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一方违约时,它可以向另一方提供法律救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拟定合同应该做到哪些方面呢?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定金合同【篇1】
甲方:(卖方)
身份证:
乙方:(买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以下称该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已经了解甲方所属该房屋相关情况如下:
(1)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2)该房屋地址为:;面积为:,该房屋用途为:;
二、甲、乙双方就买卖该房屋的交易方式为,自签定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上述房屋的预售合同及相关发票交至中介方保管。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实际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四、乙方于签约后次日,于中介方查询该房屋除银行抵押外无其他权利限制及查封状况,且甲方将相关交易资料交至中介方后,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该笔定金自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购房款。;">出租方房东: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 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长期租房合同:
一、租期暂定xx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 年 月 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 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 吨。 电表底数: 度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篇2】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甲乙双方经由丙方北京卓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服务达成下述房屋之交易(房屋买卖居间编号 200910142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卖房产的基本条件(若本条描述的该房产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产权证书记载内容为准,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 坐落:北京市顺义区丽斯花园丽盈路H17号别墅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编号:京房权证市顺私字第1840179号 ,产权人:
1.3 在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二、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次交易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 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于最近国家出台很多政策,特别是银行收缩房贷,所以贷款原则上最迟不得超于三个月完成。如果乙方在三个月内未办好银行贷款并且没有书面与甲方商议其它付款方式时,甲方有权利在签订本合同后三个月内处理该房屋,包括出售该房屋给其他人,违约责任见第六项,但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不能及时到场签字等人为事宜,应向后延续时间。
2.2 甲乙双方协商在签定本协议后15天内签定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证乙方的利益最大化,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签定二份合同,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只做交税时使用,其他时候无效,特此声明。
2.3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需于过户前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4该成交价格不包括室内的家具及电器,但包括空调、卫生间已装 物品 和其他不宜拆下的物品。
2.5 该房屋交易以前已做房产抵押,甲方在收到该房定金后___________日去银行办理解压手续,并及时 通知 乙方。
三、税费承担
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中介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房屋交接以前该房所产生的物业、取暖、水、电、燃气、有限电视费以及其他关于房屋的费用。
四、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及交付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交完首付款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交予乙方,并要保持房屋良好。
五、权利义务规定
5.1 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家族纠纷、房款和物业纠纷、无任何瑕疵;保证手续齐全。
5.2 甲方应向乙方告知房屋真实状况,包括出租、抵押、其他瑕疵;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前,房屋附属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状况良好并已缴清与房屋相关且应由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5.3 公共维修基金随房转移。
5.4 乙方已实地查验房屋的状况并对房屋的实际状况有充分了解,同意在房屋现有状况下签署本合同。
5.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过户等事宜,愿意为其提供办理房屋所需任何资料以及到场签字。
六、违约责任
6.1 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已支付的定金适用《担保法》中的定金罚则规定外,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房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三十日的违约金,并实行《担保法》中的'定金双倍罚则,违约金不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损失部分由违约方承担;
6.2如甲方将该房产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退房,从签定本合同之日算起甲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并双倍返还乙方定金,若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定金的,差额部分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6.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 民法 院起诉。
八、生效及其他
8.1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叁份,卖方(或代理人)、买方(或代理人)各持壹份、居间方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备注: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3】
卖房人: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房人: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 将坐落在周口市七一路,路北博雅公寓(909)、(910)两间地号。面积两房共合计。经双方商议,房价为壹拾贰万 元整(120xx0¥)。其中包括:室内、空调等各种家具,乙方已看过房屋情况,自愿购买。
二、付款方式:乙方提前预付买房定金壹万 元整(10000¥)乙方一次性付清的.同时,剩余拾壹万(110000 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的同时,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交付于乙方。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全部自理与甲方无关,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相关证件。
三、房屋产权买卖前的房屋产权纠纷,由甲方付责。房屋产权过户后,房屋产权引起的纠纷由乙方付责,与甲方无关。
四、待双方去房管局查清房屋产权证真伪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买房余款拾壹万 元整(110000 元)。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此合同作废。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金合同【篇4】
甲方(出让方): 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编号 :;房屋成交价格为 元,甲方收取乙方定金 元整。该房
二、甲方明确确公司债务情况,公司财产的所有权是其本人的合法所有,无权益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签定地点为 ,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公司债务不清晰,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或有任何欺骗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
2、如甲方没有任何不清晰、不合法产权问题,乙方不得随意改变主意,不购买其房屋,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或所属公司有债务纠纷问题或公司财产产权不清晰,乙方有权拒绝购买,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金额的5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乙方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六、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中介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介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定金合同【篇5】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座落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 ),并经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 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 元。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 前到 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 、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十五日内未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篇6】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购得甲方____一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车原始登记时间:
二、甲方自愿将自己的____车及该车的手续和费用卖给乙方,车牌号为:,车架号为:,发动机号:。
三、甲方已将如下车况如实告知乙方:(写明需要告知的车况)
四、乙方已知晓以上甲方告知的车况。
五、甲方承诺已将车辆真实情况全部告知乙方(见第三条列项),如有隐瞒,乙方可凭车辆检修部门(4s店)的证明向甲方采取以下补偿措施:
1、乙方退车,甲方将购车款全部退还乙方。乙方不付折损费。
2、甲方承担车辆检修费用,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对第三项所列车况的检验期为____。逾期不再追究甲方的责任____(自购车之日算起)____。购车后乙方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此车自____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自____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八、购车款____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车辆在____银行的剩余贷款及利息共计____元由甲方负责偿还。
九、车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切手续须过户到乙方,相关过户费用由甲方负责,逾期不过户由甲方承担乙方一切损失。
十、自乙方交付购车款之日起,车辆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均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过问。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金合同【篇7】
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
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
二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但是,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这就需要在具体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法律、行政法规对该类合同的生效是否规定有相应的程序性条件。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
合同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进一步的法律约束力,是在合同成立的前提下来考察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意志,从而给予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价。
可见,合同成立体现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属事实判断问题,而合同生效体现国家的意志,属法律价值判断问题。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不仅在立法中而且在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一直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相混淆,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合同法理论界较偏重于合同生效的研究,而忽视对合同成立的研究,有的民法著作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混为一谈,不少论著则干脆将合同的生效要件等同于合同成立的要件。
与此相联系,在合同司法实践中,宣告合同无效的案例比比皆是,而判决合同不成立的例子却是凤毛麟角。
直到新《合同法》生效才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作出明晰规定,第一次从立法上将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开来,这主要体现在《合同法》第25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