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合同(汇总11篇)

2023-05-21 16:46:28 装配合同

  为了更好地了解“装配合同”相关的知识,出国留学网编辑特意为大家推荐这篇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普及。在商业谈判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装配合同【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装配_________项目中,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装配项目

  定作人向承揽人提供装配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散件;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散件进行装配,装配后将成品交付定作人。

  第二条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定作人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加工费

  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第四条来件的交付

  定作人每月必须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原材料的验收

  承揽人对定作人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承揽人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原材料损耗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其损耗率由承揽人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应由定作人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第七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1.承揽人同意向定作人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2.定作人同意对承揽人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3.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承揽人请求,定作人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承揽人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定作人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承揽人承担。

  4.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定作人请求,承揽人同意定作人到承揽人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定作人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__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定作人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定作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承揽人责任

  1.提供装配生产厂房_________平方米。

  2.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3.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承揽人支付。

  4.按照本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定作人交付成品。

  5.协助定作人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6.协助定作人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7.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定作人责任

  1.提供加工产品及装修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承揽人垫付,承揽人则从定作人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其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_____年。

  2.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定作人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定作人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内由承揽人保管使用,损坏和丢失由承揽人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定作人负责。合同期满后,由定作人自行处理。

  3.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4.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定作人有权向承揽人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承揽人工厂工人的身体。

  5.承揽人要求定作人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结算方式

  结汇应以定作人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________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定作人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承揽人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_________天不支付,承揽人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第十一条包装与标记

  产品要严格按照定作人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定作人指示注明标记。定作人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_________天给承揽人标记指示。在CFR和CIF条件下,承揽人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定作人。在未得定作人确认时,装运不得进行。定作人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第十二条加工产品的交付

  承揽人每月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日)在承揽人厂区或仓库向定作人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十三条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以定作人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2.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定作人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3.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4.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5.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承揽人加工质量问题,承揽人负责免责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定作人应负担返修费用。

  第十四条劳动保护

  承揽人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第十五条运输与保险

  1.定作人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件及承揽人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定作人负责。

  2.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的运进,成品运出及加工期间存放的机械设备、原料和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定作人向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六条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第十七条手续办理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承揽人予以办理。

  第十八条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九条违约罚款和损失赔偿

  1.定作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定作人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定作人应负责赔偿;

  2.承揽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定作人交货,如违背合同的规定造成定作人的经济损失,承揽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声明及保证

  承揽人:

  1.承揽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揽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揽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揽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定作人:

  1.定作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定作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定作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定作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装配合同【篇2】

  (一)概述

  对外加工装配,是指由外商/定作方提供全部或者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方/承揽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外商销售,而我方收取工缴费的一种经济贸易形式。它主要包括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和来件装配种类。来料加工是由外商/定作方提供原材料、辅料:包括材料以及有关的机器设备等,我方/承揽方按外商要求加工成品,收取工缴费的形式。来样加工则是外商只提出成品的式样、规格、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具体要求,而由我方以自己的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机器设备等加工制造成品交给外商,收取费用的形式。来件装配则是由外商提供零部件、元器件以及包装材料,由我方按其要求进行装配成品,收取工缴费的一种形式。

  (二)关于料、件、成品条款

  进口料、件,出口加工成品是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中一个中心问题,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多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这类条款是加工装配合同的主要条款,所以要详细订明。具体说来,又可分为几个小问题:

  1.质量条款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的质量条款要包括料、件的质量和成品质量两个方面内容。而且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明确料、件及成品的质量要求,名称规格等。对需要辅料、辅件、包装物件等的,也应订明具体的规格、质量要求。此外,在订立质量条款时一定要注意:1)明确采用的质量标准在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中,多采用凭商品的标准(还要明确统一好具体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和凭商品的样品(要注意订明封样等具体工作)两种标准形式。2)在明确所采用的标准后,还要订明责任条款,以确保合同能按此质量标准得到履行。

  2.料件的供应条款来料、来件能否按时、如数提供是加工单位能否及时交付成品的关键。因此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合理安排料件供应的品种、数量和时间,以满足设备正常生产能力对每批应交成品所需料、件的要求。同时,为防止意外,要备有一定数量的周转料件。

  在料、件供应条款中还应订明验收条款,一般规定加工企业收到料、件后,按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定作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在货到港口后一定日期内提交验收报告。

  与其他条款一样,料、件供应条款中也要有责任条款,以明确外商在不能按规定供应料、件时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对有关后果(如停产等)应负的责任。

  3.料、件损耗在不对料、件与成品作价的加工装配合同中,材料损耗是双方都关心的重要问题。因为它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在确定料件耗用时一定要合理、适当。在订立这一条款时,要考虑以下因素:1)外商提供的机器设备的情况及我方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2)料件的质量以及对成品的质量要求。在具体计算损耗时,可以通过规定成品合格率或在外商提供合格成品所需原材料之外,再多提供一定数量、质量的原材料的办法。

  4.成品包装合同中要约定成品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等内容,同时要明确包装材料由何方提供,以及有什么具体要求等等。一般来说,包装要按外商的指示进行。

  (三)价格条款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所指的价格主要是指以单位产品计算的单价,其中包括加工单价、料件单价、成品单价和定作方提供设备单价等,其中以加工单价为重点,这决定了如何确定工缴费,是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的中心问题。

  加工单价是指在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中,对料件和成品均不作价,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收取加工费的单位价格,它往往成为双方当事人订约谈判中讨价还价的核心。一般来说确定加工单价要考虑这样几个方面:1)参照国际上同类产品的工缴费水平,并考虑定作方对成品的规格、质量、包装等特殊要求而有所增减。同时要注意到外商到我国来进行加工装配,主要是着眼于我国的廉价劳动力,所以,外商在从事这一业务时已经与其他国家的加工费相比较,这样,我方加工单位的工缴费应略低于国际市场水平,以增强竞争力。2)对于批量较大,期限较长,能长期合作的业务,可以分期分批作价,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支付条款

  在对外加工装配中,一般都采用以银行为中介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其中主要采用信用证方式,如果对方资信可靠,双方业务较多,也可采用托收方式。但具体到不同的加工装配业务,支付方式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对来料、来件及成品分别作价如结算方法,宜采用对开信用证等方式。又如:对料件和成品均不作价的加工装配贸易,其支付方式则与一般的出口贸易做法相同。另外,贸易双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安全可靠又迅捷的方式,如汇付。

装配合同【篇3】

  正文: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市签订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严格标准和规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产甲方指定的产品。

  (二)加工成品名称和数量

  1.成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成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原材料供应

  (一)本协议期间,最迟在每个公历季度前_______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季度甲方定货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甲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_天内向甲方报告。不符合甲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第四条加工费

  (一)加工单价

  1._________型_________美元/个。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生产指定产品的加工费应该按上述价格执行并在第一个_______年期内不变。在此______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_________是给甲方以书面通知,以求改变加工费。如果甲方接到改变加工费的通知后_________月内不作改变,此协议可以终止。

  第五条支付条款

  关于加工费的支付、甲方至少应在每次完工的货物装船_________天以前,由经乙方认可的银行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足以支付装船货物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乙方的商业发票、全套提单、装箱单和商检证明议付。

  第六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二)甲方同意对乙方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甲方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__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控制和检测

  (一)生产的成品应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检验人进行检验,证明产品与甲方指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一致。

  (二)如果出现产品不符合甲方标准的情况,甲方可拒绝收货。但,甲方可根据甲乙双方视每次具体情况的折扣议价予以接受。

  (三)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至少应与目前第三者销售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合同期间所有影响产品质量、规格的改变应在这种改变运用于产品之前 _____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为充分服务市场的目的,可随时建议改变或改进产品,乙方应真诚地考虑采纳这些改变或改进的意见。

  第八条包装与标记

  产品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标记。甲方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___天给乙方标记指示。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确认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第九条装运及交货

  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天内将船名、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______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在FOB条件下,由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船号、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乙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达日期,甲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乙方。如船只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甲方应承担从第_________之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船只到达预定装运港时,乙方如未按时将要装载的货物如约备足,则应承担空舱费或滞期费。在FOB、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传/传真方式向甲方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量、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日期。

  第十条料件耗用

  在加工装配过程中的料件耗用率为_______%。料件耗用率低于_________%,甲方将免费补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过_______%,乙方将承担补充耗用料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甲方交给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产的产品所有权、原材料或产品丢失的或损坏的风险,全部归甲方。不过,从乙方收到运来的材料起至交付产品给甲方时止,乙方经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费用,在保险公司就货物的各种损坏、毁灭和丢失购买的全值保险,甲方应为此保险的收益人。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2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条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合同修改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对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成立。

  第十六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

装配合同【篇4】

  中国____省____市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国(或地区)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或元器件),由甲方在____省____市加工(或装配)成品达成协议,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____省____市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街)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

  乙方:

  ____国(或地区)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国(或地区)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提供加工(或装配)生产厂房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名;

  (三)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协助乙方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六)协助乙方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七)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为甲方进口____套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先进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一),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乙方垫支,甲方则从乙方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乙方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年。

  (二)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乙方无偿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详见附表二)。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管使用,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加工(或装配)的项目、成品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

  (注: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逐个列出)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加工项目,增加或减少加工(或装配)的数量,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补充合同,才能进行生产。

  第四条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

  (注:根据实际情况逐一写明)

  第五条来料(或来件)时间和交接手续

  乙方每月必须分____次(即每月的____日、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筹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对乙方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和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原材料损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损耗率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注:根据各种料、件的不同情况,逐类规定)

  第七条交付奖品的时间和交接手续

  甲方每月分____次(即每月的____日、____日和____日)在甲方厂区或仓库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一)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二)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八条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二)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乙方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四)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五)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甲方加工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乙方应负担返修费用。

  第九条工缴费

  来料加工的工缴费应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厂区的水电费、国家税收、固定资金折旧费、各项管理费和合理利润等。收费办法为:

  (一)试产期(包括对职工培训)为____天,采取计时工缴费,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时)工缴费为____港元;

  (二)试产期满,采取按件计算方式收取工缴费。甲乙双方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每批加工合同中订明,以港元支付。

  第十条结汇方式

  结汇应以乙方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____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第十一条运输

  乙方提供的加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复出的运输工具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保险

  甲方的厂房、设备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设备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双方分别向××市保险公司投保,所需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违约罚款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乙方交货,如违背合同的规定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时,事故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设备安装与技术培训

  由乙方代购或借用的设备,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协助安装,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生活的方便条件。

  第十七条仲裁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将争议事项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中国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延长合同期限,均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方能生效。提前终止的还应按合同规定做好财产、债权和债务的处理。

  第十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呈报审批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认可,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____公司乙方____公司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代表:____(签字)代表:____(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配合同【篇5】

  装配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在装配_________项目中,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装配项目

  定作人向承揽人提供装配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散件;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散件进行装配,装配后将成品交付定作人。

  第二条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定作人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加工费

  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第四条来件的交付

  定作人每月必须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原材料的验收

  承揽人对定作人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承揽人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原材料损耗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____%,其损耗率由承揽人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_____%,应由定作人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第七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1、承揽人同意向定作人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2、定作人同意对承揽人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3、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承揽人请求,定作人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承揽人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定作人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承揽人承担。

  4、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定作人请求,承揽人同意定作人到承揽人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定作人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__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定作人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定作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承揽人责任

  1、提供装配生产厂房_________平方米。

  2、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3、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承揽人支付。

  4、按照本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定作人交付成品。

  5、协助定作人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6、协助定作人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7、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定作人责任

  1、提供加工产品及装修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承揽人垫付,承揽人则从定作人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其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_____年。

装配合同【篇6】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由甲方在_________加工(或装配)成品达成协议,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加工(装配)的项目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______(产品)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2.加工成品名称和数量:_________。

  二、来料(或来件)的交付

  乙方每月必须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日、_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对乙方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装物料数量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换或补足。

  三、原材料损耗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其损耗率由乙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__%,应由甲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四、甲方责任

  1.提供加工(或装配)生产厂房______平方米。

  2.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3.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支付。

  4.按照本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交付成品。

  5.协助乙方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6.协助乙方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7.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五、乙方责任

  1.提供加工产品及装修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乙方垫支,甲方则从乙方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乙方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__年。

  2.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乙方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管使用,损坏和丢失由甲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3.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4.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5.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六、加工产品的交付

  甲方每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日、_____日和____日)在甲方厂区或仓库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1.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2.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3.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七、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2.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乙方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3.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4.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5.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甲方加工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责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乙方应负担返修费用。

  八、工缴费

  1.试产期(包括对职工培训)为______天,采取计时工缴费,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时)工缴费为______元。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_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作为工作管理费。

  九、结算方式

  结汇应以乙方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_________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十、运输

  乙方提供的加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运输工具和付出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保险

  甲方的厂房、设备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设备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双方分别向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所需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十三、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十四、设备安装与技术培训

  由乙方代购或借用的设备,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协助安装,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生活的方便条件。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乙方交货,如违背合同的规定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六、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七、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装配合同【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为:中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__区

  乙方为: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装配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装配____________(产品)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散件进行装配,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件与加工产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散件______ 套,并负责运至____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散件后的________个月内,(或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批将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散件时,按_____%的备损第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_____币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 、保险费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_________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保陆上运输险)。在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装配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配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或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告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发生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方并拥有要求对方支付罚款_______元的权利。

  第十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________国__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 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 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装配合同【篇8】

  本协议由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鉴于甲方希望生产及装配,该产品规格列于本合同附录A。“许可证产品”意指包括所有改进、增加和修正的部件,无论其是现在完成的抑或将来完成的,均构成许可证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上述附录A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以双方书面协议形式方能修改;

  鉴于上述内容,乙方希望甲方自取得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的权利;

  鉴于甲方期望与乙方依本协议进行合作以生产及装配上述许可证产品。

  据此,甲方与乙方双方就下列内容达成一致:

  A.生产及装配的权利

  1.a.甲方作为在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的权利所有人,特授予乙方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以及依照本协议条款出售许可证产品。但是,这一授权仅限于在附录A所列明的许可证产品车型以及由甲方提出的涉及许可证产品的改进和技术解决方案,这种改进和技术解决方案是为使许可证产品更具竞争力,提高效率,更适合于市场并使生产效率提高并降低成本。其目的是为使现有甲方的设计在生产上有合理的延续性。

  b.并未列明在附录A中的有关许可证产品“新的/更新的车型”的生产及装配的权利不包含在授权范围之内。所谓“新的/更新的车型”是指与附录A所列任何一种车型在外观、性能或机械功能方面明显有区别的车型。“新的/更新的车型”可以在任何时候基于双方商讨同意后加入本协议。

  c.在“新的/更新的车型”加入本协议之中时,本协议有关此类新的/更新的车型内容的有效期限自将此车型加入附录A之日起5年。

  2.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有乙方的书面许诺,则自身不从事且亦不再授权他人在秘鲁生产及组装许可证产品,仅限于乙方在从事该许可证产品的生产及组装。

  3.乙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授权不得自愿或非自愿地由乙方再行转让。双方同意甲方可以通过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甲方受证人及分合同执行人履行其合同义务并行使其权利。

  4.在本协议项下所授予的权利明确限制零部件的生产和采购以及更换零件的供应仅得用于许可证产品的组装。乙方同意自身不使用,亦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出售、转化此类零部件以组装许可证产品之外的设备或为许可证产品之外的设备更换零件。

  5.乙方同意不在不符合甲方生产规范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上标识甲方的车型号。乙方亦同意须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在许可证产品上标识替代牌号。

  6.乙方同意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在许可证产品上标识任何甲方的商标或商业名称,乙方亦同意本协议并不视为构成甲方对于其商标或商业名称的许可。

  乙方明确同意如果因任何原因本协议终止,其将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商标或商业名称,即使此时依规定商标或商业名称许可协议并未终止的情况下亦如此。

  7.乙方须确认许可证产品是基于甲方的许可制造的,此类确认文件的形式和存放须经由甲方批准。

  8.如果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10)个月内采取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积极步骤,则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将非独占地生产及销售许可证产品的权利扩展及其他人。甲方将在采取扩展许可的行动之前3个月向乙方发出通知,以使乙方可以选择是否采取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积极步骤。

  b.提供技术文件和技术援助

  1.甲方将在收到乙方书面请求之后的90天内向其提供依商标许可和技术援助协议b.1.部分所规定的两套文件,其中一套将是可复制的。

  c.更换零件

  1.乙方同意将保存有关更换零件的充分的纪录并允许甲方根据其需要查阅此类纪录。

  2.乙方应向甲方按季提供生产报告,如属尚未开始生产的情况,也应如实反映。

  D.部件及更换零件的供应

  1.甲方同意依本协议规定就其便利提供毛坯或成品形式的部件,以满足乙方生产许可证产品的需要。这类部件将是与现行甲方设计或依乙方订单相一致。

  2.乙方同意依本协议仅向甲方购买此类部件,这些部件是由甲方专有设计,或依甲方专有标准生产,或以甲方专有工具生产的,但由当地供货商依分合同供应的生产的部件。

  3.甲方或其指定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受证人可以甲方公布的许可证产品的净出口价格为基础出售部件。如果不存在净出口价格,则其价格是可以商讨的。双方确认此公布的净出口价格可由甲方于任何时候修改,其编制发票时的价格依订单发出之日生效的价格为准。

  4.乙方同意于当年15日向甲方或其所指定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受证人下达确定的部件订单,并为甲方作出生产此类型号和数量部件所需不少于4个月的预先通知。乙方亦将尽其最大努力向甲方提出其后8个月的生产计划预计需求量。关于供货计划(订单)的修正(无论是增加或减少、新的零部件序号的增加或前一计划数量的全部删除),均由甲方在当月15日前收到请求后在确定计划的当月和下月的一日或二日进行确认。

  5.甲方同意将由甲方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受证人向乙方供应非在秘鲁生产的更换零件,该更换零件价格为甲方所确定的净出口更换零件价格。

  6.乙方同意另行下达购买更换零件的订单,该订单与用于完整的许可证产品及其附件生产相区别。购买更换零件的订单应是具名的,即:

  7.A.所有购买车辆或部件的由乙方下达给甲方或其指定子公司、分支机构、受证人的订单应同时伴有进口许可(如果必要的话)以及由一家中国银行确认的以美元标识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或其他双方同意的支付手段。该不可撤销信用证须在包装工厂启运之前至少两周送达甲方。

  b.所有购买更换零件的由乙方下达给甲方或其指定子公司、分支机构、受证人的订单应同时伴有进口许可(如果必要的话)以及由一家中国银行确认的以美元标识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或其他双方同意的支付手段。该不可撤销信用证须在包装工厂启运之前至少两周送达甲方。

  c.乙方同意通过一家美国银行设立一项担保金,金额为20万美元。该担保金将作为依上述A款和b款同意之开证能力的担保。

  D.甲方同意自本协议终止或为满足用户需求而生产的许可证产品停止生产之日起5年内向乙方供应许可证产品所需更换零部件。此类供应应是以装运前预付现金或其他双方同意的方式支付。

  8.所有由乙方购买的货物均在甲方所属工厂交付给乙方。包装费用、内陆运输费用、装船费用、海运杂费以及保险费不论由乙方出具指令与否,经甲方判别和斟酌后由乙方支付,仓储费用、保险费(内陆)、异议费用和其他费用,包括所有签证、认证和领事认证费用,以及所有银行费用和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9.甲方将从速满足已确认订单的要求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尽其最大努力按乙方所提出经确认的订单规定的日期或提前装运货物,但甲方不承担因非其所能合理控制的因素而未能按时装运或确认订单的责任。

  10.乙方须监督全部货物到港事宜的办理,并应在收到货物60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好是使用甲方标准溢短装及损害报告程序)关于所收到货物溢短装或货物损害索赔要求。如乙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间提供信息,则免除NOR-INcO更正其错误的责任。

  如果通知按时送达,甲方将有一段合理的时间审核乙方的索赔要求,并依乙方的指令或要求,作出如下选择:

  (1)延展或拒绝延长信用证以更换受损害部件;

  (2)拒绝或给予乙方双方事先商定并由乙方进行的重复性工作费用;

  (3)建议处置不当部件或溢装货物;

  (4)建议对短装货物的处理方法。

  溢装部分和不当部件依甲方的要求运返预定地点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11.甲方向乙方保证依本协议项下交付的所有部件和零件在依甲方标准组装车辆时就通常使用和服务目的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是无瑕疵的。基于本担保,甲方的责任限于在由其所指定的工厂修理和更换经甲方确认并发现有缺陷的部件或零件。本担保将在乙方收到部件或零件之日15个月后或向以该部件或零件装配许可证产品的用户交付之日12个月后终止,二者以先达到者计。

  12.甲方不承担由于任何非因部件或零件缺陷而引起的不论是否属于本担保项下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上述担保内容将优先于任何其他担保内容、明示及暗示担保内容,而且任何人,包括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均无权给予涉及部件和零件的以甲方为名义的任何其他担保责任。

  13.凡涉及外埠零部件供应商时,乙方可被授予与甲方相类似的特权,但此特权不得超过外埠零部件供应商可能基于任何担保给予甲方的类似特权范围。

  E.实施

  1.乙方同意依照由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专有技术和技术援助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并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的部件和工具。除非因生产能力、履约无力或材料适用方面的原因不得不使用其他设计方案,则乙方须依甲方的设计方案执行。

  乙方有责任保证由其依甲方零件序号所生产和/或供应的全部零件在所有方面须与甲方基于同样零件序号所生产的零件相同。除非此类零件是绝对相同,否则不得使用甲方的零件序号。

  任何改变或变更须依商标许可和技术援助协议第c.1.部分规定的方式进行。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对由乙方或其供应商生产的许可证产品或部件进行检验,以判定其材料和工艺是否符合甲方规定的图纸和规格标准。乙方同意就类似的检验提供合作及必需的设施。

  3.乙方确认由其生产的许可证产品须严格依照甲方规定的设计方案、图纸和规格进行生产,除非依c.1.的规定进行修正则不在此列;同时许可证产品应具有与甲方所生产的产品相同的质量特征。然而,甲方并不承担对于乙方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任何担保责任。

  F.短期服务

  1.依乙方的要求及甲方视其服务需要,甲方准备向乙方派出技术生产和实施操作人员。此类人员的数目,停留时间和期间,以及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G.许可证产品销售

  1.双方同意依本协议在秘鲁生产的许可证产品及许可证产品的工具应由甲方的分销商或分支机构在秘鲁独家销售,如果没有此类分销商或分支机构则可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分销商。

  2.除在秘鲁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之外,甲方产品在秘鲁的销售应建立在分销合同的基础上。本协议不得构成对甲方或其授权人销售甲方产品、附件和工具的阻碍,但依分销合同在秘鲁生产的许可证产品则不在此列。

  3.所有由乙方在秘鲁生产的许可证产品的出口只能通过甲方的分销商进行。

  A.双方同意许可证产品不得以违背本协议规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在秘鲁销售从而导致产品的出口行为,而且该许可证产品不得以未经甲方许可的出口交易方式自秘鲁出口。

  b.乙方将直接自分销商或其他用户接受由乙方自定价格、交货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许可证产品订单。乙方在直接向此类分销商或用户收运货物并出具发票的同时,应依每批货物价格计向甲方支付5%的使用费,除非在特定情况下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以另一比率或支付条件之外不得变更。上述使用费应在乙方向其用户出具发票时支付,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发运日或使用费支付指令发出日30天。此笔使用费包括了甲方的担保管理费用和在销售国内的产品售后支持费用。

  c.双方同意甲方就分销商或用户的义务并不导致对乙方的责任,而且就乙方的义务亦不导致对此类分销商或用户的责任。

  4.甲方同意鼓励其在拉美市场周边的或其他由甲方指定市场的分销商和用户考虑以乙方作为许可证产品的主要供货渠道,同时乙方与甲方承认上述分销商或用户并不受其主要供货渠道的约束。

  H.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自首签之日起5年内有效;4年之后本协议可商讨其续展问题。任何一方在协议最后有效日内或随后的任何时间之前90天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如果没有此类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则本协议仍然有效。

  1.作为本协议的一个基本条件,乙方须依本协议规定积极地生产和销售许可证产品;甲方与乙方将在协议首签之日商定年度生产目标。任何一方将保留在乙方未能依乙方与甲方双方商定的年度生产目标生产时审核本协议条款的权利。

  2.在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条款或条件,而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后90天内未对其不履行进行补救的情况下,发出通知的一方可依通知终止协议。

  3.任何一方可以在对方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双方一致同意亦可终止本协议。

  5.如本协议因任何理由而终止,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图纸、图片、规格以及其他全部生产和操作资料,包括全部复制品,均返还甲方,同时乙方应停止生产上述许可证产品、或部件、或零件。

  本协议的终止不得影响乙方对甲方的既存债务。

  6.如本协议因任何理由而终止,依G.3.b.规定的任何未付使用费,或由乙方向甲方采购的部件或更换零件货款,均应立即得到清偿。

  I.一般条款

  1.除非另有书面通知,则有关的通知及联络均以下述邮政地址为准:中国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必需的销售规格图表、销售目录、操作手册以及零件目录的复制件,以英文方式表述。

  A)甲方同意尽可能提供可供复制的文件资料。

  b)甲方不承担就上述资料翻译成另一种文字或转换度量制式的责任。

  c)乙方同意就上述以书面订单形式索取的资料支付费用,其包括由甲方确认的管理费用和支出。

  3.甲方同意保护乙方不受由于甲方许可证产品设计缺陷而引起任何责任、费用及支出的损害,而且乙方同意保护甲方不受由于乙方在生产许可证产品过程中使用材料或工艺方面缺陷而引起任何责任、费用及支出的损害。

  4.本协议构成协议双方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的完全和完整的合意内容,在此之前任何超出本协议范围的口头或书面的允诺不再产生约束力。任何协议的修改内容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意见。

  5.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内未能对另外一方采取行动或未能就某种原因终止协议,其并不影响该方要求全部履行协议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且,违反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一方的自动弃权并不构成其后违约的自动弃权。

  7.除非商标许可与技术协助协议在首签之日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的其后时间计60天内能得到有关权力机关的认可,则依甲方的选择可终止本协议。

  8.除另有规定外,所有双方之间的纠纷或争议,无论是否与本协议有关,抑或是违约或过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协议存续的纠纷,以及仲裁条款的有效性的争议)如友好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仲裁。

  仲裁应依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除非该程序规则进行了修改。

  仲裁应组成仲裁庭,在瑞士苏黎世进行。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乙方与甲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如果被诉方在接到申诉方仲裁通知之日后30日内未能指定仲裁员,则由苏黎世商事仲裁院主席指定,或在其妨碍仲裁程序或不行为的情况下由苏黎世行政区最高法院依民事程序法典第364条指定。此二仲裁员将推举第三位仲裁员并作为仲裁庭主席,如果在被诉方指定仲裁员的通知之日后30日内先提名的两名仲裁员未能就第三名仲裁员人选达成一致意见,则该第三名仲裁员依上述程序指定。

  仲裁程序(包括书面通讯及仲裁庭的其他文件)应以英文作成,而且所有的仲裁员应精通英文。解决争议的仲裁决定应由至少三名仲裁员的两名通过方可作成,仲裁员应以书面裁决形式表明其基本意见。

  仲裁庭的仲裁决定或裁决是终局的,任何一方可以裁决要求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作成司法判决。双方须以良好诚信的态度遵守仲裁庭的决定。

  仲裁员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作为实体法律。

  仲裁的费用由双方均摊,但各方各自承担其律师和证人费用。

  9.本协议将在得到所有有关权力机关的认可后生效。

  本文件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于文首日期订立,特此为证。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装配合同【篇9】

  甲方:代表:地址:电话:乙方:代表: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供应乙方家装产品事宜,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

  1、甲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__品牌地板产品。

  2、甲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定质量标准提供给乙方高品质的产品。如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标准或出现其他产品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施工不当或其它人为造成的产品损坏及对产品造成的影响,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二、合作内容

  1、产品价格: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最低优惠价格,供乙方预算和向客户介绍用,乙方保证不向甲方竞争对手和其他人员提供。如遇价格调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服务:甲方为乙方指定专业售后服务,送货上门及安装。乙方在使用产品时,若有需甲方到现场指导或处理质量争议的,应在安装当天通知甲方并暂停安装,甲方承诺在正常工作日___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三、货款及返利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可享受以下优惠和返利:

  (1)乙方的签单客户可享受甲方标价_______折的优惠(促销产品不打折)。

  (2)乙方选购常规销售产品按成交价的_______%返利。

  (3)乙方选购促销产品按成交价的_______%返利(清仓产品不予以返利)。

  2、甲方统一实行最低零售价_______折的销售价格体系,如遇工程项目则另行协商。

  3、甲方实行先开单收款后再发货的结算方式。

  4、返利款实行每一单结算一次,即在结清货款且货物送达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该单的返利直接汇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四、退货、换货和补货约定

  1、乙方在验货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等与订货单所订产品不符,可在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换货,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同一货品需要补货,乙方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备货,保障供应。

  3、乙方验货后,如因放置不当,导致产品碰损以及所有由乙方失误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得要求退货。

  五、保密约定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六、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配合同【篇10】

  甲 方:______

  地 址: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

  地 址: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商品名称;

  数量.........共计 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大写:______ 美元);

  (大写:______ 美元);

  (大写:______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型标准____________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_%,其损耗部分由甲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_%,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____________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____________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标准____________的商标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若必要时乙方在____ 或____ 购买加工标准____ 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____ 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配合同【篇11】

  甲方为: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______工厂

  地址:

  电报挂号:

  乙方为:

  地址:

  电传: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___(产品)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___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 个月内(

  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__币______元。(注一)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110%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配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__________元的权利。

  第十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国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 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 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条 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副本______份。

  第十六条 补充或修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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