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大学,其在大学受欢迎程度也是十分高的,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简章”,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大家能够喜欢。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1、学校名称为长沙理工大学,部标代码10536,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

  3、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邮编410114。

  4、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学校。

  二、招生计划

  1、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2、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招生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和各省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3、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考生相应科类或专业组内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政策执行。

  5、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7、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报考学校英语或翻译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学校有英语和日语公共教学,无其他语种公共教学。

  9、学校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10、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及以上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且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

  11、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学校预科招生计划执行。

  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13、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及其它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年学费标准预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2、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已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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