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运输合同 篇1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一种法律约定关系,是指旅客与承运人或运输公司之间对旅客运输服务的合同规范。在此合同中,旅客向承运人或运输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承运人或运输公司则提供相应的旅客运输服务。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保护旅客合法权益和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在这份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有关行程、航班、座位等内容,防范运输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下面是针对这一主题的详细分析和范文: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
1.当事人: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指旅客运输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航班、行程、时间、座位等。
3.价款:价款是指旅客在使用运输服务时需要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明确合同的含义。
4.违约责任:当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超出了约定的范围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合同内容的详细规定
1.出行时间:旅客应当明确出行时间,以免错过航班或车次。
2.行程安排:在合同中应当详细规定旅客在出行期间的行程安排,包括住宿、餐饮、景点参观等,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服务标准:合同中应当规定服务标准,包括餐饮服务、机上娱乐服务等,以满足旅客对服务的需求。
4.机票类型:合同应当明确机票类型、座位类型,包括商务舱、头等舱、经济舱等。
5.其他服务:合同中还应当规定其他服务的内容,如行李托运、签证、接送服务等。
6.权利义务: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旅客应当支付的费用、承运人或运输公司应当提供的服务,违约责任等。
三、合同的签署和执行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的签署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双方签署后应当严格执行,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旅客权益的保障。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旅客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执法机构投诉,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范文: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运输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
1.当事人:甲方为本合同的订购人,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旅客运输服务的承运人或运输公司。
2.合同标的: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乙方提供旅客运输服务。
3.价款: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为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合同内容的详细规定
1.出行时间:本次行程的出发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
2.行程安排:本次行程的行程安排如下:
日期 行程安排 住宿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务标准:乙方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的运输服务,包括餐饮服务、机上娱乐服务等。
4.机票类型:本次航班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5.其他服务:乙方提供有关签证、接送服务等服务。
6.权利义务:甲方应当支付旅游费用,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客运输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三、合同的签署和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___。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尽快解决问题。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旅客运输合同 篇2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
尊敬的旅客,欢迎你选择我们公司提供的旅行服务。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及细则。
一、服务内容:
1. 我们将全程为您提供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旅游娱乐等一系列的旅行服务。
2.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我们的旅游产品中选择一项或多项服务。
3. 我们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您提供高品质、安全、舒适、愉悦的旅行体验。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中所列价格为基本服务费用,不含个人消费及其他非必要支出。
2. 旅游服务费用的付款方式包括:线上支付、银行汇款、现金支付、信用卡支付等方式。
3. 在签订本合同前,您需预付旅行总费用的30%作为订金。如因客观原因导致旅行取消或推迟,预付款项不予退还。
三、旅行保险:
1. 您可以选择参加旅行保险,保险费用不属于本合同中的服务费用。
2. 在旅行中如遇身体不适或其他意外情况,保险公司将为您提供协助和赔偿。
3. 在参加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我们将依法律规定为您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四、旅游项目变更及取消:
1. 如您在旅行前需要更改旅游的时间、地点、服务等,需提前与我公司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 如您在旅行途中需要更换旅游线路或变更行程,需提前与我们协商。一旦改变可能产生的费用应由您承担。
3. 线路取消: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旅游活动无法进行,我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协商,并为您退还积累款项。
五、服务质量及投诉处理:
1. 我们保证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接受客户服务的评价和建议。
2. 如您在旅游中遭受服务质量不佳,可向公司投诉,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我们会及时处理。
六、法律责任:
1. 如果我公司因无法提供约定服务而造成您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2. 本合同中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约定:
1. 您应该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公司和您之间的联络。
2. 本合同签订后,其效力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签订本合同即代表您同意以上所有条款和细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我司一份,旅客一份,双方各持一份,于签约时生效。
旅行服务提供商:XXX公司
旅客:XXX
签署日期:XXX年XX月XX日
以上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一份旅客运输服务合同范文,仅供参考,若需使用请注意条款的具体规定。
旅客运输合同 篇3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
一、总则
1.1 本合同是旅客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合法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用于规定旅客乘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提供的交通工具(以下简称车辆)进行旅行的相关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 旅客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了解和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其含义,不得以不知道或不理解为由追究相关责任。
二、定义和解释
2.1 “旅客”指购买车票或其它凭证并乘坐车辆进行旅行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2.2 “承运人”指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具有合法运输资格的运输公司或其它组织,为旅客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3 “车辆”指承运人用于进行交通运输的车辆。
2.4 “起点”和“终点”分别指旅客乘坐车辆出发和到达的地点。
2.5 “路线”指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所经过的道路、线路及其相关设施设备。
2.6 “车票”指购买车辆运输服务的凭证。
三、运输条件
3.1 承运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运输,拥有合法的运输资格和必要的运输条件。承运人应当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及检测,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2 承运人应当在车辆上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保证旅客在车上安全、舒适地进行旅行。服务人员应当具有必要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技能,能够为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3.3 承运人应当按照票面上所示的出发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输服务。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运输延误、停运或取消,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旅客,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承运人应当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迟到、延误或误点等问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旅客事项
4.1 旅客在购买车票或凭证时,应当认真核对票面上的车次、日期、起点、终点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2 旅客在安检、验票等环节应当配合服务人员进行操作,遵守车辆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运输秩序和安全。
4.3 旅客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酒、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不得占用或者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4.4 旅客不得在车上擅自下车、改变路线、挂靠同车或同行人员等行为,需要下车、改变路线等需要提前告知服务人员并取得许可。
五、权利和义务
5.1 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5.1.1 承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服务的质量。
5.1.2 承运人应当按照车票上所示的时刻表和路线,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安排车辆启运,并按照约定路线和站点进行运输服务。
5.1.3 承运人应当根据情况向旅客提供必要的食品、水、住宿和医疗救助等服务,保障旅客的基本权益。
5.1.4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规定和违约责任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5.2 旅客的权利和义务
5.2.1 旅客有权按照车票上的约定时间和路线乘坐车辆,享受正常的运输服务和优质的服务体验。
5.2.2 旅客应当妥善保管车票或其它凭证,认真核对车票上所示的信息,确保乘车安全和顺利。
5.2.3 旅客应当配合承运人的工作,根据服务人员的要求进行安检、验票等手续操作,确保车辆运输秩序和安全。
5.2.4 旅客应当遵守车辆上的各项规定要求,不得损害车辆和服务人员的利益,不得妨碍运输服务的正常进行。
六、违约和赔偿
6.1 承运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和范围,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为准。
6.2 旅客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8.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承运人和旅客各保留一份。本合同正本和补充协议应加盖公章、签字按指印生效。
旅客运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保障客运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经营事项
1、甲方负责提供厦门空港快线客运中心经营许可证。
2、乙方提供符合国家道路旅客运输资质运输车辆: 台,经营线路: 条(具体车号及车辆档案附后)及符合从事国家道路旅客运输资质驾驶员 名。
3、车辆具体运行方式:在太平洋国棉三厂停车场始发,再到甲方客运站配载,具体发班时间详见附表。
4、甲乙方双方根据车型、车级向旅客销售客票,票价应严格按武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及武汉市物价局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经营结算
1、甲方向乙方收取营运车辆客运代理费,实行定额收取,由乙方在每月1日前向甲方报送车辆发班台次月报表(月报表统计时间为上月26日至次月25日止),经甲方审核后,按乙方进站车辆发班台数定额收取劳务费,具体为:每台 元(人民币)/月,目前共计车辆 台,甲方应收客运代理费 元/月(合计全年应收取客运代理费元),乙方营运车辆以 台为基数向甲方交纳客运代理费,如乙方当月车辆需增加,乙方需随时补报新增车辆发班台次报表,经甲方核实后,每台车按实际运营的时间 ,进行折扣核算后计提当月客运代理费。(车辆发班台次报表每月交甲方备案)。乙方营运车辆在甲方配载票款的结算,由乙方每月底10日前,将运输车辆在甲方配载的旅客运输售出客票登记表(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次月25日止),交甲方财务部审核,(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客运代理费按客运站运费收入10%收取,站务、微机售票费按1元/人收取,行包代理费按行包运输收入10%收取),在次月25日内,由甲方财务部将结算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安全责任
为确保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优质、快捷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乙方进站营运车辆必须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的有效证、照,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站营运。乙方负责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运行状况良好。在营运期间,乙方全面负责营运车辆每班次的安全检测,以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乙方全面负责客运车辆运输安全,严格按《交公路发【20xx】2号关于规范管理客运车辆》的文件精神管理,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管理规定。(具体为:1、三不进站: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五不出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乙方进站车辆运行必须按相关条例在始发站点进行安检,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营运,如发生相关安全责任事故,其一切法律责任及民事纠纷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3、双方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积极组织客源,合理配载,并负责中心客运站内开班宣传和各项服务与管理。甲方为乙方提供售票专用章一枚,由乙方负责使用及保管。在中心客运站内甲方负责为乙方参运车辆提供售票、候车、上客、停放等服务,按照道路客运的有关规定提供有偿服务。
4、乙方在甲方进站车辆,须有完备的营运和保险手续,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测合格,各种手续齐全有效,按规定投保的营运车辆方可报班。营运期间,乙方须保证车容整洁,车厢卫生,车辆完好,按规定执行车辆日安检制度,并在甲方战场内指定区域候班上客。
5、乙方车辆凭进站证进甲方客运战,须悬挂有效线路牌。营运车主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稽查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维护站场经营秩序, 维护甲方及自身的经营信誉和旅客利益。不得私自在站内揽客、揽货,或设点委托他人售票,更不得中途甩客、卖客。
6、 乙方车辆必须服甲方的调度指挥,保证正班、正点运行不得误点、塌班、停班。因不可搞拒因素,需提前 4 小时通知甲方,事后补办手续。春运及国家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停班。
7 、 高速直达班车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运行,不得随意途中停车揽客,如因车主行为造成的违规及旅客投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
8 、 在特定条件下(如抢险救灾,春节等重点运输),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9 、 乙方车辆的包车,加班运输,按甲方运调部门的安排运行。
10、 乙方应加强对危险,有害物品的查堵,营运车司乘人员,应全力配合安检人员对车辆进出站例行检查,凭安检合格证报班及签发行车路单。
11 、 乙方客运车辆车厢内不得堆放,携带危害旅客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车顶行李架装载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三角木、砂袋、防滑链条、灭火器。认真做好三品查堵工作,杜绝三口上车,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五、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须按时与对方进行财务结算,除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外,双方不得延期结算。
2、 乙方车辆停班未在该班发车时间4小时前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停班,否则按塌班处理,计每台次由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起300元。
3、 乙方因经营行为不良,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对甲方造成信誉损害的,要根据情节不同,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10000元。
六、 其它
1、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行延期,延长期为一年。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4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如甲方组织机构或股权发生变化,本协议期内,甲方如遇政府收购或公司股权变更(70%及以上)等事由,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本协议既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篇5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客运输合同 篇6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指由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与旅行者签订的,关于旅游服务、航空服务、旅游住宿、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的法律文件。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下面本文将围绕旅客运输服务合同展开,从合同与法律的关系、合同的要素,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能够加深对旅客运输服务合同的理解,更好地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与法律的关系
合同是新时代经济活动中不可避免的法律形式。法律是规范社会活动的基础性法规,合同则是特定社会活动行为的协议或协商。除法律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外,合同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是由双方自愿约定而成,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有约束力的、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由此可见,合同与法律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就是一种旅游服务合同,是在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与旅游消费者之间签订的协议性文件。旅客运输服务合同作为旅游消费者和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关系是在法律常规的基础上发生的,其效力来源于法律外在的合同意愿,合同是其实现工具。因此,当合同产生问题时,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加以处理,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二、合同的要素
1、合同的主体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的主体是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和旅游消费者,其中旅游消费者作为合同中的最弱势群体应该得到更加合理的保护。
2、合同的内容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服务细节:旅游计划、旅游时间、旅游膳宿、交通、旅游景点等。
(2)合同标的:旅行产品或航空票据。
(3)费用和付款方式:旅游费用、机票费用、定金、尾款。
(4)服务保障:保险、身体安全、法律保障等。
(5)服务不可抗拒时的约定:如航空公司的航班取消造成的损失等。
3、合同的签订形式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的签订应以书面形式为主。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应当与旅游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和副本,并应在正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1、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对于所提供的服务应当具有可行性和安全性,对于旅游活动及服务承担主体责任,应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为游客提供质量及效益均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
2、旅游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
旅游消费者也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旅游消费者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文明习惯,维护旅游环境,保护旅游资源,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扰乱公共秩序。
四、违约责任
1、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的违约责任
若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未能履行预定住宿、餐饮或交通、服务等事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还应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尽快协调处理。
2、消费者的违约责任
旅游消费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如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或者损害旅游资源,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旅游消费中,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旅游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重要保障。在旅游消费过程中,若合同发生争议,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和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旅游企业和航空公司也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旅客带来愉悦的旅游体验。只有在合同双方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才能达到双方都能够满意的效果,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旅客运输合同 篇7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
一、合同双方及签约时间
甲方:旅客
乙方:运输服务公司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二、合同内容
1. 运输时间和路线:乙方将负责甲方在合同期间内的运输服务。乙方将运输服务的时间和路线告知甲方,甲方应当按照时间和路线到达指定地点。
2. 运输服务内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甲方的人身财产安全。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车辆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服务,保证车辆设备的安全、舒适、卫生和良好工作状态。
3. 运输票价: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甲方需要支付的运输票价,并在合同中约定。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运输服务,则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票价向乙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4. 运输服务规定: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甲方的运输安全,提供高水平的服务。甲方也应当尊重乙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
5. 合同变更和解除:双方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合同争议解决:双方如因合同内容或执行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当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三、合同生效及其他规定
1.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形成合法有效文件。
2. 本合同分为甲方联和乙方联,各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或解释。
4. 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执行。
四、合同违约责任及约定
1.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合同约定必要的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
4. 如发生合同争议,甲方和乙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机构或诉讼解决。
五、合同解除及终止
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服务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 合同履行期间,如要变更或解除,应事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约定流程和程序执行。
3. 如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造成对方的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六、合同附则
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4. 本合同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七、合同签署
甲方:
签字: 盖章:
乙方:
签字: 盖章:
旅客运输合同 篇8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
2.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1.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2.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 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 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 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 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 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 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 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 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 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 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1.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5.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 杂费
1.站台票:每张1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货签费:每个0.25元;安全标签费:每个0.2元。
6.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9.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0.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 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2.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3.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2.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3.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客运输合同 篇9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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