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人民幸福指数的上升,签订合同是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你知道一份完整的合同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吗?如果您还不了解“抵债协议书”的话建议阅读一下本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抵债协议书【篇1】
债权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抵押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甲、乙、丙三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乙方随着债权的转让向丙方转让抵押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事项
1、甲方将其所享有的借款人___________的借款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利息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
____年__月____日,对应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价格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风险告知: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如诉讼时效抗辩;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具体转让债权详情见附件借款合同,乙方确认对甲方所转让的全部债权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并同意按该债权现状受让。
2、该债权下的抵押权随着债权的转让一并转让给债权受让方。末经债权受让人授权,抵押权人不能对于抵押权及抵押物进行随意处置。当借款人出现违约风险、债权受让人需要处置抵押物时,原抵押权人需无条件配合债权受让人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3、此债权转让后,债权出让人对此债务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如果借款人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时,债权转让人必须在逾期3日之内将借款人应还的本金和利息全额垫付给债权受让人。”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风险告知: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必备条件,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其径向债务人,如果未经通知,该债权转让是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债务人同意与否不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通知一经送达不可撤销,但是经过受让人(受让债权的人)同意的除外。
1、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债务人对甲方债权无任何抗辩权,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所有相关的赔偿责任。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如因第三人追索造成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相关的损失及赔偿。
2、丙方保证依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取债权转让款的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到全部债权转让款后,将与本协议所转让债权相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交付给丙方。
4、本次债权转让由甲方负责以甲、乙、丙三方名义通知债务人,丙方应对此积极配合,未通知债务人本债权已转让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5、丙方支付完全部债权转让款后,即可受让甲方所享有的附件一中所列债权,甲方不再享有所转让债权的权利,该债权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费用自丙方支付完全部债权转让款之日起由丙方负责收取。
6、丙方受让债权后,若有需要乙方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乙方应在丙方通知甲方后___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
7、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进行债权回收等其他必要事宜。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按债权转让总价款的_____%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
2、若丙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除承担违约责任外,
还应就迟延支付部分按______‰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丙方延迟支付债权转让款______日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丙方承担违约责任,亦可要求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五条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六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抵债协议书【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与__________公司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甲方以_____万元现金购买 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债权,目前该协议已生效并履行情况良好,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该协议将履行完毕。为了解决乙方所欠甲方债务问题,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以其拥有的、经_____人民法院判决取得的_____%的房产所有权抵偿所欠甲方债务,根据评估结果,双方商定该项资产抵债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2.为了尽快收回资金,甲方委托乙方将上述房产依法变现,变现款应在_____月内全部支付给甲方。因将上述房产变现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论何种原因导致该资产变现后的款项不能支付给甲方,乙方均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3.有关本协议的争议,由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则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5.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债协议书【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以物抵债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关于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元的债务,丙方自愿以自有财产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该项债务。
第二条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套房屋(下称房屋),清偿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_元的债务:____________;上述房屋作价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并与甲方签署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有关手续,房屋办证所需税费由甲、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第五条丙方保证对所交付房屋拥有所有权,房屋产权无争议,亦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第六条丙方保证所交付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或权利受到其它限制。
第七条产权人为甲方的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完毕之日起,甲乙双方于《合作经营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即告清结,该项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第八条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个月内,因任何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到甲方名下,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________元债务,并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______收违约金,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各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三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债协议书【篇4】
“以房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判断
发布日期:2015年1月26日
“以房抵债协议”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所达成的以债务人的或经第三人同意的将其依法所有的房产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协议。关于该类协议的法律效力,因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实务中存在不小的争议,在具体处理程序上也各不相同。为此,本人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
一、以房抵债的本质属性更多的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基础上达成的以买卖房屋替代原有的合同履行方式。
债务人或因货物买卖,或因民间借贷等原因而与债权人存在金钱给付义务,为了达到抵销该债权债务或达到保证的效果,双方为此签订一份以房抵债的协议,约定债务人方将相关房屋交付给债权人,而债权人所应支付的购房款即为债务人所拖欠的全部或部分欠款。本人认为,该操作方式的法律依据在于《合同法》第77条关于“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规定。当然,如若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此种变更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应履行相应手续。
分析以房抵债协议实质内容,事实上,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因为双方的约定可视为履行完毕,并由此形成和转化成了另一种法律关系,即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虽然双方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存在原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但其目的,债权人想通过今后房产的交付以达到债权人获得所约定的房产,而债务人则为了达到抵销其所应向债权人承担原有债务。只是双方将如何履行原有债务与如果买卖房屋两项内容在同一份协议中一并作出约定。因此,无论这种履行方式是否具有担保债权实现的目的,均不无法掩盖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
从主观内容分析,以房抵债协议与原借款合同过程中的房产抵押的保证协议存在本质区别。房产抵押明显具有担保的目的,是为实现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应当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债权的实现,协议当时,债权人的目的是希望债务人承担金钱给付义务的,只是当债务人无法履行时只从抵押物入手以达到维护债权实现的法律效果,获得房产并非债权人的根本目的,放弃房产也非债务人的初衷,最终处置房产只是实现债权的一种手段。相反,以房抵债的协议目的原本就在于对房产进行处置,即债权人希望获得约定房产,而债务人自愿在债权人支付对价以后放弃房产,因此,变更房产所有权明显属于双方共同的唯一的目的,将欠款转化为房款也只是房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形式。至于协议中若存在“债务人如果届期无法偿还欠款,房产出让给债权人”的相关内容,这也仅属于双方对房产买卖合同所约定的生效条件而仍然无法否认双方事实上就是一个房屋买卖协议的本质。更何况,判断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不能仅看合同的名称、形式和内容,更重要的是分析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实质及真实意思表示。人为地将以房抵债协议复杂化毫无意义,也毫无必要。
二、以房抵债作为抵销债务的一种方式从未被法律禁止所以不应随意否定其合法效力。
以房抵债这种约定的债务抵销,事实上可认定为履行合同的一种方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法律并没有对当事人之间如何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的方式作出限制。《合同法》第62条甚至强调,在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方式不明确时,双方应当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此外,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第302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9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以及《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6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裁定将被执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地上房屋经评估作价后交由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
由此可见,法律不但没有禁止以房抵债行为的存在,甚至是实务中一直所倡导的合同履行方式,以致于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因此,有人以以房抵债存在流抵契约的嫌疑而主张该行为无效的观点明显错误。法律之所以禁止流质契约是从不损害双方利益和不特定社会主体利益的角度进行规范,是法律理性的选择,其结果是不因其双方约定而产生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效果。
因此,判断合同的效力所依据的只应限定在《合同法》52条的规定,依照法无禁止即有权的原则,只要双方合同不存在《合同》第52条情形的就应当认定其有效,即便存在损害不特定主体利益的,只要合同双方不存在恶意串通,也无法否定该合同的效力,即便合同的最终履行存在损害合同一方或双方利益的可能,但只要协议内容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就应当受其约束,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也只是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而与合同效力无关。如果以为维护其他人的利益及稳定特殊环境下的市场秩序为由,就断然否定一份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做法将会“极大地损害司法权威”。
本人认为,在目前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以房抵债行为作出任何强制性的效力性规定的情况下,就应当认定该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法律对合同无效作出设立的目的在于制裁不法行为人,以维护国家的法治秩序和社会的公共道德。在私法自治的法制环境下,无效合同的认定应当从严把握,不能轻易认定一个合同无效,只有尽可能地限制合同无效的范围,才能保障私法自治的实现,真正促进和鼓励交易的发展。
三、以房抵债协议的规范设计才能避开法律禁止之嫌而真正实现双方合同的目的。
依照《物权法》第186条关于流质契约的最新规定,只是限定行为发生时间不得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未经结算而直接代偿,但并没有限制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当事人也不得约定如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换而言之,如果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双方采取以物抵债或以房抵债则正如以上所言明显属于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即便行为发生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哪怕在双方债务成立之时,双方约定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自愿将约定房产经过相关部门评估或双方依照公平原则进行折价后再以房抵债,都不应当认定为流质契约而为法律所禁止。约定在债务清偿期届满时应进行清算,则这种约定避免了流抵的弊端,应承认其在当事人间的有效性。
判断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是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依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特点及合同必须具有可履行性的要件,其内容最起码应当具备对买卖房屋的标的、单价、总价款、付款时间与方式、交付时间、产权登记、违约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约定,也只有具备了这些条款,才可将这种以房抵债的协议视为房屋买卖合同。因此,在以房抵债协议中,应当具有房屋买卖合同的通常条款。
此外,依照流质契约禁止规定,以房抵债协议如要避开这一嫌疑,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应当表现得更为公正、公平。为此,双方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实际履行房屋交割时所应办理的结算手续,不应忽略房产单价或总价内容,更不应作出不管价值高低、市场如何变化而直接交付房屋的内容。换而言之,履行结算义务是以房抵债协议得以实际履行,已达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必要条件。
抵债协议书【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土地受让方)与东寨镇下三坝村委会(土地出让方)协商拟在东寨镇下三坝村流转土地6000亩,进行优质苜蓿种植,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为确保合作事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预付定金,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交付定金30万元整。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应督促下三坝村委会(土地出让方)立即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并完成有关土地流转合同及附件文件的签订工作。
二、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三、乙方(土地受让方)履行约定义务,同东寨镇下三坝村委会(土地出让方)达成合作,并支付第一年流转费的70%后,甲方应返还定金。
四、因东寨镇下三坝村委会(土地出让方)原因未能达成合作,甲方应将定金返还乙方;因乙方(土地受让方)原因未能达成合作,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债协议书【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借给甲方资金,甲方用 作为借款抵押物一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乙方负责将借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以 为借款抵押物。注:抵押物位置: 。
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到期不能还清乙方借款,则甲方抵押物归乙方所有。注:借款时间到期逢法定节假日,甲方还款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以节后第二个工作日为最终还款期限。
二、保证条件
1、甲方保证抵押物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押、回迁或出售。
2、甲方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不会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被查封、再抵押,并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三、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佣金,逾期支付佣金,甲方承担 ﹪违约金。注:支付佣金到期时间逢法定
节假日,可顺延到节后第二个工作日。
四、甲方如无法偿还乙方借款时,须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物转户手续,包括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开具发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房地产权及其他各项工作。
(2)甲方需负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3)、乙方自用房屋时,甲方需配合将房地产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4)、乙方可委托第三方销售抵押物,甲方须配合。
五、借款期限未到,甲方按时支付佣金,乙方不能提前收回借款,但甲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
六、违约责任
如抵押物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抵押出售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30%的违约金,提供其他房屋抵押或赔偿一切损失。
七、借款期限到期,甲方还清乙方借款,本协议法律效力自动解除,本协议废除。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成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抵债协议书【篇7】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就用乙方资产抵顶丙方在甲方的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用自己名下可支配的330万元合法资产(详见抵债清单及评估报告)抵顶丙方在甲方的贷款200万元。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330万元资产(详见抵债清单及评估报告)该抵债资产直接用于抵顶丙方20xx年2月份从甲方贷款200万元。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须立即消除丙方20xx年2月份从甲方贷款200万元贷款,并为丙方出具该项贷款的还清书面合法证明。
三、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乙方须保证提供的抵债资产合法完整,并保证在甲方接受前后的保管及维护,如抵债资产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或扣减相当于损失额的抵债金额。乙方在甲方接受前可以使用抵债资产但不可私自对外租赁转让更不可拆除变卖抵债资产。如遇国家政策规划征用拆迁该抵债资产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该抵债资产得到的相应赔偿款应足额给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拖欠。乙方对该资产享有变现优先购买权。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抵债资产进行接受前后的复核、验证权,享有协议签订接受后对该抵债资产的所有、使用、支配、转让、变现权,如遇国家政策规划征用拆迁该抵债资产时应及时享有该抵债资产的全部补偿权,甲方在接受该抵债资产后须立即消除丙方的贷款手续,并向丙方出具相关的书面消除贷款证明。(因乙方未说明的抵押物的缺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或者扣减相当于损失数额的抵债金额。
3:丙方有义务在乙方抵债资产不足以抵顶甲方债务时补足部分差额,并有义务督促协助甲、乙双方完成以资抵债过程,丙方有权对该项抵债资产的优先购买权。对在甲方贷款手续消除后的确认权。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协议内容条款,三方可共同到国家公证机构进行协议公证。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债协议书【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合同法》、《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xxx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以房屋折抵欠款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用地于合同签订时,为出让性质。
1.甲方以银行按揭购买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房屋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第_____,土地使用权合同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平方米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4.甲方在上述地块上购买的按揭房屋(现定名)_西堤红山苑,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办公用房___,属__框架结构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
5.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规___字__号_。
6.房屋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号。
第二条房屋面积。
1.甲方向乙方用于折抵借款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___号合同附件二。
2.该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中的:第___(幢)(座)_层______号房,上述面积为甲方购买时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同意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以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3.该房屋为甲方银行按揭购买,因拖欠乙方借款不能如期归还,甲方同意以该房屋折抵欠乙方借款。甲方购买该房屋总价款(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4.甲方用该房屋折抵向乙方借款(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其中:包括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大写):拾万元整,(小写):____元,室内家用电器价款(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元。
5.甲方购买该房屋首付款为:______整,(小写):______元。向银行按揭贷款(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按揭贷款期限:__年,按揭贷款还款时间:___年月日起。
6.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房屋所有权移交乙方,银行按揭贷款由甲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归还,逾期归还银行按揭贷款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如果因逾期归还按揭贷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时可以继续向甲方索要全部借款,或者由乙方代甲方归还银行按揭贷款后,向甲方追要垫付款项及利息。
第三条价格与费用。
1.该房屋(属于)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按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顶抵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元。其中:包括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元,室内家用电器价款(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在内。
2.该房屋银行按揭贷款还清以后,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无条件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并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
第四条价格与费用的特殊约定。
该房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缴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房屋属于甲方银行按揭购买的房屋,现在不能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待甲方还清银行贷款以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在办理登记过程中所需要交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交付。
2.甲方待乙方全部交付应当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收取的全部费用后,需要甲方提供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所需要的全部手续时,甲方无条件的,在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酬的前提下积极予以配合,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拖延。
3.甲方在银行按揭贷款归还过程中,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还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不能归还的理由,便于乙方决定代缴贷款或另行向甲方索要欠款及其利息,如果认为损失过大或无法弥补损失时,乙方可根据情况发生时的房屋市场价决定。
4.甲方归还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逾特殊情况发生导致不能按时归还时,应当将归还银行按揭贷款的借记卡交乙方,便于乙方决定代甲方继续归还或决定另行转让或决定继续向甲方追缴欠款及利息。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决定并同意甲方交付房屋后,向甲方折抵拖欠借款,甲方必须将全部购买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的发票、以及购买该房屋时所交付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权代办费、分户费、房产登记费的凭证、票据原件等全部交付乙方,房屋配套的各种证照、票据、凭证等亦同时交付,双方可办理书面交接登记手续确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将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的发票、以及购买该房屋时所交付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权代办费、分户费、房产登记费的凭证、票据原件等全部交付乙方,以及与房屋有关的税费凭证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可以拒绝用该房屋折抵所欠借款。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将全部手续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应按照约定接收房屋。如果乙方逾期接收,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接收之日止,按房屋购买总借款的10%计算。
3.甲方于房屋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应当无偿帮助乙方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事项,所交付的房屋登记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房屋合同原件、票据原件及其他房屋证照原件交付给乙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支付房屋价款完毕后的任何费用,所交付房屋甲方必须出具书面的交接凭证。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接收之日止,按房屋购买总借款的10%计算。
4.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必须保证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以外的任何人主张该房屋的权利。如果发生甲方所不能控制的情况导致房屋被家庭成员、以及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房屋权利,造成乙方不能使用,或者无法居住使用时,除给付拖欠乙方全部借款外,还应当按照请求乙方退还房屋时的市场评估价进行全部赔偿。
5.甲方将房屋交付后,即视为所有权转移至乙方。房屋合同、票据等原件因银行按揭贷款原因不能变更的现实情况,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与房屋有关的相关居住事宜,待可以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6.甲方在乙方接收该房屋时,实际支付房屋价款为:首付+支付银行贷款的月供,银行按揭贷款未清偿部分仍视为拖欠乙方借款,直至甲方还清银行按揭贷款后,视为甲方全部归还拖欠乙方借款。甲方逾期或故意拖欠银行按揭贷款,导致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时,乙方有权决定另行转让或继续代甲方归还贷款或向甲方追要借款及利息和实际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___年_____月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乙方须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接收该房屋。交付之日起本合同开始履行,至房屋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毕时。所有权登记后该合同效力仍及于该房屋。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包括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或者按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债协议书【篇9】
甲方(原借款人):
乙方(原贷款人):
丙方:
甲方确认尚欠乙方港币肆千万元正($40000000.OO),该款项为 。 为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现甲、乙、丙三方就有关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现鉴于甲方无法偿还上述债务,甲方自愿将自身房产用于抵偿
第二条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把购买上述抵债房产的 原件交给乙方代为保管。乙方应尽妥善保管义务。
第三条 甲方有义务按照苏州市房管局的相关规定与丙方签订上述抵债 房产的购房合同,以备日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签订上述抵债房产的购房合同后 日内协助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证)。
第五条 抵债金额为:上述抵债房产于 月 日的市场价值(三方估价为 万,大写金额为 )。若该抵债房产不足以抵偿甲方所欠乙方全部债务的,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该差额直至清偿全部债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享有购买抵债房产的优先权,购买金额为 。
第七条 甲方未能依照第六条约定购买抵债房产的,乙方有权指令丙方自由处分抵债房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若乙方指令丙方转让抵债房产,其转让金额超出甲方原有债务金额的,超出部分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因办理该抵债房产转让过户或登记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甲方和丙方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所欠乙方的上述全部债务,抵债房产信息如下:
税、综合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应由甲方承担,且不计入本协议
第五条所约定的抵债金额。甲方应当及时支付。乙方垫付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第九条 甲方必须保证该抵债房产来源合法、手续齐全,交清相关税费。如因甲方隐瞒该抵债房产情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行使权利或使乙方合法权益受损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若丙方违反第四条约定而逾期办妥房产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按照逾期天数,每日支付相当于抵债金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若该抵债房产因甲方自身原因而被有关部门查封、拍卖或甲方擅自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的,因此导致该抵债财产不能顺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应立即返还所欠债务。
第十一条 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协议,乙方无法定理由不得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