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心得体会15篇

  希望您能够喜欢这篇题为“信访条例心得体会”文章,这是作者倾注心血的成果。生活一直在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而我们在面对一些事情时往往会有新的领悟和感触,这些宝贵的经历应该记录下来。写下自己的体会与心得可以帮助我们提高感知能力,更好地认知世界。希望您在阅读中能够获得有效的启示!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1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开创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施行,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切实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科学指引,始终牢牢把准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性。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是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问题,是事关党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核心问题,是事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一项为党长期执政服务的重要政治工作,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人民性。人民属性是信访工作的根本特点,坚持人民至上,是信访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我们将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信访群众的事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带着情怀、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三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性。实践属性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学用贯通、知行合一,时刻关注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精准分析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群体性问题,把理论成果和实践要求细化实化为具体现实的解决措施,不断增强把握信访工作全局的能力。

  坚持把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为有效聚集民情民智、务实高效解决问题、科学精准服务决策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我们将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各项任务,全力推动信访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一是用心用情推动事要解决。信访工作的本质要求就是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我们将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专项攻坚行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来信制度,全面排查梳理各级各类信访案件,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要做到信访人基本信息清楚、诉求清楚、信访情况清楚、处理情况清楚、主办责任单位清楚、化解措施和时限清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息诉罢访。二是持续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方法。我们将以《信访工作条例》为依据,解决所有信访问题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明确工作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权责清单,教育领导干部善于用法治思维来处理维权与维稳、治标与治本、信访部门与责任主体的关系,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加强源头预防、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触角延伸、关口前移,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机制,畅通群众合理诉求表达通道,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等活动,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力推动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四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高位推动,严格执行接访、下访、包案、阅批群众来信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严格政府系统依法履职,多方化解矛盾、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全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坚持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为根本任务,全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信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是群众信访的客观因素。我们将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持续推动信访形势平稳向好。一是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们将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紧抓快干四个千方百计,推深做实五大行动计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二是持续用力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提升软环境与改善硬环境同步推进、协同发力,聚焦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违规收费整治力度,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切实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持之以恒增进民生福祉。立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更高要求,持续加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保障改善力度,下大气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用心解决群众就业、教育、住房和医疗等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加投入,高质量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常态化建立群众监督举报生态环保问题渠道,及时治理污染、修复生态,着力从政策层面推动解决层面性群体性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2

  条例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基本要求,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从我做起,走街串巷向群众广泛宣传,在信访过程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明确告知权利和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法、理性、逐级上访。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善待上访群众,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棘手的信访事项,一时得不到解决,信访户变成了老访户,容易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不仅要规范办理流程,更要注重时效,在办理的过程中,及时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多学、多做、多思,在实际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梦的实现,献出一份满意答卷。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3

  2022年4月11日,按照县委X书记批示要求,县信访局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印发的新《信访工作条例》。通过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了信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信访工作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要牢记职责使命,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切实解决合理诉求,加强帮扶与思想疏导,不断加大《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合理诉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环境。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条例》出台后,鄂尔多斯市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将《条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群众性宣传宣讲活动,全面推动《条例》落地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真情实意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们要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好。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广“三分吸附法”“多多评”等模式,推出信访超市、村坊议事会、上门调解服务队等作法,建立“接诉即办”机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我们将按照《条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要求,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心的重要举措,实打实地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站稳群众立场。始终把牢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的政治定位,持续深入广泛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中的一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以百姓心为心、以群众事为事,设身处地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找办法、解难题,切实把群众立场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维护群众利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效,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专项行动,妥善解决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全力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在诉求反映和解决过程中切身感受到信访工作的感情温度。纾解群众困难。结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更多党员干部走到群众身边,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之中听取诉求、了解情况、解难答疑,最大范围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最大程度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二是坚持事要解决,标本兼治做好信访工作。贯彻落实《条例》,做好信访工作,根本目的是推动事要解决、群众满意。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持续攻坚化解信访矛盾积案,推动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取得明显成效,实现“95%矛盾不出村社,95%矛盾不出镇街道、95%矛盾化解在诉讼前”。我们将紧紧抓住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这条主线,聚焦“事要解决”,突出标本兼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推进源头治理。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为依托,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不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机制作用,下足网下功夫解决好网上信访问题,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进系统治理。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健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教育、调解、疏导等多种方式,“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努力实现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最多访一地”,推动新发生信访案件月结月清、重复信访案件年内清零。推进依法治理。始终坚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定期调度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在全区率先实现苏木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推动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实现大幅提升。我们将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自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始终把信访融入党建之中,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民生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之中统筹推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各方力量,着力构建高位带动、部门推动、基层联动、多方互动的信访工作格局,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鄂尔多斯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权利: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3.请求复查权;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义务: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信访条例学习心得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内容显示中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信访条例学习心得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6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也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党的政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组织工作中心任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组织部门要不断提升对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实现信访工作三变,将自身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努力为组织工作整体的创新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变百姓上访为干部下访。

  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每个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组织部门在与干部群众打交道时,要自觉摆正位置,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把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组织工作改进服务质量的助推器,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力争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协调处理,在一线排查化解,真正做到时刻与群众保持同频共振。同时,要通过下访督促组工干部努力学习有关组织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使组工干部特别是信访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态度进一步改善、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变无备应访为热情迎访。

  信访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组织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行组织部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领导阅批来信制度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有效处理信访工作制度,形成人人有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组工干部特别是接访干部要不断优化服务干部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从接听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人员等小事做起,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一张笑脸迎人,一句问候待人,一杯茶水敬人,一颗诚心感人,既要确保案件能快查快结,取信于民,又要摸清具体情况,保证信访案件处理质量、不留任何尾巴,让来访的党员干部群众体会到组织部的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真正让服务对象有困难愿找、有委屈愿诉、有成绩愿分享,增强对组织部门家的归属感、依赖感、信任感。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预访。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7

  按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计划,我参加了8月x日进行的第五期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学习《广东省信访条例》。《条例》已经20xx年x月x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依法规范源头预防,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为群众敞开信访“大门”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制定信访条例是为了不让当事人上访,部分群众认为是提高了信访的门槛。制定信访条例不是把信访的

  大门关闭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围、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畅通群众上访、信访的渠道,敞开“大门”,降低门槛,方便信访群众的信访活动与表达合法诉求。

  “现在有些群众到有关部门去信访,但迟迟得不到解决,随后群众信访的层级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来越乱,条例的制定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让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同时必须维护信访秩序。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我想信访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能要算是面对家长的各种投诉了,如何正确处理好家长的投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依法办事。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诉访分离、强化网络信访、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听证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让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访人要依法信访。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20xx年x月x日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8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为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颁布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纵深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下面,浅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提高政治站位。在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中准确把握精髓要义。要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始终坚持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时代性。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以学习研讨、宣讲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推动《条例》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努力创造适应群众新需求、体现时代新特征的信访工作新模式。要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群众性。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时刻把群众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以赴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强化工作举措。在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中维护民利凝聚民心。要切实改进作风。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接访、下访、包案等制度,通过现场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主动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耐心解决问题、用心化解矛盾,以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信访工作“三率”水平持续提升,从根本上获得群众的信赖、认可和支持。要做实群众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全力以赴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当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能够解决的主动上手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制定化解方案逐步解决,务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不能产生新的积案,坚决不允许引发集体访、越级访。要坚持依法治访。严格遵照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强化依法治访观念,对群众合理诉求主动回应、加快解决,对无理要求、纠缠闹访、串联闹事的上访人员,坚决纠正过去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倾向,坚决打击、依法处置。

  综合施治施策。在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要强化基础建设。信访问题大多产生在基层,信访群众大多来自基层,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在基层,信访问题的解决重在基层。要认真研究、切实加强信访基层组织建设、信访基础工作,加大信访稳定工作的人、财、物的投入,努力使信访基层组织建设、信访基础工作适应当前信访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要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持之以恒落实好“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化解制度,坚持法律、行政、教育等多手段并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结合,做到一案一策一套人马,切实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要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加大初信初访办理,严控信访增量,切实减少存量,加大对到呼进京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的源头防控和依法整治力度,防止规模性群体性事件、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坚决履行维护一方稳定政治责任,全力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9

  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全文公布,条例共6章50条,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9000多字的条例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一些重点信息值得关注。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通读学习,受益良多,现浅谈几点体会:

  一、畅通信访渠道,倾听民众心声。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信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的耳朵,倾听群众心声,决不能闭眼塞聪。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于信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信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畅通信访渠道,既方便了人民群众,也加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10

  《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依法规范源头预防,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为群众敞开信访大门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制定信访条例是为了不让当事人上访,部分群众认为是提高了信访的门槛。制定信访条例不是把信访的

  大门关闭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围、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畅通群众上访、信访的渠道,敞开大门,降低门槛,方便信访群众的信访活动与表达合法诉求。

  现在有些群众到有关部门去信访,但迟迟得不到解决,随后群众信访的层级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来越乱,条例的制定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让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同时必须维护信访秩序。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我想信访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能要算是面对家长的各种投诉了,如何正确处理好家长的投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依法办事。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诉访分离、强化网络信访、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听证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让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访人要依法信访。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11

  会上,部分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交流了《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心得。XXX逐一进行了点评,对下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

  一要深刻把握《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市信访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全面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聚焦《条例》关于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和督办等规定,及时调整优化相关程序,确保业务衔接顺畅。

  三要学思践悟,认真理清我市信访工作目标和思路。结合当前我市信访形势,对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梳理接访、复查复核、办信、网电等业务新要求,细化我市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

  四要坚持人民至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群众呼声,着力化解突出问题,确保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要守正创新,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聚焦群众新需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数字信访建设,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机制,推动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要牢记职责使命,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要强化法治思维,加强信访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不断加强探索实践,坚持源头化解,着力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防止简单问题复杂化,避免来信变来访、来访变重复访。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12

  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实施,作为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为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信访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任务要求,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要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条例》明确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这“三个重要”定位,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去年以来,我们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群众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梳理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事项3988个,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中央巡视、中联办和自治区联席办交办、省级领导包联的信访案件得到全部妥善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四级联调机制,去年一年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725件。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深入开展信访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要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条例》要求“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这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去年以来,我们在常态化推进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关口前移,紧盯“事要解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改善、房地产遗留办证难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强化督查督办、跟踪盯办,以强力督查问效,倒逼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全面推动信访工作格局由“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下一步,我们将始终扛起“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政治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定期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带着责任和感情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发挥好督查督办促落实的作用,强化定期研判调度,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综合效能。

  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条例》明确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五项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我们要充分认识法治对于做好信访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方法,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做到诉求合理的依法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积极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要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基层是产生信访问题的源头,信访工作要到位,必须重心下移,按照《条例》的要求,把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上。去年以来,我们持续改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拓宽群众反映诉求渠道,降低群众提出诉求“成本”,上线运行了全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回应、限时办结群众合理诉求,累计受理工单13.8万件,按时办结率、办结满意度分别达到98.5%和99.4%;耐心细致做好网民留言、群众反映问题核实答复,2021年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群众留言和人民网留言80余件,实现群众诉求早发声、社会矛盾早发现、具体问题早解决,极大地分流了信访原有渠道的工作压力,主动靠前化解社会矛盾。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旗)创建活动为依托,主动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教育、调解、疏导等多种方式,“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努力实现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最多访一地”。突出标本兼治,扎实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问题,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持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作用,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网上信访渠道,努力将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13

  信访映民心,民心连党心。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具有重要意义。新颁布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取得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对新时代信访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坚定不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全力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切实为民解难、为党分忧。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对于提高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突出政治引领,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信访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不断提升信访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完善制度机制,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快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为民情怀。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工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党委政府,要做好信访工作必须践行为民情怀。树牢为民宗旨,坚持人民至上,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度融入信访工作,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汇集社情民意,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信访工作干部要善于倾听群众呼声,真诚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将信访工作干成民生工作、民心工作。加强民生保障,要将信访工作同民生保障相结合,细致掌握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和所思所想,采取慰问、帮扶、救助等方式,给予生活困难信访群众更多关怀和保障,让信访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强化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作为。信访问题是社会矛盾的具体反映,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成因错综复杂,解决信访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参与、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共同担当。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厘清职责、拉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更好推动工作落实。多方联动,信访联席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深入查找问题,精准反馈意见,及时调度推进;领导干部要做好接访、下访、包案等工作,紧盯信访案件办理进度,真正做到真接访、真包案、真化解;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治思维、法定权限、必要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全力推进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督促落实,持续加大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统分有序、运转高效的信访案件督查督办机制,加强调度指导、跟踪考核,全面掌握、全程监督信访动态,推动信访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坚持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访,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抓好源头防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开展“书记五长”下基层活动,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首访首办责任制”,提高首信首访一次性办结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事要解决”,持续开展信访事项办结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找准症结,一案一策、综合施策,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依法依规全力推动案件化解,确保信访矛盾“清仓见底”,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14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铁规矩”。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应从四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一是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二是树牢民本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工作应当有温度,让信访人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带头落实接访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采取重点约访、定期接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带头落实下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信访工作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症结”,解开矛盾“心结”。带头落实包案制度,对涉及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亲自研究研判、亲自推动化解,针对房地产“三难”问题,乌兰察布市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推动落实机制,包问题化解、包思想疏导,推动十多年来的历史积案有效化解。带头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基层网格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信访事项性质的不同,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明确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制度层面,明确实施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更好地推动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在接访环节从严把关审核,耐心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支持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联合接访、分别设立窗口等接访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四是树牢创新思维,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好的制度在于执行,推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要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再提升。创新完善信访工作业务流程机制。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重塑业务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始终规范开展,制定信访业务工作标准,建立起信访业务标准化管理规则,实时跟踪办理进度,自动催办提醒,切实提高信访基础业务的规范化水平。创新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水平,打造联合平台,把信访部门受理办理与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整合起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坚持分类施策,采取教育疏导、协商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创新完善信息支撑保障机制。把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机结合,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日常、专项和集中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上访前。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篇15

  ××年月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月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

  。

  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信访人的信访方式。

  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小编精心推荐

  心得体会范文 | 心得体会怎么写 | 心得体会格式

分享

热门关注

家校共育心得体会家长通用

家校共育心得体会家长

【热】积极心态心得体会精选

积极心态心得体会

公司团建心得体会总结通用

公司团建心得体会总结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合集7篇)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荐]教师学习师风师德心得体会合集

师风师德心得体会

医学心得体会15篇

医学心得体会

企业心得体会15篇

企业心得体会

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精选12篇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实习心得体会(合集15篇)

15篇实习心得

教学实验心得体会15篇

教学实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