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公司疫情防控方案通用5篇

2023-05-28 14:31:56 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

  方案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工作中较为常见,为了确保活动得以顺利进行。我们要事先规划好一个阶段的工作方案,到底怎么样才能写好方案?我们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公司疫情防控方案,欢迎您参阅读本网页!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1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有效应对严峻、复杂和不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局面,进一步做好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常态化防控

  (一)经营场所防控

  1.入口把控。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实行入口、出口分离,提倡红外电子测温,查看健康码,督促指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和高中风险旅游史客人重点查验核实,并对未接种疫苗人员进行重点问询并引导接种。

  2.环境防控。保持环境整洁,严格落实公共区域、电梯、推车、空调按标准要求消毒,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增加消毒频次,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提倡自助购物及非接触式扫码付费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严格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二)人员防控

  1.工作人员防护。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根据各地实际,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分梯次、有序组织好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并及时报备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附件1);加强个人日常防护,原则上不安排目的地为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公务活动,确需出行的,强调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并对出差及外出返回的员工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措施;对于来自疫情突发重点区域的业务人员,查验健康绿码合格后方可办理业务接洽或鼓励借助其他联络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2.顾客防控。在公共场所入口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鼓励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通过广播循环播放等形式实时提醒进入商超、酒店的顾客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3.人员摸排。根据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防疫要求,及时配合对有相关旅居史人员进行摸排和登记造册,并及时与所属社区报备,按要求指导人员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瞒报、漏报。

  (三)应急演练

  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根据防疫新形式及时调整完善处置方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所有从业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制、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操作,从员工管理、顾客引导、消毒清洁、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群防群控。

  (四)宣传培训

  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内部宣传平台、电子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本行业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普及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知识,树立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健康责任意识。

   二、精准防控

  1.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运行要求,各大型商超采购的拟进入寒亭区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于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进仓检测消毒。

  2.各大型商超在售进口冷链食品时,须设专柜、专人销售,并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能进入我区生产、销售、使用。

  3.严格落实进口冷链从业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着工作服,并对冷链工作人员进行“应检尽检”系统注册,通过实时查询,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无遗漏。

  4.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各大型商超必须在冷链系统中流转和记录其购销行为,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实现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应急处置

  (一)个别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出现关联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时

  1.个别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发现确诊或可疑症状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商超应急处置组或相关职责部门,并立即安排相关职能人员赶赴现场,做好个人防护,引导至隔离(健康)观察室,执行标准防护(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医用帽子、护目镜乳胶手套、胶鞋等),并立即对确诊或可疑症状人员接触的设施或环境进行全面规范消毒。

  2.商超、酒店防控指导员应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做好确诊或疑似病例基本信息了解及记录;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和转运专车,送往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3.城区内大型相关商超、酒店无条件配合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排查登记;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疫点(商场区域)消毒工作,停止营业,积极协助样品采集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4.相关大型商超积极配合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立即开展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及时通知其他从业人员减少相互间交流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商超秩序。

  (二)我区范围内出现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时(非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区域)

  1.加强口罩、消毒液、消毒湿纸巾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以满足本行业人员及顾客需求。

  2.对每一位进入商超、酒店的人员必须一对一严格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要求佩带口罩,对有发热症状或未佩戴口罩的顾客劝阻进入商超、酒店。

  3.设立商超、酒店人流控制标准,营业时间内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提醒顾客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顾客在一个购物区域内停留时间尽量不超过15分钟。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建议购物、就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市商场管理人员要实时统计场内人数,在高峰时段采取分批分次进入,必要时禁止人员进入。

  4.对日常生活需求量大的禽、蛋、肉、鱼、蔬菜等生活必需品柜台,增设操作人员,增加称量台位,缓解人员集中挑选。增加成品和半成品菜品和提前称重包装,方便顾客直接拿取。

  5.增加收银人员和收银通道,鼓励顾客到自助区结账,缓解顾客排队时间,顾客结账排队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6.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优先选用开窗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商超营业开始前及结束后,集中空调新风系统多运行1小时。

  7.建立从业人员监测制度,每日记录从业人员体温、询问是否有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并做好登记,不得带病上岗。

  8.必要时根据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落实停工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封城状况时

  在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应急处置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强化大型商超日常防疫标准的前提下,全力配合落实我区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具体可参照《寒亭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寒亭区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方案》(附件2)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寒亭区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党组书记陈卫光、局长秦丽男任组长,王苗苗任常务副组长,金波、孙丽萍、范伟才、邵农波、张红玲、徐颖、张晓叶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商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领导包靠机制(附件3),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做到联防联控,人物同防。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全力做好防控保供稳价工作。

  (二)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为提高疫情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疫情应急信息得到快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建立分管领导带班、局办公室安排总值班的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严格交接班手续,确保不脱岗。值班人员和办公室接收到行业领域疫情相关信息后,根据情况应迅速报局相应科室和分管领导,并上报区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2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为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及时消除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五版)的通知》(内防指发(20xx)38号)、《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呼防指通(20xx)103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和浩特市现场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综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呼防指通(20xx)107号)及《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呼卫健字(2022)10号)的要求,经委领导研究,制定我委《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一、工作与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医疗防护物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保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疫情相关医疗防护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实行统筹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疫情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医疗防护物资的及时充分供应。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定期开展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演练,保证应对突发疫情时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的效率。

  二、储备规模

  县疾控中心现有防护物资储备库5间,储备规模可暂时参照防护物资、消杀物资、检测试剂等物资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防护用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含提取和扩增)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内一轮全员核酸检测需要(10:1混样检测)、同时与供货商书面协议约定储备多轮物资,疫情突发时能够紧急调购到位,确保物资库存每天能至少持续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县医院配备一个急救药品库和一个防疫物资储备库。急救药品可满足常规医疗救助需要,并根据救助需求动态调整药品可随时满足救助需要。防疫物资可满足医务人员一个月需求量,并依托现有医药储备企业签订合同,24小时可进行及时补充。

  三、调拨流程

  1、县疾控中心需保证在疫情出现时,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紧急调用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保证全县物资调拨工作。

  2、各单位需要申请调拨医疗防护物资,可向县卫健委提出申请,医疗防护物资可按照委出具的物资调拨单在县疾控中心办理出库手续,到指定位置领取物资。

  3、紧急情况下,准备好物资调拨车辆,随时按照需求调拨物资,并且实时监控医疗防护物资配备情况,如出现短缺马上补充解决,如县域内不能及时补充紧缺物资,可向市级申请调用库存物资及时补充。必要时可按照县领导批示意见先领取物资后补手续。

  四、加强数据统计

  建立准确、清晰的储备量、需求量等医疗防护物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加强对储备物资储备数据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台账,及时补充更新相应物资,并及时变更报表,确保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按照数据报表准确调拨物资,为县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本机制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监管,继续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未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储备或使用医疗防护物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3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特此制定《宝鸡市陈仓区西秦小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分工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落实购买。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学校卫生室,学校卫生室管理员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规范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疫情发生后医疗防疫应急物资有序按需保障供应到位,根据《杭州市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遵循企业承储、政府补贴、品种控制、总量平衡、动态管理、有偿调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任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储备目录、储备数量,储备方式和储备周期;负责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采购、调度、供应、发放和储备。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监控、调度本地防疫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情况,提高我县防疫防控物资生产保障能力;负责应急医疗防疫物资质量和价格执法等监管;落实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快速审批工作;负责制定医药商业流通领域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计划,加强对市场的物资投放;形成商业储备。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的资金预算管理,审核储备补贴预算,落实储备资金。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储备情况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承储企业

  第四条承储企业,须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通过GSP认证,供应及配送能力强的医药流通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无亏损情况。浙江省、杭州市应急承储企业和具有资质的淳安县生产企业优先考虑。

  第五条承储企业根据企业管理水平、仓储条件、供应能力、经营规模及效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愿等情况择优选定。为有利于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医药承储企业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承储企业须与县卫生健康局签订承储协议。

  第三章储备规模和资金

  第七条根据疫情防控需求确定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年度储备规模,储备计划暂定三年,2020-20xx年储备资金暂定615万元。每年储备计划下达后,由承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拨付。

  第八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资金主要储备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具体储备品种、数量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疫情、灾情的需要与承储企业商谈后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承储企业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资金的使用负责。

  第四章储备管理

  第十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实行品种控制、总量平衡的动态储备。在保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品种、质量、数量的前提下,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应根据具体药品、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及质量要求,对储备药品、医疗器械进行适时轮换,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库存总量及分品种数量不得低于储备资金余额的60%。

  第十一条承储企业要加强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入、出库管理,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入、出库实行复核签字制。

  第十二条县域医共体统一向省市应急承储企业购置储备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承储企业应及时做好物资补充。储备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价格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域医共体单位谈判,原则上价格不高于省药械采购中心或政采云价格,并在省药械采购中心或政采云平台上采购。

  第十三条承储企业要加强其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质量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季检制度,检查工作参照GSP实施指南。

  第十四条承储企业要制定物资储备应急工作预案,切实做好所储备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五章调用管理

  第十五条需要动用应急医疗防疫储备物资时,经县卫生健康局确认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及时向承储企业下达调用通知。承储企业接到调用通知后,24小时内将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对调出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质量负责。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积极为紧急调用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运输提供条件。

  第十六条情况紧急的,县卫生健康局立即通知承储企业先按要求发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后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应急医疗防疫储备物资实行有偿调用。提出启用医药储备申请的相关部门,事后要负责协调实际使用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时支付货款。储备物资的价格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

  第十八条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储备物资调用台账,实时与承储企业核实,确保帐实相符。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承储企业对储备物资要单独设立台账,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实际储备情况按要求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

  第二十条承储企业应加强对本单位执行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各项政策情况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连同年度储备工作情况,报县卫生健康局。

  第二十一条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及储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承储资格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可会同县财政局调整或收回应急医疗防疫储备资金:

  1.企业不能按要求完成储备或调运任务的;

  2.由于经营保管不当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

  3.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

  4.企业发生变故不具备药品承储企业条件的;

  5.不能按时报送储备情况季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报告的;

  6.发生其它不能履行储备任务情况的。

  第二十三条承储企业延误救灾防疫及突发事故急救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弄虚作假骗取储备资金,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药品储备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5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减少学生感染概率,确保校园安全,特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如下安排。

  一、错峰放学

  中午放学:高中11:20,初二11:40,初一初三12:00下午放学:初中及高一17:10,高二高三17:301.学生入校离校两路纵队保持间距有序入校、离校。2.晚自习放学后,当堂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返回寝室就寝,返回寝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寝室。

  二、错峰就餐

  1.早餐:7:00-7:40,住读生在校就餐;走读生可选择在家或食堂就餐。

  2.午餐:全校学生均在校就餐,不得外出。

  11:20:

  住读生:高一年级、高二12班住读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二楼取餐;高三年级、高二345班住读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一楼取餐;住读生取餐后全部回寝室就餐,生活老师负责本单元学生就餐秩序;科任老师将住读生送达食堂后立即返回教室。

  走读生:高中各年级走读生派代表(每个年级统一安排)到食堂一楼处取餐,走读生全部在教室就餐,就餐时保持足够间距,高中各年级1、2班第五节课科任老师陪餐,并负责该班走读生就餐秩序。高三学生就餐结束后,立即回教室自习、午休。

  11:40:

  初二奇数班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一楼AC座位就餐;初二偶数班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二楼AC座位就餐;就餐结束后立即回教室午休,不得聚集。

  12:00:

  初三奇数班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一楼BD座位就餐;初三偶数班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二楼BD座位就餐;就餐结束后立即回教室午休,不得聚集。

  初一年级各班主任立即到本班教室就位,以班为单位派学生到食堂一楼取餐回教室就餐;各班1、3、5纵队先就餐,2、4、6纵队后就餐,未就餐同学戴好口罩完成学习任务,第二天交换;班主任陪餐,并负责本班午餐就餐秩序;学生就餐结束后在教室午休。

  3.晚餐:17:10:

  初二住读生、初三上晚自习的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二楼AC座位就餐。

  初一住读生、高一住读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一楼AC座位就餐。

  17:30:

  高二住读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二楼BD座位就餐。

  高三住读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一楼BD座位就餐。高中走读生以年级为单位到食堂一楼取餐到教室就餐,由各年级1、2班第九节课科任老师陪餐并负责就餐秩序。

  就餐结束后准备晚自习。

  4.注意事项:

  (1)全校学生午餐晚餐前提前将餐具带到教室,放学后就餐前不得回寝室。

  (2)打饭打菜一步完成,请同学们提前想好所打菜品。

  (3)初一年级午餐和高中部走读学生午餐、晚餐均到食堂领取盒饭,盒饭价格8元/份(两荤一素)。

  三、充卡事宜

  校园卡充值:开学报到当天到食堂底楼排队保持间距充卡;新充卡学生缴纳20元卡费(初一走读生、高中走读生不用办卡),使用完后可凭卡退费;荤菜每份5元,素菜每份1.5元,米饭1元(可添加),各位家长请根据孩子实际就餐情况一次性充值一周的金额;享受一免一补的学生直接带卡按规定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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