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集锦(5篇)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1)

  (一)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网站安全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负责人员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网站安全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4、网站安全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

  (二)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当有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同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2、网站安全员立即进行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三)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2、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进行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5、经网站管理员确认确实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上级网络技术人员报告,并迅速研究解决问题。

  6、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或者主机系统,经领导同意,应立即告知各部门做好相应的清查工作。

  (四)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当有校园网站或各部门网站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网络安全员通报情况。

  2、网络安全员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同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情况。

  3、网络安全员负责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4、网络安全员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5、安全领导小组会商后,如认为情况严重,则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警。

  (五)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网络安全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3、网站安全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六)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各数据库系统要至少准备一个以上数据库备份。

  2、一旦数据库崩溃,应立即向网络安全员报告,由网络安全员及时上传备份数据库。

  3、网络安全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立即向上级单位或软硬件

  提供商请求支援。

  (七)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交换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网络安全员应立即查明原因。

  2、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3、如果不能自行恢复的,应联系设备提供商,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4、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领导汇报,并告知受影响的部门故障原因及处理办法。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2)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发布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发布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发布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3)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4)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5)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分享

热门关注

院生活申请书精华9篇

生活申请书

幼儿园主任述职报告(分享15篇)

幼儿园主任述职报告

漂亮的春天教案

漂亮春天教案

假期后如何收心句子(汇总64条)

假期收心句子

科研技术出资协议书1500字

科研技术出资协议书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篇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集5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集锦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