动用工计划。对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还需相应核减工资计划。
7、各企业按公司下达的计划进行聘用的复转军人,按规定相应增加工资计划。
五、聘用原则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对有志于开创、发展、建设电力事业,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按本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并遵循三项用人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才原则;
3、量才使用,择优聘用,人尽其才的适用原则。
六、聘用条件
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各项聘用条件,其中: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6、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7、对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生产岗位或特殊工种岗位和社会通用工种岗位,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被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应控制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40岁以下,生产岗位35岁以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9、已证明,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10、经批准,已自谋职业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电力公司系统职工不得聘用;
11、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自定。
七、招聘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含聘用人员计划),在公司系统内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外部招聘方案,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通过媒体广告、设摊招聘、他人引荐或网络查询等形式对外开展招聘活动。
3、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资格审查筛选,确定应试人员名单。
4、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性质以及应聘人员个人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察等方式。
5、由用人单位负责组成招聘考试工作小组,组织并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
6、经招聘考试合格初步确定的人选,视情况应作深入、有效的'背景调查。
7、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合格后,还必须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以确保应聘人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8、完成上述招聘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将招聘工作全部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电力公司报告,同时上报《应聘人员录用意向报告书》。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单位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其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审查被录用人员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上岗条件,确定录用人选,分类报批并公布结果。
9、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电力公司审批意见,对被录用人员发录用通知单,并限期报到,签订初聘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
10、初次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复转军人均需到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初次聘用的其他人员可暂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续聘时再予以办理。
11、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把外系统进人录用关,对不按招聘程序和上岗条件录用人员的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辞退被录用人员,由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同时将严肃处理该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经办人员。
八、初次聘用人员的管理
1、初次聘用期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对初聘人员均应进行试用或培训,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
2、初聘期限分别为:
(1)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为6个月;
(2)适用于特殊技能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个月;
(3)适用于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0———45天;
(4)复员军人培训期一般为一年;
(5)转业干部适应期最长为2年。
(6)对于直接引进的特殊人才或高层管理人员,经电力公司批准后,确定初次聘用期限。
(7)其他人员一般为1———6个月。
3、初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初聘期满后,双方重新确立劳动关系。
4、初聘期间,聘用人员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培训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5、聘用人员初聘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对其道德品质、业务水平、操作技能、遵守规章制度、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鉴定(大专以上人员应附实习报告),确认其是否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发书面通知予以辞退;考核合格者,可按有关程序办理续聘手续。无论续聘与否均及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6、聘用人员在初聘期间违反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的立即予以辞退,由各用人单位即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报备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续聘合同的管理
1、对初聘期满考核合格需续聘的人员,必须先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或续办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
2、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必须按《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协议各一式3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执一份。
3、续聘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期限:
(1)续聘人员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或项目为期限两种,一次最长不超过5年。所有聘用人员在同一企业内续签劳动合同最多不超过2次。
(2)聘用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5年。
(3)急需聘用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资格或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聘用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3年。
(5)聘用具有特殊技能的应届中专、技校毕业生初次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聘用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人员,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续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7)聘用的复员军人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2年,转业干部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续聘合同终止与再次续签
(1)所有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劳动关系。
(2)无论何种期限劳动合同,都应按有关规定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办法。
(3)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应依据《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当时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聘用员工在合同期内的考核结果,依照择优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经电力公司批准劳动用工计划后,可再续签2~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5、《聘用协议书》的签订
(1)各类聘用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还必须在《劳动合同书》内明确规定签订《聘用协议书》。
(2)《聘用协议书》主要条款应明确:聘用人员的岗位和聘用期限,聘用期间双方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享有的权益,聘用协议终止条件等,双方应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签字生效。
(3)《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应同时生效,期限一致,其主要条款应相互对应,协调一致,互为补充,要避免互相矛盾的条款和文字。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时,还需签订补充聘用协议,作为聘用协议的变更证明。
(5)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时,也应重新签订《聘用协议书》。不再重签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聘用协议到期,自动解聘。
6、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被代理人签订的《聘用协议书》,必须由人事代理机构鉴证。
十、聘用人员的人事代理
1、根据自治区人事厅人事代理制度的规定,各用人单位委托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有:
(1)办理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合同鉴证手续;
(2)办理代理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业务,接受、保存、调转其人事关系,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及材料续整;
(3)为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出具代理人员的公证、结婚、离婚、独生子女、档案工资记载、求职升学、出国政审、因私出境护照及需要从档案材料中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收入记载、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考试报名等手续;
(5)接转代理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
(6)代理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代委托单位和个人办理代理人员社会保险业务;
(7)办理双方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2、人事代理必须由聘用人员自行委托。人事代理委托人均应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明确代理对象、代理期限、代理内容,确定代理费用和交纳的方式等。代理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承担。
3、根据企业工作性质、聘用期限和被聘用人员自身条件,对聘用人员分别实行全过程人事代理制和阶段性人事代理制。
(1)对企业聘用社会性通用工种人员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项目为聘用期限的人员,无论初次聘用还是续聘,在聘用期间均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
(2)对企业聘用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内的,在聘用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劳动合同期限为连续3年以上的,在聘期满3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也可结束人事代理的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3)对由电力公司管理、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经电力公司批准,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应由电力公司负责及时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对企业急需聘用的特殊专门人才,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之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或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或结束人事代理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须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各用人单位对拟结束人事代理委托、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的聘用人员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各用人单位每年应及时向人事代理机构统一转移已形成且需归档的聘用人员的各类材料。
十一、聘用期间的管理
1、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从签订《聘用协议书》、《劳动合同书》之日起对聘用人员实行全过程考核制度,建立业绩考核档案,记录奖惩情况,每年一小结;合同期满,做出总体评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业绩考核档案及相关手续有用人单位及时转入人事代理机构。
2、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聘用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在对现有机构、岗位设置进行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工作基础上,制定聘任人员任期考核管理办法。
3、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所从事工作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忠于企业,保守企业秘密。
4、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在培训、使用、奖励、提拔和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应与本单位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同等对待。
5、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时,按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根据工作需要,被聘用人员可在用人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但不得在公司系统内各用人单位之间直接调遣。在各用人单位之间的流动必须遵循本办法中“聘用程序”所规定的办法办理,并及时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企业对违纪的聘用人员,经劝告、教育、警告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聘用人员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享有辞职的权力。
8、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和原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减少因员工离职造成的对企业工作上的损失。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需将其保管和领用的文件、资料及公共财务向原聘用单位有关部门移交,避免因此造成的责任不清或无法追索责任的后果。凡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企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企业可予以除名或开除。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国家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泄露企业机密,影响内部团结,损害企业形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者;
(4)无故旷工连续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用人单位应对辞职和被解聘、辞退、除名、开除的聘用人员及时填写《人员变动登记表》,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同时,将上述人员介绍到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原聘用单位必须及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工资报酬及相关待遇
1、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遵照有关规定,按时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聘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以及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2、聘用人员工资报酬实行档案工资与执行标准相分离的原则。聘用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其收入和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初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初聘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发放,其工资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中专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450元;
②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650元;
③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850元;
④双学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工资为1100元;
⑤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200元;
⑥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500元;
⑦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人才的,可参照上述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以不高于30的幅度适当提高。
(2)对初聘期限内被辞退者,仅支付实际工作或劳动期间的工资,不另支付其他费用。
4、续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聘用的社会通用工种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地区当年劳动力市场相关专业岗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标准,按照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分高、中、低三档价位执行。
(2)聘用的生产专业技术及各类管理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按照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结构,自行决定工资水平及分配方式。
(3)对聘用的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项目)定酬、按业绩(科技成果)定酬的多种分配办法。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奖,其奖励可在企业技术开发费中据实列支。奖励办法有:
①项目成果奖励;
②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
③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
④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分配。
(4)对聘用的营销人员,其收入一是可依据完成的销售收入量确定,二是可与销售经营的实际回款额挂钩。对推销新产品和库存1年以上积压产品或回收逾期1年以上货款效果显著的人员应给予奖励,其奖励可在销售费用中据实列支。
5、聘用人员属特殊专业人才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聘用期间,可享受本单位住房政策;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享受奖励住房的政策(国家或自治区房改政策已明确执行商品住房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6、其他聘用人员在履行短期劳动合同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但不享受本单位福利分房或福利购房待遇。
7、各用人单位必须为聘用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连续工作满3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9、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聘用人员,在享受各种待遇上与本单位原职工同等对待。
10、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其生活补助或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法》及国家、自治区政府等有关规定执行。
11、聘用人员不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制度,不执行电力公司职工自谋职业的有关规定。
1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工资与相关福利待遇随之取消。
十三、其他
1、本办法对聘用人员未明确的事宜,均参照电力公司现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本管理办法由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管理办法自xxx年x月xx日起试行。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5)
1提前10分钟到岗并换好服装,由当班班长召开班前会。对上班情况进行了解,有无异常,写好班前记录。迟到者罚款50元
2交班前上一班人员要认真详细检查现场、货位及本岗位的情况向下班人员讲清,并写好交接班记录。违者罚款50元
3上一班人员要将本岗位所有用具放到指定位置,室内卫生认真清扫干净后,经下一班检查同意后本班方可离岗。未清扫者罚款50元
4须在岗位上交接班,接班者不到岗位或交接班不清楚时,不得交接班。违规者罚款50元
5交班后对本岗位所管辖的部位认真检查,检查后要认真记录。发现未记录者罚款50元
6对待来企业办事人员态度要和蔼,讲究礼貌,文明执勤。接到投诉罚款20元。
7工作期间,当班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整洁、不得着便装。违者罚款20元。
8公司工作人员出入公司,必须出示证件,站岗人员应仔细检查证件。漏检或擅自放入一人次罚款50元
9外来人员持临时出入证出入公司,出公司时临时出入证经接待部门签字交保安人员后方可出公司,与本公司无关人员禁止入公司。未办手续有一人进入公司,对保安人员罚款50元。
10北门保安员在机车作业时,要经常检查门卫情况,机车作业完毕要及时关闭大门,有满车皮焦炭在门外干线停留时,每隔半小时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汇报不及时罚款50元,造成后果者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资讯有: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6)
一、展厅车辆管理:
1、销售顾问应每天使自己在展厅管辖区域内的展示车辆保持内外整洁、无划痕,打开发动机盖、后背箱、车门后不能看到灰尘、污渍、手印等影响车辆美观的痕迹。
2、在展车前放置车辆说明标志牌,前车牌处粘贴车型牌,后车牌处粘贴公司名称牌。
3、要去掉车内座椅上的塑料套、警告标志,地板上要有脚垫,SAILSRV车放倒的后排座要在顾客走后恢复原状(前台负责),车辆座椅按照公司要求位置放置。
4、车辆摆放时,车轮徽标应统一平行于地面,车内外后视镜应调整到合适的位置,展车应经常更换位置,穿插不同的颜色。
5、展车轮胎必须喷上表板蜡,从任何角度都不能看到灰尘。
6、展示车辆要及时充电加油,不能出现无油无电现象。
7、发现故障的车辆要立即退出展厅报修。
8、展厅内一律不得点火试车,若客人强烈要求时,销售顾问应给予婉拒。
9、展车内不准吸烟,若客人吸烟,销售顾问应有礼貌地提醒制止。
10、展厅内配备的试音碟片(CD、VCD、DVD)由管理该车的销售顾问保管,不得遗失,不得私自送给客户。
11、展车要保持流动性,原则上车辆展示不得超过一个月,以保证展车内部的整洁及可售性。
12、展示车辆的点烟器、钥匙、保养手册、随车脚垫等物品必须专人保管,节假日进行交接,不得遗失,否则由责任人出资弥补。
13、当其他区域的销售顾问出差或调休时,在公司的销售顾问有责任、有义务清洁非自己管辖区域的展示车辆。
14、销售经理每天上午09:30和下午14:30检查展示车辆,如发现展车未达到以上标准,对管辖该区域的销售顾问罚款30元现金,如果该区域内车辆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销售顾问托管,罚款金额均摊。
二、日常工作
1、上班穿着工装,并保持工装整洁,挂工作牌,仪容、仪表符合公司《员工礼仪守则》和公司关于着装的规定。上班时间未按公司规定着装者,处30元罚款。
2、当客户接待通知某销售顾问出来接待顾客,一分钟内出来接待顾客或委托他人接待顾客。
3、接待顾客时必须面带微笑,目视顾客欢迎光临或问好,顾客就座后及时为顾客倒上茶水,接待顾客时禁止把手插在衣内。
4、出现问题耐心向顾客解释,在展厅禁止与客户大声争执。
5、禁止让外人查看顾客信息、定单表、库存表、CALL—OFF表、收车通知等内部资料。
6、保持展厅和办公室的整洁4s店展厅规章制度百科。
7、遵守公司关于电话的使用规定,电话铃响三声内必须接起,并使用公司规定的规范用语。
8、交车时要陪客户试车,试车时给客户详细讲解车辆使用知识及车辆注意事项。
9、交车把客户介绍给售后服务的业务接待人员,工作繁忙时将售后服务业务接待人员的名片交给客户,请客户出现问题时及时与售后业务接待联系,以方便客户维修。
10、交完车后,当天将发票提货联、车辆检验表和车辆保养手册副联交给库存管理员,将客户信息交给销售业务助理。
11、服从部门经理和主管的工作协调安排。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7)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印章管理,公文管理,办公事务用品管理,公务车管理,邮发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主管私章等涉及公司对外交往使用的印章。
第四条、公司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一律由各单位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六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盘。
第七条、公司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八条、需签章的经济文本审批权限参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公文格式应规范化,公文处理程序应严肃、正确。
第十条、公司公文的发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包括公司各类红头文件、总经理办公例会会议纪要、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自行打印的涉及公司权益的外发文稿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后发送。
第十二条、各单位、各部、室所有打印成文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下行文稿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十三条、办公事务用品类别规定如下:
(一)办公用品(桌椅等)。
(二)事务器具(活页夹、度量衡器具等)。
(三)印刷品。
(四)纸张(复印纸、传真纸、打印纸等)。
(五)杂物器具(杯子、茶叶等)。
(六)办公自动化用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七)其它。
第十四条、办公事务用品的购发:
(一)办公事务用品的购发由各部门在每月1—5日间造好用品需求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购买、分发给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回。低值易耗办公事务用品可由总经理办公室确定购买。单件价格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二)计划外办公事务用品的申请领用,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与办公室主任会签后方可购发。
(三)公司新聘工作人员办公用品,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正常工作。
(四)公司办公事务用品应建立账簿,购发手续清晰、规范。
第十五条、公务车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外出联系工作或外地出差接送;接待外宾;接待兄弟单位或有关单位来厂办事的工作人员;其它人员的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十六条、车辆调度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驾乘人员凭其签发的用车通知单用车。
第十七条、申请用车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严格按规定派车,不得随意扩大用车范围;向同一方向的用车,以节约为本,能合用车的就合用车,不另派车。
第十八条、公司的司机应服从调度,安全驾驶,爱护车辆,文明行车。
第十九条、公司在无车或车辆不足时,申请人应依照上述原则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办公室与集团公司车队协调派车。
第二十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为各部门收发信件、邮件。所有公发信件、邮件都由文书登记、收发。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的报刊订阅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费报刊的征订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分管领导,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报批处理。
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由公司办公室文书负责。要认真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和归档工作,对涉及机密的文件、资料,档案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密。
第二十三条、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二十四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一)总经理、公司部门负责人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二)公司其它人员需借阅档案时,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公司的发展,有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呈请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8)
酒店采购应控制成本、接受财务监督及其他部门的监督、稽查,全面负责酒店的采购工作。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酒店总经理签批授权、财务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采购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品质负责。
4、采购人员须每月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公司。
5、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
6、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5天,急用物品第二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7、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8、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9、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1、了解各部门物品需求及各类物品市场的供应情况,掌握财务部对各种物品的采购成本及采购资金的控制要求,熟悉了解各种物品的采购计划。降低物资食品采购成本,为酒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好的各类物资及食品。
2、了解部门和仓库各类物品的消耗情况和库存物资动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科学地根据采购计划,对各种物品进行价格调查。
3、搜集市场上各类物质的价格信息,作好资料的存档工作;积极配合搞好物资食品保管工作,做好物资平衡工作,及时处理呆滞物资,加速物资周转。
4、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5、主动协调与酒店内其他各部门的关系,经常倾听使用部门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意见,及进改进采购工作。
6、协助客房仓库作好物质的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和价格不符的产品给予退换货工作。对食品原料进库前,要严格验收,注意食品的生产期,不进保质期已过一半的食品,确保食品原料的新鲜度。
7、与有关供应商作好积极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8、严格执行酒店财务制度,遵纪守法,不索贿、不受贿,在平等互利在原则下开展作业。
1、临时物品的采购申请:临时采购物品必须是在营业部门运行过程中的某些突发需求(包括客人的某些需求和酒店本身产生的突发需求,例:工程维修配件等)部门申请人详细填写申购单,注明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2、临时物品的采购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检查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必要时进行删减和增补,并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
3、临时物品的采购实施:采购员根据部门所下的申购单直接采购,部门急用的物品采购必须当天完成;采购员将部门所采购物品购回后,需将申购单交给相关部门补签手续。
2、临时物品的采购验证:采购购回物品后,仓库及部门负责人验货给予优先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入库后交与申请部门领用。
1、无论是供应商或是采购购回的物品必须先验收再入库,由库房根据申购单验收货物,不允许直接将货物交与使用部门。
2、对于不符合采购申购单的货物,库咳嗽庇腥ň苁眨┯ι袒虿晒喝嗽卑炖砣肟庋槭帐中螅止苡肟獾ィ⒔肟獾タ突Я徊晒涸被蚬┯ι贪炖斫崴闶中
3、仓管在验货过程中对项目质量、规格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应主动请使用部门一起验收。
4、在验收过程中,仓管或使用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物品提出退货要求,经确认实属不符的由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办理退货手续,
5、购买、收货和使用三个环节上的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各自向上级报告协调解决。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9)
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购车环境,现特制定销售部展厅管理规定。
一、展车清洁
1)展车必须时刻保持干净(包括车胎需经过喷蜡处理)、车身及门把手须无指纹印。
2)脚垫、参数架、价格牌、车顶展架、汽车名牌,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摆设。
3)座椅要调整标准,车内无任何杂物,玻璃上无任何多余标贴。
4)每人负责的车辆必须在早9:00之前擦拭完毕。展车均须开锁。
5)每进一部新展车由该编号负责人清洁(垫脚垫、喷轮胎、放价格牌、撕玻璃上的标贴、放车顶展架、贴“XX汽车”牌)
6)展车开出去要将“XX汽车”牌、车辆编号、价格牌、车顶展架一起拿下交由库存人员保管。
7)如发现展车没电,由该车负责人当日及时充电。
8)展厅经理应在上午9:30和下午4:30进行检查
二、资料架整理
1)每个资料架上必须放置附近展车的车型资料(注意粘上“XX汽车”的标识)
2)每种车型资料至少不能少于15份
3)资料必须随时保持摆放整齐。资料架上只放摆放车辆的资料。
4)展厅经理应在上午10:00和下午5:00进行检查
三、前台接待
1)接待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无任何杂物。
2)如值勤人员有特殊原因离岗,需找到替代人员,替代人员承担所有前台值勤的`责任。
3)值勤人员站姿要端正,不允许弯腿或身子倚在接待台,不允许手插入裤口袋。
4)销售前台人员不允许超过两个人,禁止在销售前台阅读书刊报纸、聊天、喝水、吃零食、嬉戏打闹。
5)销售前台电话要在铃声响三声内接听,并说“您好!XX汽车,我是销售部XX”。如确实因特殊情况在三声内无法接听的,第一句话要说“您好!XX汽车。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电话在最后应说:“感谢您的来电”并做好电话记录。
6)前台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登记。
7)上班时间不能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四、展厅接待
1)销售员如有事外出一定要知会展厅经理及部门经理并在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去向。
2)负责该区域值班人员必须站在距离门口2—5米左右的位置,当客户进门时,要微笑致意:“您好!欢迎光临”,在送别客人时,要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3)值班人员如有事离开,须由该组其他人员替代,如该组无人替代需告知展厅经理,由展厅经理统一协调安排,接替人员同样执行本守则标准。
4)销售人员在展厅上岗须随身携带名片夹和黑色文件(皮)夹,文件夹内需准备合同、各型车辆资料、保险预算单、试乘试驾协议、邮递单、上牌委托书、精品报价单、公司帐号单、签字笔和打火机。
5)禁止聚集在展厅聊天、阅读书刊报纸、喝水、吃零食、嬉闹。
6)在接待不饱和的情况下,不允许出现客户看车无人接待(来店维修客户看车亦不例外)的状况。
7)客人就座应立即倒茶水,并向客户微笑致意:“您好,请喝茶”。
8)每人每月请假不能超过两次(每超出1、5小时为一次)。
五、午间值班
1)午间值班人员须分批吃饭,午饭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2)如找不到人替班不能离岗。
六、晚间值班职责
1)晚间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展厅前的库存车辆。(大灯、车窗、门的关闭情况)
2)检查展厅展车(外观、车窗、灯光等),并锁好车门。
3)下班前锁好钥匙柜关好经理办公室门。
4)值班人员做好当日各类报表,并与当日夜间工作人员做好交班工作。
七、试驾车管理
1)试驾车必须保持干净,铺脚垫,油量充足,每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负责人于每早9:00前整理完毕并安排洗车)
2)销售员试驾车必须填写试驾协议,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行驶完毕要放回指定位置。
3)在试车过程中出现意外时需及时知会展厅经理解决。
4)试驾时速不能超出60KM/小时。
八、市场调查
1)以实地调查为主,电话调查为辅,每人每星期必须进行电话或实地调查,并搜集该车型车行的名片。
2)一星期调查一次,每周一将调查表交由展厅经理,并于第二天早会上分享调查心得。
3)调查地点:展场、其它车型专卖店等。
4)认真填写好调查表格。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10)
第1条考核目的
本公司实施对物业人员的绩效考核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1.通过绩效考核提高总体物业服务质量的水平。
2.通过绩效考核对公司物业服务活动进行有效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通过对员工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可以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培养和树立正确的公司价值观。
第2条考核对象
本公司物业人员考核对象共分为以下三类。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总监等)。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经理、物业管理人员等)。
3.公司基层工作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工程维修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等)。
第3条考核时间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考核上一年度的工作。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每半年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三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考核上半年的工作,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考核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工作。
3.公司基层工作人员每月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月度的上半月考核上一月度的工作。
第2章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4条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组成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中层管理人员绩效等级的评定。
3.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第5条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
4.协调处理各级员工对绩效考核的投诉申请事宜。
5.定期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6.对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第6条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及监督管理。
2.负责处理本部门关于绩效考核的申诉事宜。
3.负责对本部门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4.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评价。
5.负责所属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并与员工沟通,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11)
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旨在统一和规范公司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和公务礼仪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展现企业形象。
2、本标准适合于本公司市场部员工的日常行为及管理。
员工行为准则:
1、对人对事应坦诚、公正、客观,与同事之间应和谐相处,互相帮助,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认真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正确理解公司经营方针,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业务,勤奋好学,力争达到尽善尽美的工作标准。
3、在工作场所及活动中要言行得体、仪态大方、穿着整洁清爽、严禁打赤脚、穿拖鞋。
4、仪容得当,不提倡染发、烫发、蓄胡须,男士不得留长发、女士不得穿超短裙。
5、及时整顿办公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打架斗殴,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不得带酒意上班。
6、工作时间不得闲聊,不得在INTERNET上交友、翻阅与工作无关的图书报刊,不准在公司上私人QQ、玩游戏。
7、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司安排的培训,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无故不到者以旷工论处。
8、迟到、早退:以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计算,工作时间开始后超过1分钟上班者视为迟到,下班铃声未响下班者为早退,迟到超过30分钟或无故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时间长短以旷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批准者除外。
9、请假应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不得以电话/短信请假,事假不得超过3天/月,病假必需出示证明。
10、不得在工作区域会见私人朋友,业务交流在会议室进行,严禁串岗,搬弄是非,扰乱工作次序。
11、工作中要严守职业道德,一切从公司大局出发,不得营私舞弊、破坏公司利益不得泄露或传递公司任何保密资料。
12、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13、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其他公司兼任任何职务或从事第二职业。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进行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违反规定造成公司内一定范围不良影响的,给予经济处罚10—50元;
2、违反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情节过轻的,给予经济处罚50—100元;
3、违反规定且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情节恶劣的,予以辞退。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及相关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