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方案实用

2023-06-11 15:37:42 项目安全方案

  我为了获得最佳口感,制作了这份“项目安全方案”,希望您在阅读后能有所启发。毕竟,机会只会留给那些有充分准备的人。对于要尽快落实的项目,我们应该注重方案的准备,因为方案在工作的具体步骤及整体进度推动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项目安全方案【篇1】

  关于印发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细则的通知

  (穗安监〔2008〕102号)

  各区、县级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细则》业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迳向市安监局反映。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袁小毛,电话:83647050)

  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

  (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细则

  为规范广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2006〕第8号令)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粤安监〔2007〕4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建设项目范围及安全许可权限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

  (一)省安监局委托的建设项目;

  (二)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建设项目;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

  (四)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建设项目。

  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级市)安监局”〕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建设项目;

  (二)生产化学品过程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性自用危险化学品且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

  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工作细则:

  (一)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二)危险化学品勘探、开采及其辅助储存建设项目;

  (三)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建设项目;

  (四)城镇燃气辅助储存建设项目;

  (五)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建设项目。

  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许可程序:

  (一)加油站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

  (二)工业气体充装经营的储存建设项目;

  (三)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仓储备案证企业,在其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非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装置的建设项目;

  (四)扩建、改建项目中不增加建筑物,只改变生产工艺或在生产场所增加生产设施、装置的建设项目;

  (五)生产性自用危险化学品且储存数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种类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依次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设立安全审查;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三、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设立安全审查

  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式2份):

  1.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表;

  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另附电子文档1份);

  3.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其中,现有企业拟建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且不新增加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仅提交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使用土地建设的建设项目,仅提交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6.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式2份):

  1.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表;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另附电子文档1份);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4.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6.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汇编(含规划红线图、消防审核图等);

  7.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申请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文件如下(一式2份):

  1.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

  2.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

  3.由有资质安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安全检查报告(含消防审核及验收文件;防雷、特种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文件;建筑工程验收文件;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等);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6.由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7.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8.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式2份):

  1.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表;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另附电子文档1份);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4.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由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7.由有资质安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安全检查报告(含消防审核及验收文件;防雷、特种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文件;建筑工程验收文件;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等);

  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四、工作方式

  (一)组织形式

  1.市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审查或者审核工作由市安监局组织并做出决定。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会、华南理工大学工控学院及安全中介机构等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

  区(县级市)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审查或者审核工作由各区(县级市)安监局组织并作出决定。2.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市安监局负责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的审查工作,可以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安监局或者该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托单位)承办,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事项由市安监局审议、决定。

  (二)工作方式

  1.在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采取组织专家集中审查的方式。

  对国内没有生产(储存)、大型联合生产、选址在生产生活相对密集区域和在组织专家集中审查时专家提出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赴建设项目现场核查。

  2.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资料的审核工作,采取组织专家集中审核的方式,根据需要可组织专家赴建设项目现场核查。

  3.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采取组织专家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审查的方式。

  五、工作程序

  (一)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程序

  1.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受理审查: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告知建设单位向与本细则规定相应的部门提出申请;

  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存在能够在申请时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即为受理;

  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全部补正的,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日期为收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的全部文件、资料的当天。2.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如下方式处理:

  ⑴直接审查方式

  ①在组织审查前,审定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工作的专家组组成,并发出审查工作通知。

  ②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集中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包括补正的)的内容(或者建设项目现场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⑵委托审查方式

  ①市安监局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工作委托书》。

  ②在组织审查前,与受委托单位共同商定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工作的专家组组成,由受委托单位发出审查工作通知。

  ③受委托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集中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包括补正的)的内容(或者建设项目现场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④受委托单位组织审查工作结束后,向市安监局书面报告审查工作情况。

  3.对于原则通过审查、需要整改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将分别根据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如下处理:

  ①建设单位在承诺限期内完成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后,由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补充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②建设单位未在承诺限期内完成或者报告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的,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经审议、决定不予安全许可,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审查工作结束后,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根据专家组、协助审查的单位代表和审查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议、决定。市安监局委托审查的建设项目由市安监局根据被委托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5.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决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事项后,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

  (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程序

  1.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受理和登记。

  2.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组织专家或技术支撑单位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备案意见。

  4.市安监局或区(县级市)安监局审议、决定后,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三)简易程序:

  1、加油站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工业气体充装经营的储存建设项目和扩改建项目中不增加建筑物,只改变生产工艺或在生产场所增加生产设施、装置的建设项目,可以不经设立审查、设计审查和试运行,项目建设前将相关资料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建设完成后直接申请竣工验收;

  2、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仓储备案证企业,在其红线范围内建设非危险化学品设施装置的建设项目,可免予建设项目安全许可,项目建设前将相关资料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完成后应对企业进行全面安全现状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报省、市、区(县级市)三级安监部门进行告知备案。

  六、安全许可时限及许可说明

  (一)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时限

  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决定,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有效期限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有效期为2年,自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决定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自动失效。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机关在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时,要在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上注明有效期和安全许可范围。

  2.对已取得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但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立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取得同意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按照《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办理程序》规定要求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批准书,并提交同意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决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有效期为2年,自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决定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自动失效。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机关在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时,要在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上注明有效期和安全许可范围。

  4.属于联合生产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其他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试生产(使用)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生产(使用)期限。申请延期时,建设单位应提交延期申请的书面报告(报告需写明延期的原因等情况)和重新编制的试生产(使用)方案。

  5.建设单位收到同意投入生产(使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10日内,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或申请变更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生产许可。

  (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1.建设项目涉及危险、有害因素未全面分析、辨识的;

  2.建设项目涉及危险、有害程度分析、判断不准确的;

  3.未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者论证不充分的; 4.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未确定的;

  5.安全设施的对策与建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

  6.未选择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

  7.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

  1.未经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或者经安全审查未通过的;

  2.未选择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3.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规定进行设计的;

  4.未采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的;

  5.对未采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6.其他关于安全设施和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

  (五)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符合试生产(使用)条件:

  1.未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2.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

  5.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的;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安全检查报告的结论意见为不具备试生产(使用)安全条件的; 7.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1.未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2.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

  5.未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

  6.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的;

  7.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未整改的;

  8.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9.对依托现有企业生产、储存条件进行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未将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现有企业生产、储存条件的改造与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步进行的。

  (七)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

  统一使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文书(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44号)规定的文书。

  (八)本细则未具体列明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程序和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技术支撑机构不得参加与其有关系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

  (二)对于委托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市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安监局要积极予以配合。

  (三)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人员,要保守有关国家秘密和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坚持“科学、客观、求实”的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八、其他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项目安全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5‰以下。

  2、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60%,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50%,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40%;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__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同时,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尤其要细化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内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务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建管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__年7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厅建管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员:省建设工会主席

  省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省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联系人:___,联系电话:_______,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区)建委(建设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省建设厅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条件,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活动。

  (四)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具体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五)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同时,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经过专门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抓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普查登记,认真填写《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普查登记表》,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厅建管处。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

  (七)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具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和本企业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项目安全方案【篇3】

  附件1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试行)

  A危化项目备字〔B〕C号

  D:

  你单位年月 日提交的《E试生产(使用)方案》收悉。经审查,《E试生产(使用)方案》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和要求,现予以备案。请严格按照《E试生产(使用)方案》,组织试生产(使用)。如果在E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所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存在着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缺陷和问题时,请及时完善和改正所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将完善和改正后的安全措施及其说明报送我局备案。

  E试生产(使用)期间,你单位可凭本《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购买原料,销售试生产的产品。

  E试生产(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个月。请根据试生产(使用)情况,在试生产(使用)结束前及时向H提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实施部门盖章)

  年月日

  抄送:I、J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试行)

  A危化项目备字〔B〕C号

  D:

  你单位年月 日提交的《E试生产(使用)方案》收悉。经审查,《E试生产(使用)方案》存在以下问题:

  请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G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解决上述问题,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修改后的《E试生产(使用)方案》重新报送我局备案。此外,在《E试生产(使用)方案》未予以备案前,不得组织E的试生产(使用)。

  (实施部门盖章)

  年月日

  抄送:I、J

项目安全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唐山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天气影响对施工安全造成危害,保障建筑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公司制定此监理方案。

  一、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把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救援组织体系和汛期施工安全值班制度,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管理能力。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监理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安全主体管理责任,结合汛期施工生产,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汛期安全组织保障体系运行管理。

  2、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防汛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各类抢险物质的储备情况。

  3、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险情隐患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围挡、职工暂舍、食堂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查、凡达不到安全标准条件的必须停工监督整改。同时,要对现场塔吊、各类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坚持落实大雨、大风期间停止露天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塔吊和其他高大设备的防雷工作,现场机械设备要切断电源,人员集中到安全地带,以防发生意外。

  6、项目部要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

  7、主汛期各项目人员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司汇报。

项目安全方案【篇5】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关于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维稳综治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在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月7日、1月21日

  二、检查方式

  以自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督查等形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成效,落实责任,我院特成立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四、检查重点

  1、安全疏散出口检查:门诊输液大厅、治疗室、住院部、各楼楼梯间等走火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通畅,指示标识是否清晰。

  2、消防安全检查:对院内各科室、宿舍及1间出租商铺的防火进行巡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用电用火、危险品、燃气电器设备检查,医院义务消防队员灭火预案等。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消毒锅炉、电梯、配电房、救护车等的检验检测工作进行检查,规范操作和保养,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操作规程,是否做好安全生产预防性工作落实。

  4、危险化学品检查:氧气、酒精、煤气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安全存放和使用;剧毒麻药品管理是否做到五专(专人、专帐、专柜、专册、专用处方),是否落实双人双锁保险柜及报警装置等管理。

  5、春节期间值班制度管理:制定值班安排表,值班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到发现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并报有关部门。

项目安全方案【篇6】

  根据20xx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农安办、农业局、畜牧局和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农业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并观摩了农安办区域化管理指挥中心大厅,到凌河镇现场察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大儒林区域化基地建设情况。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努力提高应对国外绿色壁垒能力,从20xx年开始,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了农业产出效益,促进了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被省和国家质检总局誉为“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通过推行区域化管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先后有7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社,为中直机关以及鲁商集团、上海联华、百货集团等国内大型超市配送农产品30多万吨。继获得供港、供澳、供博蔬菜直供资格后,又成为唯一的广州亚运会蔬菜直供基地。今年4月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来我市调研时,特别对我市深化提升区域化管理“模式”,促进现代农业率先发展、打造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的创新性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全面推广‘模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全覆盖”,写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我市先后被评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0xx年,全市实现农产品出口创汇2。8亿美元,同比增长36%;农民人均纯收入7680元,比上年增加1630元。

  (一)逐步完善了政府主导、科学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两导三动”工作推进机制。

  市政府成立了由3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镇级也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对区域化建设在政策和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质量标准、控制管理、科技服务和检验检测“五个体系”。

  在严格实施已有国家级和省级标准的同时,参照日本、欧盟等国际农业操作规范,研究制定了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33个,参照出口国食品卫生标准,制定生产标准200多个。按照“基地规模化、形式多样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已建成通过认证或备案的标准化种植基地70万亩、养殖基地775个。对基地建立管理档案,实行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全部严格实施标准化。

  (三)从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入手,基本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对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化学投入品进行严打和整治,对现有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规范,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实行备案和准入制度,推行连锁加盟、定点直供的经营模式。目前,已建成市级农药电子交易市场1处,市级兽药配送中心1处,市级化肥配送中心1处,镇村农药连锁直营店819处,兽药连锁直营店69处,社区化肥直营店120处。先后核准了217家农药生产企业的1177个产品和175家兽药生产企业的1451个产品,作为农兽药专供产品予以备案。设立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重点蔬菜生产区建立12处快速检测点,外贸食品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成立全省首家自有出口蔬菜检测中心,并取得国家实验室认证资格。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区域化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标准化基地虽然初具规模,但受土地、水资源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基地发展不平衡;二是随着种植养殖基地的不断发展,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三是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地下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交易规范难度仍然很大;四是随着农产品交易量的扩大,现有的`交易市场功能、设施等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五是监管力量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大力实施品牌农业战略。

  “农产品出口第一县”、“放心菜”目前已经成为我市的品牌。要继续在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三品”认证产品、扩大基地面积、争取地理标志产品上下工夫,大力培育国家、省名牌产品。要积极引进国际著名品牌,将建成国际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基地。在巩固国际贸易市场的基础上,全面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促进市场多元化发展,争取国际市场出口交货值、国内高端市场销售量都大幅增长。要高度重视龙头企业的培植和发展,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全力建设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模范区。

  在建成国家级示范区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有机、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打造高端农业聚集区。最近,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快现代园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抓住机遇和优惠政策,促进工作更好发展。

  三是切实搞好“三个中心”建设。

  总投资2.3亿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中心,集科研开发、监控指挥、质量检测、商务交易、产品展示和会议培训六大功能于一体,市政府要加强调度,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完成。要加快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500亩的大型生鲜冷链物流中心,规划建设1处农业化学投入品仓储配送中心。

  四是健全完善“三位一体”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要进一步完善集农技推广、执法监管、质量检测于一体的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职责,特别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镇、街责任,确保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制度管。要继续深化改革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体制,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机制。

项目安全方案【篇7】

  为做好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现场安全等工作,稳定职工队伍,有效地保护公共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使项目部全体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春节,特制定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现场安全方案。

  施工至此,综合楼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其中一层A~C轴已施工完成,综合楼幕墙基本施工完成,现阶段施工现场材料较多,种类繁杂,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便成了春节期间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一、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工地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消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烟厂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应急预案》的消防组织进行分工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在现场各楼层均配置3至4个灭火器,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二、春节期间防盗安全保护措施

  春节期间项目部建立值班制度,保证人手,安排好值班。要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值班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讯畅通。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加强对仓库钥匙的管理,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施工电梯等处工器具及电缆线的管理,同时施工电梯进出料口必须加锁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措施。由于施工现场面积较大,出入口较多,因此现场除正大门外,其余各门都必须锁好并加封条,正大门必须24小时轮流值班,此外夜间值班时,应加设照明器具,确保现场工器具安全,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偷盗行为。对于现场出现的盗窃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必要时应果断拨打110报警,尽量避免自身与盗窃者的身体接触,避免危险,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对所有停用的施工机具的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全部拉闸断电,并锁好总配电房及各级配电箱门,交由留守的专职电工保管。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确保施工现场春节期间的现场用电安全。

  四、春节期间值班人员管理

  现场留守值班人员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留守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禁溜岗,严禁当班期间喝酒。

  2、节日期间严禁一切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尤其应注意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儿童。

  3、做好日常的现场巡视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组织留守人员共同进行解决,如有必要应及时报警并报知项目部。

  4、留守期间严禁私自使用现场内任何施工机具。

  5、对仓库等重点设施应做好防火、防盗的准备工作。

  6、节日期间现场如发生任何安全或意外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

  7、施工现场值班人员要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不关机,确保信息通畅,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工作。

  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及时妥善处理。

项目安全方案【篇8】

  根据__委办关于印发《__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__委办发〔20__〕号)要求,为扎实推动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活动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面向林业工作、面向员工、面向社会,深入开展“__林业”活动,围绕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把握宣传规律,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建立健全林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为我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向全体干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宣传力度。

  (二)强化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宣传。突出对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的宣传。

  (三)对重点领域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深入局属各单位,针对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季节性工作特点,在重要防火期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提示信息、下发安全知识培训手册及森林防火宣传单。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局机关利用会议不定时的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二是要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和素材,编辑小册子、宣传单,宣传林业方面安全常识。三是利用科普知识“三下乡”活动之际,要开展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以发放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单、制做森林防火展板等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农村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今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局属各单位要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经验,结合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通过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贯穿全年,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组织职工,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森林防火和消防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遍提高广大群众和林业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落实到位,成立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湿地办,湿地办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围绕主题,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精心组织。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防火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务求实效。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力促进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局属各单位在进行宣教活动中,及时总结经验等信息,确保“七进”活动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项目安全方案【篇9】

  为落实鹤山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鹤消安办字【20xx】1号文件工作要求,全力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火灾频发势头,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岁末年初的消防安全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全镇辖区内在春节前及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春节前消防大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成立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杜海燕(镇长)

  副组长:林坤泉(党委委员)

  麦煜林(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员:任振健(消防、安监局)

  李顺平(党政办)

  梁海波(城环局)

  张西庆(社会事务办)

  梁志强(维稳综治中心、义务消防队)

  梁学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范卫华(卫生院)

  容杰波(市场监管所)

  黄光宗(供电所)

  麦锦章(电信分局)

  苏鹤年(房管所)

  陈景文(人社所)

  杜远明(交警六中队)

  吕海生(派出所)

  罗志平(中心小学)

  陈福儿(宅梧车站)

  各村(居)委会网格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宅梧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大检查具体部署、安排、汇总工作,联系人:任振健,联系电话:xxxxx。

  二、检查对象和重点内容、时间

  (一)检查对象:

  网吧、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三小场所”等火灾易发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单位是否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是否擅自重新装修;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3、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4、从业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落实情况;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情况;

  8、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是否违规住人情况;

  9、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情况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1月26日止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落实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村(居)网格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节前,至少开展1次由主要领导带队和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部署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严查整治工作,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对于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特别是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欠缺、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要列为重点火灾隐患限期完成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未按要求整改的场所以及未经过审核验收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上报市消防部门予以停业整顿,镇消防安全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敦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媒介,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注意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家庭防火、自救逃生常识宣传,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汇总报送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月26日上午10点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安全方案【篇10】

  根据《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阿安委办字〔20XX〕27号)文件要求,现将阿拉善盟水务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指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自治区水利厅、盟行署、盟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动水利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盟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各旗区水务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安排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旗区水务局要按照《阿拉善盟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阿安委办字〔20XX〕24号)(见附件1)的要求,积极参加盟安委办开展的20XX年全盟“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安全生产草原行”活动、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

  (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活动。邀请各旗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谈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2)。

  2.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各旗区水务局要组织相关媒体,充分报道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广泛发动水利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请全盟符合条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3)

  4.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

  动。请各旗区水务局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活动,阿拉善盟水务局将定期统计通报参加人数,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区水利行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方案见附件4)。

  5.安全生产万里行之水利行。各旗区水务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的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水利工程建设与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案例曝光工作,并定期向阿拉善盟水务局建管科报送。要发挥“12314”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水务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旗区水务局要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了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5),各单位可以在开展宣教活动时选用。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

  各旗区水务局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四)有关要求

  各旗区水务局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于6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见附件6);6月26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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