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规章制度(推荐13篇)

2023-06-27 08:58:42 志愿者规章制度

  本文将带领大家深入了解“志愿者规章制度”,并探讨规章制度的相关问题。有效的规章制度应当根据不同的企业文化或要求来制定,并须符合法律规定。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理可行,制定过程也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使日常工作程序化和标准化,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差错发生的概率。不过,好的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会是一成不变的死板规定,而是灵活适应变化的,以满足企业不同的需要。以上是供大家参考的观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1】

  为确保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达到既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又促进学生成长的目标,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名及审批程序

  1.每学年或每学期,图书馆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学生可根据图书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名应聘。

  2.学生志愿到图书馆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需本人书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中心审批,图书馆筛选。

  3.图书馆成立馆长、部主任、专任老师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凡经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筛选审查合格者,需先试用(试用期为2周),正式录用名单将在图书馆网上公布,并报学校资助中心备案。志愿者可自行向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管理小组申请参加志愿活动。

  4.成为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者,即是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需参加图管会举办的相关活动。

  二、岗前培训

  1.经过资格审核并获得许可的学生,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安排进行岗前培训。

  2.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组织、管理、纪律培训,由学校资助中心与图书馆共同负责;二是业务工作技能培训,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负责。

  3.培训后,由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统一编号登记。

  三、工作安排

  1.工作岗位设置。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志愿者服务内容主要为图书馆日常一般性工作,包括图书期刊等资料的收取、搬运、上架、调架、下架、整架、修补、装订等,还包括书库形象维护、其他临时性事务等。图书馆将根据各部门工作内容设置不同的勤工助学工作、志愿服务岗位。

  2.工作时间安排。图书馆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要求,结合勤工助学学生的空余时间安排工作时间表,工作时间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勤工助学同学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约5-8小时,每月工作时间约为20-30小时。

  四、组织管理

  1.在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学校资助中心与图书馆、图管会共同管理。资助中心对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定期考核。

  2.实行分级逐层管理制度。在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的学生以部为单位进行分组,统一由部主任安排学生到不同工作点上岗。工作点老师负责具体考核和考勤并签字,部主任审核并签字提交管理小组汇总。

  3.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小组将各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时间表交图书馆各部及各工作点老师。学生接到通知后,要按排班表准时到岗。各工作点老师负责通知、组织、管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4.勤工助学考勤管理。勤工助学学生到岗后,应首先告知当班老师并在考勤表上签到。图书馆各工作点老师每天对当天的勤工助学、志愿服务同学进行考勤登记,每月25日前由各部主任汇总时间统计表,报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领导小组负责人。

  5.工作满一学期,勤工助学学生可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领导小组申请其他岗位,待图书馆统一调配并批准后,再参加培训方可上岗。

  五、工作纪律

  1.勤工助学岗位职责

  (1)准时到岗,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工作,首选自行联系其他勤工助学同学换班,并至少提前一天请假,请求所在工作点负责老师批准,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次选向所在工作点负责老师请假,今后利用空余时间补班。原则上每月请假不超过3次。

  (2)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负责值班的勤工助学学生、志愿者应着“图书馆志愿者”服上岗工作,按图书馆的要求积极工作,不消极怠工,不偷懒取巧。勤工助学学生应熟悉自己的工作内容,了解所负责库室的书籍分布情况,勤巡视、勤整架,带头爱护图书馆公物,对读者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制止。

  (3)团结协作,互助互进。勤工助学同学之间应相互帮助,共同完成所在部门工作,先完成工作的同学应主动帮助未完成工作的同学;工作期间,在取得当班老师同意后,可适当休息;工作完成后,应完成当日值班工作内容记载,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4)热情服务,服从安排。在岗做到“四能”:能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能解答读者的一般性咨询;能使用文明用语热情、耐心为服务读者;能服从老师调配,协助工作人员关好门、窗、灯、空调、检测仪等。

  (5)明确职责,忠于职守。在岗做到“五不”:不吸烟、吃零食;不上网做私事;不与他人争执、吵架;不私聊、嬉笑打闹;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1)在勤工助学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

  (2)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勤工助学活动者。

  (3)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4)在勤工助学期间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5)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6)弄虚作假者。

  (7)对勤工助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行为。

  六、奖惩办法

  1.一个学期内,若无故缺席或早退,将适度扣除工酬;无故缺席或早退三次,立即终止其工作,本学期内不再安排图书馆其它任何勤工助学岗位。

  2.工作期间,不能按图书馆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其教育指正无效者,劝其退出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3.工作期间,不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安排,有明显的不合作行为,或有偷窃行为,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则立即终止其工作,今后不再安排其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4.每学年,图书馆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管理小组与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协商,根据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工作表现,按在图书馆勤工助学总人数20%评选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证书。连续四学期在图书馆勤工助学,毕业实习时由图书馆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志愿者服务按学校规定奖励学分;每学期服务满20个小时,经考核表现突出,由图书馆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连续四学期在图书馆志愿服务,由图书馆择优推荐为校“优秀志愿者”候选人。

  七、工酬发放

  1.勤工助学工资将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因此,每名勤工助学学生需提供一卡通卡号,若一卡通丢失或卡号变动需及时告知图书馆勤工助学负责人,以便工资能按时准确发放。

  2.图书馆每月汇总一次学生的工时、工酬,造表、签名后,交校资助中心审核。暑假、寒假期间,图书馆一次性汇总整个假期的工时、工酬,不按月汇总。

  3.学校助学中心根据图书馆制作的工资表给勤工助学学生发放工酬,发放工酬的时间一般为次月1-15日之间;若学生没有收到勤工助学工资,请于15日后带上身份证、一卡通到图书馆、学生资助中心、一卡通依次确认、认领。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原则】为规范“拍卖阳光”计划公益活动的管理工作,加强志愿者管理,根据志愿者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核准登记】志愿证用于证明已经注册了的志愿者的身份,用以记录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及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单位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的证明。

  第三条【宣传动员】在接到活动任务后,将任务的宗旨、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提前通知需参加的活动小组组长后,由活动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自己的行动计划,上报审核同意后,再由各小组实施。

  第四条【组织服务】有建设性建议的志愿者可以向小组长也可以直接向负责人报告;每次活动后,小组负责人汇报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对不遵守志愿者协议者按协议规定处理

  第五条【管理培训】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考核评价】以参加活动的积极程度和每次活动中被服务对象的评价为标准。

  第七条【奖励与惩罚】能够准时参与活动并且积极服从组织分配者计分;参与活动能力突出者给与奖金奖励。造成一定影响着取消会员资格;造成一定损失者取消会员资格并追究责任;连续不参与活动5次者取消志愿者身份。

  第八条【保障与权益】志愿者在需要帮助时,应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第九条【附则】本制度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拍卖阳光”计划团队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由队员投票决定部分内容的修改、变更、解释。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3】

  为保证优质高效完成广州亚运会赛时媒体接待工作任务,展现媒体村志愿者的精神风貌,现特制定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广州亚运会媒体村志愿者工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媒体村业务口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秩序,根据《第16届亚运会亚运城媒体村人事与志愿者运行方案》和《第16届亚运会媒体村志愿者工作运行手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媒体村团队的志愿者。所称的志愿者是指V类人员。

  第三条人事与志愿者口负责媒体村志愿者的考核、激励、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对于不适应媒体村工作要求的志愿者,在主任签署后由人事与志愿者口向推荐单位提出调整意见。

  第四条志愿者应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照排班表确定的时间上岗服务。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服务的,其管理和审批程序:志愿者向各业务口经理提前递交请假申请表,由各业务口经理审核批准并提出调整排班的意见,再把申请表送到人事与志愿者口备案。

  第五条志愿者每天工作一个班次,每班次时间通常为6—8小时,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连续服务48小时,应当安排志愿者轮休一天;志愿者必须每天提前二十分钟到岗,上岗应当前往签到处签到并做好交接工作,每天离岗时应到签到处签离。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在工作时间内不处理个人事务,不接待亲友来访;未经允许不能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媒体记者提出工作范围以外的要求必须向各部门经理请示;保证通讯工具联络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合理使用办公网络,不浏览、不传播含有违法的信息;工作时间不在计算机或网络上聊天、玩游戏,不播放与工作无关的音乐、视频文件;工作时间不得饮酒。

  第七条志愿者应保持个人办公区域的整洁卫生,文件、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保持公共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在公共办公区域吸烟,不乱扔废弃物或嬉戏喧哗;在办公场所打电话使用文明用语,保持适当音量;维护办公场所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志愿者在赛会期间,实行岗位负责条例。应遵守各业务口核准的岗位和人员配置,各业务口根据工作特点进行排班,并将排班情况交人事与志愿者口汇总后报媒体村主任审核。媒体村运行任务结束后,人事与志愿者口将志愿者服务时间汇总,经媒体村主任审核后报亚组委志愿者部备案。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媒体村团队印发之日起生效,志愿者到岗之日起执行。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4】

  为使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辖区内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制定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如下:

  1、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活动,负责组织和实施以党员为主体的各项服务活动。

  2、根据志愿者的专长、特长,将志愿者分为若干支服务队。如政策咨询队、就业服务队、环境卫生保护队、治安巡逻队、家电维修队、保健队等等,各支队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具体指导与协调。

  3、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开展为居民服务活动。平时服务活动采取“小、散、灵”的活动形式,由需要服务的居民群众向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提出服务申请,中心根据居民群众生活、居住特点和志愿者的特长及实际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4、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戴党微,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和志愿者社会形象。

  5、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6、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将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重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并建立档案。

  7、对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反馈,予以鉴定,进行必要的宣传、鼓励。

  8、志愿者队伍原则上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成员会议,总结上月服务活动情况,讨论安排下月服务活动。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5】

  协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则制定了以下制度与要求:

  一、例会纪律与要求:

  1、每次开会务必在所通知的时间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2、到达会场后安静的等待点名;

  3、会议中严禁讲话与玩手机,要营造出安静的会场气氛,如有疑问可以询问相关人员;

  4、重要的会议精神要做好笔记,以备不时之需。

  二、活动纪律与要求;

  1、想要参加活动的人员,首先应在相关负责人员处报名登记;

  2、听从协会的分配与安排,如果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相关负责人申明(仅限于报名参加者);

  3、活动中要保持一名志愿者的纪律性和规范性,严格要求自己;

  4、活动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下与自己相关的资料与物件(比如:报到表是否填写,志愿者服务证等)。

  三、积分规则:

  每参加一次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给予1~5分不等,一般的活动参加一次积两分。

  四、奖惩制度:

  1、活动中表现积极与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

  2、如有违反青志协规章制度者将会得到相应的批评与处理;

  3、已经报名去参加活动的人,如因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不请假者将会得到协会的相应惩罚。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发展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事业,推动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参与本基金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无偿为本基金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章 加入与退出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具备为本基金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技能和时间。

  第四条 本基金会常年招募志愿者,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长期性志愿者招募计划和短期性志愿者招募计划。招募长期性志愿者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所需条件;短期性志愿者的招募由各部门根据项目基金活动需要,提出志愿者招募计划,或者直接推荐志愿者人选。有关志愿者的招募由项目部门统一负责,报秘书长办公室审批。

  第五条 志愿者可根据本基金会网站和其他媒体公布的服务需求信息,下载或向本基金会索取申请表格,填报并寄送本基金会,或者通过电子信箱递交加入申请表。

  第六条 申请者经本基金会批准确认,填写相关表格后即为本基金会注册志愿者。

  第七条 在履行志愿服务之前,本基金会与志愿者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第八条 志愿者若遇特殊情况中止服务,须向本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本基金会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十条 义务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志愿服务,不计报酬;

  (二)遵守本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本基金会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三)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四)自觉维护本基金会志愿者的形象;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 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 志愿者服务领域: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本基金会所开展的各类公益项目、活动;促进中外民间交往的活动;与和平、发展相关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 志愿者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翻译、文秘、档案、法律服务、财务服务、项目活动、礼仪接待、导游服务、后勤保障及本基金会其他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

  (一)本基金会负责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二)本基金会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

  第十四条 日常管理

  (一)凡申请成为本基金会志愿者,须填写《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志愿人员申请表》(后附个人简历),经志愿者录用部门审核后,报秘书长办公室及理事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本基金会与申请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开始计算志愿服务期限。

  以集体形式为本基金会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临时志愿者,以集体名义与本基金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在协议后附上志愿者名单,并由志愿者本人签字认同志愿服务协议内容。

  本基金会为志愿者统一标识。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时,要统一佩戴本基金会志愿者统一标识。

  (二)本基金会志愿者需接受相关志愿服务培训。由本基金会项目部门负责组织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或由本基金会指派专业的第三方志愿者培训机构对志愿者进行培训。

  (三)志愿者由本基金会项目部门统一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指导志愿者按照我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和志愿服务协议开展工作,检查志愿者工作,评估其志愿服务质量,填写《志愿者服务评估表》。项目部门负责统一建立和管理志愿者档案和志愿者信息库。

  (四)项目部门如发现志愿者违反志愿服务协议的情况,可提前解除协议,报秘书长办公室及理事会批准后由项目部门办理。

  (五)本基金会对在开展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措施:

  1.将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反馈给其所在的单位或社区,或在本基金会自办刊物、网站进行宣传、推介;

  2.向中国志愿者协会、北京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推荐,参与有关奖项的评比;

  3.本基金会作为公益性组织,可作为在校学生实习基地,并为志愿者做出实习鉴定;

  4.志愿者若申请本基金会项目资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根据本制度上述原则,本基金会招募的长期性或短期性志愿者,均为本基金会提供无偿志愿服务。但本基金会亦或根据具体项目基金活动情况对服务于相应活动的长期性或短期性志愿者象征性地提供小额志愿服务补贴,相应费用从项目基金活动费用中列支。

  (六)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志愿者,本基金会将注销其志愿者资格: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2.违反本基金会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

  3.向本基金会申请自愿退出的。

  (七)志愿者服务期满,志愿服务协议自动解除。若志愿者愿意继续提供志愿服务,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项目部门对其志愿服务进行评估,提出是否续签协议的意见,经秘书长办公室及理事会审批后,交项目部门办理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7】

  总 则

  第一条 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 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 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 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 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 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 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 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 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 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 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 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 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8】

  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

  第二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

  (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给予一定处罚;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

  (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三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所有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与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与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情况,平时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积极参加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根据比例按平时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及时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选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选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

  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解释,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解释,无故迟到缺席情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及时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严肃、认真,保持会议室的安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计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所有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9】

  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10】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管理工作,深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是适应互联网日益成为思想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的新形势,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掌握网络技术和网络传播方法,具备较好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文字写作水平,志愿参加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第四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主要工作:

  (1)提供内容稿件。收集整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发布至志愿者注册的博客、微博。

  (2)组织撰写原创评论文章。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撰写评论文章,供中国文明网、湖北文明网、文明网及相关网站刊发。

  (3)参与网上讨论。通过撰写博文、评论、留言发帖等方式,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及市文明办组织的网上讨论,倡导文明风尚。

  (4)传播重要内容。通过电子信箱、qq、博文、微博等方式向相关网民发送文明传播内容,在各文明网站、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的博客、论坛等公共空间传播文明。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11】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须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承担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爱的火炬将会永远传递下去!

  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奖励;

  3、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并落实到个人,安排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平等;

  (2)活动时,应认真细致、热情积极,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须服从组织安排,注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

  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决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意见的,被协会采纳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加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与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加分。

  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加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积极、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加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重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须服从协会安排,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12】

  第一章总则

  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口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的提前下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为我们学院的建设做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如此,青协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协会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协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青协章程,执行青协决议;

  (3)、积极参与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协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协荣誉;

  (4)、各青协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

  (1)、在青协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协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职能概述

  本协会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部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检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问题并商讨解决对策,传达主席团会议及部长会议精神,并研究工作的具体开展方案。

  会议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须提早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向青协会长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2)会议期间,应保持纪律肃静将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不得接听手机,讨论非会议内容。

  (3)与会人员必须穿带整齐,不允许穿背心,拖鞋。

  (4)与会人员应带好纸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与会人员在例会中可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观点,但对决议务必坚决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例会结束后应将关好电灯、风扇,锁好门窗,将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后离开。

  (7)、例会考勤情况作为评优凭证。

  2、项目管理制度:

  (1)提案:每一个成员都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活动计划

  (2)例会讨论:经例会详细讨论,通过的方可实行

  (3)实施:由提案者作为项目组组长,由提案者所在组人员为成员,组成项目组。组长负责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并有权协调各相关事项。

  3、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院青协门档案分为电子档和手写资料,由副部长专门管理,对成员的大小文件进行真实的记录和细心的的保管,对成员考核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客观的记录,严禁对书面档案随意涂抹破坏,违者奖按照章程内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第五章办公室成员任命、考核、评判制度

  1、任命制度

  (1)、为让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纳新活动,纳新时,由会长、副会长负责各部纳新的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换届前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换界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与新任部长。

  (3)、如有成员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成员,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消等处分。

  2、干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和健全部门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升部门干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干事的考核与监督,为后备干部培养提供依据,本会制定并实施干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内容

  干事考核分半学期与学期考核两部分。半学期考核主要包括干事例会出勤、活动情况、工作效率、贡献率等;学期考核在半学期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结果计入成员档案。

  1、工作态度:例会出勤、活动及工作参与度、对工作重视和负责状况、执行任务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协会各项制度情况等。

  2、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等。

  3、学习成绩:干事必须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努力学习,不可出现挂科的情况。

  (三)考核奖罚

  1、本考核制度作为年终评优秀校学生会干部的依据。

  2、本考核制度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依据。

  3、根据评分的高低,评出优秀成员及不合格的成员。60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上为良、85分以上为优秀。

  (4)、评优评分标准

  1、总分=基础分+加分-扣分

  2、基础分为70分。

  3、评分标准如下:

  分类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主要考核成员

  团结精神和协助意识

  成员之间存在矛盾、全局工作中配合不力的、查实1次扣5~6分。

  会长、副会长

  自觉保护学生会干部良好形象

  1、在工作、生活中言行举止失当、有损形象的,查实1次扣1~2分。

  2、自觉保护学生会工作环境整洁,随意在青协乱丢垃圾,查实1次扣1~2分。

  3、违返院规章制度的,查实一次扣3~6分。

  会长、副会长

  集体观念强

  1、无故缺席学生会的集体活动(包括会议)1次扣1分。

  会长、副会长

  积极参与公益性活动

  个人年度参加无偿献血并持有献血证的,加1分;参加其他公益性活动每项加1分。

  会长、副会长

  爱护集体财产

  1、部门固定资产认为损坏的,查实损坏责任人,1次扣1分。

  会长、副会长

  加强部门管理

  1、会长履行“传帮带”职责不到位扣3分。

  2、没尽责尽力帮助干事发挥主动性、自觉加强锻炼不到位扣3~5分。

  3、部门内若有徇私舞弊,贿赂相受的,查实1次扣3~6分。

  会长、副会长

  工作态度

  1、按优、良、中、较差、差五个档次打分情况折算为分数。

  会长、副会长

  工作业绩的评估

  按优、良、中、较差、差五个档次打分情况折算为分数。

  会长、副会长

  自觉加强自身专业的学习

  一门补考扣1分(按学期累计)。

  会长、副会长

  各类赛事

  1.获国家级奖项的,一次加5分。

  2.获省级奖项的,一次加3分。

  3.获院级奖项的,一次加1.5分。

  4.获系级奖项的,一次加0.5分。

  会长、副会长

  通过计算机二级、三级、cet—4、6、8级

  1、过cet—4加0.5分,cet—6加1分,et—8加2分。

  2、通过计算机二级加1分,通过计算机三级加1.5分。

  会长、副会长

  遵守工作纪律

  1、无故迟到部门例会1次扣1分,无故缺席部门例会1次扣2分,累计3次内部通报批评一次,无故迟到超过4次或无故缺席3次者取消在任职务。

  2、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在开会时笑闹,会议期间奖手机调成振动或者关掉铃声,与会者不得穿背心和拖鞋,违者1次扣1分,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

  会长、副会长

  按时优质完成工作任务

  没按时上交工作计划表或上交不符合标准的,酌情扣分。

  会长、副会长

  工作积极性

  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可行性、建设性。酌情加分。

  会长、副会长

  个人荣誉称号

  院颁发的荣誉称号加1分,系、团颁发的荣誉称号加0.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4分)

  学生处

  (5)、奖励分评分原则

  ①、单个活动加分不重复原则:即一个活动参与者只能加一次分。

  ②、学生会职务分原则:一般情况如下

  职务

  部长

  副部长

  干事

  优

  良

  及格

  职务分

  6

  5

  4

  3

  2

  (如果担当该职务的人员表现优秀,可在原职务分上多加0.5分。如果担当该职务的人员表现不佳,可以在原职务分上扣1分。)

  3、干事考评细则

  (1)、部门干事考评参照部长考核制度由部长、副部执行。

  (2)、干事必须按要求完成部长、副部的任务,未按时、认真完成每人每次扣1分。

  (3)、干事在考评前对自己做自我评价。

  (4)、干事工作态度得到广泛认可,期末时候给予加1分。

  (5)、干事工作中若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建设性的,1次给予加1分。

  第六章副部考核制度

  1、考核目的

  为了加强部门领导队伍建设及管理,对部门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增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协会的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部门干部的考核制度。

  2、考核内容

  会议

  (1)副部长应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或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部长提出书面假,批准后方可请假。

  (2)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通讯设备。

  (3)会上积极发言讨论,不哗众取宠。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以便会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汇报及传达

  (1)副部长必须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

  计划。

  (2)每月月末,副部长应有书面工作总结,并及时上交部长。

  (3)副部长就部内的意见或建议,客观真实地反馈给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

  (4)部长会议后,副部长应及时准确地传达部长听取的会议精神。

  工作态度和执行

  (1)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把部门利益放在首位。

  (2)按时按质完成所布置的任务。

  (3)严格规范个人的言行,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不损部门形象。

  (4)认真落实贯彻学院相关政策、方针、及部门的工作计划。

  学习及自身影响

  (1)在部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本部门干事的思想工作。

  (2)积极参与、出席各项部门系列活动,并当好部门领导者的角色。

  (3)在每半学期、一整学期工作中,对部门的贡献率。

  3、考核方法

  (1)部门采取半学期和期末整体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评比。

  (2)由部长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将公布于全体成员,并记入成员人事档案,作为评优依据。每学期根据考核情况评出优秀干部若干名,并汇报到团委学生会。

  4、激励与惩处

  (1)每半学期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每学期优秀部长以及晋升的主要依据;

  (2)将部门优秀部长登记材料记入副部长人事档案,作为学院考核和评优评奖依据;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副部长,视情况予以内部批评、降职或者辞退;

  (4)在职期间,严重损害部门形象及利益者,直接与以辞退,并报给团委学生会。

  第七章总结

  一个部门的部门制度的完善与否,实施的力度的强弱,直接影响着部门的发展,只有认真贯彻好部门制度,认真遵守部门制度,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干事,优秀的干部,让优秀成为青协的一种习惯。

志愿者规章制度【篇13】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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