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注意了!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2023年山东交通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将于2023年5月24日9:00至6月1日16:00进行报名,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山东交通学院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及时间”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山东交通学院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及时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1、辅导员2、辅导员3和辅导员4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sdj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官网(https://rsc.sdjtu.edu.cn/)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4日11:00—6月2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应证明材料。2023年6月1日16:00报名结束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有效身份证件。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需提交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4)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6)教师19岗位还需提供无限航区船长证书;教师20岗位还需提供无限航区轮机长证书。
(7)教师21岗位还需提供:①本科毕业证书;②电子电气员证书或电子电气员合格成绩单。
(8)教师22岗位还需提供海船船员三副及以上适任证书或者适任考试成绩合格单。
(9)教师23岗位还需提供:①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②由所在二级学院或研究生院(处)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10)教师24岗位还需提供:①足球、乒乓球、排球、田径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证书;②由所在二级学院或研究生院(处)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11)辅导员1、2岗位还需提供:①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②由毕业学校或二级学院开具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辅导员3、4岗位还需提供:①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②由毕业学校或二级学院开具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③由所在二级学院或研究生院(处)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担任学校(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易班发展中心、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或担任专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校聘团委副书记,且以上任职满一年或一学年。
(12)辅导员5岗位和辅导员6岗位还需提供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13)教辅3岗位还需提供: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颁发的聘书(聘用文件);②应聘人员现单位或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③相应人社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④所学专业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供由所在二级学院或研究生院(处)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14)教辅4岗位还需提供: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颁发的聘书(聘用文件);②应聘人员现单位或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③相应人社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5)教辅5岗位所学专业为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供由所在二级学院或研究生院(处)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16)教辅6岗位还需提供由所在二级学院或研究生院(处)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17)教辅7岗位还需要提供:①由所在二级学院或研究生院(处)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②应聘人员现单位或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③相应人社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4日11:00—6月2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4日11:00—6月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有关规定,此次考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系统”内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单独通知。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知识;教辅3、教辅5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学校财务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其他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两天内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自行查询。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相关事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2)面试
教师19、20、21、22、23岗位的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和答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教师24岗位的面试采用运动专项测试、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运动专项测试、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50%、30%、2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运动专项能力、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分为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说课和答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等。
教辅3、4、5、6、7岗位的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查。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受聘人员凭此办理入职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石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959;
监督电话:0531-80687348;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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