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合同(集锦8篇)

2023-05-25 18:57:22 食品安全合同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并且认真地签订合同。如果你对起草合同感到困惑,不妨看看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合同”,这会给你带来很大的帮助。希望您能把这篇文章收藏下来!

食品安全合同【篇1】

  为明确食品供销双方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 供应商的责任

  1. 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主体,并向销售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身份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签署与原件一致。按食品购货方要求,提供有关食品联络信息。

  2. 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包装标识,且购销合同规定的保质期内。

  3. 提供每类供货食品的批次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单据等有证明材料和票据,并加盖公章和签署与原件一致。

  4. 因食品本身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 发生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的,接通知后在48小时内派代表处理。

  二、 食品经销商的责任

  1. 对供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供货商的提供的证照是合法有效,认真查看有关证照是否按规定年检;保存供货商提供的有关食品联络和监管信息。

  2. 对购进的食品质量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等制度。

  3. 负责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存放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件、证书和凭证等证明材料,做到一户一档。

  4. 建交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三、消费者因食品质量投诉需要赔偿的`,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同时要承担对销售商造成的包括商誉损失在内的各项损失(低于每次 万元)。但供应商或有关部门通知下架而销售商仍销售的,由销售商承担赔偿责任。

  四、 本协议书有效期XX年,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应商:

  销售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签订于XX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就餐秩序稳定,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甲乙双方就食品安全问题达成协议,具体规定如下:

  一、乙方按照甲方需求为甲方供应 ,供货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保证为甲方供货产品的卫生安全、品质规格、营养成分、运输物流过程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

  三、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于协议有效期间内不定期检验、核对所供货产品,以确保食品的品质,安全及营养成分符合要求,检验如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乙方同意认同甲方检验、核对所供货商品的结果。如确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甲方有权随时中止供货协议,乙方须回收所有不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五、乙方所供货产品如因食品安全问题或品质不合格,对师生健康、权益造成损害,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不良后果,经查明属实,乙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合同【篇3】

  甲方:……学校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使学校食堂、小卖部达到卫生、安全、高质、微利的原则,保障师生生活正常进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条例及国务院《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等,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协定如下管理条例。

  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落实,如有违反此协议内容,应自觉接受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堂、小卖部建立定点采购食品制,对米、面、油、调味品实行定点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据。违者罚款500至1000元。

  2、承包人坚持自产自销原则,严禁销售校外无证食品,违者罚款100元。

  3、不采购、不加工、不制作、不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三无”产品,违者每次罚款500至1000元。

  4、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1万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肉类清理后应做到无血、无毛、无污,鱼类处理后应做到无鳃、无鳞、无内脏,活禽宰杀后应做到放血完全、去毛、去内脏,清洗干净,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6、蔬菜类按“一检二洗三泡四切”的顺序操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枯叶,无老茎,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7、面食无焦糊、酸咸等现象,米饭软硬适中,不夹生,无砂粒,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元。

  8、食品要充分加热,肉类要煮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剩饭剩菜不得出售,否则每次处以50元罚款。

  9、在食品制作中,要认真仔细,食品中不准带入不该带入的物品,比如头发丝、草、虫子等,否则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不准销售经营范围以外和规定不让出售的食品,违者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

  11、不准在规定时间、地点以外经营,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二、卫生管理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食品夹,不准直接用手拿食品出售,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

  2、炊事员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戴干净的工作帽、口罩,并把工作服扣子扣好,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元。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头发裹进帽中,一处不合要求罚款5元。

  3、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不准随地吐痰,不在工作间吸烟。男不留长发胡须,女不染指甲,不带手外饰,不穿拖鞋上班,便后要洗手,违者每人次罚款5元。

  4、每餐营业结束,调料要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干净,并处理好剩菜,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元。

  5、炊具设备要保持整齐、清洁,工具、用具做到不锈不霉,加工台面清洁,抹布干净,一处不合要求处以10元罚款。

  6、餐具卫生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检查不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7、仓库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粮食要隔墙离地放在粮架上,蔬菜要放在菜架上,各种物品不能直接落地,一处不合格以10元罚款。

  8、加工下来的废弃物要及时打扫,并于开饭前清运。加工切配结束后,要把地面、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一处不合要求的罚款10元。

  9、残渣剩饭严禁倒入排水管道,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0、垃圾要入池,炉灰要堆放到指定地点,违者罚款10元。

  11、食堂对所辖的地面、墙壁、门窗、售饭台、水池、玻璃、桌凳、碗橱、门前等卫生区卫生负责,检查一处不合格的每次罚50元。若上级参观、检查有不合格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三、其它方面

  1、承包人及所有工人在工作中出现意外伤害,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

  2、不准酗酒闹事,违者罚款200元。

  3、食堂要爱护使用公物,人为损害的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至1000元;污染公共设施的,故意破坏公物,罚当事人500元至1000元。

  4、未经校方同意,不准转包、分包。擅自转包的,校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停业,且承包费不退;擅自分包的,视为违纪行为,处以承包费20%的罚款。

  5、由于人为因素停餐,每停一餐,罚款200元,直到开业为止。

  6、在卫生防疫、质量监督部门抽检活动中,凡是不合卫生或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7、在学校的重大活动中(如期末考试等),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否则处以500元的罚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二0**年*月**日

食品安全合同【篇4】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6、乙方提供货物的价格必须按当地物价局规定价格执行。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激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1)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书用于供货单位米、面、食用油、冷冻品、豆制品、调味品等食品。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乙方: 甲方:

  供货单位(盖章) 购买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负责人签名:

食品安全合同【篇5】

  正文:

  食品安全协议

  食品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消费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厂商)

  为确保甲方出售食品之品质与卫生安全,维护学生饮食健康,经双方同意签订此合约,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约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本合约效力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约应另行签订之。

  第三条乙方保证第一条所列产品之品质规格,卫生安全及营养成分均符合_________贩售食品作业程序(以下简称本作业程序)相关规定。

  第四条乙方同意于合约有效期间内随时接受_________不定期查核工厂之制造作业,品质管制及卫生管理情形与抽验产品,以确保校园食品的品质,卫生安全及营养成分,其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同意认同前条查核与产品抽验作业结果,如经确认后确有不符本作业程序之规定时,乙方愿于通知改善函发文之日起七日内回收所有不合格产品。

  第六条乙方同意于产品有效期限之前就该项产品回收完毕。

  第七条乙方所产制之产品如因品质或卫生安全不良致损害员生之健康及权益,经查明属实时,乙方愿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同意如因违反本合约或本作业程序各有关规定而损害甲方之权益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约经双方同意订立,双方应确实遵守。

  第十条本合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食品安全协议

  食品安全协议

食品安全合同【篇6】

  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商品的责任

  1、依法销售我公司经营的种品牌的食品及售后服务事宜;并保证所供食品,已按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了出厂检验制度或进货查验制度。

  2、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商,并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食品经营业户审验原件后由供货商盖章)。

  3、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

  4、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和进销货发票。

  5、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积极协助销售商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二、食品销售者的责任

  1、食品销售者要对购进的食品的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措施。

  2、食品销售者负责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保管好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和供货凭证。3、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三、本合同书自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书一式份,双方各份,向当地工商所备案一份。

  供货商(章):销售商(章):

  负责人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负责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安全合同【篇7】

  食品安全合同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者与场内从事食品或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者签定。

  甲方(市场经营者):

  乙方(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为保障本市场交易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维护市场信誉,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对场内销售或准备销售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实行安全检验制度。

  (一)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检验合格方可销售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如无法出示的,乙方不得销售。

  (二)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或委托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对经抽检或检验为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禁止在场内销售。

  第二条对场内从事食品或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者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二)因乙方销售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不合格、食用不安全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甲方先行向消费者赔偿。

  1、先行赔偿金从乙方缴纳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2、甲方先行赔偿后,乙方应于甲方先行赔偿之日起日内补足安全保证金。

  (三)场内租用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余额。

  (四)甲方定期公布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的缴纳和支付情况,接受乙方的查询和监督。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等规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配套设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在场内经营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有权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有权要求乙方出具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应当具备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质量认证标志等证明文件。

  (三)及时将抽检或检验结果告知乙方。对经抽检或检验为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有权要求乙方暂停销售,督促乙方销毁或合理处置,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有权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的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有权取消乙方在场内的经营资格:

  1、造成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

  2、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抽检或检验;

  3、所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在一个月内三次被抽检或检验为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

  4、拒不交纳或补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保证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二)建立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进销货台帐,严格进货检查验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向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据及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

  (三)对抽检为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结果无异议的,乙方立即停止销售,在甲方督促下自行销毁或合理处置;具备召回条件的,应及时召回。

  (四)对甲方的抽检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法定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先行支付检验费用,但不得转移、藏匿被抽检为不合格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等规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配套设施而导致乙方所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不合格、食用不安全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

  1、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检验合格方可销售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乙方无法出示或拒不出示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仍继续销售该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2、乙方拒不销毁或合理处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仍继续销售或转移、藏匿该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三)甲方不按约定及时退还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余额的,自按本合同约定应退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退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应退款%的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选定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在□内打)予以解决:

  (一)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安全合同【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此次大赛食品责任,确保整个大赛的食品安全,特制定___年度江苏雪冠集团与扬州大学就业创业协会的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扬州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

  乙方:江苏雪冠集团

  乙方作为本次大赛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此次大赛的食品卫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参与此次大赛的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1.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的标准;

  2.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绝不出售;

  3.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5.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

  乙方对参与本次大赛的工作人员进行将抗监督,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参与生产加工人员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立即责令其整改,执意不改或者故意延迟时间的,可勒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三.严格食品原材料、调料盒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发放至食品中毒

  严格验收、报关货品原材料,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四.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责任化

  对参与本次活动的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

  五.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全部责任。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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