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合同

2023-06-10 17:08:29 用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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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3、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用电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4、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都属违章行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章行为。

  6、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总包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录用。

  8、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用电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商议,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⒈甲方责任

  ⑴为聘用人员提供劳动用具与材料以及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⑵对聘用人员的劳动进行安排与管理,对其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困难进行及时的协调与解决。

  ⑶对聘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⑷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按双方的约定及时结算与支付劳务费。

  ⑸甲方只负责乙方的劳务费用,不包含各种保险等未约定的各种费用。

  ⑹乙方在校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身体疾病、安全事故等)造成的损失都有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没有责任。

  ⒉乙方责任

  ⑴乙方人员在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

  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指令和任务。

  ⑶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的`工具与材料必须爱护使用,若因丢失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工具材料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⑷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如因违反以上制度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⑸乙方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

  ⑹乙方人员自身所发生经济和民事纠纷由其自行解决,因违法乱纪所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二、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办法

  ⒈劳务费:

  按照________市工资标准:每月____________元。不提供保险及其它任何费用。

  ⒉乙方的劳务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起止时间为当月的____日至______日止,次月______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劳务费。

  三、其他事项

  ⒈劳务协议期限未到,乙方人员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待甲方找到替换人员后,才可结算工资离开学校。对于未经许可而退场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扣除其前一个月的工资。

  ⒉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并视具体情况扣发其尚未支付的工资。

  ⑴乙方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⑵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⑶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仍无改正的;

  ⑷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⒊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⑵甲方不履行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侵害乙方合法权利的;

  四、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到本工作结束,劳务费结算并支付完毕后该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电合同 篇3

  供电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用电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__________

  电力可供量

  (千瓦小时)

  计划用电量

  (千瓦小时)

  单 位

  (千瓦小时)/元

  金额

  用电时间

  电费: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万 仟 佰 拾 ______元 角 分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_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__________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

  六、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份,供、用方各执一份,副本送银行、工商局(所)各一份备案。

  供电方:__________ (盖章) 用电方: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用电合同 篇4

  甲方:xx供电支公司xx供电所

  乙方:xx村委会

  为明确农村用电管理的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护农村用电户的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书如下:

  一、产权界定

  三、农村的广播线、电话线、有线电视闭路线(签有合同者除外)等严禁与电力线同杆架设,为避免人身触电、财产损坏等事故,已同杆架设者应拆除,电力线与弱电线不准混合进入室内。否则,供电企业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止供电。

  四、村委会应保证电力线廊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规划院基、建筑房屋、种植危及供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

  五、村委会应经常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形式,组织群众学习《电力法》、《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条例》、《农村安全用电须知》及各种电力法规,使群众真正懂得如何安全用电,并自觉遵守和执行。

  六、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做好家用漏电保安器的安装、投运管理工作,保证家用漏电保安器安装率、投运率达100%。

  七、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必须到供电所办理有关手续,由供电所具体承办临时用电有关事宜,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并加装漏电保安器。

用电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_______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2.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3.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5.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6.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8.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0.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用电合同 篇6

  供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用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____千伏____线三相交流____千伏。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____千伏安,其中____千伏安____台,____千伏____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由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三条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或____省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电气设计说明

  用电负荷分布图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过高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二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一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其他100千伏安以上用电,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第四条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一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三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应向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____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第五条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

  第六条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第七条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

  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第八条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共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进。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表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检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五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他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经济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带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带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一至二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始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_—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供电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需电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用电合同 篇7

  用电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云南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在新建沾益站房施工,需从甲方接出施工用电,根据乙方提出用电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供电。为了明确供用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用电地址:新建沾益站房;

  2、用电用途:施工用电;

  3、用电容量:???千瓦;

  4、乙方用电电费单价按用电量以计量电表抄度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表的原始计量度数由双方确认后为准。

  2、乙方如有改变用电容量,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入使用,否则以违章用电处理,甲方单方有权中止供电。

  3、甲乙双方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甲方以配电箱进线为界,乙方自配电箱出线后,应自行负责维修保养,确保用电安全。对乙方责任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4、严禁私自迁移、更改容量和擅自违章转让电能对外供电,若造成甲方用电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电费每月底结算一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期限交付电费,如果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今后氧气厂电价有变化,则甲方的电价也随之调整。

  6、乙方用电前向甲方缴纳搭伙费贰仟元整(¥元),此费用不返还。

  7、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用电合同 篇8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共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进。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表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检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用电合同 篇9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商议,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为聘用人员提供劳动用具与材料以及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⑵对聘用人员的劳动进行安排与管理,对其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困难进行及时的协调与解决。

  ⑶对聘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⑷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按双方的约定及时结算与支付劳务费。

  ⑸甲方只负责乙方的劳务费用,不包含各种保险等未约定的各种费用。

  ⑹乙方在校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身体疾病、安全事故等)造成的损失都有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没有责任。

  2、乙方责任

  ⑴乙方人员在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

  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指令和任务。

  ⑶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的工具与材料必须爱护使用,若因丢失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工具材料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⑷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如因违反以上制度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⑸乙方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

  ⑹乙方人员自身所发生经济和民事纠纷由其自行解决,因违法乱纪所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二、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办法

  1、劳务费:

  按照xx市工资标准:每月_______元。不提供保险及其它任何费用。

  2、乙方的劳务费每月结算_______次,结算起止时间为当月的_______日至_______日止,次月_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劳务费。

  三、其他事项

  1、劳务协议期限未到,乙方人员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_______个月提出申请,待甲方找到替换人员后,才可结算工资离开学校。对于未经许可而退场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扣除其前_______个月的工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并视具体情况扣发其尚未支付的工资。

  ⑴乙方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⑵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⑶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仍无改正的;

  ⑷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3、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⑵甲方不履行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侵害乙方合法权利的;

  四、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到本工作结束,劳务费结算并支付完毕后该协议自行失效。

  本协议_____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用电合同 篇10

  供电局 XX公司计划供用电经济责任合同书

  一、用电指标:

  月份 XX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 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

  1.在高峰负荷时间 XX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 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 供电局XX证 XX公司用电指标 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

  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万度。

  1.如果某XX公司月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 XX公司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 XX公司不超指标 万千瓦情况下,由于 供电局原因影响 XX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 XX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 XX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 XX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 XX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 月 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 XX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 XX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 XX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 供电局用XX和 XX厂。

  供电局 XX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用电合同 篇11

  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乙方提出用电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供电。为了明确供用双方责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应遵守供电局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供应用电设备为315KW电力变压器。

  2、电源由甲方所使用

  直接提供,本着计划、节约、安全用电的规定,乙方如有改变用电容量,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入使用,否则以违章用电处理,甲方单方有权中止供电。

  3、甲乙双方维护管理责任范围。以甲方所使用电力变压器进线为界,乙方自接线后,应自行负责维修保养,确保用电安全。对乙方责任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4、严禁私自迁移、更改容量和擅自违章转让电能对外供电,若造成甲方用电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用电量以供电局抄度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价和计量均按甲方对外统一每度

  元收费计算,电费每月底结算一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期限交付电费,如果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今后电业局电价有变化,则甲方的电价也随之调整。

  6、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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