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广播稿汇总

宪法宣传广播稿【篇1】

  2017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相关宪法、法律宣传规划,晋江法院携手晋江市多家中、小学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携手晋江市第一中学开展“普及法律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该校42名初二学生走进法院,引导学生参观巡回法庭车,利用该车播放晋江法院工作动态及宣传短片,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象的事例,向学生传播法制理念;引导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多元化信息集控中心等,让学生直观感受法院的立案、执行、审判工作;在多元化信息集控中心,学生们观看现场庭审直播,并与民一庭法官郑维聪、刑一庭法官阮芳现场互动,通过提问、解答、点评等方式进一步传播宪法、法律知识,加深学生对宪法、法律的认识,当日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携手晋江市第四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以讲座形式为该校五年级、六年级约200名学生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暨法制教育。讲座围绕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类型及青少年学生如何远离犯罪活动等内容,以演讲、播放法制宣传动漫、互动问答等形式,介绍法院审判活动中遇到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启发学生思考和认识法律,通过释法析理,提高学生明辨善恶是非的能力,促使他们学法、知法、懂法、敬畏法律,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加强自我保护。

  三是携手磁灶镇梅里中心小学、三吴小学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磁灶法庭结合生动的案例,以讲座方式向学生宣传宪法、法律,并与校领导以及磁灶镇教委的同志就学校教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座谈。

宪法宣传广播稿【篇2】

  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20XX年12月4日第X个国家宪法日,我校于11月29日至12月5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01

  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

  我校于11月29日早上,开展了“知法守法健康成长”主题班会。在班会活动中,学生对法律有了初步的认识,知道了作为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还懂得了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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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早上,全校开展了“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宪法与我们如此亲近》以及二年5班精心录制的《国家宪法日》宣传视频,学生进一步了解了宪法的基本知识,知道了《宪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哪些权益,作为小学生应该怎样遵守《宪法》,最后全体同学晨读《宪法》的部分内容。

  02

  参与宪法知识答题

  课后,学生与家长共同学习福建少先队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带你了解法律知识最好的保护“宪”给你》相关内容并积极参与20XX年青少年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

  03

  学习宪法的意义

  通过此次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全体学生对宪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懂得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决捍卫法律尊严,提高法治道德修养,努力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宪法宣传广播稿【篇3】

  为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法制意识,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迎接国家宪法日,XXX小学开展了“中国宪法日”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弘扬依法治校”,旨在宣传宪法、解读宪法,让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

  11月29日上午十点,我们举行了升国旗仪式。伴着雄壮的国歌,望着飘扬的五星红旗,队员们通过行队礼、唱国歌、宣誓等形式,辅导员老师通过国旗下法治宣讲的形式,让同学们增强法制意识,增长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生活理念,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1、12月1日下午,各中队召开主题班会,围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校”为活动主题,各班以讲故事、观看法治教育视频、联系身边的进行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组织学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广大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营造全校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3、组织开展各个班级进行“学宪法,讲宪法”手抄报比赛。

  4、各班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的学习竞赛活动,同步跟读宪法,并完成了学宪法学习心得。

  我校在此次12·4“宪法日”活动中,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师生们懂得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同学们一致表示:一定要将这项活动开展下去,人人都要争做文明守法的小学生。

宪法宣传广播稿【篇4】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举行“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的通知》要求。20xx年9月5日下午,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在南校区多功能厅举行了“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

  比赛围绕“学宪法讲宪法”内容展开,来自南北校区的周彦孜、秦俊威、赵常歌、梁艺缤、陈诗琪、张航旗等6名选手结合自身实际和现实情境,讲认识、谈体会,充分表达了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和情感。同时学校向所有同学发出倡议: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推广宪法,遵守宪法的小主人。

  通过此次演讲比赛,既加深了学生对宪法的认识,也是对和谐社会的有力推动,进一步营造了学校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

宪法宣传广播稿【篇5】

  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婺源县公安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浓厚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当日上午,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婺源县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环保局等部门在步行街口广场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公安部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数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交警大队、中云派出所、太白派出所也先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

  交警大队组织宣传科联合赋春中队民警深入赋春中心小学,以“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为主题,为全校近15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交通安全课。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发生在我县中小学生中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原因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讲解遵守交通法规和提高自我防范的重要性,倡导学校师生拒绝搭乘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等“黑车”。

  中云派出所民警在中云中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法制课上,民警针对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以案讲法、以案学法,向同学们详细阐述了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如何避免违法犯罪,如何应对违法犯罪侵害等方面的问题。

  太白派出所组织民警和太白镇司法所联合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为现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同时传授了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广泛好评。

  太白派出所还深入太白镇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制教育讲座,结合一些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向同学们介绍了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

宪法宣传广播稿【篇6】

  9月11日,菏泽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在我校北校区多功能厅举行。比赛由菏泽市教育局、司法局主办。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宝华同志,副局长王可正同志出席会议。

  比赛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来自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学校的35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各位参赛选手均围绕“学宪法讲宪法”的主题,用激情饱满的语言讲述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关于宪法的故事,尽情阐释他们对宪法的理解。其中,我校选手赵常歌同学荣获小学组一等奖,她独特的选材角度,大方的演讲风格赢得了评委和观众的一致好评。

  我校北校区六年级的同学担任了本次比赛的观众,同学们端正的坐姿,认真倾听的神态,赢得了与会领导、老师们的交口称赞。

  通过本次比赛,同学们被一个个典型的事例所吸引,从中明白了很多与法有关的道理。有利于他们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成为学法、知法、守法,全面发展的合格学生。

  选拔赛在我校举行,这将对我校的法治教育和“七五普法”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营造出人人学宪法、人人讲宪法的良好氛围。

宪法宣传广播稿【篇7】

  “你了解宪法么,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吗?来,给你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手册。”“以后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看看这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将告诉你如何维权。”

  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18个部门单位,在百官街道青春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气氛十分热烈。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18个部门单位紧紧围绕“法润虞城,宪法先行”主题,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环境保护、人口发展、土地权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消费者权益、税收、社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资料、宣传礼品吸引群众参与,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

  活动期间,前来参加活动的市民达68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360余份,书籍3250余份,宣传礼品287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这次“12·4”广场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声势,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上虞建设进程,构建和谐上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当天,区人民检察院多名检察官赴崧厦镇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文明选举、规范选举”为主题的专场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选举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选举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及举报联系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在全镇营造起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宪法宣传广播稿【篇8】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我们学校的法学社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在人民广场摆好展台,与其他相关部门一同对于宪法进行宣传。同时也会安排大三大四的同学与老师一起给大家答疑解惑,学以致用。刺骨的寒风也吹灭不了大家的'热情,一大早许多老爷爷老奶奶就在积极的收集各种宣传册,来了解认识法律。

  我们也不例外,这对我们来讲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去认识了解一下有关部门,是不是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一切按照规则来,按照程序来,似乎法律就是很简单,很容易的。

  但是在专业老师郑建国老师交待给了我们一个任务后,我对于法律,对于规则又有了些困惑。

  问题的大概意思是:如何把小区规划的草坪改成停车位?老师先让我们去咨询了规划部门,他们给的解释是要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更改。

  但是在拿出《物业管理条例》后,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对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我们大家有一些困惑,然后李洁,李纯谊和我在老师的授意下进行更进一步的询问,规划部门说这个手续是找城管部门和园林部门办理,我们紧接着又前往城管部门,城管部门给出的答案是找物业(房管局)询问,我们去了房管局的展台,他们给出的回答是还是要找规划部门办理手续。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原点(因为当时没有园林部门的展台没有前往),绕了一个大圈,结果又推了回来。

  我紧接着往深处想了想,如果是在实践中,这些部门互相推脱的话,这个事情一直解决不了,业主费时费力不讨好,那么这个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今天在这里他们离得近我们都转了半天,那在他们回去后,真遇到这种问题是如何解决呢?

  本次宪法宣传日确实收获了很多,也深刻的认识到即使法律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有很多很难实现的地方。

  还有在以前前往市总工会去进行了一次宣讲,有过一面之缘的马科长特别亲切的握住我的手给我们送了很多电子读书卡,实在受宠若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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