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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1
自20xx年全县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我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抓住重大节假日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的消费旺季,加大了宣传力度,开展了系列促销活动;各镇街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全力推进家电、汽摩下乡工作,有效开拓了农村市场,拉动了农村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县家电、汽摩下乡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我县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7月31日,我县共销售家电、汽摩下乡产品3021台(部),实现销售金额693681.17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抓好组织领导落实。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启动后,我县及时召开了由相关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政局工作人员及县级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家电下乡工作会,印发了《神池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神池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试行办法》等文件,县商业服务中心与各中标销售网点签定了责任书。各镇街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机制,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序开展。
(二)积极抓好政策宣传落实
一是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对全县前期家电下乡总体宣传工作做出了部署,对宣传活动内容、活动安排、活动方法、工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家电下乡宣传月期间,全县上下一起行动,大张旗鼓开展了宣传活动,宣传车进镇、村40余次,召开各种会议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册),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集中报道60余次,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引导中标企业销售网点搞好宣传。一方面,注重指导并引导全县各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规范店面设置,张贴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告示;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与各县级销售网点的跟踪和联系,引导销售网点利用节庆消费旺季,开展系列展销、促销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直接面向农民朋友宣传。通过深入广泛宣传,促使了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响应政策,推动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一是认真抓好销售网点规范化工作。我县结合城乡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按照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要求,选择了12个家电、汽摩网点进行备案,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将备案网点向社会作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监督。并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网点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业务培训工作直接关系到家电下乡的实施。家电下乡实施中,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产品生产销售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网点管理以及补贴申请、备案、追溯等重要功能,是整个家电下乡的中枢和血脉,其操作培训是家电下乡业务培训的重点。目前我县商业服务中心、财政及主要销售网点信息管理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三是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工作。引导安排中标销售县级网点全力组织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几个节假日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活动,并要求各镇街认真做好服务及督促工作,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货源充足、品种多样、质量可靠、服务到位,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
(四)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抓好执法监管落实。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了监管力度,公布并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制订了《神池县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工作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执法检查机制,我县全年共出动家电下乡检查人员90余人次,严查家电下乡虚假广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对家电下乡产品商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2
根据省家电办公室的通知精神,我市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在销售网店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重点网店进行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清理情况
1、及时通知销售网店做好自查清理工作,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到位,做好迎接上级检查。
2、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点操作。我局对全市71家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店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督促网点按照规范要求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登录销售信息。督促网点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服务。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今年是实施家电下乡惠农政策最后一年,为保障了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清理自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销售量较大的销售网点,主要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按要求建立进、销、存台账,有无抽取产品标识卡销售,擅自更换产品商标、型号、有无违反产品价格规定、有无不符合条件享受补贴、有无盗用他人资料违规销售,有无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误导或欺诈消费者、有无录入虚假销售信息、有无超出规定数量销售、有无“机卡分离”等行为。对于检查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销售网点进行整改,完善措施,清理自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清理自查工作成效
通过清理整顿,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总体而言能够按照国家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规定操作执行,未存在骗取套用国家补贴资金、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商标、型号,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等严重违规现象。但部分网点存在进、销、存台帐不健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发票使用不规范,售后服务不到位等现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销售网点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个别销售网点在登记销售信息时,没有严格区分补贴用户和非补贴购买用户的信息。二是个别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家电下乡产品未建立纸质台帐。三是未张贴家电下乡举报电话、个别家电下乡产品专柜(专区)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
2、家电下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我局受工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影响,市场监管有些力不从心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调动群众和各销售商的积极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
3、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时转发到家电销售网点,让销售网点人员学习宣传有关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不断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4、加大对销售网点监管力度。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对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虚假宣传的,坚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害农民,扰乱家电下乡市场流通秩序的,取消其销售备案资格
5、继续加强经信、财政、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联动作用,确保对销售网点的监管到位,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在我市顺利完成。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3
东乡县“家电下乡”工作自XX年2月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家电下乡”这项利国利民工作。根据赣财建(XX)13号文件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以来(截止XX年1月31日),我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6家,覆盖全县13个乡(镇)和3个垦殖场,家电销售量xxx台(其中:计算机xxxx6台、洗衣机xxxx台、热水器xxxx1台、彩电xxxx台、冰箱xxxx台、空调xxx、电磁炉xxx、微波炉xxx、手机96、电动自行车49)。销售额x亿元,补贴资金xxxx万元。
二、存在问题
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防止骗补行为,我县进行了相关检查,检查中暂未发现生产厂家违规流出家电下乡标示卡问题,家电下乡产品做到一机一卡;财政部门能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本行政区域内暂未发现不法社会组织和个人倒卖家电下乡产品标示卡、农民身份信息;暂未发现销售网点购买农民身份信息以及虚开增值发票等问题。但是销售网点存在借用农民身份信息现象,主要表现为:
1。家电下乡实施初期,由于补贴申请手续繁杂,补贴兑付时间过长等实际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补贴发放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方便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领补贴,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现场兑付,采取由网点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消费者的办法,极大的提高了补贴进度和补贴效率,补贴率一度达到99%。
2。存在非农业户借用农业家庭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
3。个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帮非家电销售网点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信息。造成非家电下乡网点就可以卖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4。销售网点对购买人的信息填写不全,部分农户没有留下购买人联系方法。甚至还出现经销商为增加销量,录用自己的名字、联系电话来填写购买家电信息现象。
5。部分销售网点存在经营性行为不规范。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并悬挂家电下乡销售店标识牌,下乡产品没有分专柜分类陈列,没有张贴下乡产品告示和下乡产品购买须知、补贴申报程序等。
三、自查整顿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县财政局、商务局各司其职对全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示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以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销售等行为,督促中标企业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要求组织生产和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服务,严肃查处以各种理由推诿推延、推卸维修责任的行为。
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特别是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共查处“家电下乡”网点64家,对网点借用农民身份信息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及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共计xx元。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4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经过了地区试点和全国推行两个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家电下乡工作作为提高农民消费与生活水平,拉动国内需求,刺激经济增长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范围,简化补贴申领程序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家电下乡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家电下乡政策的各项措施在某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中央的政策精神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必须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家电下乡工作。
一、政策试点启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xx年12月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部门密切配合,快速部署,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工作。在试点地区工作顺利开展之后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将家电下乡政策向全国推广实施。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十分踊跃,成效显着。这期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扩大了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
二是增加了家电产品补贴种类。
三是制订了相关政策,规范操作流程,简化补贴审核申领程序。
二、政策实施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政策宣传力度和相关情况的调查研究不足。
二是与家电下乡政策相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三是政策的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市场监管水平低下。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
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农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要认真分析加以解决。
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利民惠民便民为出发点,继续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品种,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继续简化补贴申领程序,使农民有更大的方便。
第二,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家电下乡的行为。要果断查处,严惩不贷。
第三,国家利用财政政策杠杆,提高企业生产、销售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在扩大销售渠道,加强售后服务方面加大力量。
第四,各地方各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执行力度,使家电下乡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5
奎年来,富源县的家电下乡工作,虽然采取了一些如实行保证金制度管理、电话抽查或实地核查、对有违规现象网点进行停补整顿和罚款处理等有效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人员偏少。由于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非常大,而商务、财政部门人员配置相对较少,进行最起码的抽查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二是标志不全。部分网点的家电下乡指定店和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标志牌,损坏残缺较多。
三是标识不清。有的网点在家电下乡产品上,没有张贴统一的销售标签;有的产品虽然张贴了标签,但没有标明中标最高限价和国家补贴价,让老百姓在第一时间感受不到党的温暖。这种现象在乡镇的销售网点多一些。
四是摆放混乱。部分网点虽然设有专卖区,但家电下乡产品与非下乡产品混放。
五是台帐不齐。部分网点销售台帐的存根不齐,主要是普遍认为兑付后存根就没有必要保存,导致存根丢失现象严重。
六是一牌多店。有的销售网点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后,没有及时申报,仍延用旧密钥;有的网点只有一个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却在两个店面销售,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的及时录入。
四、下步工作及建议
(一)按照家电下乡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审核备案工作,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和社会监督,依法依规规范家电下乡经营行为,积极引导科学消费,促进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扩大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成果。
(二)针对本次检查情况,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家电下乡入户调查活动,切实把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真正办好,确保全县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
(三)鉴于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是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为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防止骗补工作,建议采取一是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信息管理和基础台帐管理,对录入信息要常分析,对异常数据或可疑骗补行为及时进行检查;二是财政部门及时通报补贴结果,对信息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采用电话及时回访,以确保补贴的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6
根据《关于清算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和展开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新财建〔20xx〕7号)文件精神,我州各县市认真展开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补贴资金使用及自查自纠情况汇报以下:
一、进步熟悉、加强领导,纵深推动、成效明显
我州各县市不断进步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熟悉,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活动宣传和工作方案的材料,落实专门工作场所,明确工作责任职员。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到村到户到商家,利用各种情势,面对面与群众交换。构成了全州自上而下、各个方面的工作网络。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我州各县市乡镇财政所设立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咨询点,同时专门印制摆放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的宣传解释材料,随时随地接受群众有关政策咨询。
截至20xx年xx月31日,我州收到自治区下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540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625万元,总计4165万元。发放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895.51万元,其中:家电下乡1557.07万元,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1838.44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482.93万元(家电下乡资金),截至xx月31日,各县市财政使用家电下乡资金垫付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215.44万元(缺口资金)。
二、补贴审核兑付的主要做法
(一)及时与网点签订协议书,调剂补贴兑付程序
20xx年2月23日自治区召开调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式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县市财政局、经贸局与各销售网点立即签订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协议书》,3月1日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由农户申报,乡级审核,乡级兑付调剂为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现场审核并垫资兑付,财政部分与销售网点定期结算的兑付程序。
(二)认真审核,确保补贴按时发放
1、销售网点认真填写相干信息并垫资兑付补贴。农牧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已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首先代理财政部分审核购买人的购买行为是不是符合补贴条件。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先行告知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当场为购买人开具发票,并依照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现场足额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同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牧民现场填写《xx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表》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已申领代垫补贴并签字和按指纹确认。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及时将销售信息和代理审核信息录进家电下乡补贴信息系统,每5日向县市财政局提交代理审核材料。如因把关不严致使农户多补的损失,网点自行承当;发现少补,催促商家补给农户并道歉。
2、财政部分审核后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我州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申领、审核、拨付工作严格依照《关于调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式的通知》(新财建〔20xx〕22号)的相干规定加强办理。各县市财政部分在收到代理审核材料后,认真审核终了,经审核无误的,及时拨付销售网点垫付的补贴资金,并在《xx自治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将补贴材料装订成册,并定期对已补贴农牧民进行电话回访,确保补贴行为真实、正确。
3、认真审核汽车摩托车相干信息。汽车摩托车补贴凡是在区内购买的巴州农业户籍购买人凭身份证、户口本、购车正规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章)、财政涉农补贴专用一折通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的财政所申报。并且在申报前检验车上是不是有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的标识。如没有不予办理,如有未贴,催促并协助农户现场张贴其标识。结算兑付方式是在规定的时期内上报财政局详实资料后,由县市财政局(或乡镇财政管理局)及时将财政补贴资金打进到享受补贴的各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账户上。
4、财政所兑付的补贴资金做到档案齐全,审查严格。在补贴兑付中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和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干资料复印件保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进程中,严格按相干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进步或下降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要求所在村干部在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视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及相干部分的联系电话。
(三)严格补贴兑付程序,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的精神,我州已全面实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初审并垫付补贴资金办法。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方便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及时、足额领取补贴资金。将上级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下发给辖区内的销售网点,在补贴兑付的各个环节上规范操纵,严格审核,及时兑付。
(四)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部份县市在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涉农补贴资金户实行专户管理,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补贴缺口资金先由家电补贴资金先行垫付,待自治区专项资金拨付后回垫。
(五)加强销售网点监管,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动。为确保我州加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动,让广大农民朋友买的放心、用的舒心,真正得到实惠。一方面催促经营网点严格执行国家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进步服务质量,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同时调和好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的对接,帮助销售网点组织好补贴申报工作。同时催促经营网点多品种经营,尽可能满足购买人需求,确保农民就近尽快购买到家电下乡产品。另外一方面定期不定期深进各销售网点调查了解销售情况和补贴兑现情况和了解工作运转中存在的题目和不足,帮助经营网点及时解决。我州接到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避免骗补有关题目的通知后,及时组织自查工作,针对区域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兑付情况进行了排查、自查。严查各种情势的骗补行为,补贴兑付(包括商家先行垫付)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题目,通过自查,我州与销售商程序运行较好。经过各县市财政局、经贸局联合检查和抽查商家、部份农户家庭的购买家电下乡情况,和随机打电话回访了解后,未发现骗补行为,商家与财政所运行操纵资料齐全、完全、真实,并做到了严格审核,谨慎兑付,确保了补贴资金的安全。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办理财政补贴进程中没有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农民。没有私自留用标识卡,留取或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明等领取补贴的有关资料,录进虚假购买信息等欺骗补贴。
(六)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进及补贴审核兑付工作,杜尽骗补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各县市组织各乡镇财政所对20xx年3月以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实际兑付资金、系统录进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对,确保财政所账务与系统录进保持一致、财政所账务与乡镇财政管理局一致、乡镇财政管理局账务与县国库账务一致,严防欺骗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牧民,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了抽查,催促补贴资金及时正确发放。
三、加强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
我州加强家电和摩托车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对销售业绩较好的销售网点和服务质量优的售后服务点进行升级改造,同时积极做好第二批升级改造申报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情势进行宣传,向农民群众直接发放家电下乡宣传单,组织丰富多样的家电下乡文体活动,继续利用广播、电视等情势,点面结合,营建浓厚的xx宣传氛围,让农民群众众所周知,人人皆知。
2、加强部分协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做好有关家电下乡的各项工作。财政要加强与商务、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等部分的联系和沟通,及时研究和调和解决家电下乡工作出现的各类题目,确保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等。
3、加大家电下乡产品补助资金的兑付力度,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从而拉动消费,增进城乡经济调和发展。
4、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视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我州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动,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办实,让老百姓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暖和,深进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调查了解,聆听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5、进一步加大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提升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服务水平。
6、加强市场监管,严防欺骗补贴资金。财政、经贸部分相互配合,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视,加大抽查和暗访力度,严防欺骗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公示补贴结果。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牧民,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查,催促补贴资金及时正确发放。实现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常态化,对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要及时核对处理。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7
我市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商务局、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做好网点备案审核。截至20xx年1月31日,通化市已审核备案家电销售网点共217家,其中市本级签订直补销售网点28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60521台,销售金额62785.9万元。兑付补贴资金7500多万元。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有效开拓了农村市场,拉动了农村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领导机制。我市成立了以钟安堂市长助理为组长,商务、财政、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人民银行通化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的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相应设立了家电下乡办公室。
2、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宣传工作是促进实施“家电下乡”的关键。为了使“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我局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家电下乡”工作政策宣传文件及资料,编写了《通化市家电下乡宣传资料》,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公告、报纸及邮政等各种形式,对“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家电下乡网点、补贴品种与补贴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各销售网点采取召开产品推介会、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充分发挥销售网点的宣传窗口作用。
3、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监督管理。我局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家电下乡工作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考核,加大对商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方面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特别是直补网点家电下乡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真实销售,严防“机卡分离”,防止弄虚作假。
二、家电下乡工作自查工作情况
针对家电下乡工作结束后将要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提前应对,在20xx年末就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宣传政策、加强监管。《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粮[20xx]75号)文件下发后,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通化市商务局家电下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法、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专项检查。
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检查。从2月19日以来我们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一是备案销售网点是否撤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资料。二是检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是否真实,进销存台账是否齐全。三是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对全市xx家销售直补网点检查,发现存在有以下情况:一是少数销售网点台账混乱。二是有企业停业注销后台账丢失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其统一整改。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8
有关家电下乡是国务院搞活流畅、扩展花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大举动,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波及面广的惠农工程。为了切实落实好这项政策,我镇汽摩、家电下乡工作在万州区财政局准确领导跟鼎力支撑下,我镇领导高度器重,专门成破了家电下乡工作引导小组,并明白义务、专人负责、普遍宣传、采用切实办法,扎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励志电影。经由尽力,我镇家电下乡工作发展顺利,后果显明。
一、总体进展情形
在国度惠农政策的强劲春风推进下,我镇家电下乡运动掀起了热销热潮,农夫购置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我镇自实施补贴以来,家电汽摩下乡共计完成销售金额10080820元,共计补贴资金1245049.40元,完玉成年目标任务678万元的148.7%。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情况:年月日至月日我镇共补贴轻型载货车、摩托车、微型客车共计425辆,完成销售金额3352200元,实现补贴资金370328.80元。其中摩托车379辆,补助金额197750.8元;轻型载货车21辆,补贴金额78590元;微型载货车1辆,补贴金额3560元;微型客车24辆,补贴金额90428元。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年月日至月日,我镇家电下乡完成销售产品3779件,产品销售金额6728620元,发放补贴资金874720.60元。
二、重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制定计划
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工作一开展就及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有:政府办、经发办、财政所、邮政支局等,同时在财政所设立了我镇家电下乡工作办公室,并及时向各行政村下发了《家电下乡工作实行方案 》。
(二)委派专人,集中存案
我镇抽调了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家电下乡工作材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力,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三)多措并举,扩大宣传
一是镇政府召开了专题会,发动全部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扬工作,请求相干负责部分熟习报批手续办理流程。
二是利用村干部开会机会,屡次强调,踊跃宣传,使宽大村干部建立懂得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应用村里的播送体系,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进步了农夫的知晓率。
三是充足利用百姓赶集的机遇,在集市上设立了家电下乡服务征询台,解答老庶民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扩大了宣传范畴。
四是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控制家电下乡政策,我镇要求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接洽,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我镇的购买数目显著增多。
(四)增强监督,指点业务
一是每月定时不定时对本镇辖区内的销售网点进行监视检讨和常设抽查,对发明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上级部门部署网点的工作督促他们按时实现;
二是三次通过集中召开会议的情势对辖区内网点进行了业务领导,对业务工作作了明确的要求;
三是对个别业务不熟悉的网点业务职员进行了一对一的辅助,保障了网点业务的畸形录入。
总之,年我镇家电、汽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看重下,逾额完成了年初上级下达的目的义务,家电、汽摩的各项工作都获得了必定的成就,为来年的工作打下了好的基本。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9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传达的关于《鞍山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区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兑付情况
我区现与七个销售网点签定网点代理审核垫付补贴资金协议,其中有一个网点没有发生垫付业务,是立山新中信销售手机网点。
截止20xx年12月末,市财政累计拨补贴资金637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355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96万元、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186万元。区累计支付补贴资金465.99万元,其中支付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286.54万元、支付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102.27万元、支付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77.18万元。
二、资金支付
一是区、镇领导派专人负责家电下乡工作,从资料审核、登记备案、上网录入,都从严审核。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第一时间发放到位。二是网点上报资料,经我科专门负责家电下乡人员审核资料,电脑录入产品标码后,经科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最后局长审批后国库予以拨款,此过程经过一、二个工作日把款拨付到销售网点,资金拨付做到准确、及时。
三、财务管理
我区能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管理专项资金。家电、汽车下乡、粮食补贴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没有挪用、串用现象。专项补贴资金在国库通过粮食补贴账户进行核算,虽然一个帐户但我们分明细进行核算,记帐清晰准确,一目了然。另外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家电下乡工作,专门配备档案柜、资料盒。补贴资料保存整齐,查找方便。补贴资金临时出现缺口,在其他专项资金中先行垫付,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兑付。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防止骗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一个户口本购买多种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以电话回访形式进行抽查,未发现骗取财政补贴行为。
四、存在问题
一是对一个户口本购买多种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没有做到100%进行回访。不排除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二是网点上报资料,有的网点留存农户联系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有的甚至只留销售网点的电话。此问题已要求网点整改。三是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农户本人签字栏,有的网点记录不全面。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10
根据吉财粮[20xx]75号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并为即将全面开展的家电下乡补贴清算工作做好准备,东辽县财政局、商务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并于2月25日开始对全县各乡镇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各项惠农资金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省厅文件精神。我们一是召开了全县乡镇财政所长会议,会上,学习了吉财粮[20xx]75号文件精神,强调了开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自查的重要性,要求各乡镇认真自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二是制定了《东辽县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期限、方法,工作组织和具体要求,为我县自查自纠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三是在东辽家电下乡工作QQ群上,及时转发省厅有关通知精神,安排各乡镇财政所抓紧时间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要求财政所认真上报骗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四是会同商务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抽查了5个乡镇财政所,21个商家网点。检查中,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留死角。
二、认真审核,自查自纠
1、严格执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兑付流程。从源头把关,严格审核,认真录入,重点环节,重点查处,决不让骗补行为轻松过关。
2、按照省厅要求,将所属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下,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物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
3、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家电补贴资金县、乡两级都实行了专户管理,经过不定期检查,没有发现截留、挪用现象。自20xx年3月22日家电下乡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xx年1月30日,备案登记网点已达54户,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05台(件),累计销售金额为11433万元,财政核准发放补贴资金143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居全省前列,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农村消费,切实改善了我县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4、为强化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骗补现象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会同县商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每月不定期抽查,对全县xx个乡镇财政所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和54个销售网点防范经销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每次检查都相应做好记录,每个销售网点随机抽查5个购买人的相关信息,然后现场逐一进行电话回访核实。
5、检查中发现销售网点有借用农民身份证、户口簿、电话等信息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导致大部分农户存在买满两台电视或多台补贴商品现象;有的商家年底时怕标识卡作废,用已经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资料空录,骗取补贴资金。发现这种情况后,我们是立即追缴骗取的补贴资金,坚决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例如:我们在抽查白泉镇“白泉镇金晟电器商店”时,发现有给非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商品现象,并且,商家留录自家的电话号码作为农户购买信息,低卖高补现象,追缴违纪金额达5585.06元。
6、部分网点录入时存在串货和多录,要件不清晰问题,网点将低价位售出商品按高价位报补,个别乡镇财政所没有按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我们当即要求,限期改正,暂缓兑付补贴资金,处理问题决不讲情面。
三、积极清算,做好收尾工作
在家电下乡工作即将结束之际,我们增加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继续强化监督检查,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准备。
我县的家电下乡工作自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财政局与商务局的共同努力,家电下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家电下乡”补贴兑付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更多的享受各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11
家电下乡是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惠农工程。为了切实落实好这项政策,我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在长安区财政局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街办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经过努力,我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开展顺利,效果明显。
一、总体进展情况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街办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我街办自实施补贴以来,家电下乡补贴情况:20xx年12月至20xx年6月,我街办家电下乡完成销售产品3495件,发放补贴资金911173.9元。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制订方案
东大街办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工作一开展就及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办主任任小组组长,同时在财
政所设立了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办公室,并及时向各行政村下发了《东大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二)委派专人,集中备案
我街办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家电下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三)多措并举,扩大宣传
1是街办政府召开了专题会,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求相关负责部门熟悉报批手续办理流程。
2是利用村干部开会时机,多次强调,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利用村里的广播系统,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知晓率。
3是充分利用百姓赶集的机会,在集市上设立了家电下乡服务咨询台,解答老百姓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了宣传范围。
4是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我街办要求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联系,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我街办的购买数量明显增多。
三存在不足与问题
1、因街办人事变动,家电工作缺乏衔接。使一些网点有可乘之机,上报资料出现欠缺、不全以及严重失实。
2、家电下乡非未设专职人员,由农村财务中心人员兼职,身兼数值,工作不能专一。
3、办公设施落后,电脑陈旧,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 4各网点态度不端正,工作中抱有侥幸心理,家电工作中投机取巧,不能积极配合家电下乡工作。
总之,20xx年我街办家电工作在街办党工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家电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来年的工作打下了好的基础。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12
一.总体进展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的热情越来越高。20xx年1-4月,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共发放补贴1122671.88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742200.68元,汽车下乡补贴196724元,摩托车下乡补贴183747.2元。从1月到4月,共有2517户家庭获得家电下乡补贴,48户获得汽车下乡补贴,288户获得摩托车下乡补贴。
二、具体补贴做法
家电下乡推广之初,我县实行“乡镇评议和县交流”方式。从20xx年开始,为了加强补贴的发放,我县开始实施“乡镇评议和乡镇交流”支付补贴的方式更有效,降低了作弊的风险。我镇财务室抽调一名工作人员收集和录入家电下乡工作数据,加强了家电下乡宣传和监督检查的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家电下乡补贴的及时发放。
扩大宣传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体政府官员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和组织培训工作,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熟悉审批程序。第二,利用村干部会议时间,多次强调并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向家庭宣传家电下乡信息,提高农民的知晓率。三、充分利用人民群众走向市场的机会,解答人民群众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分发相关宣传材料,扩大宣传范围。4.为了让每个农民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经销商积极联系自己的上级商家,利用赶集日开展各种大型促销活动,并通过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家电下乡的购买和补贴申请程序,提高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三、自查总结
通过这次自查,商家没有作弊行为,但疑似作弊的风险依然存在。很多农民保护意识不强。从家电到农村购买产品后,他们将身份证、户口本和粮食补充存折留在商家处。这种情况容易产生出轨的风险。所以我召集的商家对这个问题都统一强调了。从现在开始,商家不得代发补贴材料。农民审核时必须带原件,然后复印。从而进一步降低欺诈性赔偿的风险。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监管,落实好中央惠民政策,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安全,根据云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云商市【20xx】9号)和(曲商发【20xx】7号)文件要求,富源县商务局、财政局抽调精干人员,于X月X日至X日对全县X个乡镇的X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家电下乡工作始于20xx年X月,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作一开展就及时成立了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操作性极强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家电下乡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截止20xx年底,全县家电下乡备案登记销售网点有X个(原有X个,通过清理整顿,取缔了X个网点的家电下乡销售资格)。
据统计,20xx年富源县全年共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X件(补贴用户购买X件,非补贴用户购买X件),销售金额X万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产品X件,补贴金额X万元,补贴率X%,产品销售额、销售金额、补贴金额、补贴率四项指标均居全市前列。
二、清理整顿情况
在各乡镇财政所的大力配合下,检查组主要针对补贴兑付、进销存台帐管理和店容店貌等三个方面,采取查阅资料、进店查看的方式,对全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逐个检查,共记录《行政执法文书》X份。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网点均能按照有关要求,做到一货一卡、卡随货走,没有出现货卡分售、一货多卡、货卡不一等现象。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查阅审核结算兑付资料。检查组每到一个乡镇,都到财政所认真查阅补贴兑付资料,了解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一个有效证件购买相同产品X件以上的进行清查和备案。通过查阅资料,全县X个乡镇财政所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兑付农民补贴资金,未出现降低标准、截留和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同时在兑付过程中严格审核农民身份证明材料和发票以及产品评标识卡,并留下相关复印件。
(二)切实加强销售网点检查力度。对销售网点进行100%现场检查,检查组采取三查三看的工作方式,,认真记录《行政执法文书》,将检查结果当场告知销售网点法人并签字确认。
一查店容店貌情况,看家电下乡指定店、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和是否设立家电下乡专区;
二查台帐是否齐全,看商品明码标价是否和标识卡一致,如在每件下乡新产品标识上,终端销售价格是否高于中标价格;
三查销售网点申报与兑付是否一致,看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10天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各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提高了经营者对国家政策的认识和服务水平,从而增强遵章守法的意识,确保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富源县的家电下乡工作,虽然采取了一些如实行保证金制度管理、电话抽查或实地核查、对有违规现象网点进行停补整顿和罚款处理等有效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人员偏少。由于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非常大,而商务、财政部门人员配置相对较少,进行最起码的抽查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二是标志不全。部分网点的家电下乡指定店和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标志牌,损坏残缺较多。
三是标识不清。有的网点在家电下乡产品上,没有张贴统一的销售标签;有的产品虽然张贴了标签,但没有标明中标最高限价和国家补贴价,让老百姓在第一时间感受不到党的温暖。这种现象在乡镇的销售网点多一些。
四是摆放混乱。部分网点虽然设有专卖区,但家电下乡产品与非下乡产品混放。
五是台帐不齐。部分网点销售台帐的存根不齐,主要是普遍认为兑付后存根就没有必要保存,导致存根丢失现象严重。
六是一牌多店。有的销售网点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后,没有及时申报,仍延用旧密钥;有的网点只有一个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却在两个店面销售,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的及时录入。
四、下步工作及建议
(一)按照家电下乡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审核备案工作,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和社会监督,依法依规规范家电下乡经营行为,积极引导科学消费,促进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扩大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成果。
(二)针对本次检查情况,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家电下乡入户调查活动,切实把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真正办好,确保全县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
(三)鉴于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是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为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防止骗补工作,建议采取一是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信息管理和基础台帐管理,对录入信息要常分析,对异常数据或可疑骗补行为及时进行检查;二是财政部门及时通报补贴结果,对信息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采用电话及时回访,以确保补贴的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14
根据县财政局通知,我乡于6月30日至7月4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乡立即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组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二、自查结果 由于我乡没有销售网点,不存在商审商付的问题,排查的都是以前农户直接到财政所申报,再由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一卡通账户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也就不存在商家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户补贴资金的问题。 在自查的过程中,同时对农户进行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以防商家截留农户补贴资金。
三、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分工,防微杜渐。本着有销售网点的心态,向农户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解决农户在购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篇15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将接近尾声,为切实维护好国家专项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农民利益,确保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安全到位,保证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家电下乡专项检查通知下达后,我局与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9月14日我局和财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开展全县家电下乡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9月17日至29日我局和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前往备案网点进行地毯式的检查。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
为保证此次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制定了工作方案,确立了重点检查范围。一是确定申领补贴较多的,重点抽查补贴的时间。二是确定补贴信息中一户购买两台相同的机型和一户购买多台家电下乡产品的为重点抽查的对象,实行到村到户实地核查,全面掌握有关情况。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成效。
一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的销售台账填写的信息是否详细真实,并根据台账记录的信息确定重点抽查对象。二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提交的申领补贴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补贴条件。三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是否擅自留取或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录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情况。四是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入户实地核查的形式,认真核实农户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的类型、数量等情况是否属实。
此次检查出动6人,共电话回访62户,入户实地核查5个村,走访29户,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销售网点经营规范,申领补贴信息情况属实,无骗补行为。但也有个别网点把关不严,存在非补贴用户借用亲戚、朋友的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对存在问题的销售网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切实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确保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