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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合同(篇1)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邮编:
注册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公司邮箱: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手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两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并继续履行的,自动延续同一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此类推。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期限
(一)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单位名称为:。
(二)派遣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当用工单位根据业务情况需要延长或缩短派遣期限且甲乙双方无书面异议时,视为派遣期限自动延长或缩短。
第三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岗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用工单位指派的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用工单位决定,用工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乙方同意用工单位或甲方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或经营需要而对其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福利待遇等进行调整。乙方派遣期限届满或被用工单位退回,但本合同未终止或解除的,甲方有权再派遣至其它用工单位或安排待岗,再派遣相关事宜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具体工时制度由用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工单位如果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乙方承诺愿意服从用工单位在工作时间上的安排。
(二)乙方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资执行下列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由用工单位每月直接发放给乙方。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为人民币元,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C、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和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包含了法定应由甲方或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上述费用甲方或用工单位可不在工资单中另行罗列,甲方承诺乙方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社会保险
(一)甲方按照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月度社会保险增减报表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和乙方承担,甲方代为缴纳。
(二)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参保资料,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福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如需要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应提前联系甲方了解相关政策、注意事项和所需资料,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应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备案,并及时准备资料递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责任乙方承担,待遇支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乙方享有用工单位提供的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二)乙方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署前已仔细阅读了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其理解并完全同意相关规章制度,并且愿意在派遣期限内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诚信地履行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
(二)乙方给甲方或其所在的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非甲方或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不得从事与用工单位或甲方形成利益冲突的事务;不得自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用工单位和甲方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或其它企业。
(三)当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与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现冲突时,以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为准。
(四)关于违纪的处理
1.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对于乙方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赔偿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犯有以下错误或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1)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2)月连续或累计请假超过15个工作日或15次的,特殊情况经用工单位书面批准同意的可特殊处理;
(3)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4)违反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遭受经济损失在人民币一千元以上或给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6)有玩忽职守、贪污、盗窃、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的;
(7)拒绝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正常工作安排,扰乱甲方或用工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
(8)有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以及性骚扰行为的;
(9)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劳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10)在与甲方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累计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1)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已附件的形式备份留档。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辞职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填写辞职申请书递交给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经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批准后应完成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交接,归还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财物,履行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约定的其它义务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可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包括社保转移、离职证明等其它手续等)。
(四)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或被甲方撤回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办理待岗或改派手续,乙方逾期未报到的,甲方有权即行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并且完全理解并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待岗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到甲方报道。
(五)以下情形乙方不得提出解除合同
1、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或赔偿完毕的;
2、乙方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有的培训、保密、住房、贷款担保等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限,而服务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解除的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出现法定终止情形;
2、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或被甲方撤回,甲方或用工单位向乙方支付了经济补偿的;
3、乙方自费出国留学、定居及因私、因工出境逾期未归的;
4、出现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终止情形的。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执行。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给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乙方未按照规定向用工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因擅自离职造成的相关损失。
(二)乙方应当如实填写入职资料如有虚假,甲方有权单方面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件时存在困难的,送达地址以乙方填写的入职资料上的地址为准,上述地址无法送达的以乙方身份证的住址为送达地址,文件到达即视为送达;乙方在工作期间拒绝或无法签收相关法律文书的,甲方或用工单位有权在乙方的工作场所内公告,公示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三)乙方理解并同意,派遣期限内所有用人单位的义务应由且已经由用工单位履行,包括
但不限于告知义务等;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知晓甲方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应被告知的内容;并且已经知晓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四)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五)乙方保证其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并且不存在任何与用工单位(或甲方)有关的竞业限制。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代签的由代签人替乙方承担所有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实施新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派遣工合同(篇2)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咀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用工需求和聘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名额和岗位等,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
2、甲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岗位职责等岗前培训。
3、乙方受甲方委托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本协议签订时,乙方派遣员工共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
5、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为其中包含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需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乙方在派遣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6、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甲方对派遣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培训,经常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一旦发生工伤亡事故,乙方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妥善处理,由甲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8、甲方有权解除工作期间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发生的相关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乙方及时配合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确保甲方的工作能正常运行。
9、本协履行期间,如发生有关条款与国家现行政策不符时,双方另行商定修改有关条款内容,协商不成立即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因一方遇到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解除协议,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简单劳务派遣合同范文三咀方(劳动力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派遣人员):
身份证号码:
疽庭住址:
咀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被派遣单位)岗位从事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合同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第二条甲方负责为乙方核发聘用制工资,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有偿提供保管人事档案。
第三条甲方根据被派遣单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标准,在收到被派遣单位支付的款项后日内发放给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当地统一的标准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在派遣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领导,
第五条乙方在被派遣单位工作期间,按岗位(工种)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待遇。
第六条在合同期间乙方违反被派遣单位管理规章或操作规程给被派遣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声誉的,按被派遣单位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与替岗人员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相被派遣单位交回设备、工具等物品方可离岗,否则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单位的商业秘密,保障被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被派遣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因工致伤、残、亡,乙方或其家属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被派遣单位协助乙方或其家属,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老师纪律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企业秘密等,在经济或企业形象等方面给被派遣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
5.乙方因主观原因,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被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单位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变化,业务范围缩小或取消时,被派遣单位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精简等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外,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被派遣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需要并愿意续签合同时,应在合同到期当月办妥续签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或损害对方声誉的,均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责任在乙方,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赔偿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被派遣单位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咀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派遣工合同(篇3)
甲 方: 乙 方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传 真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及期限
乙方推荐人员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推荐人员性别、年龄、学历及人数: 根据双方实际用工需求确认,人员到岗时间为 天内。
二、工作时间、地点
1、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2、工作地点为。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企业用工信息,提前15天通知乙方做好用工组织。
2、甲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派遣员工与甲方同类岗位的员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甲方无同类岗位员工的,参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员工的劳动报酬确定。
3.甲方对最终确定使用的派遣员工应按照本协议所附的《员工入职明细表》填写并盖章确认。
4、乙方推荐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工作。
5、甲方可根据派遣员工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表现依法合理的调整其工作岗位。
6、乙方推荐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若不能配合公司生产,经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及严重违规人员,甲方有权将推荐人员退还给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7、甲方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推荐人员在甲方的在/离职情形;有权查询乙方推荐人员的薪资和保险情况。
8、甲方应为推荐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保护。推荐人员在甲方期间的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的劳动纪律、操作规程、考核办法、规章制度等应依法制定
并事前向派遣员工及乙方明示。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甲方的用工条件和需求时间,保质保量招募推荐人员。
2、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结算派遣费用。
3、乙方应与派遣员工依法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法定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除外),建立工作档案、日常事务处理等。
4、推荐人员入职前,乙方负责组织安排推荐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医院体检,并组织体检合格的员工入职报到。乙方对推荐人员进行岗前基本素质培训,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纠纷。
5、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职业病、工伤、死亡等情况的,由乙方负责申报,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并通过乙方支付给派遣员工或法定继承人。
6.派遣员工在工作期期间如遇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申报,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
7.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推荐人员工资,如因不及时或不足额支付工资,引发的劳动纠纷、发生的赔偿或处罚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大写)元(¥: 元)。
2.甲方须于每月 5日前将上月退回人员名单交乙方签收,乙方应当及时办理退回等有关手续,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劳务报酬发放方式:经甲方与乙方商定,由乙方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甲方每月 10 日前提供给乙方所推荐人员上月劳务报酬数据(包含考勤报表、薪酬总表及员工管理费总表,均为电子及传真形式),乙方在核对数据后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于每月 13 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账户,乙方 15 日前将推荐人员工资发放完毕。如未按本协议约定而延迟付款,应向乙方按每日应付款额0.5%的比例加付滞纳金,给乙方和派遣员工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可以直接向派遣员工发放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用,该等福利费用的标准、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推荐人员如发生辞职的,其工资在甲方与乙方未结算日前,由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考勤记录或工资单先行垫付。待甲方与乙方结算月度工资时,甲方一并支付。
3、乙方指定账户为: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4、协议到期若甲方还有乙方推荐人员在职,应继续按本协议之相关规定执行,直至乙方推荐人员全
部离职。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或终止本协议,但需履行书面手续。
6、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或人员有批量变化时(一次性辞退5人以上),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辞退员工的安置工作。
六、其它事项
1、双方应保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应以新颁布的规定为准。
3、如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无相应规定,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签定附件。该附件应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有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损害另一方或派遣员工利益的,遭受损害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同时受损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受损方全部损失。
6、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工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关于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保安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为劳务人员的用工单位,乙方为劳务人员的派遣单位。派遣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
二、乙方承担下列保安派遣服务任务:
1、文明执勤,负责巡查、巡视,维护营业秩序。
2、做好各岗点防盗、防破坏工作。
3、负责甲方安全消防工作,预防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4、导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有序出入。
5、晚班岗:按要求控制人员出入,保护该区安全、加强巡逻频率,使该区财产不受损害。
6、及时发现和处置盗窃、破坏等一切不法行为。
7、完成甲方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保安劳务派遣协议期限: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共二个月。
四、派遣保安人员数量与工作时间:
1、乙方为甲方派遣人员共11人,其中队长1人,班长2人,进行日常相关事情协调、处理工作。乙方应合同签订当天提供派遣人员信息表(包括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
2、保安派遣人员实行两班十二小时工作制。
五、乙方派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l、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满18周岁,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正规训练,须持证上岗。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保安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3600元,该价格为固定不变
/ 3
含税价。(该费用已包含保安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费及管理服务费)
2、保安派遣服务费,结算时间:每月月底,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直接调整用人计划、排班要求、执勤范围及内容等。
2、乙方保安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的工伤、工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若乙方人员在甲方执勤期间患病或非因工伤残,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保安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有权将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应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人员。
5、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巡视工具。
6、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免费食宿。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乙方应配备派遣人员使用的对讲机、保安棒、手电筒巡逻车等基础设备。
2、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及各项福利。
3、乙方的派遣人员应服从甲方工作的岗位安排,协助甲方对保安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岗位调动、勤务考核及奖惩,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派遣人员未履行甲方安保职责,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保安派遣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宣,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
/ 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3
派遣工合同(篇5)
甲方:
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和
市人事局《关于试行人才派遣深化人事代理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就甲方派遣乙方到单位工作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乙方及用人单位三方之间的关系
(一)甲方为人才派遣机构,按用人单位提供的拟租人员的条件、租赁项目、租赁时间、工资待遇等为其选聘推荐拟租人员,并提供相关的人事管理服务。
(二)乙方为受派遣人员或被租赁人员,接受甲方派遣到租赁单位工作。
(三)用人单位为租赁单位,合理使用乙方完成约定工作任务。
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其中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方式
(一)甲方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招聘并派遣乙方到用人单位从事 岗位工作。
(二)乙方应服从租赁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其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岗位工作职责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确定。
(三)试用期内,如租赁单位按工作标准考核、考评后,确认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也可以将乙方退还。本合同履行期内,用人单位因业务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也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工作安全、卫生
(一)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施市规定的工作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乙方进行工作安全卫生教育。
(三)乙方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岗位工作,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发放保健补贴。
(四)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施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工作中,如遇租赁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租赁单位安排租赁人员执行工时工作制。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租赁单位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与租赁单位协商安排。
(二)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乙方不得以应休假为由拒绝租赁单位的工作安排。
(三)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按照国家、施市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当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国家、施市规定的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带薪休假待遇。
六、工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纪守法,遵守租赁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租赁单位的财物。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租赁单位造成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应保守租赁单位的商业秘密,未经单位同意,不得非法向外界提供租赁单位的任何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否则,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工资福利和支付方式
(一)乙方的工资标准由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工作的性质、要求及难易程度与租赁单位协商确定,并征得乙方的认可。
(二)乙方的工资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1、租赁单位按月将工资直接支付给乙方。
2、租赁单位将工资按月在次月5号前支付给甲方,然后由甲方在10号前支付给乙方(需要缴纳所得税的由甲方代扣代缴)。
(三)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考核情况,对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每月给予元以上的奖励(试用期间不享受奖励),奖金可由租赁单位支付给乙方;也可由租赁单位提供给甲方,由甲方随工资一同支付。
(四)每年年终,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根据效益情况,发放适当的效益奖金。奖金额由租赁单位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确定。效益奖可由租赁单位直接支付给乙方;也可由租赁单位提供给甲方,然后由甲方代付给乙方。
(五)乙方若是从事特种职业(驾驶、一线施工、焊接等)的人员,出工补助执行租赁单位规定,由租赁单位直接支付给乙方。
八、保险福利待遇
(一)租赁单位同意给乙方按每月元的基数为其缴纳(①基本养老保险;②失业保险;③工伤保险;④生育保险)项保险;以每月元的基数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二)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属(①一般②特种)职业,租赁单位(①同意②不同意)为其办理(①意外伤残保险②重大疾病保险)等辅助性保险。
(三)乙方的各类保险费用中,应由单位缴纳的,由租赁单位按月在次月5号前支付给甲方;应由乙方个人缴纳的,由租赁单位或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甲方每月10号前为其办理保险手续,并将办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四)如乙方因公伤、亡,由租赁单位会同甲方,通过政府社保机构,按照国家、施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社保之外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需租赁单位支付的部分,由租赁单位承担。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由租赁单位按照国家、施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患有与其从事的工作相关的职业病,由租赁单位按照国家、施市有关规定,保证乙方治疗,其工资和保险待遇由租赁单位按国家、施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如乙方系女性,在合同期内,其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由租赁单位按国家、施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被派遣人员的退还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和租赁单位可提前辞退乙方,并且不受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租赁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故意损害租赁单位合法利益的;
4、泄露租赁单位商业秘密,给租赁单位造成损失的;
5、拒绝向甲方提供其人事档案去向及相关证明材料的;
6、无理取闹给甲方声誉造成损失的;
7、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和租赁单位可以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租赁单位按照国家、施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租赁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因租赁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租赁单位不得退还乙方:
1、乙方患病或负伤,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系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租赁单位按照国家、施市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一次性经济补偿,同时解除本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租赁单位召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租赁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租赁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作报酬或提供合同规定的工作条件的;
4、租赁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人才租赁管理服务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被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管理
(一)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管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内容包括:
1、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清理、归档、保管等工作,按规定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转递工作;
2、认定乙方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
3、为乙方办理转正定级,代办初聘职称,核定、记载档案工资。
4、为乙方代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考);
5、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6、管理、接转乙方党组织关系;
7、认定并保留乙方原身份,流动时按国家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8、办理乙方(大专以上)户籍迁至_______或落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迁移手续,并负责乙方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9、为乙方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10、其他与档案、户口有关的代理服务。
(二)乙方遵守现行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和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和租赁单位做好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和租赁单位将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转入甲方,以便办理托管手续;
2、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将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甲方的,应配合甲方与其原单位签订借用合同,并提供与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为其建立个人临时档案和诚信档案;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户籍所在地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并协助甲方和租赁单位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4、若乙方在租赁单位特殊岗位上工作(如会计、出纳、营销等),还需提供担保材料;
5、乙方系党员的,如租赁单位有党组织,应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如租赁单位无党组织,其党费缴给甲方党组织。党员还应于每年底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交一份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汇报材料,如实反映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乙方系预备党员的,由甲方或租赁单位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6、乙方应积极参加年度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交甲方存档。
十一、派遣人员管理费的分担
(一)乙方的人事档案管理费、户籍管理费和租赁人员管理服务费由租赁单位承担;
(二)乙方办理流动手续的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三)由甲方为乙方代办的单项人事代理业务(如职称评审或职称资格考试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续签和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前,乙方如愿意续签合同,至少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
(二)如租赁单位通知甲方不再租赁乙方,本合同终止,乙方到甲方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三)如甲方主管部门要求不再开展人才派遣业务,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本合同解除。
(四)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善后事宜。
十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故辞退乙方,应按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根据约定的工资、保险费标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给甲方、租赁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
(一)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派遣合同之前,要与租赁单位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持租赁单位通知单,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个月内,应保守租赁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后,可以向甲方申请派遣新的单位,也可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和租赁单位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甲方:
市人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租赁单位:(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派遣工合同(篇6)
人才派遣合同书
甲方: 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和市人事局《关于试行人才派遣深化人事代理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就甲方派遣乙方到单位工作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乙方及用人单位三方之间的关系
(一)甲方为人才派遣机构,按用人单位提供的拟租人员的条件、租赁项目、租赁时间、工资待遇等为其选聘推荐拟租人员,并提供相关的人事管理服务。
(二)乙方为受派遣人员或被租赁人员,接受甲方派遣到租赁单位工作。
(三)用人单位为租赁单位,合理使用乙方完成约定工作任务。
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其中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方式
(一)甲方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招聘并派遣乙方到用人单位从事 岗位工作。
(二)乙方应服从租赁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其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岗位工作职责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确定。
(三)试用期内,如租赁单位按工作标准考核、考评后,确认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也可以将乙方退还。本合同履行期内,用人单位因业务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也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工作安全、卫生
(一)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施市规定的工作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乙方进行工作安全卫生教育。
(三)乙方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岗位工作,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发放保健补贴。
(四)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施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工作中,如遇租赁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租赁单位安排租赁人员执行 工时工作制。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租赁单位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与租赁单位协商安排。
(二)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乙方不得以应休假为由拒绝租赁单位的工作安排。
(三)甲方应当要求租赁单位按照国家、施市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当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国家、施市规定的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带薪休假待遇。
六、工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纪守法,遵守租赁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租赁单位的财物。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租赁单位造成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应保守租赁单位的商业秘密,未经单位同意,不得非法向外界提供租赁单位的任何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否则,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工资福利和支付方式
(一)乙方的工资标准由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工作的性质、要求及难易程度与租赁单位协商确定,并征得乙方的认可。
派遣工合同(篇7)
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项目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_________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
5.如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项目所在国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_________个月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构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6.乙方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本国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十一)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_________名,护士_________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代表研究确定。
(十二)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十三)支付办法
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工合同(篇8)
甲方(派遣单位):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员数量、岗位及期限
第一条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名劳动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临时性岗位人,具体岗位为,派遣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替代性岗位人,具体岗位为,派遣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不得超过一年)。
(三)辅助性岗位人,具体岗位为,派遣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三条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动者。派遣劳动者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变更的,应相应修改《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二、有关费用及结算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形式为_(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
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乙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五条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甲方依法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明细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总费用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的付费标准,按照当地公布的社会保险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调整。
第六条乙方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第七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标准:
1、;
2、;
3、;
第八条乙方每月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月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按照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合法有效发票,税金由承担。
三、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条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第十条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在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的相关手续由甲方办理,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承担。
第十二条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甲方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以及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承担。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产期、孕期、哺乳期)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实际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十四条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等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执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另行安排换休。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由乙方负责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劳动者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派遣劳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甲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由于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条甲方应依法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自派遣劳动者到乙方报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提供派遣劳动者已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第十九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所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时足额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由此引起的与派遣劳动者的纠纷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权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不得与法律相冲突,而且应当向甲方员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当对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商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2、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等;
4、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
因退回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超过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应按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另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应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本协议以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岗位情况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派遣工合同(篇9)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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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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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派遣工合同(篇10)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XXX省(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6.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并及时将人员送往工伤定点医院。
7.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或不能提供相应材料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8.甲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劳务派遣人员时,需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本企业规章制度,相关要求和岗位技能培训,并承担所需费用。
10.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供有关情形的书面材料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但甲方应支付派遣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管理的。
11.甲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到其他的用人单位。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条件,按时派遣甲方需要岗位的人员。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及规定。
2.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并要求其派遣人员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4.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派遣手续,每月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工资与社会保险费用后,应及时做好工资发放及保险缴纳工作,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如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各项保险缴费金额调整工作。
6.乙方应及时准确的提供社会保险问题咨询,并对派遣员工的保险手续(资料)等做认真的保管。
7.派遣人员出现工伤后,乙方应积极的处理工伤事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为派遣员工办理工伤报销手续。
8.如因派遣原因导致的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纠纷等,由乙方负责调解,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仲裁及纠纷,乙方应予以协助。
9.乙方负责为甲方支付的各种费用开具黑龙江省服务业统一发票,并提供各种费用的明细表。
10.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被派遣员工收取费用。
11.乙方负责甲方退回至乙方员工的二次就业工作。
第四条、劳务派遣费用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劳务派遣费用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议,按确定标准结算。
1.劳务管理费用标准:按劳务人员工资总额的3%结算。
2.社会保险费用: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按每人每年人民
币100元缴纳。
3.结算时间和方式:
1)
2)派遣员工工资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或由乙方负责发放。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管理费用和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费用拨付到乙方的指定帐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未履行部分对双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它:
1.劳务派遣人员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或在工作时间以外造成的伤、残、亡,所发生的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由劳务派遣人员本人或其家属承担,甲乙双方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3.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4.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或委托负责人(签字):或委托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