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普法教育的不断推进,很多时候都需要使用到合同。对于合同当中所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所以一份标准合规的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劳动合同",或许在您阅读本文以后有一点收获!
个人劳动合同(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
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湖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有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
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作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甲方安排乙方执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每年的年休假则规定在每年的春节期间享受。
五、劳动报酬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浙江省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须认真阅读并确认和签收甲方所制订的《员工手册》。
2、如乙方在本合同未满而擅自离职,则按本合同所约定的竞业限制补贴总额的双倍返还甲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乙方须确认并签收《员工手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浙江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劳动合同(篇2)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以下法律风险:
未签合同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必须签,应该签。签了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个人劳动合同(篇3)
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业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甲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___)种方式
1.订立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到期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2.订定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月_日起。本合同履行期间,非法定终止或解除条件出现,不得终止和解除。
3.合同自____年_月_日起始,以完成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地点_____岗位从事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书面公布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完成甲方合理定额,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乙方应当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要求。
3.甲方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需要调整或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应当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约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小时,每周(月)工作不超过___小时。
2.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进行;同时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补休。
3.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征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执行。
4.甲方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3.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愿意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甲方工资发放周期为____,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直接发放或委托银行代发。
2.双方约定,乙方的工资分配形式为:岗位工资(月薪)制、技能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或____工资制。其中实行月薪制的,每月工资标准为____元。加班加点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
3.关于奖金、津贴和补贴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标准及计件单价和定额的确定方法:
4.关于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陪护假、病假等待遇的约定:
5.甲方应根据当地政府每年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集体合同,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保证乙方的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相适应。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1.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布;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布的规章制度,对乙方无约束力。
2.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进行奖惩。乙方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愿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
2.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经与乙方协商指派乙方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与实际用人单位约定由其承担或部分承担甲方对乙方的义务,并将约定内容书面告知乙方。实际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出现劳动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中止履行情况消失,双方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当继续履行;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中止时间不计人劳动合同期限。
4.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书面形式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5.本合同应当依法解除和终止。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续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同时,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1.乙方的试用期为天,自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___。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和法定范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对超过的期限甲方应当按照非试用期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2.乙方属甲方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或属于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及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双方依法另行签订的《服务期合同》、《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补充保险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提前解除一年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元;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工作每一年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服务期合同的约定,每提前解除一年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十三、甲方应当自在乙方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以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或者鉴证后立即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鉴证,并予审查备案。甲乙双方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依法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或采取欺诈、威胁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由过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劳动合同(篇4)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内容称之为必备条款,但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或多或少会遇到缺少必备条款的情形,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这是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条款,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者一方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订立的是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一般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工作内容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工作地点的变更,往往会影响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般为法律强制性规定;
(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而获得的对价,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为国家强制性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予以强调,目的是强化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必要条件,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兜底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上述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并不能认定该劳动合同为无效。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必备条款增补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增加所缺少的必备条款,也可以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报酬及赔偿。
个人劳动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等)、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接触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原门诊(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范围内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
六、甲方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培训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培训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评算)。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期工资总额的30%。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劳动合同(篇6)
甲 方:
乙 方: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劳动合同(篇7)
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该工作任务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种)从事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
(三)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如果乙方不能尽职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可据此认定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甲方有权按约解除本合同,或者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工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为休息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依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保证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安排在休息日加班时,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省及本单位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元/月。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按照威海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要求,根据本单位每年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式,适时增加乙方工资。
(四)甲方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和个人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三)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三)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发生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其他约定条款(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对于乙方在工作中知悉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甲方知识产权相
关的保密事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且应遵守竞业禁止限制。
在本协议期内,如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应当
在培训前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八、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
(一)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按国家、山东省制定的规定执行。
(四)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不续订。
九、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劳动合同(篇8)
日前,人事部决定,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高不超过1年,期间可享受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
而几天前,全国人大公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其中对试用期做了规定,“非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见习期和试用期到底有什么区别?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有的企业在劳动合同中,使用见习期的概念,一般为1年;有的企业在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中,都使用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而两者似乎都有法可依:前者依据人事部门的规章,后者依据《劳动法》。而尴尬在于,个别企业为节省开支,延长新雇员工的试用时间,恶意使用见习期的概念,甚至在1年的见习期间,随意解雇员工,不付给任何补偿。
为什么会出现法律错位的情形?笔者在人事部门的政策法规中查到:见习期是计划经济时期,人事和教育部门专门针对刚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时间,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一种做法。但到了90年代,双向选择和自由择业成为主流就业模式,原劳动部于1995年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不过,见习制度并没有因此而被废除。相反,在今天,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紧张,为了延长毕业生找工作、保留户口档案的期限,也为了强调地方政府承担就业责任,人事部门开始重新强调毕业生见习制度,但为避免与试用期的时限冲突,做出了时间一般为半年的规定。
应该说,政府促进就业的为政思路,值得肯定,而力避与《劳动合同法》冲突的立法精神,更难能可贵。毕竟,在立法实践当中,政策与法律打架的事情并不少见,既有部门立法的惯性思维所致,也与政策讨论与监督不足有关。而此次,人事部门能及时调整见习时间,使其与试用期一致,是践行法治的一步。不过,笔者建议,我们能不能让工作更进一步,把见习制度直接纳入《劳动合同法》?
要知道,已有的见习制度除了与试用期时限不一致,更重要的,还有权利与义务上的差别:见习期只对毕业生有约束力,对单位无约束力,如果单位认为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不合格,可以延长见习期,或者做出辞退处理。而试用期对劳资双方都有约束力,在试用期内,劳方可以随时辞职。法治最为关键的一个原则,就是平等,不能同一个人,根据A法,享有5分权利;而根据B法,享有10分权利。这会导致公众无所适从。
而且,随着人才流动市场化越来越明显,除了公务员等少数职位可以解决户口,大部分毕业生都进了企业,很难解决户口,这一点在北京体现得尤为明显。这与当初设置见习期的大环境已经完全不同。所以,为了不给法律留下漏洞,不妨将见习制度写进《劳动合同法》,且只适用于进入特殊岗位;将试用期作为一般制度,见习期作为例外。这样,既照顾了特殊情况,又能避免法律冲突,实为一举多得,利好多多。
小编精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