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协议书优选9篇

2023-06-24 09:50:34 交易协议书

  随着社会法制观念的不断提高,合同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同是指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合法协议。就此“交易协议书”一事,本站编辑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精心汇总了相关资料,强烈建议您将本页收藏,以便日后阅读。

交易协议书【篇1】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币)计_____元。

  (大写):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倍】【价值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市】_____【区】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

  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xxx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和_____【市】_____【区】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交易协议书【篇2】

  下周一起,购房套数认定主体将明确为购房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而不再以购房人个人为认定主体。此外,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征收计算时点从按原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认定改为按产权证记载时间认定。

  昨日,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发布信息:4月11日起(含11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执行细则做了调整。不过,符合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市民抓紧在本周内到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办理业务,仍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契税优惠。

  按照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最新公布的调整后的执行细则,购房套数的认定主体明确为购房人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再执行此前的以购房人个人为认定主体的政策。

  而此前公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购房套数认定主体为个人,住房套数则是指购房人个人在购房时点名下拥有的市场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套数。

  福州房地产专家王剑超认为,此举说明政府正在有意识地防止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过快。“福州算是楼市颇具代表性的二线城市,春节以后房地产市场就有过热的迹象,从短期来看,政策对局部发展过热将会有一定抑制作用。”

  “一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宏观脱不开联系。”王剑超说,政策在短期内对楼市过快增长有抑制作用,但长远来看,楼市发展与货币政策、人口流动的关系更大。比如去年下半年乃至今年春节后,福州楼市迎来一波热潮,与宽松的货币环境和城市的发展和人口迁入等都有关。

  此前已按“闽七条”开具购房证明(个人首购房证明、个人首改房证明)的购房人,在2016年4月10日前(含10日)办理契税申报的,仍按“闽七条”涉税口径征收。4月11日(含11日)起受理的,应提交按最新执行细则规定的申请减免税类查询证明,不再受理未按该文件所附文本格式开具的查询结果作为申请减免税依据。

  简单来说,就是4月11日起申请房屋交易过户手续,如果申请契税减免,应提交按文件规定的查询证明,即以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购房查询认定主体的证明。4月10日(含10日)前申请契税减免的仍可提供以购房个人为查询主体的查询证明。市民手中如已持有个人首购房证明、个人首改房证明,应在4月10日(含10日)前申请办理交易登记手续,逾期该证明不再使用。

  对符合个人首购房、个人首改房政策但不符合家庭首购房、家庭首改房政策的购房群众,如尚未办理个人首购房、个人首改房查询证明手续可于4月10日(含10日)前持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明确所购房屋具体座落,到福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或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证明。

  若购房人无法到场申请办理委托亲属代办的,由受托人持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已在房地产档案馆或市民服务中心受理但尚未领取证明的,要在4月10日(含10日)前领取并使用。所有已办理的个人首购房、个人首改房证明4月11日起不再使用。

  此外,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征收计算时点也有了变化,不再按照原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认定,而以产权证记载时间开始计算。

  按照财税相关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含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该政策中涉及的个人转让住房的购房时间,从2016年4月11日起(含11日)改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时间孰先原则认定,不再实行“闽七条”按原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认定的规定。

  打个比方来说,假设一购房者于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网签时间为203月11日,初接到开发商可以办理产权证的通知,但其并未马上办证,直到年底才办理了产权证,产权证记载时间为月23日。若现在他打算卖了这套住房,从产权证记载时间到今天计算,该套住房未满2年,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按照最新执行政策,原则上赋税的房源将变多。据东南快报记者了解,目前福州二手房交易的费用基本都由买方来承担,包括税费和中介费等,而卖方则通常实收。也就是说,在实际交易中,营业税的成本基本是转嫁到了买方身上。

  不过,朝阳房产董事长刘强认为,福州二手房市场近来都比较火热,从目前趋势来看,这个热度还将持续。“现在的市场上没什么投资客,购房者基本上都是真正有住房需求的,因此该买还是会买。”他表示,现在的购房者都已经比较冷静,不会太受到政策左右。

  “假设购房者合适的房源因附税而增加了购房成本,但现在贷款相对宽松,利率也处于相对低位,成本的负担可以从这方面补回来。”刘强说,而且当前经济环境整体疲软,资产不断贬值,投资渠道较少,购买房产仍算回报率比较稳定的保值、增值方式。

  根据上述实施细则,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也提醒已持有个人首购房证明、个人首改房证明的或者符合目前契税、营业税减免条件的购房群众打算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于2016年4月10日(含10日)前尽快前往房屋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在其中心本部(福屿路200号)和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处(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这两个办事处均增设了窗口,并增派了工作人员进行答疑解惑,并提供延时服务。

  在4月9日(周六)、4月10日(周日),两个办事处也都将开放为可享受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市民提供服务。其中,中心本部在10日(周日)还将延时服务至最后一名市民后再下班。不符合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市民或者办理非住宅交易类业务的市民可在正常工作日前往办理业务。

  为避免拥挤,不受上述执行细则影响的购房群众(比如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现购买1套住房的群众,4月11日后仍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契税优惠不受上述执行细则影响)可于4月11日后再办理相关手续,无需赶在4月10日(含)前办理。4月9日、10日,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两个办事处将全力为可享受当前税费优惠政策的市民提供服务。

  此前已按“闽七条”开具购房证明(个人首购房证明、个人首改房证明)的购房人,在4月10日前(含10日)办理契税申报的,仍可提交上述以购房个人为查询主体的查询证明,并按“闽七条”涉税规定征收,逾期该证明不再使用。

  4月11日起(含11日)申请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如果申请契税减免的,应提交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闽财税8号)》规定的申请减免税类查询证明,即以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购房查询认定主体的证明。

  对符合个人首购房、个人首改房政策但不符合家庭首购房、家庭首改房政策的购房群众,如尚未办理个人首购房、个人首改房查询证明手续,可于4月10日前(含10日)持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明确所购房屋具体座落,到市房地产档案馆或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证明。购房人无法到场申请办理委托亲属代办的,由受托人持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已在房地产档案馆或市民服务中心受理但尚未领取证明的,请在4月10日前(含10日)领取并使用。所有已办理的个人首购房、个人首改房证明,4月11日起不再使用。

  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征收计算时点也有变化。财税39号规定:“对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其中涉及的个人转让住房的购房时间,从4月11日起(含11日)改为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时间孰先原则认定,不再实行“闽七条”按原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认定的规定。

  市房屋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说,如市民张三2012年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网签时间为2012年3月11日,20初接到开发商可以办理产权证的通知,但张三未办证,直到2015年年底才办理了产权证,产权证记载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现在张三打算卖掉这套住房。从产权证记载时间到今天计算,该套住房未满2年,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根据调整的实施细则,手中已持有个人首购房证明、个人首改房证明,或者符合目前契税、营业税减免条件的购房群众打算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要于4月10日前(含10日)尽快前往房屋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为方便群众办事,市房屋登记中心在中心本部(福屿路200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高桥路69号)均增设了窗口,增派业务骨干为群众答疑解惑,并提供延时服务。两处办事窗口4月9日(周六)、10日(周日)均全天开放办理,为可以享受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市民提供服务。其中,中心本部在10日(周日)将延时服务到最后一名群众。

  市房屋登记中心提醒市民,为避免拥挤,不受此次执行细则调整影响的购房群众,比如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现购买一套住房的群众,4月11日后仍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契税优惠,无需赶在4月10日前办理。

交易协议书【篇3】

    甲方(出卖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xxx物权法》、《xxx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______________,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室号:____________.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

交易协议书【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买卖双方欲通过蜗牛二手货车平台达成车辆交易,中介方能够为买卖双方的交易提供认证和中介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三方达成本协议以供共同遵守。

  一、交易车辆基本信息(详情见附件三)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

  产权登记人:__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车辆VIN____号码:______________;

  车辆交易意向价格: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二、交易流程

  2.1车辆认证:______________本次交易中,如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出具《蜗牛二手货车认证报告》,由中介方提供蜗牛二手货车_______天质保承诺。

  2.2购车款支付

  2.2.1本车交易价格为元(大写)。

  2.2.2本车辆交易购车款,买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支付(请在方框内勾选):

  2.2.2.1□先定金后全款:签订本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前,买方向中介方支付本车定金元(大写)。剩余价款应在定金交纳后3日内、车辆过户前补齐。如买方逾期3天未补齐全款,视为买方放弃购买该车辆,卖方和中介方可自行处理本车辆。定金不

  予退还。因卖方原因未完成车辆交易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2.2.2.2□一次性支付全款: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买方应将价款元(大写)

  支付给中介方。如买方逾期3日未支付车辆全款,卖方与中介方可自行处置本车辆。签订本合同后买方如无故不购买本车辆,卖方和中介方有权向买方要求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买方付款后,因卖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的,卖方应无条件退还车款并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2.3车辆手续办理

  2.3.1在买方支付车辆全款后2日内,由买卖双方协同办理车辆过户、营运及挂靠手续。

  2.3.2买卖双方在办理过程当中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资料。因未及时提供资料造成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延期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中介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车辆交付

  车辆交付时间为以买卖双方签署的《车辆交付单》为准。

  2.5车辆价款结算

  2.5.1买卖双方直接交易的车辆在双方签署完毕《车辆交付单》后,由买卖双方之间直接结算,中介方不牵涉付款事项;

  2.5.2买方先行支付价款给中介方的车辆,在车辆办理完毕过户及挂靠运营手续并签署完毕《车辆交付单》后,如买方未发现车辆存在抵押车、拼装车、套牌车或不符合《蜗牛二手货车认证报告》(如有)的情况,中介方将车辆价款在车辆交付当日按照约定支付给卖方(不计利息)。

  三、买卖双方及中介方承诺

  2.1卖方保证本车辆归己方所有或已获得本车辆所有权人全权授权负责本车辆的交易、车辆价款结算等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五)。

  2.2卖方向买方承诺本车辆非抵押车、拼装车、套牌车信息真实有效、所有权明晰且可顺利过户、无

  虚假不实、引人误解、夸大宣传或欺诈的行为,并已详尽告知买方车辆基本情况、事故情况。

  2.3根据买方购买意愿,本次车辆进行复检且符合蜗牛二手货车认证报告出具条件,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山东XX公司出具认证报告(见附件四)。车辆价款先行支付给中介方,车辆过户后,由中介方将车辆价款按照约定支付给卖方。

  2.4买方认可在付款前已对车辆状况进行认真核实,已明确了解车辆真实状况并自愿完成此次车辆交易、认可《蜗牛二手货车认证报告》;

  2.5中介方保证以严格、审慎和专业的态度履行交易流程中的应尽义务,并将卖方反映的车辆全部情况如实告知买方。

  四、______天质保承诺

  4.1经中介方认证并出具《蜗牛二手货车认证报告》的车辆,中介方提供15天质保承诺。即,本合同签订完毕之后15天内,买方如发现所购买车辆不符合《蜗牛二手货车认证报告》的情况,经鉴定属实,买方配合将车辆过户至中介方,中介方将购车款无条件退还买方(不计利息)。超过15天退车期限,中介方不再承担退车义务。

  4.2未出具《蜗牛二手货车认证报告》的车辆,中介方不提供15天质保承诺。

  五、风险转移

  5.1车辆风险以车辆交付为转移,车辆交付时间以双方签订的《车辆交付单》时间为准。

  5.2在车辆交付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之后所发生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中介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各方均不承担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通知其他各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的损失,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均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经各方书面协商变更,涂改无效。

  九、附件

  1、买方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2、卖方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3、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4、认证报告5、授权委托书

  买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交易协议书【篇5】

  合同编号:xxxxxxxxxx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铜矿购销合同条款: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1、货物名称:铜精矿

  2、供货数量:毛重1200吨左右,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二、质量要求:

  1、铜精矿铜含量在30%(含30%)至35%(含35%)范围内,若铜含量低于30%或高于35%,双方重新议价;

  2、货物含有害元素不超过国家有关限定标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卖方指定的上海仓库。

  提货时间:xxxx年xx月xx日前买方提货。

  如果卖方在xxxx年xx月xx日前无法交货,因xxxx假期临近,则需待买方于xxxx年xx月xx日以后至xx月xx日之前联系好车辆后,通知卖方向买方供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提货:买方备车到交货地点提货。

  四、计价方式(含税):

  1、以**结算。

  2,按铜精矿所含铜、银两种金属分别计价,加总计算全部货款。

  3、铜精矿含铜结算价:

  铜精矿含铜结算总价=基价×计价系数×铜金属量

  ①、基价:按上海期货交易所期铜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日当月当日结算价的均价作为基价。②、铜精矿铜含量在30%(含30%)至35%(含35%)范围内,按基价所在价格区间确定计价系数,如下表:

  3、铜精矿含银结算价:

  按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日当月当日结算价的均价的72%作为结算价。铜精矿含银≥50克/吨时计价,含银品位>7000克/吨,另行协商作价;

  含银<50克/吨,银不计价;

  五、测重、检验

  1、货物计重:由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测重,双方派员现场监秤,并当场确认货物的重量,包装物及杂物扣除标准;

  2、货物取样:由双方共同派人(或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取样、制样、封装。并当场测定确认货物所含水份。

  3、分样、检验:样品分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作仲裁样并由买方保管(保管期限三个月),

  一份由双方共同寄往*矿冶研究总院(或xxxxxx化验室)检验,以此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其中一方对*矿冶研究总院(或xxxxxx化验室)检验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仲裁样由买卖双方寄往xxxxxx化验室(或*矿冶研究总院)检验仲裁,并以此仲裁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买卖双方不得再有异议。

  六、费用划分

  1、装车之前(包括在交货地点所产生的取样,制样,分样、装车)所有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2、买方提货装车之后所有费用买方自理,

  3、因仲裁所产生的费用由偏离仲裁结果大的一方承担。

  七、定金及预付货款

  1、定金:卖方货物入库后,通知买方预付10万元定金,并作为预付货款的一部分;

  2、预付货款:买方提货当日,按卖方提供的国外检验报告的含铜量,及入库的重量(扣除水份后的干重),以提货日前一个交易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期铜当月合约的结算价为参考依据,估算货物总价,买方按估算总价的90%扣除10万元定金后的数额预付货款。

  3、本合同项下买方的任何义务不得以买方的客户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履行其任何义务为理由而被免除或减少,不论该不履行是由于何等原因所导致。

  八、货物风险转移

  本协议项下货物的风险自货物交付至买方之时起,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九、货款结算

  1、根据买卖双方最终确认的测重、化验结果,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货款,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结算确认文书传真件有效);

  2、买卖双方签署结算确认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

  3、如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货款总额小于预付货款,则卖方于收到结算确认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签收为准),向买方退回多预付的款项。

  4、如经买卖双方确认的货款总额大于预付货款,则买方于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卖方结清尾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违约责任

  1、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2、如卖方确定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则当即返还买方定金10万元;

  3、如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不按时提货,则预付的10万元定金不退还。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中心提起仲裁,依照该中心当时有效的规则,做出终局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卖方:

  买方:

  代表:

  20xx年x月x日

交易协议书【篇6】

  重庆市房地产交易居间合同

重庆市房地产交易居间合同?

  编号:渝房中介(????)字[200 ?]第( )号合 同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房地产交易居间合同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座落(区位) 项目名称 楼层 户型 室 厅 卫 阳台 建筑面积(m2) 套内面积(m2) 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性质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屋使用权租约号 合同登记号 委托单价 委托总价 计价方式 □按建筑面积 □按套内建筑面积 □按使用面积 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

  二、委托事项(选项打“√”,不选打“×”)

  1、委托意向: □出售? ?□出租? ? □置换?? □求购? ? □求租2、委托方式(选项打“√”,不选打“×”) □独家委托??□非独家委托???□乙方可转他人服务委托

  三、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交易协议书【篇7】

  1.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房的,则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房地产出售总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乙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滞纳金与违约金部分的价款,剩余款项返还给乙方。

  2.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房的,则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房地产出售总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甲方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若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多余的损失。若损失小于违约金的,以违约金数额赔偿,不得要求法院以违约金过高为由降低违约金。

  4.若在具体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本次交易不能按期完成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下无正文)

  付款协议

  1、双方确认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

  2、于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

  3、于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RMB1,000,)。

  4、甲方同意乙方以贷款的方式支付剩余的房款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RMB3,100,)。若乙方的实际银行贷款不足该金额或贷款未经银行批准,则乙方应于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前补足并支付给甲方。乙方需向甲方出示贷款抵押合同的原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转移登记。

  5、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立即向银行申请贷款,积极准备贷款所需的资料,并于本合同签署后40日内且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前办妥银行贷款的所有手续。

  6、该贷款由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于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7日内由该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即贷款银行取得他项权证放款。贷款银行不得将贷款支付给乙方。因贷款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担保费、手续费等)由乙方承担。

  7、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查验房地产确认无误后且双方签署《房地产交接书》的当日向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

  8、本合同内的金额,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9、甲方确认收款账户为:户名:,银行名称:,帐号:。

  10、乙方将房款支付到甲方确认的上述账户,则视为乙方履行了相应的付款义务。

交易协议书【篇8】

  合同编号:?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xxx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签订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方式获得;

  (六)?房屋内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二)?按照xxx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转移占有)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价____倍价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作乙方无异议。甲方可以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作甲方无异议。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预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xxx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交易协议书【篇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中介):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有位于柳州市 的 房壹套(以下简称该房),该房建筑面积(权属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房型结构为 房 厅,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 ,该房产权属为 所有。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该房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房。甲方在出售该房屋的同时,将权属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出售给乙方。

  第三条 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为甲乙双方就该房买卖提供中介服务。

  第四条 该房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购房定金给丙方代收。购房定金充抵房款的,在甲方向乙方交房当日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不充抵房款的,在甲方向乙方交房当日返还给乙方。乙方支付定金后,不得借故不买;甲方不得借故不卖和擅自提高或改动房价。乙方支付购房定金同时,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证交给丙方代收。

  第六条 付款方式为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银行按揭付款)。

  1、一次性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购房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一次性付给甲方。

  2、分期付款: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过户所需资料,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乙方于房产管理部门受理上述房产过户交易,并出具《柳州市房产交易所产权登记业务受理单》当日,支付甲方首期部分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 ),待乙方新房产证出具当日,乙方支付甲方第二笔房款人民币 元整(¥ ),余额房款人民币 元整(¥ )待甲、乙双方物业交割完毕、甲方向乙方交房当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银行按揭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银行规定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资料备齐,乙方将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 )的首付金额存入银行指定帐户中,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 )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如银行审批通过的贷款金额达不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在房产过户当日支付给甲方);待银行对乙方按揭申请审批通过后 个工作日内,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得到《柳州市房产交易所产权登记业务受理单》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到银行申请将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 )支付给甲方。乙方于新的房产证出具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积极配合银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待乙方的《他项权证》出具,银行将按揭款项人民币 元整(¥ )由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该房产过户所需的税、费约计人民币 元整(¥ ),由 方承担。 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丙方,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票为准,多退少补)。

  第八条 丙方提供的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范围,期限及收费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向甲、乙双方提供看房与代收,转付房屋买卖所需各项费用及代办购房按揭贷款手续,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等房屋买卖中介服务。

  2、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中介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直接支付给丙方,甲方于房产局受理上述交易出具《柳州市房产交易所产权登记业务受理单》当日支付给丙方。

  3、因甲方或乙方或甲乙双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中介服务费不予以退还。

  4、甲乙双方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中介服务或擅自进行交易的,中介服务费不予以退还。

  5、房屋买卖中介服务期限:自 之日起至 日止。

  第九条 物业交割:

  1、甲方于 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完好交付给乙方,保持房屋结构及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或数字电视(含机顶盒)、通讯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装修状况。

  2、甲方须结清该房交付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或数字电视(含机顶盒)、通讯、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协助乙方办理以上物业配套设施过户手续。如甲方不能结清该房交付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或数字电视(含机顶盒)、通讯、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或不协助乙方办理以上物业配套设施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不能按期交房。

  3、甲方除房屋主体结构外,合同项内有 ,甲方移交时须保持完好。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保证该房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丙方交付丙方提供中介服务所需的各项资料。并保证所交付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循丙方的要求,在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场办理房屋买卖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超过 天,则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 元整 (¥ ),并承担丙方应收取的所有服务费。如甲、乙双方共同违约的,则各自支付丙方应收的中介服务费。

  2、该房屋的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逾期提供有关房屋买卖需要的相关资料及到场办理各项手续,每逾期一日,应按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佰元( 元/日)。

  4、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逾期交房或交割物业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元/日)。同时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在甲方应得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的损失,要求丙方拒绝转付甲方应得的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6、因甲乙方不配合丙方工作,造成时间拖延的,则委托服务的时间顺延,同时丙方有权拒绝转付各类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7、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给他方造成的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资料费等等)。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修改本合同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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